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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3 12: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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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移民对象∶
投资对象可以是新建企业、购买现成企业或购买亏损企业。三者虽然要求不同,但投资金额必 须达到规定的数量(100 万或50 万),同时雇用员工超过十名。
(1) 新建企业。
新建企业是投资移民的标准形态。其新建企业可以是生产、制造、贸易、服务行 业等,只要达到规定即被视为合格。
(2) 购买现成企业。
购买现成企业是指购买已经营运的企业,该企业在购入时处于赢利或者亏损 但未达到规定的亏损(20%)。这是投资移民的变通投资方式,但投资者购买这样的企业必须在购买该企业后,
A.使该企业的净值(NET WORTH)至少增加40%,或者,
B.增加雇员至少40%。但投资金额 100 万或50 万以及雇用10 名以上雇员的绝对标准依然必须达到。
比如在要求投资100 万美元的地 区,投资者用50 万购买一现成企业,购买后又新增20万的设备,其新增部分虽然达到了40%,但投 资总额共70 万美元,则仍不符要求。或者原有雇员为20 名,投资者又招聘了8 名,虽然8 名已达到了20 名的40%的要求,但依然不足10 名,故不符合要求。因此,如果购买现成企业,该企业必须具 有一定的规模。
(3) 购买亏损企业。
购买亏损企业也是变通投资方式,其虽然没有如上40%的要求,但该企业必须是在过去至少两年内每年的经营亏损高 达或超过其企业净值的20%,方可被称为“亏损企业”(TROUBLED BUSINESS)。 也就是说,投资者是来拯救这种濒临破产的企业,而且购买该企业的投资也须达到规定的100 万或50 万美元。当然,一个“亏损企业”还能净值100 万,其必须具有一定的规模。
(4) 联合投资。
投资也可多人联合投资,但仍然必须符合投资金额和雇用员工的要求。比如,5 个 投资者的联合投资,必须达到500 万美元的投资额并雇用50 名以上美国工人,5 个 投资者才均有资格申请移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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