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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次相信爱情》(连载)作者:珠海珍珠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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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 22: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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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一次相信爱情》
  作者:珠海珍珠米
  
  
  目 录
  
  关于《最后一次相信爱情》(代序)
  第一章 毕业了
  第二章 浮城之恋
  第三章 爱情变脸
  第四章 激情芭蕉岛
  第五章 说散便散
  第六章 柳儿的故事
  
  
  关于《最后一次相信爱情》(代序)
  
  流连于网上,米米常常为一些小小的故事所颤动。
  
  -A-
  有一位女网友,网名叫“新娘在偷偷地哭泣”,说就在登记结婚的那天,她一个人偷偷地哭了。
  不是因为激动而哭,而是因为伤心而哭。
  她说,登记结婚那天,丈夫抱着她又是亲又是吻的,还一个劲地山盟海誓,说她是他的唯一,至死不渝,让她觉得她是世间上最幸福的女人。可是,那天下午回到家,当她在厨房里面为丈夫忙乎着酒菜的时候(她为了帮丈夫省钱,所以没办酒席,只请了三五个朋友过来吃饭),她突然发现丈夫正在房间里面抱着她的女友在忘情地亲嘴,而且一只手还伸进人家的怀里摸摸索索。
  所以她就哭了,一个人冲回厨房,执着菜刀,泪水滚滚地流。
  
  -B-
  另有一位男网友,原本我没留意到他的,但他后来改了一个很好笑的新网名,所以我一下子注意到了他的存在。
  他的新网名叫“躲在被子里面抽烟”。
  我觉得奇怪,于是笑着问他为何用这样的一个网名。
  他不作解释,却给我留下一堆纷纷乱乱的话,说他现在最恨爱情二字了,说他这辈子不敢再言爱情了,因为爱情已经死了,心也死了。
  他说现在每一天活着,正如行尸走肉,没了任何盼头。
  他说现在只能天天没命地喝酒,没命地抽烟,让酒精麻痹自己的灵魂,让烟雾吞没自己的身体,让自己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恍恍惚惚地默想着曾经美好的爱情,然后一个人面对着墙壁默默地落泪。
  于是,我明白了他那网名的含义。
  明白后,我再也笑不出来。
  
  -C-
  身边的朋友,一个个劳燕纷飞,还有自杀的,鲜血淋淋。
  周遭的男女,一个个闹起了感情大战,一会儿拿枪扛炮,一会儿哭哭啼啼,泪在飞,心也在碎。
  于是,越来越多的人不再相信爱情。
  越来越多的人再不敢相信爱情。
  然而,爱情真的死了么?
  梁山伯与祝英台那样的坚贞与浪漫,再也不复存在了么?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芸芸众生都在悲,在痛,在绝望,在迷茫。
  
  -D-
  当我们不知道还要不要爱情的时候,一股股“韩流”排山倒海般涌了过来,而且转眼间便占据了多少国民的心灵。
  于是乎,电视上天天在播放韩剧,街头小贩也在四处叫卖韩剧。
  于是乎,多少男女为韩剧而痴,为韩剧而狂。
  米米心上那位更甚,把一部《蓝色生死恋》看了一回又一回,而且每一回都看得泪流满面。
  于是我问她:为何如此痴迷。
  她白了我一眼,答:你看人家那爱情!
  我刹时顿住了,许久说不出话来。
  然后,我明白了一样东西:就算天底下所有的男女不再相信爱情,但天底下所有的男女其实都在苦苦地渴望着真正的爱情!
  渴望着一份永远美好的爱情!
  
  -E-
  于是,米米写下了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
  取名曰《最后一次相信爱情》,盼的是大家再给爱情一次机会,哪怕是最后的一次机会。
  让我们在这一个故事中,看到我们心中最为牵挂的那份美好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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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2 22: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 毕业了
  
  (1)
  2004年的6月28日,古老的南京城发生了两件了不得的大事。
  第一件:我们学院看大门老头的那只大黑猫终于怀孕了,但究竟是谁下的种,没人知道。
  第二件:我们毕业了!
  这两件都是我们最为关心的事,所以便成了两件大事,至于某位副市长大叔站在南京大桥上发表讲话,某位影星大婶爬到鼓楼上大弄风骚,或者某对情侣在玄武湖畔玩接吻不慎双双落水,都不在本人关心之列,所以这些便成不了大事。
  上午十点,一帮男女集合一处,聆听了一番业师的最后教导,鼓了几下掌,洒下几滴泪,最后恭恭敬敬地从学院领导手中接过毕业证书,随即哄然而散。
  胡侃是个见色轻友的家伙,见大伙这一散,随即于人海中寻到赵四小姐,然后一把抓住她的手便要找个快活的地方私奔去,连我也不管了。我知道眼下有一个非常致命的问题再等不得,非得马上解决不可,于是顾不得棒打鸳鸯了,发力地拨开人海冲上前去,然后挥手在他肩膀上重重地拍了一下。
  “哪个乌龟王八蛋不长眼?”胡侃暴怒,以为有人不小心撞了他,于是猛然回头,拿一双吓人的眼珠子恶狠狠地瞪着我,似乎要吃人一样。
  “找你呢,快跟我来一趟!”我也怒视着他。
  “是你?”他终于认出了我,于是冲我嘻嘻一笑,同时看了看身边的赵四小姐,作为难状。
  “我占用不了你多少时间,别总是这么猴急的!”我不管那么多,拖起他的手便走。
  那赵四小姐倒没阻挠,也紧紧跟了上来。
  我将胡侃领到操场一角,停下,然后没好气地问他:都毕业了,究竟到哪个城市去,想好没有!
  胡侃吱唔了一下,红着脸笑了笑,说还没想好。
  我一看他这模样便火,骂他:这两天大家就要作鸟兽散了,你怎么老不当回事?早知这样,我一个人走了算!
  说完,我扭身便要走。
  我不能不气,几个月前就跟叫他定好毕业后去哪个城市了,可他一直拖而不决。这些天,我也是天天催他,可他就是给不出一个准信。
  “别,我们早说过要做一条绳上的两个蜢蚱的,还是一块走吧!”胡侃急了起来,伸手拦住我,“要不,我们这就合算合算?”
  “我只能给你十分钟时间,十分钟你要是再定不下来,懒得再跟你耗!”我没好气地说道。
  “行,十分钟!”胡侃瞟了一眼站在远处静静等候的赵四小姐,很坚决地点了点头。
  于是我们开始了最后的一次探讨。
  我们先探讨了武汉,因为我们那位漂亮的英语听力老师跟武汉有些关联,准确地说,她男友在武汉一家外企里面做部门经理,如果我们投奔过去,或者能很快找到一份好工作的。但我们随即将这一去处否决了,原因很简单:我们已经受够了“四大火炉”之一的南京,如果我们再投奔到同属于“四大火炉”的武汉去,岂不是活腻了!在南京读书这四年,一到炎炎夏日,全班的男生女都恨不得全脱光了上课,连讲台上的教授、讲师也不停地抹汗和解扣子,恐怕暗地里也早有了一脱到底的念头!
  因写作之故吧,我是个喜欢闯荡的人,于是干脆提到了哈尔滨,说那里够凉,而且冬天的时候走进那茫茫的林海雪原,那感觉肯定错不了。但胡侃一听说哈尔滨便直摇头,说那里贼他妈冷,零下三四十度,掏出小鸡鸡站在冰天雪地里撒尿,那尿还没落地,便在空中结成一条弧形的冰棍了;如果小鸡鸡回收不及时,立马冻成一根小腊肠,那可不是玩的!
  要不到巴蜀之地去,比如说成都什么的,那里美女如云,文化底蕴也极为深厚,不管对我写作,还是对你这好色之徒,恐怕都会大有益处。但胡侃还是摇头否决了,说巴蜀之地好是好,可那里打火锅成疯的习惯实在让人受不了,而且越是大热天越要打火锅,好像没了火锅便活不成似的,实在恐怖!
  探讨来探讨去,我们最后只得将目光落到广州、深圳这几个热门城市上面。一落到这上面,我心里便好生不痛快。要知道,本人既已立志于写些破烂文字,那么最大的梦想便是行走四方,而且越边远越好,越有特色越好,反正我们还年轻,多些体验,多些经历,没什么坏处。
  “看你,还怪我犹豫不决,现在你也拿不定主意了吧?”胡侃看着我,得意地笑。
  我想了想,然后咬了咬牙,对胡侃说道:“这样吧,我马上给我爸打个电话,问问他的意见,如果他也说不出好的,我们干脆随大流,到深圳广州去得了!”
  胡侃点了点头,说好。
  于是我拿起了手机,嘟嘟嘟地拨起了老爸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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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2 22: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2)
  老爸的手机占线,一时不易拨动,不如趁这机会向各位简介一下胡侃,毕竟他在这个故事里面是个不可或缺的重要人物。
  姓名胡侃,性别男,籍贯江苏泰州,身高:174cm(跟本人差不多高),体重68kg(也跟本人差不多重)。
  除了以上这些,胡侃这家伙还有两大特色:一是皮肤奇白,真正的奶油胖小生,人称“张国荣第二”,故而颇得一些女生的见爱;二是容貌不赖,与我并称为“外院二帅”(“外院”即我们外国语学院的简称)。当然,本人只不过一个书呆子罢了,还架着一副近视眼镜,实在算不得帅的,也许是大家的误判吧;但胡侃却是真真正正的帅,一会有人说他像刘德华,一会有人说他像张杰伦,也有人说他像沙宝亮什么的——总之一句话,他就是帅。
  当然,帅只是一种表相,算不得什么,倒是胡侃能说会道的功夫极不寻常,只要他开口,死人都能说活,所以这一点最博得女生的好感。
  胡侃还自吹有一个当老总的老爸,说他老爸在东南来拥有一大片的橡胶林,老外见了他老爸,一个个点头哈腰的,打死也不敢在他老爸跟前跟牛B!
  也许因为被他那风度翩翩的外表所蒙骗吧,大家对他这大谎话从头到尾都是深信不疑的,却没人想到查查他的档案核实一下。
  既然相信了这样的一个大谎话,班上的女生可就坐不住了,除了一个极清高的赵四小姐,其他女生几乎将所有目光都集中到了胡侃的身上,而且几乎所有的目光都是闪闪发亮的,见了大宝藏一样。
  这样一来,胡侃可就有得忙了。究竟怎么个忙法我也不好形容,反正这四年他别的事他啥也不用干,光是换女友的事便有得他忙乎了。只见他一任接着一任,走花灯似的,四年间不仅本班的女生纷纷不顾一切地投其名下,最后连别班甚至别系的女生,也飘飘然“慕名”而来了,而且一个个都是志在必得的模样,为此曾发生了好几起女生郡殴事件,闹得整个学院鸡犬不宁的。
  业师们对此也是哭笑不得,却怪不得胡侃。
  闹到最后,连我们的授业恩师张芝萍副教授也打起了胡侃的主意。张教授即赵四小姐的亲妈,教我们的英语泛读课,四十多岁,身材很好,模样也不赖,好作时髦打扮,像一个高级舞女,所以很多人在背地里并不叫她“张教授”,却叫她“张舞女”。
  张教授从一开始便喜欢胡侃,觉得胡侃虽然成绩不算太冒尖,但他喜欢在课堂上回答她的问题,而且回答问题的时候喜欢天马行空,并爱加杂一些笑料,对活跃她的课堂大有作用,所以她对他一直都是另眼相待的。 后来她也听说了胡侃的非凡家境,想到眼下最实际的就是找一个有经济实力的好女婿,让她日后好沾沾女婿的光,多少过一过有钱阔太的日子,于是乎便想到了坚决果敢地将胡侃纳入自己的版图下。
  主意一定,她每次上课前都要花上三五分钟对班上的女生进行一番语重心长的“谆谆教导”,说大家在这四年要以学业为重,感情的事,不要考虑太多;就算非得考虑感情不可,也决不能光看男生的外表,要多在那些外表普通的男生身上进行发掘,这样才能找到最有价值的爱情!
  课堂上她虽然这么说,可一回到家,她马上找自己的女儿赵四小姐谈话,说女儿啊,中学的时候妈妈老不让你谈恋爱,那是明智的,你不要怪妈;不过现在不同了,现在你是大学生啦,如果有合适的人,这四年是可以交交朋友的,比如说你们班上那个胡侃,便不错嘛,妈希望你多多考虑一下人家!
  赵四小姐的真名叫赵清,因为她长得好看,所以大家干脆给她到了个“赵四小姐”的外号。我对她的印象一直不错,而且她对我的印象也居然不错。而她,正是全班唯一的一位不为胡侃的“阔少”身份所动的女孩,就算她亲妈苦口婆心地游说,她也何不动摇。
  这一点,让我记犹新。
  直到大四后半学期,她对我彻底绝了望,于是干脆向胡侃投了降,说要气死我。
  我是有些气的,但没死,毕竟我有我的苦衷。
  我的苦衷,就在老爸身上。
  对了,老爸的电话终于接通了,还是向他老人家谈正事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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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2 22: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3)
   其实老爸还不算太老,五十出头,而且他老人家乃军人出身,性情豪放,所以至今还是显得蛮精神的;不过,毕竟岁月不饶人,加上单身的原因吧,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所以这几年他还是苍老了许多,前些时候回去见到他,发现他两鬓早已花白花白的了。
  接通了电话,我即向老爸作了汇报,说今天算是正式毕业了,只差晚上一场毕业酒宴,明天儿子便正式告别校园。
  “毕业好!毕业好!”老爸哈哈哈地笑,一连说了好几个“好”。
  然后我问他:爸,你想我到哪个城市去找工作?
  “随你决定,这个我不干涉!”老爸哈哈笑道,“难得你大学四年听话本份,现在让你自己做一回主。再不做主可不行啦,我始终会老的,管不得你一辈子哟!”
  “爸,那我决定了再告诉你。”从老爸嘴里听到一个“老”字,我鼻子突然间酸酸的。
  我们长大了,父母却开始走向衰老了,叫我们做儿女的鼻子怎能不酸。
  于是我不敢多说什么,随便聊了几句,便匆匆把电话挂了。
  这时胡侃捅了捅我的腰,问我爸是何意见。
  我说没什么意见。
  胡侃笑了笑,说道:那就广州和深圳了,两个地方都差不多,要不我们抛硬币定下来?
  我点了点头,说抛硬币便抛硬币吧,没什么了不得的。
  于是我们准备抛硬币。
  “胡侃,我妈叫你马上去一下!”却在这时,躲在远处静静等候的赵四小姐突然慌慌张张地跑了过来。
  “她找我?”胡侃警惕地看着赵四小姐。
  “嗯。”赵四小姐走上前来,先是目光炯炯地瞟了我一眼,见我没什么反应,便故作亲热地挽起胡侃的胳膊,然后昂首挺胸地拉起他便走。
  胡侃冲我苦苦一笑,道一声“肖柯你等着,我回来再跟你抛硬币!”便随着赵四小姐走远了。
  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
  或者,赵四小姐真的应该做我女孩的,而不是投到了胡侃的名下。可是,前面说过,我毕竟有我的苦衷,奈何?
  其实,我的苦衷并不复杂,只是老爸不希望我在大学四年恋爱罢了,而且话说得很死,说如果我不听他的话,他算是白养我了!
  老爸什么都好,但在男人和女人的问题上,他就是这么固执。他说这世间好女人没几个了,如果我想认真读书,就不要想什么女朋友的事;如果我不想认真读书,不如尽早从大学里面滚蛋,把好几万的学费、生活费省下来!
  他尤其强调不能被那些长得好看的女孩迷了个晕头转向,说漂亮的女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只能害死人!
  我当然不信他这歪理。不过,我实在不想让他一辈子都要为我操心,毕竟从一岁开始我便是他一个人独自养大的,而且还得供我读小学、中学和大学,一路上经过多少艰辛,便不用提了。
  至于老爸为何咬牙切齿地痛恨女人,则是另有原因的,且让我在这里简要提一提他的伤心事:
  老爸的本名叫肖仕任,眼下在我们老家广西的一个古镇上当武装部长。当然,这只是个芝麻小官,而且这芝麻小官他一当就是快二十年未见动静。别看老爸一副大老粗的模样,他居然有过两任妻子,其中第一任妻子正是我母亲。我根本不知道母亲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女人,因为一提到她,老爸便心口痛,不愿对我说太多;但我知道母亲长得很美,据说男人见了她都会一生难忘的。只可惜,自古以来美女除了带来祸水外,几乎不能带来什么,就在我刚差几天就要满周岁的时候,母亲坚决地离开了老爸,也坚决地离开了我。
  那时,老爸还在部队服役,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军人。自卫反击战打响的时候,他亲赴老山前线参战,身份是某侦察连的连长,可惜在一次深入敌后的“银狐”侦察活动中受了伤,被迫击炮弹的弹片削去了右耳朵,并导致右耳从此失聪。那时,正是热爱英雄的时代,所以母亲一时心血来潮便嫁给了老爸。哪想做了夫妻之后,母亲发觉英雄跟常人根本没什么两样,该有的脾气还是有,该穷的时候还是穷,连“三大件”都买不起(那时的“三大件”好似是收音机、自行车和缝纫机什么的,老爸的工资有一大半用来给爷爷奶奶抓药,所剩无几),又见我老爸总是侧过左耳去听她说话,感觉怪别扭的,于是乎夫妻关系由相敬如宾慢慢变成了形同陌人。
  后来母亲跟一个商人有了那种关系。
  不仅如此,她居然一咬牙跟那商人私奔了!
  那时,全国刚刚流行下海,最可爱的军人跟人家下海的商人一比,简直是一穷二白一无所有。
  当然,那商人很快给抓住了,连同我母亲。老爸的战友一个个气得直拍桌子,劝老爸将那商人送上法庭,告他个破坏军婚!
  老爸默默地擦着手里的五四式手枪,不说一句话。然后他走到母亲跟前,问了她这样一句话:“你跟我说,为什么非得离开我不可?”
  那时的母亲居然鬼迷了心窍,不畏不惧的,比革命英雄刘胡兰还勇敢,居然挺着胸膛对老爸作出了这样的一个回答:“你要是狠得下心,就开枪打死我吧;如果你还算为我好,就成全我一回,反正他对我是真心的,我对他也是真心的!”
  母亲这句话深深地刺痛老爸的心脏,据说当时他的身子晃了一晃,差点没倒下。
  但他没有将那商人送上法庭,也没有开枪打死我母亲,却在第二天跟我母亲主动办了离婚手续。
  如果他不肯离婚,按军婚法,母亲是无法把婚离掉的。
  之后,老爸眼睁睁地看着母亲收拾起行装跟那商人远走高飞去。
  那时,老爸对母亲没提出其他要求,只有一个条件:把孩子留下,从今以后,别再来烦我!
  那孩子当然是我。
  那时,我才11个月零22天,尚未满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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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2 22: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4)
  操场上还是我一个人,胡侃还没被赵四小姐母女俩放出来,所以我还得继续说完老爸的伤心故事:
  老爸跟母亲离婚后,再不去想婚姻的事,天天埋头工作。后来遇到1985年的百万大裁军,他转了业。转业时他是正营军官,转业后被安排在我们家乡那个一穷二白的镇ZF里面当一名武装部长。
  不大的官,副科级,相当于副镇长。
  官儿虽然不大,但再小的地方官也比你在部队当一名与世隔绝的军官强得多。可不,当大家打听到老爸依然单身后,周围的人纷纷给他说媒来了,镇上几个富商甚至亲自将自己的闺女带到他跟前,希望他“考虑考虑”。
  (说明一下:这里所说的“富商”,只不过是当时的几个“万元户”罢了,跟现在我们所见的富商可是没法比的。)
  富商的闺女有丑的,但也有不丑的。如果把富商不丑的闺女娶作老婆,对那时的男人来说可是梦寐以求的大好事。
  然而,老爸怕落了个“[被过滤]”的嫌疑,坚决不敢要富商们的女儿。
  却说那时镇ZF里面有一个做出纳的女科员,姓谢,模样蛮出众的,但她心比天高,一般的男人她都看不上眼,所以快三十的人了,她一直未嫁。没想到的是,她居然一眼便看上了我老爸,并主动对我老爸眉目传情暗送秋波什么的。
  老爸见这位姓谢的女科员一把年纪了还是形单影只的一个人,不由得心生怜悯。
  他这一心生怜悯,那女科员更加不顾一切地向他贴过来了。
  老爸也需要一个女人陪着自己,毕竟他是男人,是男人便不能不食人间烟火,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于是他一咬牙做了个很痛快的决定:让咱再谈一次恋爱吧!
  于是他很快跟这位姓谢的女科员确立了恋爱关系。
  一旦确立了关系,姓谢的女科员便使尽了媚态,弄得我老爸终日神魂颠倒的,最后晕晕乎乎便上了人家的床。
  这一上床,老爸觉得应该马上对人家付起责任来,于是想也没想,立马跟人家办了结婚手续。
  所以自始至终一个月不到,老爸便跟这女人果断地结了婚,还办了几桌酒,放了几串鞭炮,噼噼叭叭的。
  闪电般的速度,就像打仗一样。
  只可惜的是,这一桩婚姻又是一桩悲剧性的婚姻,而且悲剧气氛更浓。
  原来,老爸娶的这位姓谢的女科员虽然先前未嫁过人,但决不是个立得牌坊的大贞女。因为模样出众且有几分性感吧,跟老爸结婚前,这位谢小姐早已惹得镇上的男人辗转反侧坐卧不宁的。没权没势的男人坐卧不宁也就算了,但一些有头有脸的男人打死也不肯放过如此美人的。而谢小姐居然大方得很,只要对方是有点来头的,她几乎都是来者不拒,一一笑纳。
  结果,时不时便会有人跟她闹出点绯闻来,甚至连镇ZF的一二把手也挂上号了。
  老爸就算再笨愚,最后还是知晓了这位新妻子的肮脏事。
  知晓了这些肮脏事,老爸气得几乎吐血。
  于是他没给谢小姐任何解释的机会,一开口便冰冷冷抛给她一句话:我们离吧!
  不过,这一回可没那么容易。
  既已拿了红本本,哪能说离便能离得掉的!
  只见谢小姐一会儿哭,一会儿闹,甚至还要喊上吊,可就是不肯跟老爸离婚。
  她说,生是我老爸的人,死是我老爸的鬼,离婚的事休想!
  直到折腾了足足五年,也就是1990年吧,谢小姐见我老爸一直呆在武装部长的位子上升不上去,又见老爸的脾气暴得惊人,最终还是凉了心,于是一咬牙,在那年年底跟老爸办妥了离婚手续。
  半年后,这位谢小姐跟镇财政所的一位副所长做了夫妻。
  那位副所长姓廖,那时刚刚死了老婆。
  从那以后,老爸再没娶过别的女人,直到现在也没有。
  他一回回咬牙切齿地说,女人没一个是好东西,一个个比潘金莲还坏!
  乌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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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2 22: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5)
  老爸是个可怜的男人。
  可怜的男人没人疼没人爱,只有自己的儿子疼他爱他了,否则他活着还有什么劲。
  正因为出于这样的考虑,所以考上大学后我很坚决地听从了他的教导:决不在大学四年的读书生涯里谈恋爱。
  试想想,如果你也是个未满周岁便失去母亲的人,从小过着没有母亲的痛苦日子,从小到大只有老爸跟你相依为命,我想你也会跟我一样懂得心痛老爸的。
  所以大学四年我基本都在埋头苦读,不是上课就是钻图书馆,要不就自己胡乱写些东西,编织些或喜或悲的故事。
  我觉得这样也蛮不错的,反正我们考上大学的主要任务就是读书,而不是谈恋爱。
  当然,在大学里面谈恋爱并不是什么罪过,但在大学里面不谈爱也不是什么罪过。或者更确切地说,现在芸芸众生似乎将大学谈恋爱当作是一门必修课了,好像少了它便不是真正的大学生一样。可是,大家在大学里面将恋爱谈得震天响,究竟有多大的收获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曾有一位女大学生在网上留言说,每次男友找到她,马上想到的便是脱衣上床,似乎除了这个已经没什么好干了!为此,这位女大学生说大学的恋爱经历让她觉得自己很堕落,觉得大学四年花了父母好几万血汗钱,可除了认识避孕套、避孕药以及流产过程和心惊肉跳外,自己根本没学到多少真正有用的东西!
  正因为上述理由,所以我对赵四小姐虽然有过感,但一直只是好感而已,从来未敢深入。
  问题是,赵四小姐居然也对我有好感,而且这种好感从大一开始便有了,这从她的眼神上可以清楚明白地读出来。个中原因,可能因为她也是个读书迷,跟我一样。
  真正的读书人,心都是相通的,有人说过这么一句话。
  心既然通了,便不应该将两人的距离拉得远远的。所以,赵四小姐曾一度主动接近于我,比如说向我借借课堂笔记,或者主动要求帮我抄抄文章什么的。她还时不时问我都看了些什么书,然后她也想方设法找到相同的书来看,然后再主动与我谈起书中的人物和故事。结果,我读中文小说《平凡的世界》时,她也读;我看英文版的《Hungry Heart》时,她也看。《平凡的世界》看就看了,都是些感人的东西,讨论讨论,没什么不好;可英文版的《Hungry Heart》可就大大的不同了,里面好些地方,都包括有好些激情的描写,这里随便举出一例:
  When he roughly pulled her into his arms and caressed her body with searching hands, they touched, thigh to thigh, bosom to chest, skin to skin.(page 44)
  还有好些地方,甚至包括了令人血脉贲张的性爱描写,这里也随便举出一例:
  The tip of his penis, its large and beautiful throbbing knob, rubbed up and down against her pussy’s silken slit. …He muffled her cry with passionate kisses. Her heart beat quickly, his penis throbbed inside her, he made her mouth his own. He fucked her with his kisses and his cock. She felt the throbbing of his whole life inside her. She was filled by him. They were in possession of each other. She wanted to weep with joy.(page 48)
  这样的情节,我连自己偷偷读起来都有些心惊胆战,哪里还敢平心静气地与她进行相关的讨论。然而,她却平静得很,总是摆出一副认真研究西方文学的严肃态度,一次次找我讨论这部《Hunry Heart》的语文艺术、人物特色以及思想内含,弄得我拒绝她也不是,不拒绝她也不是,怪难堪的。
  时间一长,我实在恼了,于是开始躲着她,逃着她。
  我暗地里在心里对她说,大学这四年,你还是让我认真读书吧,别让我对不起我爸;如果我们真有缘份,这短四年算得了什么,四年之后,我们毕了业,再仔细考虑这方面的问题不迟!
  那时我想,只要是真正的感情,是完全经得起时间考验的。
  然而,我却错了。
  在时间面前,有时感情是没有足够的耐心的。
  既然没有足够的耐心,赵四小姐便恼了火,于是最终舍我而去。
  胡侃是个明眼人,一早便知道赵四小姐对我有意,所以他一直不敢打赵四小姐的主意。从这一点上看,这家伙倒是讲点义气的。等到赵四小姐彻底对我凉了心的时候,他突然明白我和赵四小姐是不可能的,而且一明白这一点便激动万分,于是立马跟所有女友一刀两断,然后将所有的火力都集中到了赵四小姐的身上!
  一者因为胡侃的努力,二者因为赵四小姐的失意,三者因为赵四小姐的妈妈张教授的诱劝,诸多因素相加,最终使得赵四小姐乖乖地落入了胡侃的“魔掌”!
  对此我是深表遗憾的,也是深感惋惜的。
  或者,天意如此吧,不该是自己的,终究不是;该是自己的,逃也逃不掉。
  不多说了,眼下手机嘟嘟地响起来了,是胡侃找我。
  他叫我马上回宿舍去,他有重要消息要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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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2 22: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6)

  回到宿舍的时候,舍友们全都在围攻胡侃,骂他没良心,不是男人,见了丈母娘便饿狼一样直往人家怀里扑,连平日里生死与共的难兄难弟都不要了!
  我站在宿舍门口,愣愣地看着大家。
  胡侃看到我,像看到了救命草一般,冲过来一把抓住我,叫我赶紧帮他说说话。
  我听了听,才知道是怎么回事。
  其实情况并不复杂,我在这里简单说一下:我们宿舍共有三张床(分上下层),共住6个人,虽然平日里打打闹闹的事不断,翻白眼斗气的事不少,乱拿别人的鞋油乱用别人的洗衣粉的事也时有发生,但现在既然毕业了,同室情谊顿然深厚起来,于是昨天大家经过商量后一致决定:今天中午我们六个人到外面“嘬一顿”(即吃一顿好吃的),多少算是纪念一下,否则这两天一作鸟兽散,说不定大家一辈子都见不着面了。可刚刚胡侃从他未来丈母娘张教授办公室里回来以后,居然告诉大家说他中午得到丈母娘家吃饭去,不参加中午的聚会了。大家一听便哇哇地叫嚷起来了,骂他忘情负义、见色忘友什么的。
  这个胡侃,怎能这样对待舍友呢?
  我毫不客气地瞪了他一眼,也骂他处事不对。
  胡侃连忙将我拉到门外,压低着声音说道:“肖柯,你别跟他们一般见识,我是迫不得已。有件事我一直没跟你说,就是关于毕业后到哪里去的问题,赵清和她妈一直给我叨个没完,非得让我留在南京,说我要是跑远了,便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以后啥事都可能发生。”
  “真有此事?”我惊疑盯着胡侃的脸。
  胡侃叹了口气,说道:“张教授就一个女儿,所以早就决定让赵清留校当辅导员了,哪都不准她去,这你又不是不知道。”
  我点了点头,笑道:“怪不得你小子总不给我准信,原来被这对母女牢牢套住啦!”
  胡侃吞了吞口水,说道:“不过还好,事情刚刚有了转机。刚才张教授找我谈话的时候说了,说既然劝不动我,便不再勉强我,让我先到其他城市干两年,以后再见机行事。不过,她只准我去一个城市。”
  “哪个城市?”我连忙问。
  “浮城。”胡侃说道。
  “浮城?”我愣了一下。
  胡侃叹了口气,说道:“没错,就南边那个小城,挨着澳门的,大家说是人间天堂的那个,听说环境是不错,就可惜工资水平太低,及不上广州深圳的三分之一,而且好的企业也没几家,想找个好工作太不容易,找到工作后想挪个岗位更难!”
  不过没你说的这么恐怖吧。”我笑了笑。
  浮城我自然早听说过,不少人都说那里的人全是一帮懒懒散散的家伙,没一个是干大事的主,上班的时候,大家做的都是慢动作,像电影里面的慢镜头一样;下了班逛街或者买菜的时候,也全都是悠悠然然的,似乎着了火也不用着慌,整个城市就好像是专给他们休闲和养老似的!
  正因为考虑到这样的一个城市不适合我们年轻人谋发展,所以我们一直没将它列入我们的讨论范围。不过这一回可不同,胡侃说张教授已经在浮城给他联系好一个职位了,是一家进出口公司。他还告诉我说,张教授是跟这家进出口公司的副总联系的,所以事情才办得如此顺得,至于这副总是张教授的什么人,他就不得而知了。
  这家伙,还真有福气的。怪不得,他现在如此听他未来丈母娘的话,连同室聚餐都推掉了,非得中午去陪陪丈母娘不可。
  于是我问他有没有我的职位。他红着脸看了我一眼,说暂时那家公司只能进他一个人。我连忙说没关系,工作到时我自己找。
  “那你同意去了?”胡侃惊喜地看着我。
  “无所谓,去就去吧。”我说道。
  我还真的无所谓,如果能在那里找到一份好职业,长居下去还真的不赖,悠闲嘛,神仙一样,在这样的一种环境应该更适合静心静气地坐下来写些东西;当然啦,如果找不到什么高收入的工作,就算环境再美日子也不会太好过。
  当然,到了深圳广州这样的大城市,机会虽然多些,工资水平虽然高些,但未必人人都能找到高收入工作的。
  既然如此,便不必计较太多,浮城就浮城,又不是地狱,没啥去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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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2 22: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7)


  现在得给大家揭开胡侃的真面目了,否则大家会闹不明白的。
  前面说过,胡侃曾吹嘘他老爸是个大老总,而且在东南亚拥有一大片的橡胶林。
  这简直是屁话,
  如果他老爸是什么大老总,那我肖柯的老爸早就是三军总司令了!
  其实,胡侃的老爸不仅不是什么大老总,连小老总也不是,却是一个四处招摇撞骗的算命先生,三寸不烂之舌甚是了得,数十年来不仅骗足了柴米油盐,而且在三十八岁那年居然远赴西南苗寨骗回了一个貌美肤白的苗家少女——也就是胡侃的母亲!四十得子时,胡侃的老爸欢喜得不行,于是决定给胡侃起一个好名。当然,他老人家并不指望自己的儿子长大后能有什么大出息,只望儿子长大后能继承他的衣钵便已足够。考虑到这一则,他老人家将脑袋一拍,很坚决地给他儿子取了一个响响亮亮的名:侃。
  他说“侃”是一门学问,一门手艺,而且说到底便是一门营生,他招摇撞骗多年,靠的就是一张嘴侃它个天昏地暗,把天下的男女都侃昏了,他便有饭吃了。鉴于此,他希望自己的儿子今后也能够一路侃下去,只要侃好了,一辈子不愁吃穿!
  就这样,胡侃得了这名。可惜他老爸永远属于那种档次不高的角色,压根没想到“胡”加“侃”便变成了“胡侃”,也就是“胡说八道”的意思,实在让人笑掉大牙。当然,胡侃小时不懂这些,后来慢慢懂了,便没完没了地跟他老爸闹,说这名臭死了,非得改掉不可!但他老爸坚决不肯改,说日后发家致富,全靠你这“侃”字了!结果父子俩几乎因此而反目成仇。直到考上大学,胡侃才真正接受了自己的大名。这是因为他突然发觉“胡侃”这名特别能引起周围女生的注意,而且众女生一看到他便吱吱喳喳地叫嚷:胡侃,你这名好好玩哟,又可爱,又响亮,还好记,我们喜欢!胡侃听得心花怒放,于是乎一下子爱上了自己的大名,而且从此暗夸他老子很有先见之明!
  不过,胡侃还真的能侃,屁大一点的事到了他嘴里,都能变成滔滔不绝的话题;而且他特能瞎编,就算是子虚乌有的事,他也能说得绘声绘色,让人听了之后感觉比真事还真。他更能编些好听的话哄班上的女生,天花乱坠的。正好,有一条真理说女孩天生喜欢被人哄的,结果大学四年他得尽了众女生的青睐,桃花运长年连绵不绝,女友换了一任又一任,一直换到赵四小姐头上。
  如此人间“奸雄”,真是了不得。
  最先戳穿胡侃真面目的不是别人,正是赵四小姐的妈妈张教授。
  前面提过,到了大四最后一学期,胡侃终于跟赵四小姐好上了。这里面,自然有张教授的莫大功劳。但张教授见胡侃跟自己女儿好上以后一直没给自己送什么名贵礼物,心里很不是滋味。她左等右等,而且给女儿诸多提示,但还是等不来胡侃的“进贡”,于是越来越觉得心里不踏实,觉得胡侃的身份恐怕有假,于是一咬牙,干脆偷偷找了个人,然后偷偷查看了胡侃的人事档案。不看还好,这一看,吓得她一脸煞白——档案上根本没写胡侃的老爸是什么大老总,只写是城市居民罢了!
  “或者,人家没写而已,不等于不是?”她哪里死心,于是某日亲自找来胡侃,准备来个当面对质。
  这一当面对质,胡侃便慌了,将实情一一说了出来。
  “你……你……你怎能如此骗人?”张教授立时气得满脸铁青。
  “我……我只是随便开个玩笑罢了,哪想到别人当了真。”胡侃连忙红着脸解释。
  但张教授不愿听,挥手叫胡侃马上滚。
  胡侃只得滚。
  赶走胡侃后,张教授越想越气,于是马上找来女儿赵清,一边把话挑明了,一边令她马上跟胡侃分手!
  然而,赵清居然是个十足的倔脾气,不仅不肯分手,还冷飕飕地顶了张教授一句:“你身为人民教师,身为一名副教授,身为一位母亲,你如此教导自己的女儿见利忘义,你不觉得羞耻么?”
  正是这一句话,把一个气炎万丈的张教授一捧当了下去。
  之后,张教授只能自认倒霉,不再干涉胡侃和赵清的事,但心底里还是不停地祈祷着两人尽快一拍两散,反正这年头的年轻人谈恋爱都是闹着玩似的,长不了。
  然而,赵四小姐不爱便罢,一爱便要爱个认真仔细的,加上胡侃对赵四小姐早已痴迷成疯,所以两人不仅没有任何分手的迹象,关系却一天比一天密切。
  张教授终于彻底地认了命,于是及时改变战略,不再设法赶走胡侃,而是设法留下胡侃,因为她就赵四小姐一个孤女,万万不能让胡侃把赵四小姐拐跑了的。还好,在这个问题上女儿赵四小姐还是很体谅人的,不仅主动答应留校,而且答应一起做胡侃的工作,让胡侃毕业后也留在南京城。
  可惜的是,母女俩终究做不成胡侃的工作。胡侃虽然爱赵四小姐,却实在不爱南京城。
  或者,这就是天意吧,否则我又怎会跟胡侃一块奔赴浮城,又怎会在浮城遇到我一生中最为揪心的那个人。
  当然,这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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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2 22: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8)


  中午室友的聚餐最后胡侃还是来了,而且是带着赵四小姐一起过来的,说不过来喝一杯说不过去。
  不过,细节这里不谈,晚上还有毕业宴会。
  关于毕业宴会,听说现在不少大学都不弄了,可我们还是弄的。为何不弄呢?这不仅是祝贺四年大学生涯结束的问题,也是祝贺我们最终结束了漫漫十多年读书生涯的问题,想想多重要啊,怎能不弄呢?人情再冷漠,也不能冷漠到如此田地吧!
  不说了,直接进入主题吧。
  我们班一共28人,班长叫许志勇,上海人,爱搞政治,还是学生会主席,表面上总是一副大公无私大义凛然的模样,但谁都知道他最爱打小报告,爱算计人,等等。反正大家都没将一个小小班长的狗屁职务看在眼里,就他喜欢拿起鸡毛当令箭。所以,我们不必理他那么多,反正一旦从这里毕业出去,谁是真正的爷,目前谁也不敢说。
  对了,28个人并没到齐,缺了三位。一位是个牛B哄哄的男士,社会实践期间凭借着他姐的情夫之功找到了一份好工作,说很忙,所以没来参加,甚至毕业证也还没拿;还有两位是一男一女,出了名的校园情侣,到处都有他们的身影,而且一看到他们的时候几乎都是在接吻,公园里、球场边上、树荫下甚至食堂里头,全是他们接吻时流下来的口水。总之,能用的空间和时间,这对活宝都用上了。也许是玩疯了吧,最后两人拉了好几门功课,结果双双判了个结业,连毕业证都拿不到。那女的很伤心,毕竟她曾是个学习尖子,而且出身贫寒,可惜她被爱情迷晕了头,结果堕落如此。这一伤心,她跟男友均未出席今天的毕业典礼,不知道跑到哪个见不得人的角落抱头痛哭去了。
  闲话少说。晚宴已经开始,大家边吃边聊,边喝边笑吧。既然是毕业晚宴,出几个节目疯狂一下也是应该的,再不闹一下,以后想闹也没机会了!
  于是大家便闹了。有猜谜的,有讲黄色笑话的,也有扯起一个破喉歌唱的。最后班长大人还出了个馊主意,让大家说说大学四年都有什么遗憾的。遗憾当然有了,没谈成恋爱,没完成大学生创业的美梦,没读好书,等等等等,都是遗憾事。就胡侃最得意,说他啥都没遗憾的,一路美女相伴,最后还赶在毕业前将美貌与聪慧并重的赵四小姐成功地收归旗下,真是老天有眼,呵呵!
  班上的男生一见他提起这个便冒火,都拿酒灌他,说他大大的坏,把班上稍有点姿色的女生都捋一遍了,一转眼全变成他的遗弃物品了,让众生男捡也不是,不捡也不是,心里怪难受的!
  众女生也拿酒猛灌胡侃,说他骗了她们的大好青春。
  赵四小姐却不时地拿眼看我,目光中似乎还在流露着什么;但我只装作没看见,一会儿埋头喝酒,一会儿与大家哈哈大笑。赵四小姐终究死了心,于是紧紧地搂住胡侃的胳膊,作一副生死与共的亲妮状。
  我依然装作没看见,笑得更响,酒也喝得更起劲。
  而随着一瓶瓶酒精下肚,几个没安好心的家伙借机将自己的女友或者非女友灌了个半醉,等到宴席将散的时候,一个个踩起醉步搂着美人找地方开房去了,也不管人家真愿意还是假愿意,反正酒劲一上来,连杀人放火的胆都有,何况是“那点事”。
  胡侃也趁机架着赵四小姐走了。他跟我交待过,说他一直没敢向赵四小姐“下手”,因为他觉得赵四小姐与别的女孩不同,不是水到渠成之时,他是万万不敢随便冒犯的。但现在,趁着今天是校园生活的最后一晚,他还是咬咬牙架起赵四小姐开房去了。
  如此一来,恐怕赵四小姐已是在劫难逃。
  据说上面这伙开房的人还真疯狂得可以,全在同一家宾馆的同一层楼面开的房,而且在“呼风唤雨”的过程中,一个个跟发了疯印度公牛似的,使出了浑身的力气,将整栋宾馆弄得地动山摇的,轰隆隆作响,唐山大地震一样,臊得走廊上那几个女服务员一个个羞红了脸,你指着我我指着你咋咋呼呼地惊叫:大学生就是不同啊,干啥都是不一样,你看这气势,咱没文化的人哪弄得出来呀!
  就在这个暗无天日的夜晚,班上最倔强最保守的赵四小姐还真的轰然失去了最宝贵的贞操,一朵桃花万点红什么的,鲜血淋淋,把一张白色的床单染红了好几处!
  当然,这一消息是脸皮奇厚的胡侃在刚刚完事的时候亲自告诉我的,他采用的是手机短信的方式,口气很自豪,一副得意洋洋的模样。
  唉,可惜一个倔强烈性的赵四小姐,竟然逃不过一个毕业之夜,一转眼便毁在胡侃那家伙的手上,实在是人神共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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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2 22: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9)
  
  天亮了,太阳老头气喘吁吁地爬上树梢,隔着一扇扇敞开的窗,正色眯眯地朝我们宿舍里面张望。这边的宿舍是男生,一个个赤身裸体,正呈“大”字模样呼呼地酣睡;那边宿舍是女生,一个个穿着一两件贴身内衣小裤,睡姿大多呈的是虾状。
    太阳老头终于看了个满足明白,于是咧开嘴呵呵地笑了。
  我感到太阳的热气正烧得屁股冒烟的时候,终于醒了,于是一骨碌起了床。
  不经意地看了一眼胡侃的床铺,发现那里竟是空空的。
  显然,昨晚这家伙根本没回来。
  我瞧了一眼手机,发现时间已是10点过5分了,心一慌,连忙给胡侃打电话,想叫他快点回来收拾东西准备走人。
  今天可是真正的散伙了,大家各奔东西去,各找各的活路。
  然而,胡侃这家伙居然关机。
    我一边用最恶毒的语言暗骂他太不像话,一边用宇宙速度飞快地洗好脸穿好衣,然后急匆匆冲出了宿舍。
    胡侃这家伙真是该揍,昨天说好了的,今天我们一起到浮城去,他可好,一有美人跟他钻被窝,他便啥都不管了!
  学院门口有一家宾馆,叫“云海宾馆”,据说是三星级的,但依我看二颗星也够不上,里面残残旧旧的。但因为它便宜吧,且可以按小时论价,所以深得本校男女大学生的欢迎,校园里面一对对的情人一看到“云海宾馆”便似乎看到了温暖的家,于是一遇到热血飞涨的时候,立马手拉手呼呼呼地直往宾馆里跑,一进门便迫不及待地开房,然后反锁在房间里面地动山摇地大干革命!
  对此,学院领导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大家都知道眼下的时势已经不同了,只要你情我愿,谁也干涉不得,只要不闹出人命来便可。
    胡侃果然住在云海宾馆。他居然拿真名登记了,看来倒够光明正大的,且住的是609房,如果把里面的“0”去掉,还真够形象生动的。
  我乘电梯直走上6楼,从东向西找到第9间,站在门口犹豫片刻,然后伸手轻轻地敲了敲房门。
  据说敲门的方式有讲究,第一下要轻,让里面的人有个缓冲的时间,别吓着了人家;第二下要重,让里面的人确实能听到敲门声,别误了事;第三下和第四下,则逐渐变轻,让里面的人觉得你很是温文雅尔,不显得粗暴无礼。
  当然,既然是敲胡侃的门,我便不必讲究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了。
    “你找到这里干嘛?”一阵脚步声响过,房间开了一条缝,胡侃黑着脸探出头来,作愤怒状。
  “大家都在收拾东西了,你还睡得着么?手机也不开!”我用力推了他一把。借着我的推力,他倒退了一步,房门随即“吱”的一声被他带开了一大半。趁着房门洞开,我不经意地往里面看了一眼,发现躺在被窝里面的赵四小姐正探起头往门口这边瞧,香肩赤裸的。
  与我四目相对时,赵四小姐的脸“腾”地红了起来,天上的彩霞一样。
    我连忙收回目光。
    “你这是干嘛?”胡侃发现不对劲,忙一边掩门,一边往外推我。
    “你不回去收拾东西了?”我只好板起了脸。
    “知道了,我会处理的!”他不耐烦地朝我挥手。
    “下午一点多的火车,你还是赶紧吧!”我连忙提醒他。
  他愣了一下,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说道:“对了,我正有东西给你。”说着,他缩了回去,好似拿什么东西去了。
  我好生纳闷,不知他葫芦里卖的啥药。
  没过一会,他重新探出头来,手里扬着一张火车票。
    “你买到票了?”我一把将火车票夺了过来,定睛一看,果然是从南京到广州的火车票(浮城还没能过火车,到了广州得换乘长途巴),而且日期是今天,开车时间是下午1点42分。
    “你回去收拾你的东西,不用管我。”他看了我一眼,说道。
  “不用管你?”我没听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但他根本不作解释,“砰”的一声重重地关上了房门。
  里面,传来赵四小姐格格格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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