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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喝孟婆汤〗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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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7 21: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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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苏慕自出生起便带着奇怪的记忆。
  刚满十一个月,他已经会开口说话,可是不肯叫“爸爸”“妈妈”,却说:“我家不在这里,你们送我回家呀。”又指着来来往往的车子说,“都是四个轮子,可是怎么没看见马呢?”
  便有人逗他:“你家在哪儿呀?你什么时候坐过马车?”
  小苏慕答:“我家在朝歌,我有几十辆马车。”
  便有好事的长辈查了典籍,说:“朝歌原在洛阳附近,离西安不远,不过,那已经是千百年前的称呼了。”
  但这还不是最奇怪的。真正令他父亲苏浩瞠目的是在他六岁时,第一次带他进赌场,他抓起骰盅,很不屑地说:“骰子,是赌术里最低级的一种。”然后随手掷出个六点;接着站在玩扑克的赌桌旁,诧异:“扑克?我们那时候没有这玩意儿。”
  苏浩在那一刻彻底相信了八仙庵道士的话——苏慕不属于这个时代,他是个再生人。道士还说,苏慕的八字奇特,是孤宫入命的人,克父克母,一生运气极差,一万个人里也没有一个像他这样倒霉的。现世的父母无福消受这样的异子,最好的办法是把他送走,送得越远越好。
  但是苏慕的母亲舍不得,觉得这个宝贝儿子又聪明又漂亮,除了言行特别点外也并没什么不好,无论如何不肯将他送人。
  然而从那一年起,苏浩的生意开始一路走下坡,几乎投资什么赔什么,在股票和期货市场上又各损失了一大笔,急火攻心,渐渐不治。临死前握着太太的手叮嘱:“这个儿子,我们养不起,还是把他送走吧,不然,只怕于你不好。”
  陈太太哭得死去活来,叫着:“你走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要克就让他克吧,真把我克死了,我早早下去陪你。”仍是不肯让儿子离开自己。
  那年苏慕已满十八岁,听着父母的话,只觉刺心地疼。料理过父亲的丧事后,便悄悄办妥了出国读书的一切手续,独自去了加拿大。
  因为签证在邮局里耽误了两天,他去报到的时候,迟到了,只得等下学期才能入校。他已经没胆让母亲再寄钱来,于是四处打黑工,吃尽苦头,东躲西藏地过了半年。入学后,几乎成了规律了,每到考试的时候必然出点小意外,一直读了六年,始终不能毕业。
  而且,他开始做梦,频频在梦中看见同一个女人,穿白衣,赤足,长发,梳着古装的髻,有时双髻,有时单髻,插着凤钗,金步摇,踏着一种很奇怪的步子,忽进忽退。是背影,纤腰一挪,在飞絮漫天间踽踽独行,走路似舞蹈,永远不肯回头。
  每次苏慕梦到她都很想流泪,说不出的感伤。与生俱来的背运使他不可能成为一个多愁善感的人,可是那凄迷的梦境令他困惑,他很想看清女子的长相,希望她回头。
  念了六年的书,便梦了这女孩六年。
  然后,他接到母亲再婚的请柬,继父姓董,是一位离休老教授。苏慕很替母亲能够开始第二春而高兴,到了这时候,他念书已经念得厌透,于是干脆效仿留学祖宗方鸿渐,买了张假证书,权充学成归来,和母亲的婚礼共演了一出双喜临门。
自双脚踏上西安,那白衣的女子便飞走了,再没梦见过。
  苏慕的运气却还是一如既往地衰下去。
  一个风华正茂的外国留学生,在西安找份工作其实是颇有些高不成低不就的,尤其苏慕的文凭又经不起推敲,自知万事俱备独欠运气,便也不敢问津高薪优职,蹉跎了半年,才靠着继父的关系在一家小型服装厂谋了个推销经理的职位,真也算大材小用了。
  因为居无定所,他没机会交到什么朋友,但是和同事的关系相处得也还好。闲时一起打打麻将或者扑克,是辛苦生涯里最简略的一点清欢。
  按说一个擅赌的人总应该有几分运气,然而苏慕的运气仅止于他在搓麻将的时候和几把“屁糊”,或者玩“红桃4”时偶尔“单挑”成功,赌额限于十元钱以内,超过十块准输。赌运与技巧无关。
  逢节假日会拎了水果熟食去探访母亲。
  苏太太现在已经是董太太,大概是因为丈夫比自己大了十岁的缘故,改嫁以后,她开始发福,而且变得罗嗦:“慕啊,快三十的人了,怎么还没个正经打算?什么时候带女朋友来给我看看?你们也好了有一段时间了,有没有想过结婚啊?”
  苏慕搪塞:“妈急什么?等我运气好转了,自然会结婚。”
  他想起那梦中的白衣女子,好久没有再梦见她,可是仍然很清楚地记得她走路的姿势,还有那插发的金步摇,是如何优美地晃动。拖延着迟迟不结婚,是否潜意识里是在等待梦境成真呢?那女子一直都没有回头,但是她走在霰雪飞絮间的背影,是如此婉约动人。
  母亲又说:“你有没有给女朋友看过八字呀?人家说找到个合八字的好对象,说不定可以转运的。”
  董教授在一旁接口说:“婚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一种赌。而合八字,算卦这些,便是通往‘赢’的捷径,是一种赌技。”
  董教授的专业很冷门,是研究中国博彩学的,苏慕和他很谈得来。
  有时候两个人慢慢地啜着不伤身的黄酒,可以从秦汉以前的弈棋,赛马,意钱,三国两晋南北朝的象戏,握槊,弹棋,隋唐五代的双陆,叶戏,击球,宋辽金元时期的打马,除红,斗蟋蟀,明代的骨牌,马吊,一直谈到清代的花会,山票,押宝,麻将,轮盘,扑克……
  苏慕若有所思:“原来扑克是从清代就开始了的。”
  董教授说:“跑马,轮盘,扑克都是舶来品,是鸦片战争后才传入国内的洋玩意儿,在民国时期达到高潮,上海四川广东等地都有很大的赌场,规模之大,品种之全,堪比今天的赌城澳门。当时传进来的‘洋赌’中的很多内容,诸如跑马,彩票,有奖储蓄,吃角子老虎,直到现在也还很盛行……”
  母亲借着送水果进来打断两人谈话:“阿慕,你运气这么不好,就不要老是惦记着赌,没听说十赌九输吗?你爸爸当年要不是赌期货股票,也不至于……”
  由此苏慕知道妈妈对他克死父亲的事仍然耿耿于怀,从此极少登门拜访董教授夫妇。

有时候躺下来,慢慢地回想自己从小到大经历的种种惊险,苏慕会觉得整个成长过程好比唐僧取经,大难小劫不断,步步是陷阱。
  按说这样一个人,早该死一百八十回了,可是偏偏他又死不了,每次遇难,总能逢凶化吉,九死一生。有一次乘飞机去大连,整机的人都跌到海里淹死了,他却幸运地抓住了一只不知谁丢在那里的太平圈,一直坚持到救生员来到——这点也很像唐僧,暗中有观音姐姐庇佑,只遇难,不会死。
  只是不知道,何时可以修成正果。
  所有人都说他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然而苏慕等呀等,等得脖子都长了,后福却一直没有来到,估计要学姜太公,到八十岁的时候才会称王拜相吧,那也真是够后的了。苏慕于是对女朋友小荷说,你别瞧不起我,你等着,八十岁以前我一定会有财运的。
  小荷反唇相讥,那就等你80岁的时候再来重新追求我吧。说完转身便走,没忘了把他们仅有的共同财产——那只荷兰种的斑点犬带走。也是,那只狗,当初还是苏慕用三分之二工资买下来的呢,是他最贵的财产了。
  苏慕有点舍不得那只狗,从两个月养到两岁大,总有一点感情的吧?可是他又觉得,狗跟着小荷,总比跟着自己好,自己这么霉的人,谁知道什么时候会把小狗给克死呢?
  
  苏慕很穷,又很衰,不过小荷最终决定离开他,倒还不光是为了这两点——要是为了这个原因,早两年前他们认识五分钟后她就该掉转身走了。
  ——那是他们经人介绍的第一次约会,苏慕不仅迟到了半小时,而且因为半路摔跤还弄得一身脏,他一边搓着手一边解释,刚才在街上遇到小偷,他是为了追小偷才弄成这样的。小荷问他:“那追到了吗?”阿慕说:“本来是已经追到了的,可是到了跟前,我没留神脚底下有个坑,忽然摔了一跤,就把小偷给追丢了,自己也弄成这样子。”结果,那天从吃饭到逛公园包括买矿泉水的钱都是小荷付的,临分手时还借给苏慕两块钱硬币坐公交车回家。
  所以,小荷这样的女朋友已经算得上是很贤惠而且大度的了。然而这样的人最终也不能忍受苏慕,实在是因为他太衰太无能了,而且这样无能的一个人,居然还用情不专,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小荷再也不能忍受,终于决定割袍断交,携狗出走。
  事情发生在半个月前,兴城广场,当时苏慕和小荷好好地走在街上,抬头间,忽然看到一位小姐正冉冉地从车上走下来,就像被雷击了一样,苏慕蓦地呆住了,小荷叫他也听不见,痴痴地跟在那小姐身后,人家走他也走,人家停他也停,月亮都没有他听话。
  其实那小姐的眉眼也说不上有多么精致,分开来看,她的五官都还平常,只说得上端庄秀气罢了,可是组合在一起,就变成国色天香,有一种高贵的气度,有一种脱俗的风韵。
  仿佛有暗香袭来,苏慕生平第一次因为美色而忘了自己。
  连自己都忘了,更不要说未婚妻小荷。
  小荷真是想不生气都难,甩下他转身就走。他也不知道追,还提线木偶似地跟在那小姐身后亦步亦趋,直到人家上了车,车子不见影儿了才回家,还神思恍惚的,跟中了邪一样。
  当晚,小荷同阿慕进行了自同居以来最认真的一次谈话,问他:“你到底有没有真正爱过我?”
  阿慕茫然地看着小荷,半晌没有答案。
  小荷叹息,当时便想过是不是应该分手了,然而想到他们两年间的感情,又觉割舍不下。为了一个从天而降乘风而去八杆子打不到的陌生人,至于要闹到分手那么严重吗?反正他们以后也不会再见面,没必要为了捕风捉影的干醋让自己烦恼。
  她决定再给阿慕一次机会。
  可是前天,两人去看楼的时候,竟然冤魂不散地,又和那小姐遇上了,而且还不费吹灰之力地弄清了她的身份——看不出她年纪轻轻的,竟然是那家冰蝉房地产公司的总经理,叫雪冰蝉,公司就是以她的名字命名的!
  再次面对苏慕灵魂出窍般的痴迷表情,小荷深感绝望,不禁有种在劫难逃的感慨,一切,都是注定的吧?
  房子自然是没有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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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17 21: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小荷终于正式提出分手。而苏慕,竟然毫不挽留,还神经兮兮地长吁短叹,念了句不知是诗是词的东西:“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惘然你个头!”小荷再也忍不住,拎起行李叫上斑点就走了,没忘记把门重重地摔了一声,踢了两脚,嘴里还骂着:“王八蛋,饿死你算了!”
  苏慕真的很饿,但是当然不至于饿死。他在屋子里呆呆地坐到天黑,饿得肚子咕咕叫了,也就爬起来,晃晃悠悠地出了家门,一径往街角的面馆走去。
  对于小荷的走,他自己也说不清是惋惜还是释然,同居两年,七百多个日子,他们之间的感情早就混淆了,偶尔的缠绵温存,到底是因为习惯呢还是兴奋,或者干脆,是生理周期?
  就像这辣子拌面,陕西人从小吃到大,吃成了习惯,能说得清是因为喜欢还是因为习惯吗?
  小荷问他有没有真正爱过的时候,他自己也在问自己,可是他真的不知道答案。两个人走在一起两年,既然已经有过结婚的打算,自然是动了真情的。可是内心深处,他早就有些厌倦了。厌倦小荷的没完没了的抱怨,惦记一件明明买不起的名牌服装时啧啧咋舌的面相,搬弄办公室是非时酸溜溜的笑,甚至包括她在床上永恒不变的姿态以及假装兴奋的叫声……但是这一切,他都从来没有跟小荷说过,甚至一丝一毫都没有流露过。
  本来嘛,像他这样一个人,贫穷,失败,孤单,又倒霉,吃饭能吃出砂子,买衣服买到长短袖儿,在家里走来走去都会平白绊一脚,喝口凉水都得剔牙的,只要有个女人肯跟自己过,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他的确打算要和小荷过一辈子的,只要她不提出分手,他便绝对不会提出,而且,作为一个男人,他一定会尽自己的能力好好照顾她一生;然而,当小荷决定斩断两年的情缘离开他,他却也并不觉得多么遗憾,反而有些如释负重似,并且庆幸好在没有带她回去见母亲,免得一场解释,真是有先见之明。
  也许他真的是一个薄情的人。
  只有真正薄情的人,才会在两个小时内就忘记两年里积累起来的感情。
  但是另一面,他不过只见了雪冰蝉两分钟,却为什么整整两个星期都念念不忘呢?
  是“艳遇”?亦或“遭遇”?
  遇到雪冰蝉,让他忽然清楚地意识到一个女人和一个女人是多么地不同,意识到即使是他这样一个又衰又麻木的男人,也会为了一面之缘的美女而心动,甚至甘愿改变自己生命的轨迹。
  他不明白雪冰蝉为什么会给自己那样大的震撼。
  当然,她美丽,眉目清朗,端庄飘逸,就像从时装杂志封面上吹口气走下来的,并且,神情举止间有一种高贵的气度。但是,他苏慕好歹也算得上学贯中西,平生见的美女不在少数,何况,那女子美则美矣,也没到天姿国色的份儿上,终究是红尘中一个普通的漂亮女人罢了,又不是真的天仙,何以让他这样丢了魂儿似的?
  也许,是因为她举止的优雅,穿着的得体?苏慕是做服装推销的,对别人的着装品味十分挑剔,这也是他对小荷最不满的一点,天天乱穿衣,还自以为是地要命,死不肯听取别人的意见,哪像雪冰蝉,简单大方的一袭白色套装,穿在她身上就跟长在她身上似的,看着那么顺眼,舒适,风度翩翩。
  苏慕给自己找到理由了,是的,一定是因为自己平时跟模特儿们接触得多了,忽然遇到一个不是模特儿出身却穿衣举止比职业模特更有品味的人就特别感到吸引,一定是这样。
  但是,姑且不问原因是什么吧。如今苏慕最关心的,是怎么能再见雪冰蝉一面?他迫不及待地想见她,自从见了她,一颗心就彷徨不安,非要等再见的时候才能踏实起来。
  他决定再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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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17 21: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忘记一个人需要多久?
  忘记一个只见过两次的人,很难吗?
  苏慕又开始做梦了。
  不再是霰雪凄迷,不再是飞絮满天,这次的梦境比以往所有都清晰。
  
  看得出是个大户人家的花园,园门做月洞型,写着“苏园”字样。
  兰花开成深紫色,那白衣的女子在兰花丛中穿行,仍然是背影,但那是个多么美好的背影,纤腰一挪,弱不胜衣。她手里提着只小巧而翠叶纷披的柳条篮子,一路走便一路采。她的手不需要辨认选择,但是拾到篮中的花总是园中最艳最饱满的。
  她就这样慢慢地装满了她的花篮,东一下西一下,花茎有长有短,似乎不需要插到瓶中已经可以很清楚地认定它们将会组成一幅怎样的画面。
  阳光在她披散的头发上镀了一道光环,织锦的长裙上落满了蝴蝶,当她走动,那些蝴蝶就飞起来,不知道是她的脚步还是花的露水给了绣蝴蝶新的生命。
  然后,她回过头来。
  那女子,那白衣的女子,那永远背向而行的梦中女子终于回过头来,冰清玉洁的一张脸,是雪冰蝉。
  
  苏慕从梦中惊醒过来,莫名地又觉得了那种熟悉的心痛。
  雪冰蝉,怎么会?他整整梦了六年,猜了六年的梦女郎,竟然会是只有两面之缘的雪冰蝉。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巧合,还是缘订三生天意叵测的暗示?
  他买了一束玫瑰,决定自己去找答案。一路想,和小荷恋爱两年,还不曾给她送过玫瑰花呢,若被她知道自己买花给陌生人,更不知要多么生气。
  直奔了冰蝉大厦A座总经理办公室,秘书拦在门口不给进去,说:“花我可以代转,不过不保证雪经理会收下。请你留下卡片,如果经理愿意见你,我会通知你。”
  对待送花人的口吻好比打发应聘考生,显见是每天应付上门送花者经惯了的。
  苏慕没想过会吃这样的软钉子,有些下不了台,只得讪讪放了花束出来。
  没有留下卡片。
  留也是白留,雪冰蝉才不会给一个陌生人回电话。
在楼下广场拐角,苏慕看到一个女艺人在表演,刚入五月,可是那女子已经穿着极鲜艳而暴露的紧身热裙,在跳肚皮舞。
  印度乐缠绵中带着凄厉,女人头发短得贴头皮,脖颈间缠着一条巨蛇,蛇头咝咝地吐着信子,惊得围观者不时发出尖叫,而那条蛇和它的主人一样,仿佛以众人的惊惶为营养,兴致更加高亢,扭动也更加妖娆。
  不同面额的钞票纷纷投进女蛇人脚下的竹篓里,对于养尊处优的城市人,这样新鲜的刺激是不易见的。
  女蛇人结束了舞蹈,自背囊中取出一条小蛇来,望空一抛,巨蛇忽然蹿起,张开血口准确地在半空中衔住,吞下,蛇七寸处蓦然鼓起,迅速滑下。观众嘘声大作。那蛇昂然得意,对着蛇人频频致意,仿佛敬礼。
  苏慕忽然感到胃部一阵不适,心里想要离开,脚下却偏偏迟疑。若有意若无意,女人在表演的当儿,不时向他瞥上一眼,竟是似曾相识。
  终于,蛇人收了蛇,向苏慕走来。
  又是一阵心悸的不适感传遍全身,犹如触电。苏慕有些后悔自己刚才没有及时走开,这会儿便是想走也不好意思了。
  女人的眼睛是一种奇怪的蓝与绿相间的颜色,好像波斯后裔。肚皮上纹着条色彩斑斓的小蛇,半盘半曲,随着她的走动做出各种妖媚状,极尽诱惑之能事。
  苏慕觉得心跳加快,搭讪着先开口:“这是什么蛇?”
  “竹叶青。”
  “小姐贵姓?”
  “竹叶青。”
  她叫竹叶青。
  竹叶青是个好名字。
  竹叶青是一种酒的名字,很烈的酒。
  竹叶青是一种蛇的名字,很毒的蛇。
  竹叶青是一个人的名字,很美的人。
  女人。
  像酒一样烈,像蛇一样毒的美丽女人。
  叫竹叶青的女人肯定是很不一般的,她有两样绝技:第一是养蛇,第二是炼药。
  而于这两样上更加绝的,是她懂得看人。
  她两只蓝绿相间的眼睛,仿佛具有穿透力,可以轻易地看透人的心,透过人的表面看清他的本质。
  有个传说:
  蛮荒时代,野兽成群,和睦共处。然而有一天,上帝造了人出来,成为万物之灵。兽们不高兴了,齐齐来找上帝理论,说:众生原本平等,凭什么人比我们高贵?我们也要做人。上帝被缠得无法,只好允诺:等到灯头朝下,水往上流,你们便都可以做人了。千年百代过去,世上发明了电,发明了灯头朝下的电灯,发明了使水往高处流的发电机,于是群兽也就都变了人。
  然而竹叶青似乎有那种能力——可以透过表面看清那个人的本质到底是一种什么野兽。
  她告诉苏慕:你是个冷血的人。你很无情,却有一颗易感的心。那颗心本来不属于你。它由一滴眼泪生成。
  苏慕一句也不要听她。
  他怀疑她不具有正常人的思维,或者,是中国话意思表达不清。
  什么叫虽无情却易感,什么叫他的心不属于他,什么叫一滴眼泪变了心?
  但是竹叶青说:你会再来找我的。想找我的时候,放出这条蛇。
  她送他一根碧绿细长的竹筒。不用说,那筒里自然是蛇。
  苏慕越发不安,却不知为什么,无法说出拒绝的话。
  他握着那根竹筒一路走回家,感觉自己像个傻子。同时他想着竹叶青,始终觉得熟悉,他和她是认识的,在什么时候呢?在加拿大?或者去加拿大之前?好像还要早,那么是小时候?然而他不记得有过这样蓝绿眼睛的混血儿邻居。
  那天晚上,苏慕又一次梦到雪冰蝉。
  
  深闺独坐,夜幕四合。她在灯下慢慢地擦一柄剑,用一方雪白的蚕丝帕子,轻轻地轻轻地擦拭剑的鞘,剑的柄,剑的身,剑的刃——忽然,她的手指被剑刃割了一下,有血滴下来,迅速染红雪白的帕子。
  雪冰蝉痛楚地把手指含在嘴里,苍白的脸上,露出一丝凄然的笑……
  
  梦在这个时候醒了。
  阿慕心头恍惚,隐隐作痛,同时想起竹叶青的话:你是一个无情的人,却有一颗易感的心。那颗心本来不属于你。它由一滴眼泪生成。
  此刻,那颗由眼泪生成的心仿佛跃跃欲试,一张口就可以吐出来似的。
  苏慕匆匆换了衣裳出门。
  今天在展览馆有个小型服装贸易洽谈会,他是厂方代表。可是一路塞车,到南门时更是水泄不通,干脆下车步行。听到路人议论才知道,好像是某大厦有人跳楼,造成交通堵塞。
  世上那么多人,本来谁死都不与阿慕相关,可是这个人死的地方不好,阻了要道,碍了交通,耽误了阿慕去展览馆开会。
  本来对这次洽谈已经做足功课胜券在握的,可是因为迟到了半小时才进场,第一时间已经给对方留下不良印象,让竞争对手钻了空子。
  谈判不成功是小事,对公司形象造成恶劣影响却令厂领导大发雷霆,不消分说,当即下了开除令。
  阿慕失魂落魄地走在路上,沮丧得只想也去跳楼。
  失业或许不是自杀的好理由,但是一个衰得无可救药的人实在没有活下去的必要。
  可是他实在怀疑,即使自己有勇气从十八层楼顶一跃而下,是不是真的就可以痛痛快快死了?
  难保不摔个半身残废,却独独剩一口气咽不下去。
  人家说好死不如赖活,他可是赖活容易好死难。
  倒不知有什么办法是必死无疑,确保成功的?
  买凶?要是杀手拿了钱跑了,又或者手脚不利落怎么办?
  上吊?去哪里吊呢?虽然满街都是树,总不成吊死在热闹的马路边吧?公园里的树荫下可都是给情侣们留着的,越是看似僻静的场所越是一对对的蜂狂蝶乱;
  撞车?这是最不保险的,死个十足十还是半死不活全不由自己控制;
  服毒?可哪里来的毒药呢?
  苏慕想起蛇人竹叶青给的那只竹筒来,不知道筒里是不是一条毒蛇,如果是,咬自己一口就可以送自己归天,倒是个干净省心的办法。
  想着,已经取出竹筒来,随手拧开筒盖。只觉眼前一花,仿佛有道白光闪过,筒里已经空了。刚才是不是有一条蛇蹿出来,在自己眼皮底下游走?阿慕完全没有看清楚。
  瘟疫飞出了潘多拉的匣子,潘多拉知道要有什么事情发生吗?

黄昏的时候有人敲门。
  阿慕以为是小荷。租房子这么久,只有两个人进过这屋子,一个是小荷,另一个是房东。这两个人现在阿慕都不想见,不愿小荷看到他比和她在一起时更衰从而幸灾乐祸,更不想被房东催租。
  但是来的人是竹叶青。
  她做男装打扮,穿西服打领带,白衬衫的扣子一直扣到最顶一颗,除了一双眼睛蓝绿相间外,从表面上看起来,就像个大街上一抓一把的保险经纪。只是手里没有拿着保险单,而是捧着一只水晶球。
  苏慕笑起来:“蛇人与水晶球?我好像进入了一个童话世界。”
  “苏慕,你找我?”
  “啊?”苏慕来不及否认自己找过他,却好奇她怎么知道自己的名字叫苏慕。还有,她到底是一个她还是他?
  “你是男是女?”
  “有什么所谓?”竹叶青冷冷地说,“从来只有我问别人需要,没有人关心我的身份。”
  “你不是中国人吧?”苏慕玩世不恭地笑,“虽然你的国语说得很流利,但是不合语法,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这是因为我谈生意很少用说的,都是用看。”
  “谈生意?”苏慕觉得头大,“我有什么生意和你谈?”
  “你有,因为你运气坏。”
  苏慕完全不明白这忽男忽女的竹叶青到底在说什么,“难道你能让我运气好转?”他问,“但是我又有什么可以给你做交换条件的?”
  “灵魂和永生。”
  苏慕决定闭嘴。这蛇人没一句话是中国话,甚至不是人说的话。是,每一个字都是中国字,可是组织在一起,偏偏就莫名其妙,不明所以。他没一句可以听懂。
  竹叶青已经将水晶球摆上了桌子,并且开始轻轻转动,念念有辞。
  苏慕正想干涉,却忽然惊异地睁大眼睛,越睁越大,几乎不能置信——他真的从水晶球中看到了影像,就像电视剧那样有剧情发展的影像,甚至还有动作和对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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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17 21: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


某年某月,风日晴和。
  村头井台边,桃花开得很艳,荆钗布裙的农妇在井边汲水捶衣裳,有骑士牵着马经过,向妇人讨水饮马。妇人的心早就允了,口头上偏不肯那么顺从,戏弄着:“好大一口井,你尽管喝,何必向我讨?”
  夹七夹八,无非是为了多说几句话,将这异乡的俊美青年看个饱。
  武士却烦了,忽然掣出剑来,将木盆一劈两半——我不喝水,你也别再想洗衣……
  
  苏慕诧异:“竟有这样无理的人!且不解风情。”
  蛇人妖媚地笑,只管轻轻地转动着水晶球:“看下去呀。”
  
  水倾盆裂,妇人惊叫起来,围上前牵衣扯袖地纠缠不休。武士有武士的骄傲,断不肯对付手无寸铁之人,一身解术使不出来,被妇人们拉扯得十分狼狈。
  幸有一个白衣束发的小丫环端着木盆走来,身形窈窕,面目清秀,虽衣着简朴而不掩其端丽。巧笑嫣然地,先盛了水饮马,又将手中的盆子赔与妇人,三言两语,了断一场官司。
  武士施了礼,却并不道谢,只让马饮饱了,就此扬长而去。
  妇人们围住小女子询问:“你把盆子赔了我们,你家主人处可怎么交代?”
  女子收了笑容,凄然道:“明天又有赌赛,我抽签输了,成为赌注之一。一旦主人把我输给赌客,我明天就要永远离了这村子,交不交代都无所谓了。”
  
  “赌注?”苏慕惊讶。
  他隐约想起来:前朝时有一种赌法,叫做肉棋。却是以人为棋子。做棋子的女子艳妆,半裸,随着奕者的行棋时进时退,赢了则起舞献酒,输了则赌债肉偿,是一种极为“香艳”的奕赛,在前朝盛极一时。
  如此说,那小丫环便是棋盘上的一枚肉子。却不知那一场赛,花落谁家?
  
  灞河边,堆土为丘,画地为界,插木为桩,布置成“博局”的样子。
  是真正的梅花桩。那一株株新木,是正在茁发的梅树主干,顶上削平了,枝杈还在,每一条都抽出灼灼的花来,彩带飘摇,金铃随风,随着女子的舞动铿锵作响。
  女子们都只在十三四岁年龄,束发缠腰,虽是冰天雪地,身上却只着一件鲜艳的丝绸亵衣,赤足缠金铃,于梅桩上翩然起舞。
  中间最美的一个,束金冠,着白衣,正是井台边的女子。即使穿着如此单薄暴露,却仍不给人一丝一毫不洁的感觉。她纤弱地舞在梅花桩间,身形楚楚,恍若天人,仿佛随时随地,都会乘风归去,回到彩云间。
  台下设四足青铜博局,局面阴刻十二曲道纹和方框,朱漆绘四个圆点,局侧深挖一线,内置碧绿竹箸六根,水晶棋子十二颗。两旁锦褥绣墩,佳肴美酒,群侠分坐其间,左手握酒樽,右手执棋子,屏神静气,进行着无声的厮杀。
  ——这是一场六博之赛,又叫“大博”。六箸十二子,每人六子,一大五小,大为枭棋,小为散棋。棋依曲道而行,行棋过程中,时遇争道,双方都可吃掉对方的棋子。吃掉对方的枭棋,即可取胜。
  桩上的舞女,随着奕者的行棋做出同样的进退。每当有子被吃掉,代替棋子的舞女便自梅花桩上飞舞而下,奉金杯向赢方献酒。
  而那白衣的女子,便为枭,总是由棋局中最美貌的女子担当。赢了,便可以将她带走;输了,则要付出代价,乃至生命。
  赌者不知道博局的输赢,舞者不知道自身的归属。同为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这一场赌赛的赢家,是那个饮马的武士。
  然而他指着充当枭棋的白衣女子说:“你饮饱了我的马,我决定报答你,你自由了。”
  女子喜极而泣,一张脸蓦然变得晶莹,她说:“不,主人,我愿意追随你。”
  “我不喜欢让女人跟着我。”他皱眉,不为所动,“我家上上下下,没有一个女人。你还是走吧。”
  然而她求他:“不要赶走我,你赢了我,我的命就是你的。我愿永远听从你,为奴为婢,为你饮马,拭剑,酿酒,洗衣裳。”
  “你会造酒?”他有了一点兴趣,“会造什么酒?”
  “米酒,药酒,蛇酒,蚕酒……我会调十八种酒,会选米,淘米,蒸饭,摊凉,下曲,候熟,下水,容器,压液,封瓮,会辨五齐三酒之名,会下曲酿醴,并且懂得分辨选什么杯子喝什么酒可以不醉,还有十八种醒酒的方法。”
  “那么可以到酒坊帮忙。”武士终于缓缓地点头,“跟上吧。”
  他牵上马,走了。
  她尾随其后,亦步亦趋。这一走,便是一生。
  
   “这武士,就是你。”竹叶青一字一句地说,“这白衣女子,就是雪冰蝉。”
  武士,白衣女子,雪冰蝉?
  这句话苏慕倒是明明白白地听懂了,却只有更加迷茫。然而迷茫中,又有一丝阳光穿过云隙,照进他蒙昧的心。他的心,本来不属于他自己,由一滴眼泪化成。
  竹叶青说:那滴眼泪,来自雪冰蝉。
  临走时,她留下一小瓶酒,羊脂白玉的瓶子,盛着碧绿粘稠的汁液,酒香清冽,中人欲醉。
  她说:“如果想知道得更多,就喝了这瓶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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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17 21: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


很多很多年前,有一个女人爱上了一个男人。
  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要受多少痛苦?
  他是一个赌徒,一个武士。
  在那个时代,高明的赌徒和卓越的武士总是合二为一的。
  这是因为,有赌,就必然有输赢,有得失,有悲喜,有祸福,甚至,有生死。
  赢的人自然开心,输的人却很不开心。
  输的人会失望,会愤怒,会希望一切从未来过,那场失败的赌不曾发生,那个赢了自己的人从未存在过。
  让一个人不存在总比让时光倒流容易。
  何况,人们总喜欢把自己的错误归罪于人,迁怒于人,嫁祸于人。
  所以,那个总是“赢”的人一定要非常善于保护自己才行。
  不然,他赢了一场赌,却很可能会输掉一条命。
  他的剑术,一定要比赌术更高明。
  在学骰子之前,他最先学的,是武功。
  还有,轻功。
  因为如果一旦打不赢,他还可以跑,如果跑不赢,还可以躲。
  所以,他同时又要是一个易容高手。
  还有还有,最重要的,一个精于赌的人不能有朋友,他不能相信任何人,更不能在乎任何事超过赢。
  一旦他心中有个人有件事比赢更重要,他便一定会输。
  所以,赌徒第一件要学的事,是无情。
  这是基本功,也是最高境界。
  得之不喜,失之不怒,永远保持最冷静的心态,最敏锐的感觉,如此,才可以立于不败之地。
  对于这样一个视输赢重于生命的人,感情,实在是微不足道,并且有益无害的一件事。
  女人的爱,注定是悲剧。
  为了爱他,她尝尽了辛酸委屈,却仍不能得到他一丝一毫的温情回顾。
  终于,她觉得绝望,遂孤注一掷。
  是蛇人的主意——他给了男人一碗药,名为忘情散,说只有喝下这药,才能至尊无敌,绝情灭义,练成至高无上的绝世武功。
  但是,却不是他喝,而要一个女人来喝,而且必须心甘情愿地喝下,不带一丝勉强。
  “如果有一个女人,肯心甘情愿地为你喝下这碗忘情散,你便可以练成这举世无敌的完璧无暇功。”
  蛇人阴恻恻地说,“记住,是心甘情愿的!没有欺骗,没有勉强,没有犹豫,而是面带微笑地喝下它,主动为你牺牲。那样,才能够阴阳互补,乾坤合一,你也才能毫无阻碍地以她为媒介,通过她的身体来周转你的功力,从而练成无懈可击的神功。”
  但是有一点——
  “那女人喝下药后,会忘记所有的事,变得无情无欲,没有思想,没有痛苦,没有记忆和感情,换言之,她交付她的灵魂,只留给你这具躯壳作为练功的道具。”
  世上怎么会有那样的一种药?世上怎么能有那样罪恶的武功?
  然而一授一收的两个人,浑然不觉得不妥,只心满意足于这一场交易——她要她的灵魂,他要她的身体。
  而被爱所困的女子,竟然真地无怨无悔,甘之如饴,微笑地喝下了那碗收买她灵魂与身体的忘情散。
  人间的忘情散,分明是阴间的孟婆汤。
  喝下它后,她会忘记所有的苦有痛,哀与乐,以及,她对他的爱。
  在最后一口药尽时,她流了一滴眼泪……

  那滴泪,落在碗里,荡起涟漪,惊动了苏慕的心,惊醒了迷离的梦。
  他知道,那个女子,就是雪冰蝉,那个武士,就是他苏慕,而蛇人,蛇人该是知道真相的钥匙,他们三者之间,到底有一笔怎样的账?
  头有点疼,大概宿酒未醒。半明半昧间,他身不由己,再次来到了冰蝉大厦,假装一个来购房的人,找尽各种理由,坐在大厅里留恋不去。希望可以像上次那样幸运,巧遇雪冰蝉。
  一连三天。
  一本购房指南翻来履去,几乎成诵,已经实在问不出新问题了,却仍然没能见到雪冰蝉。
  售楼小姐见他天天来报到,以为是非常有购楼诚意,倒并不烦他,每见他来,还是和颜悦色地招呼着,但已经隐隐在催促他签约,并且说,要是想买,而手头一时不方便,先付订也行。
  这已经是明明白白地警告他:要就拿钱,要就走人,别再兜圈子了。
  苏慕暗暗叫苦:买,拿什么买呀?本来自己加上小荷两个人的积蓄,倒也勉强够付首期的,但是现在小荷甩手走了,剩下自己一个人,存折又被小荷悉数充公,还哪敢奢望买楼呀?但是不买,还有什么理由天天赖在冰蝉公司。
  小姐给苏慕的杯里又添了次水,很婉转地问:“先生决定了吗?”
  “决定了。”苏慕轻轻将购楼指南一拍,急中生智,“小姐,我已经决定了,以公司名义一次性购进单身公寓20套作为高级员工宿舍。”
  “20套?”售楼小姐的眼睛都直了,“您真决定一下子买20套?”
  “是呀,你看这房子,地角好,闹中取静,施工质量又好,贷款条件也合宜,我为什么不买呢?”苏慕经过这几天的研究,已经快成半个售楼专家了,赞美的话熟极而流,说得小姐喜笑颜开,而后适时地话锋一转,“只是我对这个装修格局有些意见,而且希望能拿到更好的优惠条件,不知道可不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再打个折?”
  “哎呀,这我们可做不了主,要不这样吧,我向总经理申请一下,您和我们总经理谈谈吧。”
  水到渠成。苏慕暗自得意:这可是人家主动提出来安排雪冰蝉和自己见面的。
  这次,他留下了名片。
  但是见了雪冰蝉又怎样呢,到底要和她说些什么,苏慕有些无措。他决定在正式约见雪冰蝉之前,再见一次蛇人竹叶青。
  城南酒吧。
  酒吧里自然会有酒保。
  酒保有男也有女。通常女酒保的打扮总比男酒保更新锐,更酷些。
  这大概是因为女人做酒保多少有些不寻常,而不寻常的人妆扮起来必定会有些出人之处吧。
  然而打扮得像竹叶青这般新奇出挑的,却还是令人匪夷所思,目瞪口呆。
  这不仅仅是因为她穿得实在是太少了,少得几乎不能叫作穿衣裳,因为在这个以色取人的时代,三点上阵的女人并不难找,午夜十二点,随便选个夜总会进去,碰见女学生跳艳舞也不稀奇。
  相比艳舞女郎来说,竹叶青穿得甚至还算多了,多得简直保守。花环胸衣,草裙热裤,手腕脚踝上都缠着铃铛和红绿丝带,随着她的扭动而飘摇张扬,叮当脆响。肚皮上的那条蛇,更是饮了血一样地兴奋,时伸时曲,诡艳而妖媚。
  是的,她的独特不在于暴露,而在于妖媚。
  妖,妖到骨髓里;媚,媚在手尖上。人家说媚眼如丝,她却是干脆闭着双眼,做自我陶醉状,全然不看众人,可是一手一只冰筒,上下翻飞,左右互换,就好像手心上自己长眼睛似的,全不担心冰筒会自半空掉下来。
  随着她的摇荡,手腕上的金铃铿锵作响,凭空多了一份催促的刺激,令等待的人口干舌燥,双眼紧盯着那两只蝴蝶穿花般的冰筒,不难把里面的酒想象作琼浆玉液。
  令众人口干舌燥的,不止是铃声,还有竹叶青几乎扭断了的腰肢,纤细而有力,柔软而汗腻,更让看的人恨不得眼睛里长出手来,远远伸去,牢牢抱住。
  什么人的腰可以比蛇更柔细,更诱惑?
  苏慕挑了一个角落的位置坐下,隔着人群远远地望着吧台后面的竹叶青,狐疑不已。
  下午在广场他没见到她,却见到她写在地砖上的字:城南酒吧。那四个字显然是才写下的,因为苏慕刚刚看清楚,打扫广场的清洁工已经走过来嘟嘟囔囔地把它擦掉了。
  他从来不知道有城南酒吧这样一个地方,但是顾名思义,想必是在城墙南根儿吧。于是他沿着城一直找到天黑,终于在环城公园入口处看到林子中间隐约地露出两只灯笼挑着一面酒幌,写着“城南酒吧”四个字。
  那两只红灯笼亮起在黑黝黝的林隙间,像是两只不眠的夜的眼睛,有喧嚣的音乐自内传出,沸反盈天。
  苏慕推门进来,便看到了戴着面具的狂欢的酒徒们,也看到了被酒徒簇拥着的女酒保竹叶青。
  竹叶青扭着腰肢蛇一样地滑行过来,苏慕低下头,发现她脚上是一双精致的溜冰鞋。
  “请你喝。”她把一杯装饰着柠檬片和红樱桃的鸡尾酒放在他面前,“它的名字叫‘回忆’。”
  苏慕端起喝了一口,摇头:“不如你上次送我的那瓶好。”
  “那瓶也是回忆,真正的回忆,不过名字却不叫回忆。那瓶是回忆的魂,这杯是回忆的形。”竹叶青轻风摆柳地坐下来,“世上徒有其表的事情太多了,酒也一样。”
  “哦?那瓶是什么酒?说个牌子,下次我去买。”
  “你一点都猜不出来吗?”
  “这可怎么猜?我只知道,以前没喝过。”
  “蠢货。你想想我叫什么名字。”
  “竹叶青?”
  “就是了。”竹叶青转着眼珠,“竹叶青养的蛇叫竹叶青蛇,喝的酒自然也是竹叶青酒。你连这都想不到,真是笨蛋,枉生了一副聪明面孔。”
  苏慕虽然运气坏,脑筋可不慢,这样子被人左一句“蠢货”右一句“笨蛋”骂得十分窝火,没好气地问:“竹叶青,你到底是做什么的?一会儿在广场上卖艺,一会儿又成了调酒的,到底哪个才是你真面目?”
  “什么叫真面目?一叶障目才是。你这痴儿,万事只看表面,追究形式,真是愚不可及。”
  得,又饶一句骂。苏慕无奈,只得少说为妙,直奔主题:“我约了雪冰蝉明天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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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17 21: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

“雪冰蝉答应见你了?”竹叶青有些意外,“这样顺利?那么说老天倒也待你不薄了。”
  “老天待我不薄?”苏慕哈哈大笑,举起杯一饮而尽,“我是天底下最衰的倒霉鬼,如果路上有一摊狗屎,我跟你赌,只要一天不收拾,我管保一天两趟来来回回都会踩正着,躲都躲不过。老天除了不让我死得痛快以外,几乎所有的倒霉事儿都让我摊上了,还说待我不薄?”
  “倒霉,是因为你咎由自取。”竹叶青毫不同情地说,“你喝了那瓶真正的回忆,还不知道在你的前世到底做过些什么吗?”
  “前世?你是说那个武士?”
  “不错,他的名字叫苏慕遮。”
  “苏慕遮?”苏慕笑起来,“一首词的名字。”
  竹叶青不理他,缓缓地转动着空酒杯,轻轻吟诵起来:
  “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天映斜阳山接水。芳草无情,更在斜阳外。
  黯乡魂,追旅思。好梦除非,夜夜留人醉。明月楼高休独倚。酒入愁肠,化做相思泪。”
  “什么意思?”
  “这是雪冰蝉前世最喜欢念的一首词,但是她喝下忘情散之后就不再念了。如果你能让她重新记起这首词,记起你们前生所有的记忆,并且衷心原谅你。你的罪孽也就满了,运气会从此好转。”
  “什么罪孽?什么原谅?什么运气好转?”苏慕又不耐烦起来,“怎么你每句话我都听不懂?”
  “痴人,痴人。”竹叶青叹息。她对这个吊儿郎当又胸无大志的现世苏慕同样也很不耐烦,然而为了家族的事业,为了蛇人的使命,她只得坚持下去,招来酒保,“再来一杯回忆。”
“一杯哪够?一打还差不多。”苏慕哂笑,但是忽然间,他笑不出来了,因为竹叶青手中转动着的空酒杯,不知何时,竟变成了他上次见过的那只会讲故事的水晶球——
  
  斜阳外,芳草地,湖水如镜,寒烟如幕。
  静翠湖畔,一袭单衣的苏慕遮身形萧索,仗剑独立,仿佛一道销魂的剪影。
  赌坛大比武开幕在即,他在为了一个“赢”字而踟蹰。
  他是一个武士。
  擅饮,而不可以醉;
  擅赌,而不可以输;
  擅斗,而不可以死!
  但是,只要下注,谁可保证不输?谁可永生不死?
  赢得越多,输的畏惧便越重。
  因为赌注已经在无形中与日俱积,一旦失败,输的将不再仅仅是财产,荣誉,还会有生命!
  他赢得太多,已经输不起。
  雪冰蝉双手托着件鹤羽斗篷远远地站在他身后,趑趄不前。天寒露重,她有心上去为主人加衣,却又怕打扰了他的沉思。更重要的是,她心头还系着一个死结,希望他能为她解开。
  不知过了多久,苏慕遮终于沉声说:“过来吧。”
  他没有回头。但是他知道她在他身后。
  一个武士的身后,是不是永远站着一个沉默的女人?
  她听到召唤,如蒙恩宠,趋步上前为他披上斗篷,终于鼓足勇气说:“公子,请求你……”
  “说。”他仍没有回头。
  “公子……”她开口,却又迟疑。
  他终于回过头来。
  秋风中,她穿着一件月白的衫子,单薄而娇怯,楚楚动人。他忽然有了几分温情:“怎么不穿我送你的雪貂?”
  “公子,请不要再把我当赌注吧……”她抓住这刹那的温柔,哀惋地求恳,“我好怕你把我输出去。”
  “输?你敢咒我输?”苏慕遮大怒,猛一振臂,抖落她刚刚替他披上身的袍子。“来人,给我打,吊起来狠狠地打,看哪个再敢说一个‘输’字!”
  大比前夜,整个苏府里是连一本“书”都不能有的,生怕坏了彩头。草木皆兵,丫环仆妇举止说话皆小心翼翼,唯恐一句说错便要受罚。
  雪冰蝉遍体鳞伤,被扔在柴房里歇养,虽然疼痛不堪,她心里却反而松了一口气——带着这样一身伤,公子是怎么也不会让她参加“肉阵”的了,不然,露出臂上的伤痕,谁还会要她做棋子呢?
  
  “我竟然是个这样的人?”苏慕震撼,只觉不能接受自己的真面目,“我曾这样地对待雪冰蝉。”
  “现在你明白了?”竹叶青冷冷地说,“你欠雪冰蝉的。”
  水晶球依然宝光流散,剧情在发展——
蛇人竹叶青出现了,人形蛇步,目光闪烁。
  她像一团雾,或者说,一团湿气,阴沉沉,冷兮兮。
  当她走近你时,你会感觉他是从四面八方走近你,包围你,不容回避。
  人们在雾中会有迷失方向的烦恼,但是苏慕遮不会,他随时都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要什么。
  “蛇兄,你来了。”他说,他从来没把竹叶青当成女人,“这是什么?”
  “帮你的药。”她交给苏慕遮一碗药:“苏兄可是为大比忧心?不妨,只要找个女人为你喝下这碗忘情散,练成完璧无暇功,你就会战无不胜,所向披靡。”
  琉璃玉碗,袅袅青烟,宛如一条妖娆的蛇,邪恶地宣讲着一个骇人听闻的秘密。
  “那个女人从此彻头彻尾地属于你了,借助你的呼吸而呼吸,追随你的生存而生存,她每在世上一天,你就可以功力增大一分。每一次运功周转,都是一轮新生,你的强大,将是无穷无尽的。”
  伊甸园里的蛇给了夏娃一只苹果,诱惑她给亚当吃下去,从此带来女人永生永世的惩罚与灾难;静翠湖边的蛇却给了苏慕遮一碗忘情散,诱惑他拿给雪冰蝉喝,同样带来了几生几世的恩怨与纠缠。
  无辜而痴情的雪冰蝉,遂成为一场交易的牺牲品,成为一个无爱无欲的人,一个非人。
  她惟一的拥有,就是他,以及滴在碗里被他喝下的那颗眼泪。
  从此,每天三次,他与雪冰蝉手心相抵,四目交投,运转小周天功力。这是她一直期待着的零距离接触,如今终于做到了。她被安置在他的内室中,日则抵手练功,夜则抵足而眠。但是,她再也不会“知道”。
  她失去了所有的感觉,感情,感动。
  他呢?
  
  一滴眼泪自苏慕的脸上缓缓地流下来。
  水晶流光,照亮了所有的前世记忆,令他唏嘘不已——世上怎么会有那么绝情无义的人?而那个人,竟然会是自己!如此辜恩负义,又怎能不受天谴?
  “报应。”苏慕遮喃喃着,将酒像水一样地灌下去,心头从未有过的忧伤压抑。自从八仙庵道士给他批了“孤星入命”四个字,他就已经认定自己是个一世不得翻身的倒霉鬼,认了命,倒也不去多想。然而此刻知道一切原来都有前因,反而思潮翻滚,不能心平。
  “原来我今生的坏运气,都是在为前世偿罪!”他恍然大悟地对竹叶青说,“你就是当年的那个蛇人?还是你也转世了?”
  竹叶青微笑:“都不是。那位蛇人是我的祖辈,我们家世世代代弄蛇为生,一脉单传,和你们苏家的恩怨纠缠不清。关于苏家的故事,我家世代相传,所以我会知之甚清。”
  苏慕也不由笑了:“原来是世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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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17 21: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

我可以有一个名字吗?”她热切地看着他,“以后您就是我的主人了,请赐我一个名字。”
  “名字?”他重复,有点心不在焉,仿佛不明白她话中的意思,这时他看见了一只蝉,一只死在冰雪里,藏在树挂上的蝉。冰挂像琥珀那样包裹了它,将它安置在树枝间。
  蝉不是在秋天就停止了歌唱的吗?可是谁也不明白,为什么这一只竟会一直活到寒风凛冽的冬天,并且以一块玲珑透剔的冰做了它的棺椁,宛如一枚由玉匠精心刻的冰雕。
  苏慕遮盯着那枚蝉魄看了许久,若有所思地说:“或者你可以叫这样一个名字,叫冰蝉,雪冰蝉。”
  他给了她一个名字,同时给了她一个姓。这叫她惊喜,却也有些失望,因为,他并没有把他的姓给她。
  也许,她宁可叫做苏冰蝉呢。
  但是,他没有像对待他的其他下人那样让她姓苏,这是否代表他尊重她,没有把她当普通下人来看呢?
  冰蝉感恩地笑了,将脸埋在他为她披上的雪白的皮裘围领间。
  她为他饮马,他为她赎身。他给了她一个名字,却要了她的灵魂。
  怎样的纠缠?
  
  苏慕觉得冷,在梦里翻了个身。
  有水滴落在脸上,是冰蝉的泪么?他睁开眼睛,又忍不住立刻闭上。还是在做梦吧?怎么会看到裸露的房梁和蜘蛛网?
  同时,他觉得身下很硬也很冰冷,四肢无处不疼,而且,四面八方都有风吹过来,还有“刷刷”的扫地声。
  他终于睁开了眼睛,怎么会?自己竟然躺在一座凉亭里,躺在亭子的长椅上!
  竹叶青呢?那些酒徒,甚至,那座城南酒吧呢?昨晚的一切,难道是南柯一梦?
  “刷刷”的扫地声近了,是清扫环城公园的大爷,他好心地看着苏慕说:“小伙子,回去睡吧,这里凉得很。”
  苏慕坐起来,使劲晃了晃脑袋,有些晕沉沉的,“回忆”的后劲还真足。他渐渐记起昨晚的一切,他和竹叶青喝酒,在水晶球里看到了一个凄伤的故事,水晶球说得越多,他喝得也就越多,于是终于醉了过去。那么,醉了以后,是他自己走到这座凉亭里来的,还是竹叶青把他扔这儿的呢?
  “大爷,这里离城南酒吧有多远?”
  “城南酒吧?没听说过。”大爷摇摇头,继续一路扫过去了。有风,将刚刚扫拢的落叶又吹散开来,飞回头。
  苏慕站起来向城外走去,心头阵阵恍惚。
  
  雪冰蝉走进了苏府。
  并不同苏慕遮说的:苏府上下三百口,无一个女人。事实上,苏府仆妇甚多,洒扫庭院,舂米洗衣,都是由妇女担当的工作。只不过,在苏慕遮心中,从来没有把这些女人当作女人而已。
  他的心里,除了赌与剑,甚至也从来没有把任何人当成人。
  所以会这样,除了天性无情之外,还因为他有一个异能的朋友——女蛇人竹叶青。
  前世的竹叶青,女人的特征还不是很明显,面目突兀,行动有腥气,且走之字形,为了缠裹住这一具水性杨花的躯体,恨不得把自己裹成一只棕子,从头到脚都包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张脸。
  竹叶青送他一面镜子,古旧且突洼不平,她让他从镜子里来看所有的人,于是人便都变了模样,无非蛇鼠虫蚁,豺狼虎豹,竹叶青自己,是个蛇形的人。腰肢软得过份,而眼神却流于涣散,不能集中,说话的时候,不能自控地左右顾盼,脖与颈都灵活得令人生厌。
  “我是千年蛇精修炼成人,虽然不是真正的人,却比那些徒有人形其实蛇心的人要高贵得多。”竹叶青说,“我肯帮助你,是因为你是个真正的人。”
  苏慕遮从镜子里看自己,仪表堂堂,剑眉星目,还是苏慕遮。
  他不能不觉得骄傲。
  有了这面镜子,使他在应付对手时凭添了三分把握,因为任何动物都有他变身前不可更改的动物性,那种天性的缺陷流淌在它们的血液里,注定了它们的失败。
  人,始终是万物之灵。
  苏慕遮只要在赛前认清楚对手本性是一种什么动物,就可以猜测出来这动物的先天致命伤处所在,他们或虚张声势,或狐假虎威,或贪婪保守而易因小失大,或好大喜功而盲目冒进……他看穿了他们,于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淹,任对手徒布迷团,而他自有妙计相迎。
  但是这一次泰山大比不同寻常,赌坛顶尖人物悉集于此,他已经测知,至少有十人以上都和他一样,是地地道道的人。他与他们众生平等,完全看不出他们的缺点。因此,他也完全没有必胜的把握。
  世界是个无极的圆,至理便是循环。当人和动物以智力相较,人胜;当人和人以智力相较,则可能恰恰相反,是那个没有人性的人胜。
  如今的苏慕遮,便要做个天下第一无情无性之人,练成世间绝情绝义武功。
  他徘徊在渭水边,不住吟哦:“仙人投六箸,对博太山隅。”
  这是曹植的诗《仙人篇》,讲的正是六博之奕。由此,雪冰蝉知道苏慕遮是在为了大比的事而烦恼,同时这烦恼让她知道他对胜利的没有信心。自己当初是因博赛而相识苏慕遮的,如今,难道又要因博赛而离开吗?
  雪冰蝉不寒而栗……
  
  苏慕打了个寒颤,不敢再想下去。他知道,紧接下来便是在竹叶青的水晶球中看到的那一幕:他鞭笞雪冰蝉,而冰蝉为他喝下忘情散……
  他不敢想!
  前世的苏慕遮与雪冰蝉的故事令他震撼,并且感伤。曾经,他那样地亏欠于她,辜负于她,所以,才有了今世的种种磨难。除非她会记起所有的往事,并且原谅他对她犯下的罪孽,他的债才可以还,罪才可以恕,运气,才会好,冤孽,才会完。
  见到雪冰蝉,他一定会在第一时间对她说“对不起”。她也许会感到惊讶,但是他会请她听完那个关于忘情散和孟婆汤的故事,然后真诚地请求原谅,给他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让他和她交朋友,从头开始。在交往中,她会慢慢记起所有的事,会因为今世的苏慕而宽恕前世的苏慕遮,于是他的恶运从此而止。他不会沾沾自喜于好运来临的,他会与她分享,把自己前世欠她的都在今生加倍偿还,只要她愿意接受……
  他仿佛看到雪冰蝉含着眼泪笑了,但是他分不清,那在泪光中微笑的,是前朝温柔婉娈的小丫环雪冰蝉,还是现世精明强干的女总裁雪经理?

苏慕早早地就来到了冰蝉大厦。
  出乎意料的是,昨天殷勤热情的售楼小姐一改往常职业的笑容,粉面含霜,冷眼相向:“你还真敢来?你害得我被雪经理好一顿骂!什么销售经理?我们雪经理一个电话打过去就知道了,你们厂根本没有购房的打算,而且你已经被炒鱿鱼了,居然还拿着名片到处骗人,真是‘明骗’了。我不报警已经很给你面子。你再也不要上我们这儿来丢人现眼了!”
  从小到大,衰归衰,但是被人这样夹枪夹棒地臭骂于苏慕还是第一次,真是汗流浃背,羞愧难当,恨不得就地找个缝儿钻进去。
  那小姐且说:“雪经理吩咐过了,她不会见你的,也永不许你再踏入冰蝉大厦,否则立即报警抓你。”
  真小觑了雪冰蝉。她一看到名片已经猜到,哪有销售经理管购房的,一买二十套这样的大手笔,至少也该是个副总经理出面呀。难得她仔细,竟然按照名片上的电话事先做了调查。做事如此谨慎而决断,又效率奇高,难怪可以做到房地产公司的总经理。自己和她的距离,何异于天壤之别?
  苏慕觉得绝望,还有什么理由可以见到雪冰蝉?索性连以后的路也堵绝了。早知道还不如清心直说,现在可好,不等见面已经留下这样恶劣的印象,还有什么机会挽回?
  简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冰蝉大厦的,太狼狈,太丢人了!
  
  一阵如泣如诉的埙乐传来,仿佛来自地底,是无数冤魂不得投生的呻吟,还是未能修炼成功的群妖在风中不甘心的长歌当哭?
  然而事实上只不过是广场拐角放录音。
  竹叶青又在那里卖艺。
  这次,她把自己化妆成一个吉普赛女郎,五颜六色的头发,乱七八糟的短裙,耳朵,鼻子,肚脐,几乎能穿孔的地方都挂着叮叮当当的亮环,星星状,钥匙状,蛇状,看起来有一种痛楚的艳丽。
  她的脸上也有一种先知先觉的痛楚,仿佛悲天悯人,又似教徒布道——她在向行人兜售星相扑克牌,据说心中默念一件事,然后洗三次牌,从中随便抽出一张,比照着自己的星座,就可以得出心中所求之事的答案了。
  围观的人很多。谁不想知道未来的事情呢?茫茫人海里,不早不晚,你只遇到了他,又偏偏爱上了他,是缘份还是巧合?是飞来艳福还是在劫难逃?
  人人都想知道。
  苏慕走上前,无精打采,打一声招呼:“HI。”事情已经坏到不能再坏,他不指望她可以帮他的忙,不过,讨杯酒喝也好呀。
  然而竹叶青不理不睬,仿佛不认识,又好像没听见。她头也不回,只管对着一个雇主舌灿莲花,解说姻缘:“这位小姐不要担心,你说和你男朋友谈了三年恋爱,却一直停留在朋友和情人的交界线上,这是有原因的,我一样样说给你听就明白了。你看,你的生日是11月6日,天蝎座,他呢,是4月23日,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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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17 21: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章

“喂,我今天醒过来发现自己是凉亭里,是你把我扔在那儿的?”苏慕问。
  竹叶青恍若未闻,顾自滔滔不绝:“……金牛座原来的意思是财帛宫,这样的人,把金钱的价值置于一切之上,为了谋利可以牺牲一切,疑心重,最难进入爱情模式了,必须要先给他经济的安全感,他才会考虑感情这种变性的东西……”
  “我问过公园扫地的老伯,他说根本没有城南酒吧这么个地方,昨晚你带我进的是什么鬼地方?”
  “……而天蝎座在阿拉伯语中的意思是‘蜕变’,典型的悲情主义者,总是用悲观的眼光来看世界,没等投入感情就先觉得难过,觉得受伤害,试问这样的人怎么会有主动示爱的勇气呢?所以,这样两个星座的人交往,谁先主动是非常重要的……”
  滔滔不绝,头头是道,直说得那位面貌平庸的老小姐连连点头,一脸的崇拜,只差没有对着竹叶青纳头拜倒,口呼“大师救我!”
  “喂,你有没有听我说话?”苏慕觉得恼火,明明是蛇人挑起这一切,如今自己栽了,她倒没事人一样,连句安慰的话也欠奉,太不仗义了。
  然而不等竹叶青答,那位算命的小姐先急了,她正听得出神,对苏慕的一再打岔十分不满:“要算命排队去,吵什么吵?”
  苏慕正想闹事,最好有谁和自己打上一架,才能发泄尽这一腔郁闷,索性摆出蛮横样子来,故意找喳:“有没有这么灵?我也来抽一张算算。”说完,已经伸出手去,从扑克牌中抽了一张在手中,说,“来,给我算算是什么?”
  牌翻过来,尚未待看清牌面,忽然苏慕只觉手中一空,那张纸牌已经不点自燃,冒出蓝色的火苗来。苏慕吓了一跳,连忙松手,纸牌还在空中,不等飘落已经烧成灰烬,化作一道青烟,飘摇散去了。
  众人哗然起来,苏慕只觉心头大震,万念俱灰。当下只恨不得也化成这一阵青烟,随风散去也便罢了。
  眼前的高楼大厦广场众人忽然潮水般退去,逼到眼前的,是一场漫天大火,穿过百年沧桑万丈红尘,在苏慕的心头轰轰烈烈地烧了起来……

暧阁绣衾,玉枕珠帘。雪冰蝉仰卧在花榻上,无知无觉,宛如熟睡。
  苏慕遮走进来,用吸管蘸着花蜜嘴对嘴地吐入,维持她的生命。
  然后,他使她端坐,手心抵着手心,开始练功。
  冰蝉已经化为“武媒”半年多了。这半年来,她所有的食宿清理,都要由苏慕遮亲力亲为,因为,她是他练功的灵媒,依赖他的存在而存在。换言之,她就是他。
  他成了她与外界沟通的惟一媒介,除了她是他的“武媒”之外,他也是她的“生媒”。
  小周天功力方才循得一周,忽然听得屋外哗声四起:“走水了!走水了!”猛抬头,只见窗外火光冲天,将黑夜照得通明。
  老家仆惊惶地拍门:“公子,不好了,走水了!”
  苏慕遮披衣疾出,大声喝问:“是哪里起火?”
  “是酒坊。有人点着了酒坊!”
  火光中,只听得一声声酒瓮炸裂的声音,风助火势,烧得更猛了,眼看救不下来,已经向厢房逼近。苏慕遮当机立断:“不要救了,立刻隔断问鼎楼,不要让火势蔓延过去。”
  “问鼎楼”为苏府库房。苏家所有值钱物事尽在于此,包括苏慕遮历年来从全国各地觅得的赌具珍藏——别的烧了犹可,单说那套战国时奕秋把玩过的玉子围棋,孝文帝时吴太子因争道而被皇太子杀死所使的博局,汉吾丘寿王“以善格五召待诏”进献皇帝的格五……哪一样不是独一无二,价值连城?
  苏慕遮目空一切,傲视天下,自认为武林至尊,故将自己的藏宝处命名“问鼎楼”,取“问鼎中原”之意。早在建立之初,已尽依阴阳五行格局,砖房石门,铜墙铁壁,并无一丝一木缠夹,只须不停向墙上泼水,不使温度过高而炸裂,便不致遭毁。
  当下所有仆妇牵衣顿足,疏散的疏散,泼水的泼水,忙而有致。苏慕遮奔波指挥,从容不迫,却没有看到,当火光照亮西天,有一只不合时令的蝴蝶,鼓动着翅膀,在火场上空久久盘旋,终于飞去……
  直忙到三更时候,那火势才渐渐地熄了。虽然酒坊厢房尽毁,幸无一人受伤,而受惊逃散的马匹牲畜也都找回大半,损失虽大,毕竟有限。
  苏慕遮命众人先到镇上客栈休息,只留了几个老成持重又武艺高强的家丁四下里守住“问鼎楼”,叮嘱若有异动,立即放烟花报讯。
  一夜无话。
  到了第二天火冷,苏慕遮开库房取出金银,将家人散去大半,各领了钱币自己谋生去。一小半留下重建家园,自己则轻裘宝马,暂避仇家卷土重来。
  直到这一刻,他才突然记起:雪冰蝉还留在火场未曾抢救出来,竟与苏府同归于尽,灰飞烟灭……

“报应啊,报应。”苏慕喃喃着,心痛如炙。雪冰蝉竟这样死在大火中,连骨灰也不曾留下。她为苏府,捐尽了最后一滴血。苏慕遮,何其残忍?!
  苏慕觉得心冷。前世的记忆一点点地泛起来,每想起一点,他的忏悔就加重十分。对于前世他对雪冰蝉所做的一切,今生怎样的惩罚也不为过。他真应该把自己送到雪冰蝉面前,引颈就戮,任她千刀万剐。
  就在这时,他看到一个心痛的身影——雪冰蝉从冰蝉大厦里走了出来。
  
  “雪冰蝉!”苏慕大叫,想也不想地冲过街去,一把抓住正要上车的雪冰蝉的衣袖。“你听我说——”
  “什么人?”雪冰蝉甩开袖子,满脸不悦。
  保安立刻围上来,护住他们的雪经理,看苏慕的样子就像看路边的一只瘌皮狗:“你是什么人?有事不到办公室预约,跑这里撒什么野?”
  苏慕努力地从保安的肩头望过去,嘶声喊:“我是苏慕。雪冰蝉,我有很重要的事跟你谈。”
  “啊,是购房的事是吧?”雪冰蝉的记忆力还真是好,立刻了然,“你这是诈骗知不知道?”
  “不是房子,而是我和你——”苏慕遮说了一半,已经哽住。什么叫一言难尽?难道他可以在这马路边大声告诉雪冰蝉说他们前世曾是一对恩怨冤家,今生还有宿债未了吗?那他不仅是个骗子,更有可能的是被当成神经病。
  保安已经开始动手推搡他:“走吧走吧,不要在这里捣乱,信不信我们抓你去公安局!”
  好歹也是堂堂留学生,今世都不曾被人这样轻贱过。苏慕简直想大哭一场,或者大打一架。他豁出去一拳打倒一个保安,再次冲到雪冰蝉面前:“无论如何,请你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好好和你谈一次。我们之间,有个很远的过去,很长的故事,你一定要听我把话说完……”
  但他没办法把话说完,因为物伤其类,所有的保安都怒起来,不由分说,围住他一顿拳打脚踢。还是雪冰蝉冷冷地说了一句:“算了,赶他走,以后不要让他再来就是了。”
  前世她有多么爱他,今世就有多么憎厌他。
  苏慕完全没有想到,他们今生的见面,居然不是恨,也不是怨,而是厌恶。
  他在保安的拳脚中闪躲着,在人群的缝隙里,看到雪冰蝉脸上傲慢轻蔑的神情,与此同时,他的脑海中映出的,却是另一个温柔婉媚的雪冰蝉,他听到她对他说:“我可以有一个名字吗?”
  苏慕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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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17 21: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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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慕休养了两天。然后,再去冰蝉大厦。
  雪冰蝉的冷漠和保安的无礼把他天性中的倔犟全激发出来了,他决定和他们耗上了,雪冰蝉不见他,绝不罢休。
  结果,他被带进了公安局。很丢人,由继父来保释。
  董教授很是费解:“我听说你被服装厂解聘了,可是怎么又和房地产公司耗上了呢?据说你谎称要代表服装厂购进二十套宿舍诈骗雪冰蝉,但这明明是不可能的事,你也不至于这么幼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怎么回事?苏慕有口难言。
  母亲董太太更是愁苦:“慕呀,你越大越糊涂了,这都是不结婚的缘故。男人到了一定年龄,是不能没有女人的。你还是找个好姑娘赶紧成家,安安静静地过日子,也让老妈安心几天不好?”
  也是被逼问得紧,不及多想,苏慕忽然脱口而出:“妈,你尽管放心,我一定会把雪冰蝉娶回家的。”
  石破天惊。董教授先生太太一齐俯身过来:“你说什么?”
  “我说雪冰蝉就是我女朋友。”一不做二不休,苏慕索性信口开河,全当给舌头过生日,也出出这几日的闷气,赚个口头痛快。“我们交往已经有段日子了,不过她个性太强,所以打打闹闹的老是分分合合,要不怎么一直没有带给您过目呢。”
  “雪冰蝉是你女朋友?”董教授匪夷所思,“那她还告你进jc局?”
  “耍花枪嘛。她是气我辞职没告诉她,就拿着我的过期名片报假案,教训一下我。您想,我怎么可能去诈骗呢?二十套房子,就算人家信,我也没钱下订呀,根本就不可能成功的事,我骗什么?”
  “倒也是……”董太太犹疑起来,“可这女孩子脾气也太大了吧,一不高兴就把男朋友往jc局送,这样的儿媳妇可够吓人的。”
  “职业女性做事难免尖锐些。”董教授倒释然了,“过些日子赶紧去道个歉就是了。交女朋友嘛,就是要多哄哄对方,就像我对你妈这样。”
  教授呵呵笑起来,董太太红了脸,嗔道:“老不正经。”
  苏慕忽发奇想:“教授,您对我妈这样好,是不是上辈子欠了她?”
  董太太一愣,斥道:“这孩子疯了,越发胡说八道起来。”
  笑过了,董教授避开太太,将苏慕拉到一旁,小声问:“我在麻将协会耽个理事的闲职,最近他们要搞一次麻雀大赛,你也报名吧?”
  “我不。”苏慕断然拒绝,“小赌怡情,大赌伤身。我这点本事,玩玩还可以,参加比赛,哪有那个运气?”
  “报不报名随你,不过我今天看到雪冰蝉的名字倒是想起来了,参赛人中好像有这么一个人,因为名字很特别,所以我一看就记下来了。不知道和你女朋友是不是一个人。”
  “雪冰蝉?”苏慕大叫,“我一定要赢她!”
赌赛在一周后进行。
  在这一周里,苏慕做的事可真不少:订做了一套西装,理了一次发,应聘了一个新职位,还到花店订了整整一个礼拜的花,天天送往雪冰蝉办公室,只写“麻将赛场见”,不署名,省得她给扔出来,再说,也给点悬念。
  最重要的是,在这一周里,董太太为了更多地了解自己的“未来儿媳妇”,迫使董教授动用各种社会关系,将雪冰蝉的背景调查得清清楚楚:父亲是北京某政界要人,母亲是钢琴家,她自己学金融贸易毕业,却投资房地产,是近年来地产业的新起之秀,与青年才俊——“云天花园”的钟来是出了名的地产界金童玉女。云天是港人投资,钟氏家族企业,而钟来是最新一代接班人,据说他目前正在追求雪冰蝉,攻势还很猛呢。
  董太太忧心起来,问儿子:“这钟来可比你来头大多了,慕啊,你是人家对手吗?”
  苏慕暗暗叫苦,唉,做人真不能随便说谎,不然随时要准备十句谎话来周全。他只有硬着头皮笑答:“有情饮水饱,冰蝉什么都有了,才不会在乎钱呢。她看上的,是我这个人。”
  “是吗?”董太太狐疑,“可是你这个人,又有些什么好处呢?”
  苏慕一口茶喷出来:“妈呀,人家都说子不嫌母丑,你这做母亲的,也不好太嫌弃儿子是不是?”
  同时董教授的信息灵通让他觉得惊讶,如此手眼通天,只怕自己的加拿大假学历也瞒不过他法眼,是碍于情面才没有说破的吧?
  他对这位继父越发敬重。
  
  几个世纪前,苏慕遮和雪冰蝉也常常会小赌一局。
  “冰蝉,陪我对一局。”他对她说。
  她除了听从,还有什么选择?
  来到苏府以后,为了投其所好,她除了精心酿酒之外,同时还博览群书,研习赌术。心情好的时候,他会点她来献酒,然后花亭玉几,同她把酒对奕。
  红泥小火炉,青梅落棋子。那是他们的良辰美景。
  赢了,就让她弹琴或是歌舞;输了,就回答她一个问题,或者为她做一件事。
  可是,他从来没有输过,包括输给她。
  有时他也会好奇,问她:如果你赢了,想让我做件什么事呢?
  “如果你赢了”,他这样问,而绝不会说“如果我输了”。他最忌讳的,就是这个“输”字。
  公子,我希望可以请你听我讲一个故事。冰蝉回答,低下眉,眼中闪过一丝悲苦盼望。
  她眼中的那丝悲苦,后来也随着眼泪留给了苏慕遮,无论他取得怎样辉煌的胜利,誉满赌坛,眼中始终带着那抹愁苦,不见喜色。
  
  苏慕叹息。一个故事。雪冰蝉要给苏慕遮讲的,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真不敢相信世上会有苏慕遮那样的人,居然从来都不肯拿出时间和耐心来听听一个一心为他奉献的小女子的心声,因为他惟恐彩头不好——他输了,就要听她的故事;那么听她的故事,岂非预示着他会输?
  雪冰蝉真是选择了最笨的一种方法。为了那莫须有的忌讳,至死,他都没有问过她那个故事的真相。
  如果今世的苏慕问她,她会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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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17 21: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赛在某酒店沙龙举行。
由董教授致开场辞:“麻将,又称马将,也称麻雀将,是自清代到现在唯一盛行不衰的赌博工具,由马吊牌,宣和牌,碰和牌,花将牌相互影响而形成,杜亚泉《博史》有云:‘天启马吊牌,虽在清乾隆时尚行;但在明末时,已受宣和牌及碰和牌之影响,变为默和牌……默和牌受花将之影响,加东西南北四将,即成为马将牌。’徐珂《清稗类钞》则云:‘麻雀,马吊之音之转也。吴人呼禽类如刁,去声读,不知何义?则马雀之为马吊,已确而有证矣。’又《京华梦录》记载……”
引经据典,“之乎者也”半晌,直说得众赛手昏昏欲睡,而后正式比赛才开始。
起初苏慕手风甚顺,过五关斩六将,一路披荆开道,很快杀进决赛圈。所谓不是冤家不聚头,参与决赛的四个人,正是苏慕,雪冰蝉,钟来,和董教授的一个学生陈正义。
四个人掷骰子分了东南西北,四下坐定。苏慕十分唏嘘,到底和雪冰蝉坐到同一张桌子旁了,可惜旁边还有两个不相干的人,什么钟来,什么陈正义,这是他苏慕与雪冰蝉的恩怨之争,关别人什么事?尤其那个钟来,看他对雪冰蝉的殷勤劲儿,怎么就那么看不顺眼呢?都是参赛的选手,各坐各的好了,他可真做秀,还特意先绕到雪冰蝉身后替她把椅子拖出推进,旁边站着侍应生呢,用得着他这么巴结吗?
苏慕觉得说不出来的嫉妒不耐。然而就在这时候,他忽然想起来了。
他想起来了!他知道钟来是谁了!

杭州知府大少爷金钟是江南出了名的风流才子。好赌,好色,好酒,好戏,但闻有佳丽名伶,好酒珍酿,一定要千方百计,据为己有。听说苏府有位歌舞俱佳又擅长酿酒的绝世佳人,不禁心痒难挠,恨不得立时三刻弄来府中。
他自己视金钱如粪土,不惜千金买一笑,便以为别人也都是一样,如果向苏慕遮明求雪冰蝉,苏慕遮一定不肯割爱,便想着用个什么方法骗了来。知道苏慕遮好赌,于是他便下帖子以设赌局为名,请苏慕遮来杭州一聚。
苏慕遮逢赌必战,不疑有他,立即带了雪冰蝉南下。这时的他,已经习惯了雪冰蝉的服侍和陪伴,片刻离不了她。然而正因为冰蝉太温顺服从了,以至于习惯成自然,苏慕遮享受着这一份稀世的温情,却从来没有意识到。
金钟见了雪冰蝉,惊为天人,强抑住心头的渴慕激动,邀请苏慕遮往迷园饮酒。
所谓“迷园”,其实是个赌局。在当时的达官贵户人中十分盛行,就是在建设自家花园时,一切依足五行八卦棋的格局,何处种树,何处插花,何处小桥流水,何处怪石嶙峋,都要依足规矩,并且在每一景的明显之处悬花灯,灯里藏着棋牌令,写着摘灯的人或者清歌一曲,或者艳舞一番,或者罚向在座人敬酒一巡,或者奖赏再进一步直接到达下一景点。先达终点者为胜。
游园的人也是赌赛的人,掷骰子计点数,然后依点数进退,到达各景点摘花灯,并按花牌令歌舞赏罚,逗趣取乐,是公子哥儿们最热衷的游戏。通常少爷们聚到一起,可以自己玩,互相取笑赌赛;也可由各自带的婢女代替自己摘花灯,他们只管掷骰子喝酒看戏。赢了的人,除了预先说好的彩头之外,往往会将摘灯婢女设为彩头,赢了的人就将对方的婢女带走。
在那时,男人不把女人当人,主人不把仆人当人,以美女为赌注的博戏十分平常,几乎可以引申到任何一种赌局中。
金钟此次便是以赌为饵,期望赢得美人归。
“苏兄觉得我这座迷园如何?”
“巧夺天工。”苏慕遮赞美。
“承蒙苏兄看得上。那么,就以它为彩头如何?苏兄如果赢了,迷园便归你所有。如何?”金钟哈哈大笑,以遮掩自己的紧张和在意,“虽说君子不夺人所好,但若小弟侥幸取胜,苏兄可肯割爱?”
“凡我所有之物,金兄尽可挑选。却不知金兄看上了什么?”
“我看中的,并不是任何珠宝物件,而是您的这位红颜知己,雪冰蝉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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