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6-1-22 16:24:00
<BR><BR>(12) <BR><BR>偷渡者的遭遇 <BR><BR><BR> 我问他们一个我最想知道的问题:干吗要千辛万苦来伦敦?他们只说,看到别人都去了,自己自然要跟着出去闯一闯。至于来了以后的下一步,能想到的只有去唐人街,找个饭馆打工,在那条“中国人的街”上一直混下去。 <BR><BR> 我带他们去了福利部,其中一个人跟我走进去,里面坐着的是一位穿白衬衫的英国男人。我向他解释,这个人刚刚从中国来到伦敦,没有地方住,每天露宿在街上的公园里。他有权得到ZF安排的住处和救济金。我没有告诉福利部他目前暂时借住在朋友家里,因为根据上次的经验,只有在这里不认识任何人的偷渡者才会得到救助。但是风餐露宿那一段也不完全是瞎编,因为据他所说,他确实睡过路边的草地。英国人看了看他说: <BR><BR> “他的衣服很整齐,不像是流浪汉的样子。” <BR><BR> “这很容易理解,他是因为要到福利部来所以才把自己收拾干净,这是出于对你们的尊重。”我直视着他一字一句地说。 <BR><BR> 无论我怎么解释,英国人只因为他穿戴整齐就坚持不相信他会是个需要救助的偷渡者,让我回去把他们的材料详细写清楚以后再来申请。出了门以后我给他们翻译了一遍刚才的对话,里面坐在我旁边一直面无表情的那个人这才露出了愤怒的样子,愤愤不平地说: <BR><BR> “他想要我怎么样?难道我一身是土、又脏又臭地进去他才会相信我?他把中国人都当成什么了?” <BR><BR> 我们几个人坐在大街上,我详细地问了他们的情况,准备回去写资料。结账时我仍旧按着上次的收费标准,一共是35镑。虽然这些钱轻而易举地挣到手对我是件好事,但没有帮上忙让我心里很不舒服,而且我心里很清楚,这些事只有交给有经验的专业律师办才会成功。我根本没有这个能力。他们在我身上只不过是浪费钱罢了。 <BR><BR> 临走时我说我会免费给他们准备资料,但是建议他们一定要去找律师。我决定不再从中国偷渡者身上挣钱了。 <BR><BR> 但我和中国偷渡者的接触并没有到此为止。一年之后我在大街上又碰见了一位中国人,我们一边在免费的国家画廊里看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油画,一边听他讲几年来的遭遇。他在国内是一名音乐家,以偷渡者身份来到伦敦之后,被安置在一间几平方米的小屋里。英国ZF的政策是发给偷渡者类似“粮票”一样的代金券,只能在指定的超市使用,并且只能购买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像巧克力甚至是内裤都被划分为“奢移品”,不准购买。这一条政策引起了社会上许多人的不满,被认为是对和其他人一样有人格尊严的偷渡者精神上的侮辱。但大多数偷渡者由于语言不通,人生地不熟,只能无可奈何地接受ZF的安排。在一年之后,他终于取得了可以工作的资格,每天在一家公司打扫卫生。作为音乐家,他的渴望自然是生活中能听到音乐,于是用可怜的工资买了一台小随身听,却被房东发现后说他已经有钱,不符合偷渡者身份,将他赶出了那间小屋。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6-1-22 16:25:00
<P><BR><BR>(13) <BR><BR>宁可吃救济而不去工作的人 <BR><BR><BR> 一个新的问题出现了:由于我的续签申请中提到了和斯考特的关系,他就不能再去领救济金,ZF也不能替他交房租了,因为给我签证的条件之一是我们不能依靠英国ZF生存。要知道,斯考特拿救济已经有十年之久,一下子失去生活保障对他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我对此感到十分抱歉,这是我们当初没有想到的。 <BR><BR> 斯考特找了一些零碎的工作,每天早起出门刷盘子,打扫马路或是在建筑工地上当搬运工。伦敦极吸引我的一点就是在所有人眼里这些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样,只是一种普通的工作,任何人都会去干,而不会去想这种工作是否太低贱。不光是艺术家,即使是当惯了白领的人也有可能去刷一阵盘子扫一阵地。每天在咖啡馆碰见的服务生、商店里的清洁工之中都会有特别有意思的人,做着特别有意思的事,也许过一阵他就会干起一些所谓的“大事”。但在北京,在我所生活的圈子当中,没有人会和饭馆的服务员之类的人打交道,更不会去干那种工作,因为这两种人完全生活在两个世界。 <BR><BR> 过了一段时间斯考特完全崩溃了。他根本无法忍受每天工作的生活,虽然他的工资要比拿救济高出许多,他仍然认为工作是对时间和精力的浪费,像他这样的人就应该每天呆在家里干一些更有意义的事情,比如听音乐、看书或者把各种各样的图片贴在墙上。斯考特开始变得暴躁易怒,虽然他没有说这一切都是我的过错,但我能感觉到他对自己陷入的处境感到相当的不满。为了调节他的情绪,我每天像个家庭主妇似地变着花样给他做饭,让他回家的时候在楼道里就能闻见厨房里传出来的香气,并且在早上把精心准备的一大堆好吃的装进饭盒给他带走。不过这些都于事无补。终于有一天斯考特对我说他再也受不了了,他必须马上重新申请救济金,至于我的签证,那是我的问题。 <BR><BR> 我别无选择,只好对他说,不用去麻烦ZF了,从今天开始,我付你的房租,付你生活费,以前你拿多少救济我就给你多少,直到签证下来为止。我当时注册在一家临时工中介公司,这是我找到的惟一一家不需要工作许可证的公司。只要是哪个单位有人今天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上班,就会给他们打电话要临时工,他们再打电话通知我。每次工作少则一天,多则一个星期,极其不稳定,有的时候接连几个星期都没有活干。跟斯考特订下这样的协议之后,我每星期要支付给他的钱加上自己的生活费,至少需要150英镑,只有在每天都有工作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做到。 <BR><BR> 那一段日子浮现在我眼前的画面,就是每天早上守在电话旁边,祈祷今天一定要有工作可干。我干过各种各样的活,在厨房刷盘子,在医院给病人端茶送水,打扫所有的楼道和卫生间,在旅馆铺床,在公司擦玻璃,每天在陌生的人群中间穿梭。我看过各种各样的嘴脸,他们和我并没有任何的关系,却突然成了我生活的全部。我每天过着一个不属于自己的生活,就像世界突然充满了雾。一个接一个莫名其妙的场景是我每天的生活内容:医院里的菲律宾护士长好心地劝我去上护士培训班,她觉得以我的资质做清洁工作太可惜,因此为我设想了这样一条更有前途的道路;自高自大的餐饮部门负责人在我上厕所的时候找不到我,认定我跑到外面玩去了,我据理力争向他要回薪水;在一所学校里面刷所有学生吃过的盘子,消毒剂把我的手泡得又白又皱,险些不能再练琴了。在刷一间厕所的马桶时,揭开盖子以后里面是几天前不知谁没有冲掉的一堆粪便,我跑到旁边一边吐一边想,如果家里人知道这些会伤心吗? </P><P><BR><BR>(14) <BR><BR>没了愤怒比没了钱更可怕 <BR><BR><BR> 有一段时间在厨房里跟我一起干活的是一个可爱活泼的年轻黑人,名叫尼济,我们经常在一起开玩笑,他对我就像他是哥哥一样。有一天经理来到厨房,他是一个十分惹人讨厌的人,总是要摆出一副架势来证明自己高人一等。当他看到尼济正在切蔬菜准备做沙拉,就走过来指挥说西红柿应该切成一朵花的形状,黄瓜要切成月亮什么的。 <BR><BR> 当时我们正忙得不可开交,根本没有时间来弄这些玩意儿。尼济十分礼貌地对他说,这样做不但要花很多时间,而且我们并不是一家高级餐厅,只是为医院里的职员开饭而已,不用制造这些情调。经理大概是没想到自己的意见会被反驳,居然对尼济说道:“行,你可以不这么做,可以马上收拾东西离开这儿。” <BR><BR> 尼济脸上的表情很难看,但他一句话也没有说就动手干了起来。我愤怒地看着经理,心想你以为你是谁,你只不过是一家小医院里面某个小部门的一个经理,一辈子所能做的最大成就也就是让我和尼济失去饭碗而已。但我突然清醒地意识到,按照我以前的性格,我会马上当面把这些话说出来,宁可工作不干了也要出了这口气。可是我和尼济一样什么也没说,沉默着继续干活。这几个月的时间让我没了脾气,没了愤怒,没了做一个正常人应该有的很多东西,这比没有钱和没有工作更加可怕。 <BR><BR> 我的二十岁生日乱七八糟地过了,在医院里累了一天,下班后又去跟乐队排练了四个小时,到家时已经过了午夜十二点。斯考特早就睡了,电话上显示有留言,我摁下键,里面传出的是一帮北京朋友嘻嘻哈哈地在唱“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我茫然地刷牙洗脸钻上床,五个小时以后另一天就要开始,同样的一天又一天。 <BR><BR> 我不再给任何朋友写信。我无法向他们描述我现在的生活,因为这是他们在北京的生活中永远不会经历因此也无法想象的。甚至在给家里的信里我也从不提起这些,我开始觉得中国已经没有人在等着我回去了,那里的一切与我无关。 </P>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6-1-22 16:26:00
<P>(15) <BR><BR>我的生活被分成三部分 <BR><BR><BR> 压力是一种无形的怪物,是无休无止的担心和忧虑,工作的辛苦、身体的疲惫与它相比都微不足道。由于我工作的不稳定性,我没有一天能暂时逃脱掉压力的吞噬,每天入睡前都在着急地想,如果明天没有工作,这个星期就不能交给斯考特足够的钱,他就会马上去领救济,所有的这些辛苦就终将是白费……在这方面斯考特没有表示出任何体谅的态度,没有说过一句安慰的话。他让我坚信如果今天我拿不出足够的钱,或者是由于什么小事惹得他不高兴了,明天他就会去找ZF。 <BR><BR> 以前我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过看人脸色的生活,几次看见斯考特那副安然自得的样子,我的心里总是冒出一股火来,对自己说,老子不干了,签证不要了,什么大英帝国,去你的吧!但是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我竟然一直忍了下来。这一点连我自己都觉得惊讶。曾经无数次地问过自己:这一张签证对我到底意味着什么,要在这里过着这样的日子?问来问去没有答案。 <BR><BR> 我的乐队这时已经有了相当的起色,被一位有名的乐评人看中以后在报纸和电台大做宣传,也签下了与唱片公司和经纪人公司的合约,出版单曲以后开始在伦敦和其他城市小有名气。或许是东方女孩对于这里的观众来说既新鲜又神秘,每次演出都会出现疯狂的场面,造成一阵小小的轰动。但我们的经济状况仍然没有得到任何改善,每个成员都有一份跟音乐完全无关的工作来养活自己,这在伦敦的音乐圈里是很普遍的事情。我的生活仿佛被分割成毫无关联的三个部分,由我扮演着截然不同的三个角色:舞台上傲视一切的艺人,白天挥汗如雨、没有姓名的打工者,还有从前生活中那个真实却已经遥远的我。 <BR><BR> 我的乐队曾经应邀参加拍摄后来去戛纳参展的电影《冷鱼》(ColdFish)。那一天我穿着一件VivianWestwood设计的上衣,站在舞台上辉煌耀眼,几乎震慑了台下所有的工作人员,赞美和欣赏的目光不时向我投来。最后一组镜头拍完是早上六点,导演和摄像把我亲自送上车,握着我的手说一定要和我再度合作。一夜没睡的我匆匆回到家里,换上工作服,立刻坐公共汽车去医院开始一天的工作。那是一种奇怪的感觉,两种身份的突然变换像是幻觉,但它却是我无法逃避的现实生活。 </P><P><BR>(16) <BR><BR>从痛恨转化成对他的怜悯 <BR><BR><BR> 那段时间里我没有写出一首歌,并不是因为没有足够的精力或时间,而是心中已经没有音乐。一个人的心中无法流出音乐是一件多么残酷的事情,但惟一值得庆幸的是,我从来没有失去过对未来的信心。我一直坚定不移地相信,这一段生活总有一天会成为过去,我还会找回自己的状态。 <BR><BR> Hackney没有地铁,我每天要从市内火车站上下班,那里荒凉、杂乱,让人感到无比压抑,以至于我在以后的日子里再也不愿意坐市内火车。但那时候我总是望着火车开来的方向,当火车头在铁轨上出现的那一刹那,我望着它射出的灯光对自己说,那就是我的希望,无论要等待多长时间,希望总会来的,它会带我到另一个地方。 <BR><BR> 对于斯考特我曾经感到无比痛恨,但痛恨逐渐转化为对他的怜悯。我知道我不会永远受制于他,我很快就会建立自己的生活,我前面的道路还很长并且充满着各种各样的可能性,但他会一辈子在这里,一辈子依靠别人,一辈子拿我的或者是英国ZF的救济。虽然现在我的命运似乎掌握在他手中,但是他缺少的是我所拥有的最宝贵的东西。他没有希望。 <BR><BR> 递交续签申请的整整十一个月之后,当那本护照盖着五年的签证从门缝中轻轻飘进来的时候,我并没有什么激动的心情,也没有一块石头终于落地的感觉。我只是把它打开看了一眼,就放在了桌子上。 </P>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6-1-22 16:26:00
<P><BR><BR>(17) <BR><BR>他们没有自己创造快乐生活的能力 <BR><BR> 解萌是我在伦敦的好战友。她和我来英国的日期是同一天,但是比我整整晚了一年,所以每到了这个纪念日我们都要庆祝一下。解萌刚到伦敦就生了一场大病,是一种让人头疼的怪病,据说是这里的空气造成的。但是她给自己找了一个收入丰厚的英国记者男朋友,可以免费住在他家里养病。 <BR><BR> 生病的人总是情绪低落,那阵子也正是我最艰难的时期,所以说我们是战友真是一点都不过分。我们在一起成天聊着北京的温暖北京的热闹,但伦敦让人头脑清楚脚踏实地,还有就是我们认识的那帮北京男孩里没有一个能受得了在这儿生活的辛苦。 <BR><BR> 有一阵我们天天琢磨着做生意,在各种各样的市场里逛来逛去,打听行情,回家以后制定了一个卖饺子的计划———就算卖不出去自己吃了也行啊。但实验证明我们包出来的饺子连自己都吃不下去,因为谁都不知道和出来的面该放多长时间,一煮出来全成片汤了。 <BR><BR> 解萌交到的男朋友几乎全是英国贵族的后裔,所以一到圣诞节复活节之类的日子,她都要跟着去男朋友父母家的乡村别墅住上好几天。回来的时候,她总会向我痛诉那帮人的生活如何较劲,比如每上一道菜就要换一套餐具,弄得吃完饭水池里堆满了盘子和刀叉。比如葡萄白天不能吃,要等到晚上作为饭后甜点;还有她男朋友为自己象征贵族血统的一大长串姓氏感到多么的自豪等。在英国呆久了我们的中文水平集体下降,经常提笔忘字,一给家里写信就互相打电话问某些成语到底是哪四个字。 <BR><BR> 我接触的人其实多数是平民,杂货店老板,蔬菜摊伙计,来自东欧国家的小女孩,贫穷的电影人,三教九流,给我的生活增添了无数乐趣。但有时候我和解萌发起疯来,也会在一起异想天开,发誓说我们都要找最有钱的男朋友,买机票让我们经常回北京去度周末。 <BR><BR> 解萌的同屋是一个叫Ed的英国年轻人,从小上贵族学校,父亲是世界上有名的建筑师,因此Ed的少年时期过得像小王子一样,还周游了不少个国家。他的父亲去世以后,留给他一大笔可观的遗产,所以Ed从来不工作,每天在家看球赛,弹吉他,剩下的时间就总是一副忧郁的样子,抱怨着生活的无聊乏味。 <BR><BR> 当我开始频繁地去找解萌聊北京的时候,就经常给他们做点菜吃,有时候也跟Ed随便玩玩音乐。在我终于发现Ed不知不觉的喜欢上我时,并没有回避他。那毕竟是我最艰难的时期,他的关心给我带来了需要已久的温暖和安全感,甚至有些甜蜜的感觉。我毕竟是一个女孩啊。 <BR><BR> Ed不只向我表白了他的感情,他还十分直接地说,我有很多钱,而你也需要帮助。他并没有炫耀的意思,只是想诚实地告诉我,他确实可以改变我的处境。但我心里越来越清楚地知道,我根本不可能跟他在一起,尽管他是一个温和善良的人,但我一点也不欣赏他的生活,虽然我很羡慕他能心血来潮就去买一堆昂贵的音乐设备,然后扔在那里碰都不碰,可我却得省吃俭用攒上好几个月才敢买台最便宜的机器,我仍然认为他有钱是他的事,跟我没什么关系。因为他除了拥有幸运的先天条件之外,并没有自己创造快乐生活的能力。这样的一个人怎么能吸引我呢? <BR><BR> 跟Ed说再见的时候他的眼圈红了,我伤感地跟解萌坐在酒吧里,她十分不服气:“Ed那么好你怎么就不能爱上他呀?你现在多需要帮助呀笨蛋!” <BR><BR> 我在通往舒适生活的大门口转了一圈又溜达回来了。但我从来没有为此感到过可惜。 <BR><BR><BR></P><P>(18) <BR><BR>中秋节我没有吃到月饼 <BR><BR><BR> 有一天下午我们在一条印度人、孟加拉人和巴基斯坦人聚居的街上闲逛,这是一个难得灿烂的好天气,解萌拿着相机到处拍照,黄昏的阳光把房子都染成了金色。我酷爱这条街,因为它有亚洲国家那种祥和的气氛。 <BR><BR> 在一家印度商店里解萌发出一声惊喜的叫喊,因为她看见了在北京最爱吃的丝瓜,这是在一般超市里都买不到的。我们俩的口袋里都没什么钱,所以只买了三根准备回去当晚饭。从商店出来向前走了几百米,解萌突然停下看着手里的塑料袋说: <BR><BR> “怎么只剩两根了?” <BR><BR> 塑料袋上有一个破洞,那根丝瓜肯定是掉在路上了。 <BR><BR> 我们带着沉痛的心情走回家,英国人大多数都没吃过丝瓜,可它对当时的我们来说意义非凡,几乎是象征着和家有关的一切东西。我们把剩下的两根炒了就着米饭吃下去。 <BR><BR> 其实住在北京的时候,过节总像是负担,春节总是把正常有序的生活搅得乱七八糟,什么中秋节、元宵节,从来也没去注意过。 <BR><BR> 到了伦敦,这些日子突然变得异常重要,“每逢佳节倍思亲”的意思,现在才深深明白了。爸爸打电话跟我说,中秋节,我在这边拿一块月饼,你在那边也吃一块,就算一起过了。于是满大街中国越南商店去找月饼,终于找到了,看看价钱,一小盒要十镑,怎么也舍不得买。 <BR><BR> 出了商店跑进电话亭就给解萌打,说“今天是中秋!”解萌说:“啊,是吗?我都忘了。”挂上电话,在街上一边走得飞快一边流泪。 <BR><BR> 过年我倒是经常忘了是哪天,等想起来已经过了。唐人街好像一到除夕就有舞龙耍狮子的节目,只因为第二天一早要上班,也因为满街都是香港广东人,从来都没有闲情去看。 <BR><BR> 拿到护照以后我迫不及待地买了回家的机票。我曾经在困兽一般的日子里疯狂地想要回去,但在去机场的那天早上,我像往常一样刷牙洗脸吃早饭,突然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我为什么要回北京?这里是我生活的地方,我已经建立了一种十分有节奏的生活秩序,我的生活与别人没有太大的关系,这里虽然没有北京的温暖,却给了我足够的空间和稳定感。我一下害怕起北京人与人之间的没有距离,生活的亲密、混乱会打破我早已习惯的独来独往的状态。 <BR><BR> 我感觉到自己的性格在潜移默化地被英国人同化,这是我最害怕也是最不愿意看到的。 <BR><BR> 其实我是害怕自己会感受到好久没有的亲切而不愿再回来。我在英国的事还没有做完,我必须留在这里继续战斗。 <BR></P>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6-1-22 16:28:00
<P><BR>(19) <BR><BR>我有了舒适的小窝 <BR><BR> 我在北京逗留了三个星期,回到伦敦这个永远下雨的城市在感情上是一件很艰难的事;但生活中除了下雨还有别的,所以我还是回来了。一天晚上我坐着朋友的车在城里城外转了一个多小时,从圣保罗大教堂、议会大厦到泰晤士河边,特别是穿过伦敦桥时,那整桥的明亮灯火确实给人一种辉煌的感觉。我第一次从这样的角度放松地去看伦敦,心里一直想,伦敦的夜晚真漂亮。从那一天起,我开始喜欢这个城市。 <BR><BR> 打工的生活对我而言也结束了。我以无比愉快、自信的心情开始给各大公司寄简历,最后找到了一份整天坐在办公室里算数字的工作。虽然有点无聊,但是作为我能继续做音乐的经济后盾,工资也比打工时高出一大块,我就感到很满足了。生活的另一重大改变是我开始真正地独自生活。我终于搬出了斯考特的家,在远离市中心的Stratford区租了一所大房子的其中一小间。 <BR><BR> 搬家前我把衣服哗一下撒下去,再一件一件地拎起来放进箱子里,离开带给我巨大的快感。躺在一张巨大的双人床上,环视着我的房间,我在搬进新家的第一天忙了整整一个晚上没睡,终于把它变成了我舒适可爱的小窝。我一个人的。 <BR><BR> 我之所以选择住在这样一个偏僻荒凉的地方,是想在每天下班后不受打扰能够专门做音乐。但这个想法实现得并不成功,因为这所房子里除我以外住的全是清一色的非洲黑人,他们把非洲性格完美地带进了这所公寓,每天大声放音乐,大声唱歌,就连说话都是放开了嗓门互相嚷嚷。我们共用一切设施,早上轮流使用卫生间,晚上轮流做饭,厨房里从下午到深夜一直飘散着不是非洲菜就是中国菜的味道。 <BR><BR> 我的窗户外面就是一条铁轨,每天有无数火车从窗前经过,整个房间都会振动起来。我对火车总是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它比飞机亲切多了,不那么象征着分离和遥不可及。伦敦的冬天天黑得很早,每天下班从火车站出来已经是一片漆黑了,我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戴着耳机大声地听音乐,二十多分钟才会走到家。那一路的心情,不觉寂寞害怕,只是觉得周围一片空旷,但我的心里却是满满的。 </P><P><BR>(20) <BR><BR>坐在车上看风景 <BR><BR><BR> 在我工作的办公室里每天可以听见土耳其语、西班牙语和法语,但我最喜欢去的是楼上的厕所,因为白天上班晚上做音乐,我的睡眠时间缩短到四五个小时。我总是拖着疲惫的身子上楼在干净明亮的卫生间里稍微休息一下,或者坐在里面尽情地遐想。 <BR><BR> 每天一个小时的午餐时间我就出来在这条街上逛来逛去,这个叫Angel的地区有一家[被过滤]院,意大利比萨店,二手唱片店,三家慈善商店,还有一家专门卖二手摄影器材和音乐设备。我的午饭总是在印度超市里买个80便士的大馅饼就打发了,剩下的时间就去逛商店,或者在数不清的小咖啡馆里随便挑一家,坐在里面看书。 <BR><BR> 有时候早上起来天气格外的好,看着窗外难得一见的阳光,我就不想把这一天虚度在办公室里。于是打电话去说今天不舒服,然后坐地铁去城里的Tate现代艺术馆看雕塑,去画廊看摄影展,在海德公园的草地上,一棵大树下睡个午觉,再去咖啡馆,啃着三明治隔着玻璃窗看街上的行人。穿着五颜六色衣服,说着不同语言的人是我永远也看不厌的风景。 <BR><BR> 在上班的路上,经常会发生地铁工人罢工的事。罢工的原因就是要求涨工资,提高待遇。每次赶上罢工我都挺高兴,因为可以慢慢悠悠地坐公共汽车到公司,迟到多久也不用担心。虽然这样一来得转好几次车,而且车上总是人满为患,有时候还得等好几趟才能挤得上去,可是有了迟到的正当理由我就一点儿也不着急,在路边逛逛商店什么的。 <BR><BR> 伦敦的地铁四通八达,是重要的交通工具,平时在地面上跑的公共汽车人不多,什么时候上车都有座位。在伦敦坐车是一件挺愉快的事,冬天座位旁边有暖气,我最喜欢坐在二层车头的位置,一路看窗外的商店和行人。只有到了地铁罢工的日子,才会在伦敦看到挤车的景象,而且车上有严格的规定最多能承载多少人,如果超出了这个数目司机就会拒绝开车,直到站在最外面的多出来的人下去为止。不慌不忙的好像总是只有我一个人,其他人都是一脸焦急和烦躁,拼命挤上去以后说什么也不下来,我就站在站牌底下看着僵持的局面,看司机和乘客谁能坚持到底。 <BR><BR> 着急的人有他们的原因,很多人是按小时拿工资的打工人,如果不赶着上班今天就挣不到钱了,甚至还有可能丢掉工作。不像那些在公司上班的白领,有长期的合同做保障,这种情况迟到也不扣钱。越穷的人,大概总是越倒霉。 </P>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6-1-22 16:30:00
<P>(21) <BR><BR>愿望就是力量 <BR><BR><BR> 在郊区隐居了一个月以后我又搬家了,这次搬到了我和解萌买丝瓜的那条街———BrickLane,房东是一位特立独行的英国老太太道恩,我是她房子里惟一的房客。她每天领着小狗出出进进,说是小狗,它也已经十二岁了,所以道恩出门买菜的时候就把小狗装进婴儿车一路推着。 <BR><BR> 她只有一只眼睛,另外一只是假的,我跟她说话的时候总是拿不准该看哪只好。她平时在楼下的客厅里看电视,一到十二点准时上来睡觉,每天向我道晚安和早安。我的房间是橘黄色的,有两盏好看的蓝色纸灯,一张木头桌子。整个房子铺满了又厚又软的花地毯。 <BR><BR> 我觉得她挺好的,总是能在厨房里发现她放了什么东西给我,用她的洗衣机洗衣服的时候,她老是不等我下楼就把我的衣服都晾了起来。但她有的时候看见我的冰箱空着,会自作主张去超市给我买上一大口袋食品,然后把账单放进去等我付账。 <BR><BR> 我觉得她挺孤独的,她的儿女都是公司里的白领,每年圣诞、复活节和她过生日的时候会拉家带口轮流来这儿呆上一天,只有那几天屋子里才有了小孩和狗互相追逐的声音,有点儿家的样子。平时道恩早上去公园里散步,给自己随便弄点儿吃的,然后就没完没了地看电视。 <BR><BR> 道恩住的二层小楼里老年人居多,对面是一座小教堂,我早上上班前先从铁门进去,绕着绿地跑上三圈。伦敦现在已经没有什么雾了,不能再称做“雾都”,空气治理得很好,天上的云彩也很好看。 <BR><BR> 街上有一家大的英国超市,但是我还是喜欢去近一点儿的印度超市买东西。每到周末,这条街上就会出现一个自由市场,卖些并不时髦的衣服、便宜电池、宠物食品、窗帘和床单。星期天整个地区变成旧货市场,能买到美国六七十年代的衣服、古董小玩意儿、旧杂志、老唱片,还有黑人在路边卖走私香烟。在我每天出门经过的路上,开店和干活的黑人们都快认识我了,看见我背着琴走来走去就跟我打招呼,还会叫我到店里坐坐。 <BR><BR> 我的生活再一次充满梦想,不停地计划未来,甚至有一些异想天开的念头,比如想自己拍一部电影,然后做全部的电影配乐。但这样不自量力的想法在很多英国朋友看来并不离谱,因为人人习惯于这样的观念:只要是你敢梦想的,就一定有能力去把它变成现实。不管是拍电影,造飞机还是上月球,都不是什么遥不可及的事情。 <BR><BR> 我想这就是我来到英国最大的收获,我也意识到过去的束缚并非来自外界环境,而是来自自身。每个人都被赋予了足够的能力来驾驭自己的生活,因为人的愿望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种力量,但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意识到这一点。 </P><P><BR><BR>(22) <BR><BR>习惯了边吃边走 <BR><BR><BR> 2002年世界杯决赛后巴西人在街上狂欢。 <BR><BR> 由于演出太多需要不停的请假,我不得不又换了工作,在英国最大的医疗集团总公司做出纳。这是一份跟我的资历毫不沾边的工作,我不但没有大学文凭而且除了发E-mail之外从未碰过电脑,被录用大概只能归功于我已经能以假乱真的地道伦敦口音,还有面试时流露出的充分自信。我的工资又比原来多出了好几百英镑,生活变得异常忙碌,每天一小时的午餐时间大部分是拿着一个三明治在地铁里跑上跑下,去图书馆查旅行资料或者和乐队开会,不但习惯了一边走路一边吃东西,而且还养成了走路飞快的习惯。我不愿浪费一分一秒。 <BR><BR> 说到口音,很多人对我说我的发音十分“上层社会”,就连斯考特后来也坚持辩解说他之所以在我艰难的时候没有流露出丝毫的同情,是因为我给他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来自富足家庭、从小娇生惯养的女孩,他认为我理应受到一些生活的磨难,这样会对我有好处。我睁大了眼睛哭笑不得地问他:“可你知道我父母一个月的工资才合二百多英镑吗?我怎么会像有钱人的小孩呢?” <BR><BR> 后来我才慢慢明白,在英国像我这样不管不顾只想玩音乐的人,大多数都是从小生于优越的环境,从来都不缺钱花的年轻人。而英国人习惯用口音来分辨一个人的阶级和背景,连我都搞不清从哪儿学来的口音。 <BR><BR> 英国的阶级分得很清楚,尤其是中产阶级和工人阶级这两类人一般是互相看不上,互不来往。这一点在年轻人的社交圈子中体现得很明显:工人阶级家庭的孩子对在他们眼中衣食无忧、有父母撑腰的中产阶级家庭的孩子,有一种莫名的憎恨。这种情绪也许是出于嫉妒他们一出生就拥有更多机会和途径轻易取得成功,也许是出于对自己生活现状的不满,或者是看不惯他们对生活轻描淡写的态度。但中产阶级家庭的孩子不愿和活在底层的人来往,多数都是出于一种恐惧感。对他们来说那是跟自己无关因此无法想象的另一个世界,从外表看去它狰狞可怕,所以还是不接触为好 <BR><BR><BR></P>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6-1-22 16:41:00
<P><BR>(23) <BR><BR>闲逛看伦敦 <BR><BR><BR> 夏天又来了,伦敦天气糟糕的最大好处就是当哪天突然阳光灿烂的时候,所有人都无比珍惜,穿上最凉爽漂亮的衣服在街上走,生怕错过了这难得的机会,第二天多半又是阴雨连绵了。 <BR><BR> 我的乐队经过三年的“死磕”,终于出版了第一张专辑,但我也觉得我当朋克的日子到头了,心里面早就没有了那个稚嫩冲动的过去的自己。 <BR><BR> 我离开了乐队,这时正好荷兰的一个电子乐团邀请我参加他们为期一年的欧洲巡演,每月付我工资,我只需要在有演出的时候坐飞机飞过去,其他时间都可以留在伦敦。经济充裕意味着生活稳定,也不用再上班做那些其实跟我一点儿关系都没有的工作。数数账户里的三千英镑存款,我第一次感到松了一口气,房租和水电不再像小鬼一样追在我屁股后面跑了。 <BR><BR> 我终于可以放松下来去看这座城市,去享受它,我向它付出了那么多,播了那么多种子,现在是收成的时候了。 <BR><BR> 伦敦最吸引人之处是可以在街上毫不费力地消磨一天的时光。没有演出的时候,我买一张地铁票坐到市中心的Soho一带,开始一天的漫游。那条著名的牛津街总是人山人海,有时候让人感到头晕眼花,心情烦闷。但当我不为生活发愁,只是在这里闲逛,眼前形形色色、打扮各异的人群总是能带给我兴奋和刺激的感觉。他们中间有日本游客,有打扮入时的英国中产阶级年轻人,有以散发传单为生的东欧移民,有无家可归的流浪汉躺在纸板上睡觉,还有一身橙色的HareKrishna信徒载歌载舞、敲锣打鼓地从人群中穿过。由于这儿一天到晚经过的人太多,为了区分开游客和上班族,也就是慢慢悠悠走路和急着赶路的人,有关部门曾经提出过这样的设想:在牛津街上像地铁里的电梯一样设一条快行道,游客在左边逛商店,想快步走的人去右边。 <BR><BR> 几乎伦敦所有的连锁品牌店都在这条街上开了分店,再加上三家最大的百货公司和像Topshop、H&M这样既时尚又便宜的大型时装店,在这条街上逛来逛去的男孩女孩大部分都是冲着买衣服来的。但我认为这里利用价值最大的是Waterstone书店,我每次都从一楼抱着一大堆前卫时尚杂志到二楼的咖啡区,找一个舒服的位子,买一杯咖啡在那里坐一个下午,不花一分钱看完本月所有该看的杂志,然后不必归还原位,后面的人自然会接着看。 <BR><BR> 唐人街就在附近,那里有一种特殊的气氛,既不像中国也不像英国,我看着满街的中国面孔听着广东话从来都找不到回家的感觉,但是走来走去还是感到很安详。两旁的门上飘着“千里江陵一日还”的书法,小饭馆的玻璃窗里面都挂着烧鸡和烤鸭,服务员的态度都不好,据说其中一家被评为“全欧洲十大服务态度最恶劣的餐厅”之一,还有一个这样的段子:一对年轻的英国夫妇走进饭馆,坐在靠近窗边的座位。服务员想让他们换个地方坐,两个人非常有礼貌地说:我们就坐在这儿行吗?这个位置我们非常喜欢。服务员问,你们喜欢这张桌子是吧?两个人一起说是啊,服务员马上把那张窗户旁边的桌子挪到了饭馆中间说,你们不是喜欢这桌子吗,那就给你们这桌子。 <BR><BR> 尽管是这样,唐人街的所有饭馆到了晚上还是非常热闹,因为伦敦很难找到24小时的饭馆,只有唐人街上才会吃到深更半夜不关门 </P><P><BR><BR>(24) <BR><BR>天上飘着雨,身后响起二胡的声音 <BR><BR><BR> 我最爱的一条街是正对着唐人街牌楼的DeanStreet。这里有我心爱的意大利小咖啡馆Essence,我常常在这儿要一杯全伦敦最浓的热巧克力,坐在玻璃窗前看街上的人走来走去。服务生里有一个是保加利亚人,在我准备去他的国家旅行之前,就从旁边的快餐店给他买一袋炸蘑菇,然后听他讲都有什么地方值得一看。地下一层有舒适的红沙发,可以一边看书一边享用店内特制的饼干、蛋糕和巧克力。从这里出来往前走,是一家老式理发店,一家前卫剧院,几家意大利餐馆和全伦敦最便宜最好吃的汉堡店。 <BR><BR> 妓女我倒是经常见到,我住的地方是她们经常出没的地区,早上走在地铁站的路上总是能见到桥下站着穿超短裙、露出两条大白腿的女子在寒风中瑟瑟发抖。但我真正领教到这一带妓女泛滥成灾的程度是在一天晚上,我穿过一条小路回家,后面走着的男人突然低声对我说:20英镑可以吗?我的惊讶远远超出了愤怒,以至于我都没想起来要骂他,因为我的打扮没有半点看起来像妓女,穿着长腿喇叭裤和过膝的大衣,惟一露出来的部位只有我的脸。如果妓女穿成我这样,那才不会有什么好生意呢。 <BR><BR> 伦敦的夜晚还是挺安全的,虽然酒吧外面老是有醉汉晃来晃去,走在路上也不时有人过来搭话,但我从没遇到过危险。我想这也跟一个人的心理态度有关,走在杂乱的街上我就让自己融入那种气氛,往往一条看起来挺混乱的街道在熟悉了以后其实并不可怕,反而越来越有亲切感。很多地方,你不怕它,就会爱上它。人也是一样。 <BR><BR> 虽然英国人总让人感觉冷冷的,但有时候也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让我看到他们挺温暖的一面。有一天我坐在地铁里的长凳上等火车,有一个爱尔兰酒鬼老头坐在我旁边跟我说话,我开始并不介意,还跟他随便聊了几句。 <BR><BR> 火车开来的时候我站起来走向车门,他突然伸手拉住了我,嘴里嘟嘟囔囔地说个不停。就在我有点不知该怎么应付这个喝醉了的人的时候,旁边一个穿西装的英国中年人一下子就抓住了他的手臂说,“对不起,这位女士不想跟你说话。” <BR><BR> 老头也跟着上来了,那个英国人特意站在我和老头之间,让他不能再纠缠我,叫我心里挺感动。 <BR><BR> 我和英国的底层社会并没有过真正的接触,但每次看见坐在路边面前一只纸杯的人,或者是听见一声“SparechangePlease?”我就禁不住感到有些好奇,总觉得也许哪天跟这些人混上一阵,可能也会是一件挺好玩的事。因为在路边讨零钱的并不是什么脏兮兮的老头,也没有抱着孩子的第三世界国家妇女,大部分都是英国的年轻白人,在他们看来这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和养活自己的方式,并没有什么可耻的。 <BR><BR> 但也不是所有人都白要钱,地铁里经常碰见有人弹吉他,拉小提琴,打手鼓,唱歌,在我精疲力竭的下班路上或者心情最低落的时候,突然听见一阵忧伤或温暖的音乐声,总是能给我一种强烈的感觉。有时候心情很好地慢慢走在唐人街,天上飘着雨,身后响起二胡的声音。我并不回头看拉二胡的人,只听着那飘渺的乐声继续往前走。伦敦就是这样把人的情绪一下子拉进来,一下子拉出去,像电影。 <BR><BR></P>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6-1-22 16:41:00
<BR>(25) <BR><BR>我的流浪汉朋友 <BR><BR><BR> 总是想能跟成天坐在马路上的那些流浪汉有一些除了扔下一镑钱以外的接触。这样想着就实现了,我遇见了艾达姆———在路边讨钱的男孩。在我住的那条街上,有一家全伦敦闻名的面包店,不但是因为它24小时营业,而且里面卖的面包圈极其便宜。每天早晚总有人排着长队来吃早点或夜宵,连在附近地区巡逻的jc也经常光顾。 <BR><BR> 每次经过那里,总是看见一个羞涩的身影坐在门口。但我第一次注意到他是有一天下着雨,而他没有雨伞。我在面包店里买了一杯热汤走出来递给他,几天之后,我在下班的路上看见他,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你愿意和我一起吃晚饭吗?” <BR><BR> 我们去了马路对面的中国面馆,聊了一晚上,他是英国人,但不愿和父母住在一起,四处流浪已经有好几年了。他和另一个无家可归的哥们儿一起住在一幢废弃的大楼里,没有灯只能点蜡烛。吃完饭艾达姆在微风中和我走回家,我因为那天房间里实在太乱,没有请他上去。整个晚上我一直在想,哪天要好好给他做一顿中餐。 <BR><BR> 第二天再经过他的身旁,艾达姆居然拿出一颗从慈善商店一英镑买来的玻璃球,上面还刻着一条龙,说是给我的礼物。 <BR><BR> 从那天起,我经常在半夜里出来买面包,然后和他一起坐在外面地上铺的硬纸板上,快乐地说着话。有人买了两杯热茶送给我们。他的哥们儿白天“驻扎”在地铁站附近,到了晚上就来面包店找他。我进去买了一袋面包圈递给他们,他的哥们儿皱着眉头说: <BR><BR> “不吃了。我们每天都吃这个,现在耳朵里快钻出面包圈来了。” <BR><BR> 那是一段快乐的时光,和他同坐在一个破破烂烂的睡袋里面,偶尔还会有谁往纸杯里扔一镑钱。但就在我提出邀请他星期天到家里吃饭以后,艾达姆却突然消失了,我没有再见过他。我问自己,是不是我总是一身“时髦”的穿着和他一成不变的破格子衬衫和牛仔裤,还有我总是问他需不需要雨伞和睡袋,使他误解为一种“施舍”的友谊,才会离开了那条街。也许他把我和他度过的愉快时光,当成了我在安定的生活之外寻找刺激。对我而言,我在精神上和他一样是一个流浪的孩子,在雨天里寻找温暖。 <BR><BR> 艾达姆消失在我的生活中,那条熟悉的街道一下子变得空空荡荡。 <BR><BR>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6-1-22 16:42:00
<P><BR><BR>(26) <BR><BR>伦敦,它什么也不给你 <BR><BR><BR> 下雨下雨 <BR><BR> 没完没了地下雨 <BR><BR> 我爱伦敦 <BR><BR> 因为它什么也不给你 <BR><BR> 对一个城市的感觉,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个人在这个城市生活的心情。在我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阶段,伦敦就像是我的敌人,我每天都在和它斗争。去年夏天我的乐队去了荷兰演出,看过阿姆斯特丹的水道、热热闹闹的人群、一路上的麦地和风车,三天后回到伦敦。从机场回家的路上,那种反差让我几乎喘不过气来,不知道该怎么继续面对在这里的生活。我最强烈的感觉就是这个城市的建筑是为“大英帝国”的理想而建造的,透出一种高高在上的冷气,并且一概是灰白色或者泛着金属的光芒,哪像荷兰有那么多不同颜色的小房子紧紧挨在一起,让人从心里就觉得暖和,能够闻到生活的气息。 <BR><BR> 尤其是我住的地方,紧挨着伦敦的金融区,街上有无数家银行,无数穿西装打领带提公文包的人匆匆走过,旁边的地铁站干脆就叫“Bank”。我每天早上和这群人一起走下地铁,困得睁不开眼,但他们每人手上都拿着一份报纸聚精会神地看,仿佛周围的一切与自己无关。 <BR><BR> 我知道瑞斯克也是他们中的一员,他在北京逗留的短短几个月里找到了兴奋和刺激,也许甚至感到心里有些东西正在复活,但回到这里,他就要呼吸这里的空气,把脸搁在报纸后面,把身体放在西装里面。我从没有在英国见过他,但环视周围的世界,我就能看见他是怎样变化的。我比天天和他在一起的时候都要更加了解他。 <BR><BR> 解萌从北京带回了照片,那里正是盛夏,人的脸上都是汗珠,眼神里有一种东西,是我在伦敦从来也没有看到过的。那个眼神在说,我活着,我不怕热,也不怕冷,我不怕强烈的感觉。看到这些照片我一下焦急起来,我的十九岁、二十岁在这里度过,那是人生最好的年华,为什么选择了伦敦这样一个环境?周围没有一张动人的脸,伦敦的一年没有四季,冬天不冷夏天不热,一天到晚下雨,这样的气候造就出不冷不热的英国人。但我不是这儿的人,我的血液还会发热发冷,我的身体里有大起大落的基因。这里的一切我可以接受可以习惯,但我永远不会把自己改变。 <BR><BR> 两年以后我对伦敦的印象终于开始有所转变。主要的原因是我不再为生计奔波,每个月只需要飞往欧洲几次演出就能提供我一千英镑的稳定收入,剩下的时间,大多数都在伦敦家里休息或者在街上转悠。这样轻松的生活使我换了一个角度看伦敦,感觉到它的丰富多彩,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五光十色的大城市之一。我的情绪高昂起来,不再只看见它的灰色,而是看见了更多鲜艳的颜色。红色的公共汽车和电话亭,一大片一大片夏天可以躺下睡午觉的绿色草地,还有电影画面一样的蓝天白云。 <BR><BR> 最可爱的永远是人。来自地球任意角落形形色色的人。我可以在回家的路上碰见个阿尔巴尼亚木匠和他一直聊到家门口,可以看一场电影碰到Kylie Minogue,可以请租录像带商店里的巴基斯坦男孩到家里喝茶,在自由市场里向科索沃难民买布料。公共汽车上,地铁里,随时可能有人出现在身边并且改变我的生活,每一个角落都潜伏着可能性。 <BR><BR></P><P><BR>(27) <BR><BR>让外界了解现代中国 <BR><BR><BR> 因为习惯了独来独往的生活,我也习惯了每天在脑子里自己跟自己说话,而且说的还都是英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除了跟解萌聊天之外我几乎从来没有说中文的机会,弄得连思考问题都是自然而然地用英语去想了。 <BR><BR> 虽然街上的行人总是脚步匆匆,但在一个站牌下等车的人在一起说说话也是很普通的事情。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我走在街上的时候总是浮想联翩,坐在地铁里的陌生人中间也老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不管我是快乐还是忧伤,当旁边有人跟我说话的时候,都是满足了我想和别人分享心情的需要。到站下车的时候,可能已经留下了电话号码,可能还会再联系,也可能不会。就算是偶尔和一个陌生人随意说说话,然后永不再见,也是平静日子里的几笔颜色。我的日子过得孤独又似乎从不孤独,这是伦敦生活的迷人地方。 <BR><BR> 总是有人问我英国是否存在种族歧视,英国人对待中国人是什么样的态度,我不知如何回答,因为我甚至感觉不到种族、国籍的存在。伦敦住着太多肤色不同、已经不知是第几代的移民,他们甚至比附近的白人更称得上是土生土长的地道伦敦人。很多英国白人的父母或者更上一代来自苏格兰、爱尔兰、法国或是瑞典,从这种角度来说几乎没有人可以说自己是纯正的英国人。 <BR><BR> 不过中国在英国人的想象里,仍然是几十年前的形象,说得好听点是古老神秘,说得不好听就是闭塞、保守,似乎有许多不可理解的事情在那里发生。这跟媒体的报道有关;还因为在欧洲能看到关于中国的电影,写的几乎都是“文革”时期的事,要么就是农村题材,没有一部能让人看到北京之类的城市现在的真实面目。 <BR><BR> 有一天我上了公共汽车,坐在我旁边的一个印度中年人突然问我是从哪儿来的,当听到我说中国,他竟然说:“哦?那你一定很幸运才会来到这儿。”也是那天情绪不算太高昂,我先愣了一下,然后冷笑了一声说:“是吗?”一边用眼神射出小刀子一样的问号:中国人用得着幸运才能出来吗?来这个一年都分不出四季的地方怎么就算幸运了? <BR><BR> 我去了十几个国家旅行,同时体会到住在伦敦的种种便利之处:机票、签证、账户、保险等等事情都已经形成完善的系统,办起来十分迅速方便。但我毕竟没有英国人那本几乎全世界畅通无阻的护照,也没有足够的存款,他们拥有这些天生优越的条件却不加以利用,很多英国人惟一离开英国的时间就是到法国去滑雪,到阿姆斯特丹度周末,其他的时间一年到头守着这个糟糕的天气不停地抱怨。这总让我感到十分无可奈何,世界这么大,这么好玩,相比之下伦敦太小了。 <BR><BR><BR></P>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6-1-22 17:04:00
<P><BR>(28) <BR><BR>移民给城市带来缤纷色彩 <BR><BR><BR> 我总认为之所以年轻人怀抱梦想来到伦敦,并且在此长久居住,都是因为它作为国际城市的包容性,而不单单是为挣钱和发展事业。如果没有移民,这个城市将完全是另外一种颜色,也会失去它强大的吸引力。各种人都可以在这里占据一席之地,中国人有唐人街,Brixton是黑人的天下,印度人在BrickLane开了一条街的印度美食,土耳其人开了一家又一家的便利店。他们在这里相互融合,人们习惯于听各种口音的英语,地铁的一节车厢里可能就有七八种语言在同时交谈,这种气氛令我深深的迷恋。坐在公共汽车上看着窗外,身旁坐的人一会儿是缠着非洲大花布的胖黑女人,一会儿是头上扎着小帽的犹太小孩,一会儿又是穿纱律的印度女人,一路换着花样,一点不觉得寂寞。 <BR><BR> 大多数人都享受着移民给这个城市带来的缤纷颜色,享受生活中因此而存在的种种乐趣,只有少数思想极端的人才想把英国变成只有白人居住的地方,仇恨所有“入侵”伦敦的异族人。1999年伦敦在一星期内接连发生了三起爆炸案,地点分别在Brixton的黑人区,BrickLane的印度区和Soho的同性恋酒吧。最后一次爆炸死了两个人,包括一位已有身孕的年轻女人。jc开始以为是什么恐怖组织干的,后来才发现精心策划了这三次爆炸的只是一个普通的白人青年。从地点就可以看出他恨的都是什么人,所有跟他肤色不同,语言不同,甚至生活方式不一样的人都是他想铲除的对象。没破案前的那一阵伦敦有点人心惶惶,我们都在猜想,按照这样的规律下一个被炸的肯定该是唐人街了! <BR><BR> 在我刚来伦敦不久,有一次坐公共汽车,上来一个人,是一个小眼睛大胡子、皮肤白皙的中年人,鬓角留着两绺儿奇怪的头发。他戴一顶黑色的高帽子,身上穿着黑风衣,我心想,这个人打扮可真怪。第二天我在别的车站又看见那个人,到了第三天,当我在完全不同的地方又看见他时,我开始觉得不对劲了,怎么每天在哪儿都能撞见这个人?难道他在跟踪我吗?再一回头,我差点晕过去:路边的草地上到处都是跟他一模一样的人,一眼望去好像一个巨大的克隆实验场。这是犹太人居住的地区,所有传统的犹太人从来就是这么打扮的,难怪我把他们都当成了同一个人。 <BR><BR> 在英国我很少和中国人接触,唐人街上的那些人跟我的性格太不相同,他们就像在中国一样地生活,每天说中国话,从来不跟英国人打交道,整天泡在那条街上。不过我还是认识了一些在英国出生长大的华人,他们的名字是BBC—BritishBornChinese。他们其实也有自己的矛盾,思维方式和个性完全英国化,但还是想追寻一下自己的根源,研究点中国文化。每周在一家酒吧会有BBC的聚会,许多中国面孔说着纯正曼彻斯特或者利物浦口音的英语,我在一旁看着觉得既怪异又好玩,还得跟人不停解释,我不是BBC,是纯种大陆货。 </P><P><BR><BR>(29) <BR><BR>秋天里的春天 <BR><BR><BR> 秋天来的时候,V出现在我的生命中。 <BR><BR> 我是在那条淡红色的地铁线上遇见他的,他穿一件浅棕色的绒衣,乳白的工装裤,头发盖住一双孩子般的眼睛。我当时无事可做正在回忆往事,想起瑞斯克、三里屯和1997年的夏天。想起在伦敦这个城市住了三年,却没有见过他一面。感觉中有个眼神投射到我脸上,我没有抬头,就听见一个声音在说:“真的有那么糟糕吗?” <BR><BR> 当然没有向他去倾诉什么往事,但我们还是在地铁里聊了一路。当他问起那句必然的“你在伦敦做什么?”我没有提起音乐,只是说,“我在这里生活。”他似乎十分明白地点了点头。 <BR><BR> 到了下车的时间,V没有像一般的英国人那样说“很高兴认识你”,而是像老朋友一样说了声“回头见”。 <BR><BR> 两天以后我和V约在Soho的“杨城”中国餐馆吃饭。一见面他十分自然地上来亲吻我的脸颊,我们点了鱼香茄子、黑胡椒牛肉还有米粉,中国饭馆总是比其他的餐厅拥挤、吵闹,但也有一种亲热的气氛,像在中国。店里居然放着Beyond和张学友的歌,周围都是熟悉的东方面孔,一时间叫人不知身在何处。 <BR><BR> 走出餐馆,潮湿的空气迎面而来,这才把意识拉回到了伦敦。天上下着雨,我们就都淋着雨,对这个城市的雨接受到仿佛它已不再存在的程度。但当我看到V把手插在风衣兜里走路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想,这是多么典型的英国人的姿势。不知道会不会有一天,他能把手从兜里拿出来? <BR><BR> 夜晚走在Soho的街上总是很舒服的事情,这个地区凌晨两三点也不会人烟稀少,总有各色人等在街上溜溜达达。拐角处有一个克罗地亚青年在发宣传单,问我知不知道哪儿有便宜房间出租,我记了他的电话号码说会帮他问。经过我最爱的咖啡店Essence,进去跟人打招呼,店里的人一看见我就微笑起来,做了一大杯浮着奶油泡沫的热巧克力给我,又说好几天没来以为我回中国去了。坐到楼下温暖的红沙发上,V一直望着我若有所思。我能感到在他眼中,我和他印象中安静害羞的“中国女孩”相差太远了。 <BR><BR> 唐人街的广场上新搭建了一个游乐场,我拉着V去排队坐云霄飞车。当我开始飞速旋转,周围的建筑物都在脚下飞快闪过的那一刻,一种巨大的快乐涌遍了我的全身。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