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6-12-6 10:23:00
过五关斩六将,私家侦探必备条件大公开!
<p> 穿著深色风衣,戴著黑色墨镜,嘴边叼根烟,双手口袋插,怀里放把枪,街头暗巷里头闯。这人就是私家侦探,世人称为「城市游侠」。在推理小说中,私家侦探也算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他可以穷困潦倒、也可以大义凛然;可以坐怀不乱,也可以夜夜销?。但无论如何,到头来他非得是破案的英雄。但是各位看官可知道,要成为私家侦探可不简单,他得经过重重的考试,而且得缴一堆会费,然後才能拥有今天的头 ? </p><p>资历经验、保人契约、大小笔试,通通缺一不可 </p><p> 假设你心丁从事私家侦探这个行业。好吧,首先,你必须具备三年调查员的工作经验。如果你曾在合法有执照的侦探社上过班,或是干过jc,抑或是在军队做过调查员职务,以上这些经历通通可以算数;其他工作经验就不予考虑了,像是什么旅馆饭店或公寓的保全工作,抱歉了,你得另起炉灶。 </p><p> 再者,你得跟某个被认可的保证人签订一万元的契约,这算是你的抵押品,以防天有不测风雨,哪一天你突然遭人控告;实№上,这笔钱就等於是你的信用额度。接下来,你得和执照服务局办理申请手续,同时也必须通过两项身家调查──一项是来自执照服务局,另一项是来自於jc局。先来假设你的身世清白无虞,接著就必须参加笔试,考试时间约莫三到四小时,考试项目包括仲介法、法律专用术语、特殊法律知识、侦查技巧、性向测验,以及智力测验等等。上述任何一项测试,都非过关不可。 </p><p>考完智力再考临场反应,然後得设有办公室 </p><p> 先喘口气吧,因为下一关还有口试。情况是可能会有一或两位调查员与你面谈,不管面试官是男或女、是老或少,反正你只有一种选择:即是使出浑身解数让他们盖上OK的戳印。好啦,剩下来的就是一些手续问题了,你得找个地方当作办公室,装上一支营运电话;这意味著一间真正的办公场所,绝非是你住的窝再配上一个电话号码和答录机。 </p><p>取执照先等半年,想携枪再等半年 </p><p> 所有的考试都通过了,然後便是取得执照的时机。但先别急,因为你得掏腰包缴费:申请个人执照是200元,公司执照是300元,而且每两年得更新一次。这代表每隔两年你就得花个两三百元来换执照。眼看执照就要到手了,哈哈哈。且慢,先别仰天长啸,因为私家侦探的执照要等半年後才发下来;此外,拿到执照并不代表可以佩枪。你必须再经历其他种背景调查和测验,然後再等6个月,才能取得可携带枪械的特殊执照。总而言之,拿到私家侦探的执照,便有合理的藉口可以申请佩枪,但不保证一定可以如愿以偿。 </p><p> 看起来狻为麻烦吧?这故事告诉各位,在美国想当个私家侦探,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前前後後得过五关斩六将,除非你不介意做个躲躲藏藏的无照私探。 </p><p>中侦网讯:他们是怎样打探别人的秘密的?一个美国的私家侦探教给你怎样攻击目标和保护自己。 </p><p> 三百六十行,有一行就叫做私家侦探。 <br/> 私家侦探可谓文学作品的好题材:福尔摩斯的侦探故事让全世界都着了迷;倪匡的卫斯理一本接一本、一版又一版;亦舒的作品里也有一位叫小郭的私家侦探,带出了不少跌宕起伏的爱情故事。在影视作品方面,私家侦探也常常少不了。跟其它行业不同的是,虽然这一行也颇具专业性,但是人们往往会不自觉地赤膊上阵一显身手:号称“美国甜心”的梅格·瑞安不是最擅和演那种醋劲大发偷偷跟踪男友的小女人吗?《来来往往》里不是也有个小子拿着一卷录像带敲诈男主角的太太吗?当然,那小子是属于误入歧途的一类,另当别论。 <br/> 在美国,很多私家侦探都是退役的jc,因为这些人受过专业的训练,反应敏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私家侦探社的客户大都是些明星、华尔街的巨头以及妒火中烧的情人们。这些来自是非圈的客户无不满怀疑虑,:“我是不是还应该和我太太生活在一起?”“我先生是否有了外遇”“我能否信任这个客户?”“是否有人在威胁我的安全?”……客户们需要一些专业人士来帮助他们揭开迷团。 <br/> 究竟怎样才能打探到那些秘密呢?私家侦探教给你他们这一行的“四项基本原则”: </p><p>“隐身人”原则 <br/> 毛手毛脚的笨侦探总是弄巧成拙,不是被跟踪对象甩掉就是被对方反跟踪,洋相百出。大部分的毛病都出在急于求成,跟踪距离太近,结果欲速则不达。学会如何与跟踪对象保持有效距离是私家侦探的技巧这一。绝不能让跟踪对象感到你的存在,更不能让他/她看到你,否则一败涂地。为了确保你的隐秘形象,要学会乔装改扮,最好象周星驰在《百变星君》里的那样“多姿多彩”。 </p><p>“智多星”原则 <br/> 现在发明了很多先进的跟踪仪,就象007电影里那样,连眼镜都可以是微型摄影机。但你还是随机应变。有一个女人请私家侦探跟踪她丈夫,因为她怀疑丈夫在外面有越轨行为,结果私家侦探发现她丈夫经常出没于一个同性恋酒吧。有一天侦探尾随起后想要拍照,那女人的丈夫以为侦探也是同道中人,侦探只能随机应变,拍下了整个活生生的同性恋场面。如果侦探不够机灵,当时恐怕要饱尝一顿结实的拳脚。 </p><p>“多重身份”原则 <br/> 如果你傻呼呼地挨家敲门,说你想打听某某人某某事,人家多半懒得和你费口舌。做一个私家侦探一定懂得利用多重身份,比如对主妇要说你是不动产管理公司的职员,这样就可以借巡视房屋之机与人攀谈,得到平常得不到的讯息。多重身份就意味着多种信息的视角,对你的情报质量有很大帮助。 <br/>“直觉性”原则 <br/> 一个老练的私家侦探发现:绝大部分客户委托他们调查的某种怀疑结果都证实并非空穴来风,人们的直觉具有惊人的准确性!一个太太,可能并没有确凿的证据可以证明丈夫在外面的不轨,但直觉却告诉她已经或将要发生一些事。一个侦探也同样要相信自己的直觉,要有看透人心的睿智:只要看着对主的眼睛,就知道对方有没有讲真话。然后根据这种直觉性的判断,沿着这条线索努力找到证据。毕竟证据是关键,因为任何一个法官都不可能接受“我有种感觉是他杀了人”这种说法的。</p>
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6-12-6 10:25:00
民众遇到jc临检盘查时正确应对之道─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指导手册简介
官释字535号解释规范jc实施临检之要件、程序与违法或不当临检之救济规定等,要求jc实施临检时应依据客观合理判断或相当理由,并遵守比例原则。受临检人或利害关系人并得提出异议。 <br/> <br/> 部分民众误解该解释文,误以为可拒绝jc之临检。事实上,民众是不可以拒绝jc之合法临检,否则将触犯社会秩序维爱猫扑.爱生活第67条1项2款之规定:「于jc人员依法调查或查察时,就其姓名、住所或居所,为不实之陈述或拒绝陈述者,处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币一万二千元以下罚锾」。 <br/> <br/> 然而,民众如何正确面对jc临检以保障其权益不受侵害呢?jc机关应宣导民众以正确态度与方式来应对jc的临检,以免发生警民之间不必要的冲突、纠纷。 <br/> 美国于911攻击事件后,为加强国内安全,警调机关针对外国人,尤其中东人士加强盘查讯问,引起人权团体关注。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特别研订一份指导手册「Know Your Rights:What to Do If Youre Stopped by the Police,the FBI,the INS or the Customs Service」教导民众如何正确面对警调人员的盘问调查。 <br/> <br/> 兹将该手册内容译述如下: <br/> <br/> 一、一般注意事项: <br/> 1 保持礼貌与尊重,切勿对jc口出恶言。 <br/> 2 保持冷静,控制情绪、言语与行为动作。 <br/> 3 勿与jc陷入争辩不休。 <br/> 4 必须谨记,任何你所说、所做的言行都可能成为庭上被指控的理由。 <br/> 5 维持你的双手能被jc目视所及之处。 <br/> 6 勿企图逃跑,勿任意碰触jc之任何身体部位。 <br/> 7 勿采抗拒行动,即使你自信是完全是无辜的。 <br/> 8 当你被逮捕时,可要求立即联络或面见律师,勿在现场对事件多作陈述。 <br/> 9 记下jc之臂章号码与巡逻车编号。 <br/> 10 尽可能就记忆所及写下任何细节。 <br/> 11 尽可能发现在场证人并记下其姓名、电话号码、住址等。 <br/> 12 如受到伤害应尽可能将伤害情形照相存证并即取得诊断证明。 <br/> <br/> 二、于路上遇jc盘查时: <br/> 1 jc盘查应有合理怀疑或相当理由,对jc盘查不宜拒绝,否则会引起jc怀疑,拒绝表明身分虽不致被逮捕,但jc可要求同行至警局查证。 <br/> 2 如jc怀疑你藏有武器,可能对你进行拍搜,但你可声明不同意进一步被搜索。 <br/> 3 如你被逮捕,你可要求jc说明被逮捕之理由。 <br/> 4 即使你认为毫无道理,仍勿对jc口出恶言或企图逃跑,如此将更可能被逮捕。 <br/> <br/> 三、于汽车内遇jc盘查时: <br/> 1 出示行驾照与保险证明,jc如具相当理由可以无搜索票径行搜索车辆,但你可于事后采取保障权益措施,你亦可当场申明你并未同意搜索,如仅单纯拒绝同意搜索,jc逮捕你是非法的。 <br/> 2 如jc开告发单给你,你必须签收,否则你可能被逮捕;但你可于事后于法庭上提出抗辩。 <br/> 3 如你被怀疑酒后驾车,拒绝酒测或血液检测,你的驾照可能被吊扣。 <br/> <br/> 四、当被逮捕至jc局时: <br/> 1 你可保持沉默并于接受讯问前先与律师咨询,你可告知jc除了有关你的姓名、住址以外,不必作其它陈述或说明、理由等。你可随后在法庭上依据律师的建议为自己抗辩。 <br/> 2 立即要求面见律师,除自费聘请亦可要求公设律师协助,若无律师到场,可不作任何陈述。 <br/> 3 于被逮捕后之合理时间内,你可有权要求打电话给律师、亲友或监护人,jc不可监听你与律师的谈话。 <br/> 4 你可能被释放或交保,你的律师或监护人可要求法官于被逮捕之翌日提审。 <br/> 5 未与律师谘商前勿对所涉案件作任何决定。 <br/> <br/> 五、于家里遇jc临检时: <br/> 1 如jc敲门要求进屋内临检,你可不予同意,除非持有法官签发之搜索票。 <br/> 2 紧急状况时(如有人在内呼喊救命或jc追缉逃犯),jc即可进入屋内搜索。 <br/> 3 如你被逮捕时,jc可搜索你的身体与周边地点,如在室内则为你所在的房间。 <br/> <br/> <br/>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表示:他们绝对支持合法有效的执法,但民众也必须了解自身的权益与责任,尤其在与jc应对时之关系,双方均有权要求受到合理尊重与礼貌的对待。 <br/> 爱猫扑.爱生活官释字第535号解释除了规范jc临检的要件、程序等之外,同时兼顾人权保障与社会治安,对于民众与jc之间的相互关系亦作了相当程度的规范,将有助于警民关系的良性发展。 <br/> <br/> jc执法之目的在于打击犯罪以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权更是维护社会治安之终极目标,其间具有手段与目的关系。人权保障不仅是普世价值亦是宪法的基本精神与当前新ZF所揭举「以人权立国」之政策目标。 <br/> <br/> 手段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影响目的之达成,jc之执法当然不能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必须遵守程序正义。不正当、不合理、不合法的手段对正当合理目的具有毁灭性的破坏作用。程序正义即在追求手段之合理性,因而jc追求维持社会治安之正当目的的实现之时,必须以无损于目的之正当、合理、合法手段,严守程序正义之精神、依法行政,始为现代化之民主jc。
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6-12-6 10:27:00
对可疑邮件的识别
<p>少年壮志 <br/>-------------------------------------------------------------------------------- </p><p><br/>编者按 自9.11恐怖事件发生后,美国等国家接连发生多起通过邮件传播炭疽热病菌的事件,在世界范围内引起恐慌和不安。10月18日,万国邮联在瑞士召开邮政安全工作组会议,美国邮政向与会者介绍了炭疽等可疑邮件的特征及处理。通过识别这些特征,可以缩小邮件安检的范围,帮助工作人员及用户提高对可疑信件的鉴别能力。 <br/>炭疽等生化邮件的特征: </p><p>1、 寄自陌生人的邮件; <br/>2、 邮件封面上无退回地址,或退回地址与原寄地邮局的戳记不相符; <br/>3、 地址书写有误,字迹潦草或打印不清楚; <br/>4、 封面上只有收件人的职称或职务,没有姓名,或者是错误的职称或职务; <br/>5、 邮资不符(如信封所贴邮票与应付资费不符,邮资过高等); <br/>6、 邮件的包装不匀称,形状奇特; <br/>7、 封面有限制性语言,如“PERSONAL(私人)”、“SPECIAL DELIVERY(特殊投递)”、“DO NOT X-RAY TAPEENCLOSED(内装不可用X光检测的磁带)”等等。 </p><p>炸弹邮件及核辐射邮件的特征: <br/>1、 上述生化邮件所具有的特征; <br/>2、 有凸出的电线; <br/>3、 奇怪的气味; <br/>4、 邮件某一侧有坚硬或厚重的物体; <br/>5、 封面上有油迹、污点或结晶体物质; <br/>6、 邮件包装上缠有过多的胶带或绳子。 </p><p>可疑邮件的处理方法: <br/>1、 小心放置,不要摇晃或敲砸; <br/>2、 不要打开、触摸、闻或尝; <br/>3、 将邮件隔离,同时通知安检人员; <br/>4、 估计该邮件可能污染的直接范围,并将该范围隔离。 </p><p>可疑邮件已被打开或其性质已被确认的处理方法: <br/>炭疽等生化邮件: <br/>1、 停止对该邮件的一切处理,立即隔离; <br/>2、 立即疏散直接污染区内的一切人员; <br/>3、 用肥皂和热水洗手; <br/>4、 通知警方或安检部门。 </p><p>炸弹邮件: <br/>1、 立即疏散; <br/>2、 通知警方或安全部门。 </p><p>核辐射邮件: <br/>1、 停止一切处理,用手边可以找到的材料立即覆盖邮件以减少辐射; <br/>2、 疏散人员; <br/>3、 将自己包裹或遮挡起来; <br/>4、 通知警方或安全部门。 </p><p>可疑邮件处理场地安全处理措施: <br/>1、 指定专门场地用于开拆邮件,邮件不应在该指定场地外的任何地点开拆; <br/>2、 不要在他人周围开拆邮件; <br/>3、 工作时,处理人员应带上手套和面具; <br/>4、 发现可疑邮件后应先用X光扫描,而不应立即开拆。 </p>
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6-12-6 10:28:00
证据调查方法的历史沿革
<p>一、神示裁判法 <br/>人类社会早期,断案者在争诉双方真假难辩曲直难断时,往往求助于神的力量,依据神的示意来审查证据和裁断案情。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神誓法”,另一种是“神判法”。 <br/>所谓“神誓法”,就是当原告人和被告人就案件事实提出互相冲突的陈述时,审判者要求双方分别对神发誓以证明其陈述的真实性。如那一方不敢对神发誓,或者在宣誓过程中神态慌乱或宣誓后显示出某种报应的迹象,便可判定其说的是假话。 <br/>古巴比伦王国的〈汉莫拉比法典〉规定:“倘若某自由民之妻被其丈夫发誓所诬陷,而她并没有与其他男子共寝时被捕,则她应对神宣誓,并得回其家。”法兰克王国的〈撒利法典〉亦把“誓言”规定为主要的证据形式。在阿拉伯国家,以〈古兰经〉为代表的伊斯兰法律也把宣誓作为一种重要的证据调查手段。在我国古代,神誓法也曾是查明案件的手段。〈周礼〉中记载:“有狱讼者,则使之盟诅。” <br/>神判法就是在诉讼过程中以某种方式来请求神灵示意并据此查明案情。〈汉莫拉比法典〉第2条规定:“若某人被告发犯有巫蛊之罪,有不能证实,可将其投入河中进行考验。如没有溺死,则告发者处死刑。反之,则被告人有罪。”古代日耳曼人也曾采用这种水审法,但其标准与巴比伦人正好相反。他们认为河水是世界上罪圣洁的东西,不能容纳有罪只人,所以嫌疑人若浮于水面,则证明其有罪,则沉入水中,反而无罪。后一种情况下,嫌疑人亲友应立即捞救。古印度〈那罗陀法典〉规定了神明裁判的8种形式:水审、火审、秤审、毒审、圣水审、圣谷审、热油审、抽签审。我国古代亦有神判法,但形式有所不同。据说尧舜帝时的法官皋陶就曾用“神羊”来查明案情和判断被告人是否有罪。 <br/>神示裁判法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随着社会发展,以退出历史舞台。但现在一些国家在诉讼程序中仍保留有证人宣誓的传统,则是这种方法遗留下来的痕迹。 </p><p><br/>二、审讯问案法 <br/>审讯问案的目的是获取当事人有关案件事实的陈述和核实有关的证据,而且最主要的是获取被告人的口供。当时的执法者认为,被告人最了解案情爱猫扑.爱生活,所以其供述最为可靠,是“证据之王”。我国古代就有“断罪必取服输供词”和“无供不录案”的断狱原则。 <br/>我国的刑讯制度历史悠久。一部中国法制史处处可见刑讯制度的痕迹。早在周朝时,刑讯就亿广泛用于司法实践之中。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唐律》中规定:“诸应讯囚者,必先以情审查辞理,反复参验犹为能决,事须讯问者,立案同判,然后拷讯。”但是法律上的规定并不能阻止实践中对权利的滥用,且不说贪官酷吏,就连包公等所谓“青天大老爷”也把刑讯视为看家手段,宣称“不用大刑,焉得实供。”明朝时实行特务统治,所以刑讯逼供盛行。锦衣卫镇抚司的刑具有18种之多,如挺棍、夹棍、脑箍、烙铁、一封书、鼠弹筝、拦马棍、燕儿飞、灌鼻、钉指等。欧洲国家也是如此。“法西斯”一词本身就是古罗马的一种刑具,当时,每个执政官都有12个侍卫,每个侍卫肩上抗着一束用红带捆绑的榆木,中间插一把斧头,象征国家最高长官的权力。这就是法西斯。 <br/>当然,在我国古代,也有一些优秀的执法者在批评刑讯的弊端时,也提出了一些较为科学的方法。周朝时有人提出了“听狱之两辞”,并总结出“以五声听狱讼”的审判方法。《周礼》中说,求民情,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五曰目听。这可以说是在审判问案中运用心理学原理的最初尝试。 <br/>随着社会的发展,刑讯逼供制度逐渐得到限制和废除。同时,人们也在寻找着促使被告人供述和审查被告人供述的科学方法。其中之一就是测慌技术。1875年,意大利一位生理学家设计了一种肌肉颤动描计器和各种类型的血管容积描计器,以记录人在惧怕和紧张时的肌肉颤抖情况和血压变化情况。这大概是最早的“测慌器”。 <br/>经过研究发现,人在说谎时会不由自主地产生一定的心理压力,进而引起一系列生理反应,如心跳加快、血压升高、手掌出汗、体温微升、肌肉微颤等。由于这些生理反应都是受人体植物神经系统控制,所以人的主观意志无法改变。这就是测慌器的基本工作原理。1921年,美国加洲的伯克利jc局首次把测慌技术用于审判问案之中。在美国测慌业的先驱者中,来那得·羁勒是位佼佼者。他不仅创办了自己的测慌事务所,而且创办了至今仍颇有名气的羁勒测慌学校。测慌结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测慌人员的素质、技能和经验。目前美国大约有三千多名测慌专家。 <br/>1923年,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法院在弗赖伊诉合众国一案的审判中首次遇到测慌结果能否作为证据的问题。该案法官认为测慌技术尚未得到生理学家和心理学家的普遍认同,所以拒绝将其采纳为证据。目前,美国多数法官都不在反对把测慌结论用做证据,但往往要求被告人接受测慌必须是出于自愿。 </p><p>三、勘验鉴定法 <br/>在以刑讯为主的问案方法缓慢发展的同时,勘验鉴定法也等上历史舞台。因为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评断需要现场勘验和专家鉴定。在我国,周朝时就有了勘伤验创的实践。秦朝时,勘验鉴定制度已初具规模。《秦简·封诊式》记载的一个案例表明,当时已经有了一套固定的勘验和鉴定的做法。首先,勘验工作有专人负责,即由基层司法官吏“令吏”带领官奴“牢隶臣”进行。其次,勘验记录比较规范化。例如,在“穴盗篇”中,勘验者详细记录了现场上手印、膝印、鞋印和工具痕迹的数量、位置和形状,且用语相当规范。最后,专门问题要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勘验鉴定。如麻风病有医生鉴定,流产由官府女奴“隶妾”检验。宋朝是我国历史上勘验鉴定法长足发展时期。世界上现存最早的一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洗冤集录》即成书于宋代。作者宋慈在序言中开宗明义:“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伤情,伤情莫终于检验。” <br/>关于枪弹检验的记载始见于清代。1694年,由清朝律例馆校正,由朝廷正式颁发的《校正本洗冤录》中指出:“受鸟枪伤者,有枪眼可验,及于骨者,亦可复验,唯肛腹凹之处,日久腐烂,无迹可验,须将棺内腐烂之物一并淘洗,如系枪伤,必有枪子,又恐死亲仵作,怀挟枪子,混入图害,务须严防。”1796年,李观澜在《检验杂说歌诀》中详细解说了枪伤检验的要点: <br/>先看衣上焦眼痕,次验受伤进出门; <br/>火药烧处皆黑色,铅铁弹子方圆分; <br/>检骨先须论远近,着伤眼孔要数清; <br/>进刺向里出向外,伤眼青黑血荫明; <br/>铧枪方眼弹沙圆,皮骨血浸眼青圆; <br/>远则子散难透骨,近则子聚透骨穿。 <br/>西方国家有关勘验鉴定的历史也十分悠久。恺撒大帝于公元前44年被刺身亡后,就由当时著名的医师安提斯底进行了尸检,并得出结论,恺撒身受23处刺伤,但只有胸部一处致命伤。 <br/>随着实践的发展,欧洲一些国家的法律中开始出现有关勘验鉴定的规定。同时,先后出现一批法医学研究的先驱。16世纪末,法国的安勃罗斯·巴雷撰写了关于窒杀婴儿的肺脏特征和性犯罪特征的著作。17世纪,意大利的帕奥洛·查西亚在其著作中论述了“他杀与自杀特征”、“性犯罪与精神错乱等问题。19世纪初,英国爱丁堡爱猫扑.爱生活医学课程。1835年,法国人马里·得唯热的《爱猫扑.爱生活与实践》出版。 <br/>20世纪以来,勘验鉴定已经成为案件调查中广泛使用的方法,许多国家的执法机关还建立了专门进行物证检验和鉴定的实验室。1910年,法国的爱德蒙斯·洛卡德在里昂建立了欧洲第一个警方的犯罪侦查实验室。实验室的出现就像大工厂取代手工作坊的效果一样,使勘验鉴定技术这一“生产力”获得极大解放。 </p><p>四、察访询问法 <br/>在控告或诉讼制度下,办案者只管“坐堂问案”,根本谈不上去进行察访,后来由于办案者有了主动去收集证据和查明案情的责任,所以察访询问法日趋重要起来。 <br/>最早的察访主要是与现场勘察同时进行的现场访问。执法官吏接到报案来到现场后,一边勘探,一边询问事主和邻居,以便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秦简·封诊式》中即有这种记载。在“贼死”;一案中,主持现场勘查的“会史”就曾询问当地的治安人员和附近的居民是否知道被害人死亡的时间、是否听到呼救的声音等。宋慈的《洗冤集录》虽然是一部法医学著作,但其中也有关于察访询问的论述。 <br/>在封建社会中,爱猫扑.爱生活官吏并不愿意做深入细致的察访工作,而是以刑讯问案作为查明案情的主要手段。但是在那些无被告人的刑事案件中,刑讯问案法便无用武之地。于是,察访询问就成了查明案情和收集证据的重要途径。在我国历史上,清官们经察访而公断疑狱的案例并非罕见。 <br/>在欧洲,自从纠问式诉讼代替控告式诉讼以来,察访询问在案件调查中的作用也越来越爱猫扑.爱生活兰西王国从13世纪开始设置检察官,其职责之一就是听取私人有关犯罪的举报并进行调查。不过,通过察访来收集犯罪证据的方法在18世纪才真正得到发展。 <br/>法国刑事jc局的创始人尤金·维多克是世界警探史上颇具传奇色彩的人物。他于1775年7月24日出生在法国阿拉斯市一个面包师的家庭中。他青年时好冒险,在军队服役时也曾颇为得意,但后来因殴打一名军官而坐牢。出狱后,他当过演员、水手,作过买卖,还多次因轻微犯罪而入狱。不过,他是个大胆的越狱者,不止一次在另人难以置信的情况下逃出监狱。1799年,他又一次越狱成功。尔后的10年,他在巴黎以贩卖旧衣为生。由于昔日的狱友经常去威胁或敲诈他,所以他主动来到巴黎jc局,要求参加打击犯罪的斗争。当时的巴黎jc局正被严重的犯罪问题搞得一筹莫展,便欣然接受了他的建议。维多克认为“只有犯人才能对付犯罪”。所以他挑选20名前科犯担任助手,成立了一支特别侦缉队。他把这些侦探安插在监狱的犯人中间或派往下层社会,以便收集各种犯罪情报和证据。他们在第一年里就查获了812名罪犯,并清除了一些巡警们不敢问津的匪窟。后来,该侦缉队被命名为巴黎警探暑。 <br/>英国人长期在刑事案件中采取“私诉”的原则,因为他们把维持社会秩序和保护财产视为公民个人的事情。17世纪时,英国社会中出现了具有私人侦探性质的“捕盗人”。他们四处察访,收集犯罪证据并把罪犯送上法庭,然后领取酬金。1750年,被后人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的文学家兼社会治安法官亨利·菲尔丁终于说服了内政大臣,建立起“鲍街侦缉队”。这些侦缉队员是英国最早的私人侦探。著名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是诞生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之下。书中,无论是官方侦探还是福尔摩斯本人,都离不开明察暗访。在破案过程中,福尔摩斯经常化装马车夫或牧师等不同阶层的人去进行察访,以便巧妙接近调查对象并了解有关情况。他还经常派一些“小流氓”去替他查访,用他的话说:“这些小家伙一个人的工作成绩,要比一打官方侦探的还要来的大。”这些描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案件调查活动的实际情况。 </p><p><br/>五、人身识别法 <br/>人身识别就是依据人体的各种特征来对人进行的同一认定。由于任何诉讼都是与人有关的,而且往往是以人为中心的,所以办案人员在调查案情时经常会面临人身识别的问题,如某人是否为以前曾被判有罪的那个人;某无名尸体是否为某失踪人等等。 <br/>人体可供识别的特征多种多样,但在早期的办案实践中,人们尚不具备准确识别人体特征的能力,只好借助于一些附加于人体的特征。姓名是人类在社会交往中因相互区别的需要而发明的,所以它具有人身识别的功能。在社会人口不多的情况下,依据姓名来查清被捕者的身份也是一种可行的办法。我国在秦朝时已经建立了户籍管理制度。据《秦简·封诊式》记载,当时在办案中采用了一种调查犯罪前科的做法。某地官府在抓到外地罪犯之后便向其户籍所在地发出通知,以查情有无犯罪前科及有关情况。 <br/>但是,姓名与人身之间并不存在稳固的联系,犯罪者很快就学会用假名来隐瞒身份的做法,办案人员只好寻找其他可供识别的特征。我国有一种古老的刑罚,叫做墨刑,即在罪犯身体的某些部位刺字并染成黑色。墨刑不仅是一种肉体刑罚,而且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罪犯登记方法。 <br/>公元10世纪中期,五代之后晋首创刺配法,即对流配犯人附加黥面的做法。宋朝沿用刺配法,且广为使用。宋慈在《洗冤集录》中也谈到尸体检验时要仔细查看并记录尸体上有无刺字及刺字的内容。当时有些流配犯人采用“艾炙”或“药取” 的方法消除身上这可供识别身份的标记。宋慈说,用竹蓖子打击身上炙过的地方就可以看到原来刺的字或图形。宋朝以后,历代执法者均沿用刺配法,直至清末。 <br/>世界上很多国家都采用被犯罪者身上添加某种标记这种识别方法,不过多为烙印的形式。例如,古巴比伦王国的《汉莫拉比》法典、古印度的《摩奴法典》、俄国沙皇于1691年颁布的谕令、英国1752年的法令中都有关于烙印的规定。但是,无论是刺字还是烙印都不是人体固有的特征,因此,人们一直在寻找人身识别的其他途径。 <br/>在案件调查中进行人身识别的系统方法产生于欧洲,而且是从对累犯和惯犯的识别开始的。1720年,法国巴黎jc局建立了罪犯的卡片档案。每张卡片上记录一个罪犯的姓名、外貌特征、犯罪前科及其他个人情况。但是,卡片上的外貌特征描述既不准确又不规范,所以实用价值很低,在这种情况下,执法人员辨别外貌的能力便成了识别罪犯身份的主要武器。但人的外貌辨别能力毕竟有限。于是人们便试图用一些科学手段来弥补人类记忆能力的不足。 <br/>1879年,巴黎jc局的一个名叫阿方斯·贝蒂隆的年轻职员发明了人体测量法。他提出一个在当时看来有些不可思议的设想——根据人体骨骼的长度来对罪犯进行人身识别。他认为:成年人的骨骼长度是不会发生变化的;如果在一个犯人身上测量11个骨骼长度的数据,那么要找到这些数据完全相同的两个人的可能性就是4191304:1,而这一概率完全能保证对罪犯进行人事识别的可靠性。这是人身识别法的一次革命。不过,它很快就被更为科学的指纹鉴别法所取代了。 <br/>19世纪后期,美国的托马斯·泰勒和英国的威廉·赫谢尔及亨利·福尔茨等人先后阐述了利用指纹来进行人身识别的可能性,而且实践也证明指纹是人身识别的可靠依据。不过,要使指纹在司法活动中发挥巨大的作用,就必须建立易于检索的指纹档案,就要有一套科学的指纹分类法。在这一问题上,英国的佛朗西斯·高尔顿和爱德华·亨利、阿根廷的胡安·沃塞蒂西、德国汉堡jc局长罗希尔等人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他们先后发明的各具特色的指纹分类法为世界各国的执法机构提供了建立指纹档案的科学依据。 <br/>在人身识别的领域内,笔迹鉴定也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在我国古代,有不少利用笔迹来查明案情的实例。《三国志·魏书·国渊传》等历史文献中有这种案例的记载。 <br/>在欧洲,1609年,法国人夫兰可尼·第迈尔写了一篇关于笔记鉴定的论文,书中介绍了笔记鉴定的方法和原理。这大概是笔记鉴定领域内最早的学术著作。在欧洲的笔迹鉴定历史上曾先后出现了一些影响较大的流派,如以法国神甫米尚和意大利犯罪学家龙布罗梭为代表的笔相学派、以德国人格罗曼和英国人科利特为代表的书法家鉴定派,以创建人体测量法的贝蒂隆为代表的特征描述派、以创建欧洲第一个警方犯罪侦察实验室的洛卡德为代表的书法测量派等。 <br/>19世纪末,法国曾发生一起轰动世界的冤案,史称“德弗赖斯案”。1894年9月26日,法国情报人员截获了一份交给德国驻巴黎武官的军事情报。根据情报内容,法国陆军总参谋部反间谍处的官员认为它很可能是由参谋部的实习军官德弗赖斯上尉提供的。由于此案中没有人证,所以笔迹鉴定就成了定案的关键。在此案中担任笔迹鉴定专家的就是贝蒂隆。虽然他发明了人体测量法并创立了笔迹鉴定中的特征描述派,但他缺乏笔迹鉴定的经验。结果他错误的认定那份情报上的笔迹就是德弗赖斯所写。于是,德弗赖斯被判为德国间谍,并与1895年4月被押到魔鬼岛服刑。虽然这一冤案的造成主要由于当时法国的政治斗争,但是笔迹鉴定结论无疑起了很大作用。因此,当德弗赖斯于1906年被平反昭雪时,公众的愤怒不仅使贝蒂隆声誉扫地,就连笔迹鉴定也被贬为“神秘的把戏”。 <br/>20世纪以来,笔迹鉴定有了长足的进步,在司法实践中,笔迹鉴定已经成为人身识别的重要途径之一。此外,各国的执法人员也在探索着人身识别的其他途径,如足迹鉴定、牙痕鉴定、毛发鉴定、声纹鉴定、唇纹鉴定、DNA鉴定等。这些人身识别方法不仅应用于刑事案件中,也应用于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行政案件之中。 </p><p>注:文章节选自何家弘主编《证据调查》一书</p>
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6-12-6 10:29:00
侦探生存手册
<p>作者:Multivac </p><p>是吗?和你青梅竹马的名侦探终于鼓起勇气邀请你共度假期了?先别高兴得太早,谁知道他的招 待券是在商店街抽奖抽到的,还是心怀不轨的犯罪分子寄给他的?什么?你还是很想去?即使冒 着生命危险也在所不辞?……好吧,本手册就是为你准备的…… </p><p>1,目的地 <br/>毫无疑问,他打算带你去的地方多半离家很远。假如这不是出于他的阴谋(就像金田一念念不忘 的橡胶制品),很可能就是凶手的安排。当然,为了保持前半段旅程的愉快心情,你也可以自我 安慰说无限风光在险峰。 </p><p>★滑雪场 <br/>动身之前没必要看天气预报了。你们必然会遇到罕见的暴风雪,时间持续3天以上,视你们滞留的 旅馆/别墅里的人数而定。准备保暖而鲜艳的衣物。至于滑雪板,反正你们也不怎么会滑雪,唯一 有体力滑雪数十公里的人一定会受伤甚至死亡,就让凶手去费劲破坏掉它们好了。你们需要保护的是旅馆里的雪地摩托车之类的机械。考虑从螺丝到汽油的每一个细节,那是你们生存的保证……什么?车库刚刚被人纵火焚毁?…… </p><p>★无人岛 <br/>美丽的热带岛屿令人心情愉快。而且令人欣慰的是,你的名侦探在野外生存方面总是有着丰富的知识,因此在这样的岛上至少不用担心会饿死。所以,即使遭遇到将你们与陆地隔绝的暴风雨,或者你们的船只的驾驶系统遭到破坏,也不必太过惊惶失措。名侦探的任务是集中精力抓住凶手。而且存活的人数减少,对节约口粮来说是有利的,不是吗? </p><p>★村庄 <br/>只要不去招惹凶手,在这样的地方你是比较安全的。虽然村民看起来都很怪异,而且似乎隐藏着什么秘密,但最好还是不要去打听。如果时间凑巧,你们会赶上当地的宗教仪式,请严肃的对待它,并且期待仪式的高潮时刻——尸体会以神圣而夸张的手法出现在你们面前。 </p><p>★大厦 <br/>喂,到那种满是欧巴桑和欧吉桑的地方去到底有什么意思嘛?为了看住老爸不让他喝酒?真是无聊的理由啊,和名侦探享受二人烛光晚餐还差不多。这里的人员太多,流动性也太大,不适合名侦探发挥。虽然他能够破获凶杀案,但是通常来不及阻止爆炸事件了……强烈谴责恐怖主义! </p><p>★主题乐园 <br/>开玩笑,这么大的工程能没有猫腻?官僚们和资产家难道放弃了他们的本性?这次案件的目标主要是他们,但是也不排除分手的恋人选择这种充满回忆的地方进行情杀的可能。所以不要乘坐摩天轮这种目标太过明显的设施。云霄飞车或者鬼屋这种黑暗的地方也不要去——万一凶手装了钢丝,可是足以切断头颅的。最后,不要让名侦探独自去跟踪奇怪的黑衣人…… </p><p>★某人的别墅 <br/>你认识这个人吗?不认识?那你来干吗?仅仅因为他是著名的小说家、画家、演员、陶艺家?拜托,你是和名侦探在一起耶,这可不是追星的时候……即使那是你的同学或是好朋友家的产业也不可以!谁知道他们是怎么发达的…… </p><p>★洛杉矶 <br/>啊,这种地方穷学生是来不起的,除非他有钱的父母在国外,或者他本人是警视厅的精英CAREER……不过反正这里的杀人案基本上和你没关系,只要不看到不该看的就行了。 </p><p>2,交通工具 <br/>犯罪分子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明目张胆的作案的情形相对较少,而且作案目标明确,除爆炸外一般不会伤及无辜。 </p><p>★铁道 <br/>在火车上的杀人案不多见,而且称职的jc和少年侦探们也能很好的将嫌疑人圈定在一定范围。需要留心的是月台。等候电车或火车的时候,在人群中轻轻推一把几乎没有人会注意到。 </p><p>★飞机 <br/>在空间如此狭小、嫌疑对象如此集中、机会难以把握,又无路可逃的地方杀人,凶手假若不是经过周密的计划,那便是早有觉悟了吧。这种地方使用毒杀无疑更加高效而隐蔽,可有人偏偏喜欢用刺杀的,只能解释为个人的爱好了。 </p><p>★游艇 <br/>这是凶手偏爱的交通工具。比起飞机火车狭窄的座椅,游艇的乘客要自由得多,时间也更为充裕。同时,凶手可以把凶器等不利的证据抛到海中,遇到不爽的人也可以推下去……学会游泳是很重要的。 </p><p>3,装备 <br/>没有任何准备就贸然出行是轻率的,更何况你是同死神相伴。虽然有了这些装备仍然不足以确保安全,但是我们仍然建议你重视如下物品: </p><p>★通讯器材 <br/>呼机手机商务通一个也不能少,在市内是可行的,在深山或荒岛却收不到信号。同伴之间进行联系,少年侦探团徽章之类的小型通讯器是好东西。假如要同外界联络,不用费劲拨打早被凶手剪断的电话了,卫星电话是最好的选择。它的覆盖范围遍及全球,虽然笨重,却可以拯救你的性命。假如无线电未被凶手破坏,也是有效的求援工具。所有的名侦探都懂摩尔斯电码,你不必为此担心。 </p><p>★武器 <br/>除非你本身懂得战斗,否则武器并不一定能起到保护你的作用,反而可能给你带来危险。强烈推荐学习空手道——或者携带各种大锤也是不错的选择? </p><p>★饮食 <br/>相对来说,没有必要特别准备食物或饮水。由于凶手就在我们中间,所以他不会在共同的食物中下毒。但是,凶手为了达到他的目的,通常会使用安眠药之类的手段。因此留心饮食还是有必要的。 </p><p>4,危险地点 <br/>留心以下地点。尽量避免接近它们。即使有的地方是无可避免的,我们也希望你尽量谨慎。 </p><p>★卧室 <br/>许多谋杀案都是在被害者自己的卧室里发生的,尤其是连续杀人案中因为惊恐而把自己反锁在屋里的人。记住,凶手总是有办法在不被人发觉的情况下穿过漆黑的走廊和楼梯,悄无声息的进来将你杀死的。这一切花不了他几分钟时间。 </p><p>★浴室 <br/>无论作为第一或第二现场,浴室都得到惊悚电影导演和凶手的青睐。把电吹风等一切插电的玩艺儿从你的浴室清理出去。同时要检查天花板是否会渗出血水,水龙头里流出的水也要注意。 </p><p>★古老或废弃的建筑 <br/>没事最好不要接近这类一看就让人联想起不幸事件的地方。但是这类建筑本身或许蕴含着大量的线索和提示。从前的人们喜欢把提示做成艺术品的样子,并且给后人留下歌谣式的暗语。有一部分暗道会被凶手利用起来。 </p><p>★阳台 <br/>虽然很少有人直接在阳台上杀人,但是阳台常被凶手当作通路或是转移尸体的地方。为了制造不在现场的证明,凶手甚至可以从摩天楼的一个阳台爬到另一个。这需要很大的勇气和技巧,因为随着高度的增加,风速也会增加。 </p><p>★电梯 <br/>电梯以其方便快捷日益受到凶手的喜爱。它不仅可以用于制造不在场证明,作为隐藏尸体的工具,也被广泛用于第一杀人现场的选择。巧妙的布置电梯可以制造密室杀人,另外,电梯也时常被用于安放炸弹。 </p><p>5,同伴 <br/>自从摄影机少年佐木龙太的死为后续的剧情带来了麻烦,因此不得不出动他弟弟龙二以来,名侦探的助手和同伴死亡的几率已经大大减低了。但是,你还是不能掉以轻心,因为受伤的风险依旧很大。而且担惊受怕也是令人不快的。 </p><p>你们很可能和某个小团体的人同路、同游或是住在同一个地方。你们也可能由于意外事故而不得不投宿于他们的住处。他们中有的人会很冷淡而另一些则很热情。但是要记住,他们和你们不同。他们背负着过去的罪恶,因而必将沦为复仇的对象。留心找出他们之间的共性会对将来的侦破很有帮助。 </p><p>无论任何时候,绝对不要单独行动。也不要相信除了你的名侦探之外的任何人。虽然这样做也无法100%保险(例如,怪盗有可能化装成侦探),但可以增加安全系数。 </p><p>但是,名侦探们通常不反对大家各自单独待着,即使他知道凶手就在其中。这虽然是奇怪的做法,但是有助于他的推理,因为死者被逐个排除了嫌疑,缩小了怀疑范围。 </p><p>一旦发现类似于自杀的现场并发现了自认是凶手的遗书之后,你就可以召集大家,因为再等下去也不会有新的杀人事件了。通常这时候除了你熟识的人之外还应该剩下三五个嫌疑人,而名侦探就会指出“自杀”的那家伙并不是凶手,凶手还在我们之中。你配合他重现一遍杀人过程,就可以听取凶手的自白了。 </p><p>6,突发事件 <br/>这里说的突发事件不包括案件本身。事实上我们认为,同名侦探在一起时遇到的杀人事件是如此频繁,不应该列入“突发”的范围。暴风雨/雪也是如此。我们认为的突发事件有: </p><p>★停电 <br/>停电的时候不要紧张,也不要到处乱跑。紧跟着名侦探或者傻瓜都行,他们是不会轻易遇害的。千万不要自作主张去寻找光源。电力会在凶手做完要做的事之后自行恢复的,不会耽误太长时间。 </p><p>★火灾 <br/>通常只有在凶手已经被揭穿,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发生。有人认为这是古老宗教仪式的象征,即用火来洗净罪恶的灵魂。我们建议你尽快撤离现场,因为当名侦探的总结陈词结束时,建筑物就要崩塌了。 </p><p>★爆炸 <br/>除了变态、恐怖分子和黑暗组织之外,以“完全犯罪”为目标的有节操的智慧犯是不屑于使用炸弹的。遗憾的是,疯子们总喜欢摩天楼…… </p><p></p><p><br/>人类的求生欲望是很强烈的。以上的知识旨在增加你的生存能力,毕竟在走到哪里都会遇到杀人 案的名侦探身边,活下去是件挺了不起的事…… </p>
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6-12-6 10:30:00
提取物证的常识
法医学物证检材:凡是与案件有关并可为侦察提供线索、为审判提供证据,能揭露和证实案件性质的生物物品皆为法医学物证。一般包括:人体残存组织、分泌物或排泄物以及常见的家畜家禽动物组织,如血液(斑)、唾液(斑)、精液(斑)、毛发、骨骼、阴道分泌物(斑)、尿液(斑)、汗斑、粪便、羊水、恶露、乳汁(斑)、鼻涕(斑)、痰液(斑)、人体软组织、呕吐物。 <br/>血液及血痕的提取 <br/>各种纺织物品上的遗留血痕,小件的可以整件提取;如不便整件提取或血痕附在较大件的物品上可以将血痕剪下送检并记录其所在部位,同时剪取血痕附近的空白织物一并送检。 <br/>树叶、草叶、禾杆等小件载体上附着的血痕均可以整件(应有空白处)提取送检。较大的木质类载体上的血痕,可根据载体的情况采取切削薄片状部分或锯掉端、角处等方法提取有血部位的检材。 <br/>光滑水泥地面、铁木器具、漆面上、玻璃上、陶瓷、塑料、光洁的金属物品等质地致密的载体上的血痕检材除附在较小、易于提取的物品上可以整件包装送检,否则均需要擦拭或刮取。擦拭方法是根据血量的多少,准备适当大小的纱布块或纱线,用蒸馏水浸润(不要留多余水分)后仔细擦拭血痕,将血痕全部转移至纱布块(线)上,阴凉处晾干。记录提取部位后包装送检,并同时在血痕附近的空白载体上用同样的方法提取空白检材一并送检。 <br/>质地松软的载体如沙灰墙、泥土中的血痕的提取:将血痕尽量全部提取并尽可能少混带载体物质。如沙灰墙上的血痕只能刮下送检,刮下的时候应尽量将全部血痕刮下不混或少混沙灰;同时需在附近提取空白沙灰检材一并送检。泥土上血痕尽量挖出带血的完整土块,勿使土块破碎,包装勿挤压冲撞。 <br/>凶器上血痕的提取一般尽量整件提取,如凶器较大可按在较硬载体上的血痕提取法提取血痕,记录提取部位并提取空白检材一并送检。 <br/>身体上附着的血痕的提取,在皮肤表面的血痕可以用纱线转移提取;如在指甲缝中的血痕可将指甲小心剪下送检并同时将无血的指甲剪下做空白对照;附着在头皮上的血痕可连同头发剪下。 <br/>有关人员的对照血样的提取,可从耳垂、指尖或静脉取血0.2mL,装入消毒试管内并加少量生理盐水,做好标签;同时取0.2mL血液直接涂于干净纱布上,阴凉处晾干做好标签后送检。 <br/>在尸检时提取尸体血样,未腐败尸体取心腔血,腐败尸体取末梢静脉血3~5mL,装入消毒试管内;同时提取血液1~2mL涂在纱布上制成血斑。 <br/>通过血型检验鉴定亲子关系,取各被鉴定人静脉血3~5mL,其中2~4mL加入肝素或柠檬酸钠抗凝,1mL血液不加抗凝剂,消毒试管分装,贴好标签,六小时送检。做DNA指纹图检验取静脉血3mL,加EDTA或柠檬酸钠抗凝。 <br/>冰雪上血痕,提取带血的冰雪块,放在纱布上待其融化,干燥。 <br/>提取血痕检材的数量,作为物证的常规血痕量应有3~5cm2(血液3mL);对于酶型或血清型的检验应尽量在一个月内送检,血痕量应不少于1cm2。 <br/>在发生案件现场留有尚未干固的血迹,可取少量血迹加入生理盐水中以便提取血细胞。 <br/>精斑的提取 <br/>衣物、被褥等各种织物及卫生纸上遗留的可疑精斑提取的方法与相同载体上血痕的提取相一致。注意做好记录并提取空白检材。 <br/>被害人阴道内外的精斑的提取一般用纱布块(也可以使用棉球)擦取。纱布块不要太大,提取时需注意先外后内,分段提取。先擦拭外阴部的斑迹,阴道内由外向内直至后官窿部位分三段用纱布吸敷检材。检材提取后于阴凉处晾干,做好记录后送检。也可以用刮板或玻片刮取流出的精液,自然晾干。棉球提取的阴道内精液也可涂在洁净玻片上晾干,做好标记后送检。在医院冲洗阴道时应收集最初的洗液,装入洁净瓶内,经纱布吸干备检。 <br/>野外[被过滤]现场的精斑常遗留在树枝、草、禾杆等植物或土地上。在植物上的取整件或取精斑遗留处的枝段送检,遗留在土地上的按遗留在土地上的血痕的提取方法提取。 <br/>遗留在较硬载体上的精斑提取法与血痕提取法相同。 <br/>涉嫌[被过滤]的案件在送检精斑时需提取被害人、嫌疑人及有关人员(丈夫)等的唾液一并送检。提取唾液的方法是令被提取人用清水漱口后将一小块(5×5cm2即可)纱布放入口中,待其被唾液浸透后取出,阴凉处晾干,记录姓名,送检。 <br/>可疑爱猫扑.爱生活或鸡奸案件的活体和尸体均用纱布块擦拭口腔或直肠由浅到深分段提取,阴凉处晾干,装入标准的物证袋内。 <br/>对[被过滤]案的嫌疑人可以用湿润纱布或棉拭子擦拭阴茎或少量生理盐水冲洗阴茎,(洗液收集在广口瓶内或用纱布吸敷干燥)装入物证袋。 <br/>留有精斑的衣物已浸泡在水中,尚未用肥皂洗衣粉清洗,亦应提取晾干送检。如已清洗干净可不必提取。 <br/>唾液斑提取 <br/>新鲜唾液的提取:让提供唾液者清水漱口后目视酸性果品,待唾液自然流出1~2mL,收集在洁净的试管或小烧杯内,置冰冻保存,做好标记。 <br/>唾液斑提取,按5.3.1法将提取的唾液用纱布吸敷后自然晾干。唾液供者清水漱口后取5×5cm2纱布块放入口中待其浸湿后取出晾干,装入物证袋。 <br/>烟蒂唾液斑提取:发现可疑、与案件有关的烟蒂均应用镊子提取,按不同提取部位分别装入物证袋,做好标记。 <br/>对可疑的用于堵嘴的手帕或衣物等均应整件提取,如有湿润部位应用彩色笔标出部位,晾干后包装。大件衣物可以剪下可疑部位并取附近处空白,做好标记。 <br/>对尸体或活体皮肤留有咬痕或可疑被舔吻部位,如乳头、口唇等可用浸湿的棉拭子或纱布擦拭,同时擦拭附近部位作为空白。晾干,装入物证袋。 <br/>可疑留有犯罪分子唾液的口杯茶具等均可用湿润棉拭子擦拭其边缘部位,同样取近处空白。晾干,装物证袋。 <br/>含有胶液的信封口或邮票背面可疑遗留唾液斑时,对该信封和邮票整件提取,装物证袋,送检。 <br/>手帕、毛巾等均可留有使用者本人的唾液,在案件中的手帕或毛巾可以整件提取,作好标记送检。 <br/>尿斑的提取 <br/>遗留在衣物、被褥等各种织物上的可疑尿斑的提取法与遗留在相同载体上血痕的提取法相同,同时也需要提取空白检材。 <br/>遗留在土地上的尿斑的提取是将被尿液浸透的泥土挖下装入瓶内,做好标签并同时提取空白泥土检材一并送检。未干的泥土检材需在冷环境送检。 <br/>遗留在容器中的尿液的提取是将尿液装入干净玻璃瓶中,并需在冷环境下送检。 <br/>遗留在冰雪上的尿斑可将有尿液的冰冻块或雪层挖下,装入干净玻璃瓶中,做好标记后在冷环境下送检。 <br/>毛发的提取 <br/>毛发的提取,不管是遗留在何处的毛发(身上、地上、衣物上、凶器上等等)一经发现分别提取,装入纸袋同时做好记录。严禁不同部位毛发混在一起。提取时应注意细心查找,提取动作轻柔,避免将粘附在载体上的毛发拉断,也防止将毛发上的附着物擦掉。如果毛发在载体上粘附较紧,有可能时将载体一同提取。 <br/>对照毛发最好与检材毛发提取自同一部位(如同是头发或同是阴毛),对照毛发的提取量不应少于5~l0根。 <br/>粪便的提取 <br/>遗留在织物及小件物品上的粪便均可以整件或将部分剪下送检,提取方法与遗留在相同载体上的血痕的提取相同。 <br/>遗留在地上的粪便,完全风干的可提取50g用纸包装送检;较新鲜的未干的粪便可装入干净瓶中在冷环境下送检。 <br/>在凶杀案现场提取到粪便时,对该案的被害尸体应提取粪便。解剖时提取肠内容物或尸检时经肛门提取30~50g粪便,装入干净的小烧杯内冷冻保存。 <br/>软、硬组织提取 <br/>离体的人体小块内脏或肌肉皮肤等均应整块提取,分别装入洁净的试管或瓶内,冷冻存放做好标记。干燥的小块组织可装入纸袋,低温存放;大块组织可切下30g重的检材送检,其余部分冻存。 <br/>粘附有灰、土、油迹等小块软组织应同时提取粘附的空白物做对照检验用。 <br/>附有软组织的小骨片可连同软组织一并提取,冷冻存放。 <br/>对发现较多的白骨骼,可全部提取,装入洁净的塑料袋或木箱内,喷洒消毒防腐剂。取其中长骨和扁骨各一块送检测定骨血型,根据案情需要分别送检不同部位骨路;其他骨在干燥的环境中保存。定期检查和晾晒,防止虫咀或霉变。 <br/>如有牙齿可全部提取,取尖齿检验血型。 <br/>阴道分泌物提取 <br/>被[被过滤]案中的活体用消毒纱布、尸体用洁净纱布块擦拭阴道,提取内容物晾干,低温保存。 <br/>被害人内裤可留有不同量的阴道分泌物斑迹,可以整件取内裤送检。 <br/>被害人阴道内有棉条(丹碧丝)可以整个提取,外阴部垫有棉纱物品可以提取。 <br/>羊水、恶露提取 <br/>可疑留有羊水和恶露的衣裤、被褥等,其内裤可以整件提取;棉衣和被褥可以剪下有斑迹部位10×10cm,并取空白材料,标记部位,晾干送检。 <br/>乳汁斑提取 <br/>对可疑有乳汁斑的衣服整件提取或剪下斑迹部位10×10cm,并剪下无斑迹对照,标记装入物证袋送检。 <br/>鼻涕(斑)、痰液(斑)提取 <br/>留在卫生纸上或手帕上的鼻涕斑及痰液斑可整件提取,做好标记,纸袋包装送检。 <br/>留在现场地面上的鼻涕斑迹或痰液斑迹,在湿润时可以用纱布擦拭提取;如斑迹干燥可以刮取,同时取检附近空白材料,标记部位,包装送检。 <br/>留在衣物上的鼻涕斑或痰液斑,可以剪下斑迹并带有空白,晾干后装入袋内送检。 <br/>呕吐物提取 <br/>提取现场上留下的呕吐物50g装入洁净瓶内,冷冻存放备检。尸检时取相同量的胃内容物冷冻存放备检。 <br/>汗液(斑)提取 <br/>有指纹附着物在拍照指纹后用指纹胶纸贴取。 <br/>提取汗液浸渍较多的而底物较干净的衣物、帽、袜等,其空白对照是取无汗液而脏污程度相同处。 <br/>人体汗液,用纱布吸敷人体汗液较多的腋下、额、颈部,使纱布湿润即可。 <br/>尸体解剖时,可根据案情需要提取胆汁、心包液、胃液5~10mL,腮腺、胃壁组织10g,低温存放.
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6-12-6 10:31:00
尸表检验
3.衣着检查 <br/> 3. 1 在现场记录、拍照尸体所处的方位、姿势及伦徘榭觥? <br/>3.2 详细检查、记录、拍照、提取、保存尸体全部衣着、饰物。 <br/> 3.3 每件衣服的式样、材料、花色、商标、号码及钮扣。 <br/> 3.4 衣服口袋内携带的每一件物品情况。 <br/> 3.5 每件衣服上有无附着物,如纤维、橡胶、火药、毛发、油漆、油脂、血迹等。发现后应分别提取与分装。 <br/> 3.6 每件衣服有无破损,如发现应辩明是新鲜的,还是陈旧的,破损部位及形态应描述清楚。 <br/>4.尸表检查 <br/> 4.1 彻底除去衣着,拍照尸体全身像(包括腹侧与背侧)和头面像。 <br/> 4.2 测量、记录尸体身长。 <br/> 4.3 测量、记录尸体体重(无条件可省略)。 <br/> 4.4 测量、记录尸温(肛、肝、脑等)与环境温度。此项工作应在现场及早进行。 <br/> 4.5 观察、记录尸体发育与营养状况。 <br/> 4.6 检查尸斑形成的部位、颜色、量及发展情况,并做详细记录与拍照彩色照片。 <br/> 4.7 检查尸僵形成的部位、强度及有无破坏情况存在并做详细记录与拍照。 <br/> 4.8 有无尸体痉挛存在,如有请记录、拍照其形成情况及形态。 <br/> 4.9 有无皮革样化存在,如有请记录、拍照其形成部位及形态。 <br/> 4.10 观察晚期尸体现象。 <br/> 4.10.1 尸绿的形成部位及形态。 <br/> 4.10.2 腐败静脉网的形成部位及形态。 <br/> 4.10.3 腐败水泡的形成部位及形态。 <br/> 4.10.4 腐败“巨人观”的形成及特殊表现(如死后分娩等)。 <br/> 4.10.5 尸蜡形成部位。 <br/> 4.10.6 是否为干尸,如是请描述其特点。 <br/> 4.10.7 是否为泥炭躁尸,如是请描述其特点。 <br/> 4.11 头面部检验: <br/> 4.11.1 头颅整体有无变形。 <br/> 4.11.2 头发型式、色泽、长度、缺损、人工处理及附着物情况均应仔细检查并加以记录。 <br/> 4.11.3 拨开头发检查头皮。如发现损伤及异常改变应剃光全部或局部头发充分暴露该部位进行检验,记录与拍照。 <br/> 4.11.4 检查颜面部皮肤颜色,有无损伤、出血、变形等改变及疤痕、色素斑、痣、疣等个人特征。 <br/> 4.11.5 检查眼睛各部(眼险、眉毛、睫毛、眼裂、角膜、巩膜、结膜、瞳孔等)的病理改变,生理特征、死后改变及损伤情况。 <br/> 4.11.6 检查鼻外型及鼻腔的病理改变、生理特征、死后改变及损伤情况。 <br/> 4.11.7 检查耳廓及外耳道的病理改变、生理特征、死后改变及损伤情况。 <br/> 4.11.8 检查口腔:唇、齿、齿跟、舌的病理改变、生理特点(如齿咬合面的磨耗程度)、死后改变及损伤情况。有必要时应提取唇纹。 <br/> 4.12 颈部检验: <br/> 4.12.1 病理改变。 <br/> 4.12.2 生理特征。 <br/> 4.12.3 死后改变。 <br/> 4.12.4 损伤情况。 <br/> 4.13 胸部检验: <br/> 4.13.1 病理改变。 <br/> 4.13.2 生理特征。 <br/> 4.13.3 死后改变。 <br/> 4.13.4 损伤情况。 <br/> 4.14 腹部检验: <br/> 4.14.1 病理改变。 <br/> 4.14.2 生理特征。 <br/> 4.14.3 死后改变。 <br/> 4.14.4 损伤情况。 <br/> 4.15 背臀部检验: <br/> 4.15. 1 病理改变。 <br/> 4.15.2 生理特征。 <br/> 4.15.3 死后改变。 <br/> 4.15.4 损伤情况。 <br/> 4.16 四肢部检验: <br/> 4.16.1 病理改变。 <br/> 4.16.2 生理特征。 <br/> 4.16.3 死后改变。 <br/> 4.16.4 损伤情况。 <br/> 4.16. 5 必要时提取指掌纹及跖纹。 <br/> 4.17 会阴、外生殖器及肛门检验: <br/> 4.17.1 病理改变。 <br/> 4.17. 2 生理特征。 <br/> 4.17.3 死后改变。 <br/> 4.17.4 损伤情况。 <br/> 4. 18 提取阴道、肛门、口腔分泌物及尸表附着物要在尸体清洗前进行。 <br/> 4.19 记录每一局部生理特征、病理改变、死后改变和损伤情况时,要求定位准确,形态描述详细全面,测量精确。重点处要拍照固定。 <br/> 4.20 上述各项检验主要采取望、触两种方法(望,即用肉眼观,可借助放大镜;触,即用手触压)。<br/>
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6-12-6 10:32:00
法医学科
<p>1.法医病理学 </p><p>法医病理学是研究与法律有关的人身伤亡的发生发展规律的一门医学科学。主要研究死亡和死亡学说、死后变化、生活反应及各种损伤,包括物理因子(如机械、高低温、雷电等)及化学因子(如化学物、药物、有毒动植物等)引起的损伤。虽然它不像病理学那样,主要研究疾病,但许多疾病过程具有重要的法医学意义,如因疾病引起的突然意外死亡--急死,诊疗疾病中发生的医疗纠纷,与过去损伤或工业接触有关的疾病,以及其他与民事基刑事案件有关的疾病等,都涉及病理学问题。所以法医病理学是以普通病理学为基础,二者有共同的理论和技术,但又各有所侧重。 </p><p>2.法医物证学 </p><p>法医物证学是运用医学、生物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的知识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涉及法律问题的物质证据的检验与鉴定的一门学科。其研究对象主要是人体的组织器官或分泌物、排泄物。其中最常见的是血液(血痕),约占法医物证检验的80%以上。其次是精液(斑)、阴道液(斑)、唾液(斑)、毛发、牙齿及骨骼等。致伤物,特别当粘有血液时,为了鉴定是否与案件有关,也 是研究的物证对象。鉴定法医物证的方法很多,其中主要用血清学及免疫学的方法。牙齿及骨骼鉴定还要牙科学及人类学的方法,所以法医物证学又包括法医血清学、法医牙科学及法医人类学。 </p><p>(1)法医物证的种类: </p><p>物证是指对案件的真实情况有证明作用的物品。物证包括的范围极广,有下列内容。 <br/>1、生物检材:人体或动物的组织器官、各种体液、分泌液、排泄物及其斑痕等。 <br/>2、各种痕迹:如指纹、掌纹、唇纹、足印、鞋印以及轮胎印痕等。 <br/>3、作案工具和致伤物。 <br/>4、化学物质:如各种染料、油漆、墨水以及等。 <br/>5、文书物证:如案卷、病历、医师证明、遗书及信件等。 <br/>法医物证检验的对象指的是第一类生物性物证。包括:1、血液、精液、阴道分泌液、乳汁液、鼻涕、尿液、胎便、羊水、恶露及其斑痕等。2、各种人体组织器官。3、毛发、指甲、骨和牙等。 </p><p>(2)法医物证学的任务 </p><p>法医物证学主要解决生物性检材的个人识别及亲子鉴定等问题。法医物证鉴定可以为侦察破案提供线索,排除嫌疑对象,缩小侦察范围,亦可揭露犯罪事实爱猫扑.爱生活,为案件的审判提供科学的证据。许多民事或刑事案件需作法医物证鉴定,诸如下列情况: <br/>1、斗殴、伤害、谋杀及碎尸案 <br/>2、[被过滤]或[被过滤]杀人案 <br/>3、交通事故 <br/>4、灾害事故、空难事件 <br/>5、其他如:可疑父母与子女之间有无血缘关系需作亲子鉴定。 </p><p>(3)法医物证学研究的方法 </p><p>1、化学方法 2、物理方法 3、电子计算机技术 4、形态方法 5、免疫血清学方法 6、生物化学方法 7、分子生物学方法 8、遗传学方法等。 </p><p>(4)法医物证鉴定 </p><p>a.一般检查内容: </p><p>1、性别:(1)细胞学检查 (2)性器官发育及异常 (3)骨胳的性别判定 <br/>2、年龄:(1)颜面软组织 (2)骨胳 <br/>3、个人特征的检查及测定:(1)外貌特征 如:身长、脸型、耳部、眼部、毛发、运动姿势等。(2)牙齿:部位、大小、数目、颜色、排列状态及疏密、磨损的部位及情形等特征。(3)痣与疣:其大小、位置、数目、颜色和性状等特征。(4)瘢痕:其大小、位置、数目、颜色和性状等特征。(5)文身:其大小、位置、数目、颜色和性状等特征。(6)容貌恢复法:颅面骨具有形态结构的稳定性,应用面部20余处软组织厚度,将粘性物质粘附在颅面骨上,借以恢复其生前容貌,称为容貌恢复法。(7)颅像重合法: <br/>4、指纹: <br/>5、血型: </p><p>b.特殊检验 </p><p>1、血痕检验——是物证检验中最常见、最重要的一种。一般要求解决斑痕是否血痕;如是血痕,是人血还是动物血;如是人血,是何种血型;以及性别、出血部位,如衄血、咯血、月经血、痔疮血等。血痕检验顺序一般分为:①肉眼检查。观察血痕的部位、颜色、形状和范围。②预试验。方法很多,多用联苯胺试验。预试验阴性时否定血痕,阳性时表示可能含血。③确证试验。为确定是否血痕进行的试验。常用检验方法有血色原结晶试验、分光镜吸收光谱检查和氯化血红素结晶试验。本试验阳性结果可确证血痕,阴性结果不能否定血痕存在。④种属试验。即确定是否人血的检验。常用沉淀反应法。用血清免疫学沉淀反应的原理,将血痕浸出液用试管法或琼脂扩散反应,使之与抗人血红蛋白血清进行反应,观察是否出现白色沉淀环或沉淀带,阳性反应即为人血。应用链激酶的纤维蛋白板法试验,对污染、陈旧血痕也能有灵敏的反应。⑤血型测定。由于血痕中凝集原能保存相当长的时间不被破坏,所以能对血痕进行血型测定。除了最常测定A、B、O血型,有时还需测定M、N血型和其他系统血型。血型测定在个人识别上具有重要意义。⑥ 性别鉴定。即用荧光显微镜检查血痕中白细胞核的Y染色质来鉴识性别,同时检查X染色质,结论就更为可靠。 <br/>2、精斑检验——在性犯罪案件中的精斑检验一般要求解决送检斑痕是否精斑;如是精斑,是否人的精斑;如是人的精斑,属于哪种血型。其检验顺序:①肉眼检查斑痕的位置、形状、数量和大小等。②预试验。用紫外线检查、碘化碘钾结晶试验、酸性磷酸酶检查法,可对是否精斑作初步鉴定。③确证试验。用可疑精斑浸出液涂片染色,在显微镜下观察精子的有无,如查出精子即可确定为精斑。近年来认为用电泳法测定乳酸脱氢酶-X(LDH-X)准确性较高。对无精子的精液或作过输精管结扎后的精液,可用抗人精液沉淀反应进行确证试验,其反应阳性者,表明检材含有人的精斑。④血型检验。与血痕检验相同,但仅限于检验分泌型的人,即体液中含有血型物质的人。 <br/>3、唾液斑检验——检材通常是烟头、烟嘴、手帕、口罩等。一般用碘-碘化钾试验作定性检验,检查斑痕浸出液中是否含有淀粉酶,阳性时不变色,阴性时呈蓝色。血型检验也只能测定分泌型人唾液斑的血型,方法与血痕检验相同。 <br/>4、毛发检验——毛发是重要的物证之一,对认定罪犯有时起重要作用;对已高度腐败的尸体,是个人识别的重要手段。毛发鉴定要求检验是否人的毛发,如是人的毛发,检验其部位有无损伤,以及血型、性别、年龄、职业、种族等。应用色谱分析等现代检测技术,还可以通过鉴定毛发判断其所有人的疾病。 <br/>5、骨质检验——常用于已高度腐败甚至完全骨化的挖掘尸体或荒野中的无名尸骨。通常要解决送检骨质是人骨还是兽骨,是一人骨还是多人骨,骨质的损伤,推断年龄、性别、身长、血型及死亡经过时间。 </p><p>3.法医毒理学 </p><p>法医毒理学是研究因自杀或他杀以及意外灾害引起中毒的一门学科。有时也涉及药物瘾癖和处理毒物违章造成的公害以及违反食品卫生法造成的食物中毒等。这门学科主要研究毒物的性状、来源、进入机体的途径、作用机理、中毒症状、在体内的代谢和排泄、中毒量、致死量、中毒的病理变化以及中毒的法医学鉴定等。中毒是毒物引起的机体损害。毒物主要指有毒化学物(如农药杀虫剂、杀鼠剂等)、药品(如阿托品、吗啡等)、有毒植物(乌头、毒蕈等)和有毒动物(如毒蛇、斑蝥等)。 </p><p>4.法医毒物分析 </p><p>法医毒物分析主要研究涉及法律问题的生物检材或其他检材中毒物的分离与鉴定,为确定是否中毒或中毒致死提供证据的科学。是由于毒物分析技术的飞速发展,约自本世纪初起便已逐渐发展成为独立于法医学的一门法科学。法毒物分析在俄国称为法化学,在日本成为裁判化学,在欧美称为法毒物学。 </p><p>5.法医临床学 </p><p>临床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的理论和技能研究并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人体伤、残以及其他生理病理等问题的一门学科。研究的对象是活体。其内容包括人的生、病、残、劳动能力、知能和精神状态、年龄、性别、性功能、性行为变态、性犯罪、个人识别、亲子鉴定以及其他生理病理机能检测等。此外,临床法医学也研究活体的个人识别和医疗纠纷的鉴定。 </p><p><br/>6.法医精神病学 </p><p>法医精神病学是研究与法律相关的精神疾病和精神卫生问题的一门学科。它研究精神疾病的目的是确定违法或犯罪行为是否在精神正常状态下所为,被告应否负(或负多少)法律责任确定涉及双方法律行为时,其中当事人有无行为能力,有无指定监护人的必要对原告人、证人、检举人和自首人,当司法机关怀疑其有精神不常时,也需作出关于精神状态的结论,以确定其陈述的真实性。所以无论在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只要涉及精神状态和行为问题,都需要进行法医精神病学鉴定。 </p><p>(1)概述:法医精神病学(Forensic Psychiatry )是法医临床学的一个新兴分支,是法学与精神医学和心理学的一个交叉学科,其工作核心是司法实践中涉及精神医学和心理学问题的法医鉴定。法医精神心理学鉴定人的职责是,当司法机关办案过程中遇到有关当事人精神医学与心理学的专业问题时,向法医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由法医精神心理学鉴定人对当事人进行精神状况检查,作出相应诊断并判定其精神状态与法律后果之间的关系。 </p><p>(2)法医精神病学应解决的问题:是对犯有刑事案件的被告:1、被检者精神是否正常;2、如果不正常,患什么类型的精神病;3、被检者虽然有精神病,但在作案时是否由病态支配;4、被检者对于其违法或违反道德准则的行为有无理解和控制的能力,从而提出有无责任能力的意见,以及必须采取的医疗措施。 </p><p>(3)法医精神病学应用: </p><p><1>在刑事案件中,如果怀疑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疾病时,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能力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新《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此类鉴定应由省级人民ZF指定的医院进行。 <br/><2>民事案件中,如民事当事人患有或被怀疑患有精神疾病时,可以对其有无民事行为能力进行司法鉴定。此类鉴定,可由具有法医精神心理学专业人员的法医鉴定机构及有司法鉴定权的精神病院承担。 <br/><3>对刑事受害人的司法鉴定,主要包括两种情况:1.对在某种特定事件(如颅脑损伤、遭受打击迫害、严重虐待等)后出现精神异常表现的当事人,进行鉴定,判定其伤情,并就有关赔偿问题进行评价。目前大多数精神病院司法鉴定机构承担此类鉴定较少,问题较多,但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这方面问题并不少见,这种情况亟待解决。相反,法医鉴定机构中具有精神医学和心理学专业知识的人员在进行此类鉴定时,经验较为丰富,出具的鉴定结论紧扣案情,往往为司法实践提供关键的定案依据。2.对妇女的性防卫能力进行鉴定。 对患有或被怀疑患有精神疾病或智力低下的妇女,在其被奸污或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后,鉴定她对此种行为有无辨认能力、自卫能力。目前此类鉴定主要由精神病院司法鉴定机构承担。 <br/><4>其他法医精神心理学鉴定,包括:对犯罪嫌疑人的受审能力以及罪犯的服刑能力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对刑事案件中当事人的诉讼能力的鉴定;对证人作证能力的鉴定;对较离奇而无实据的自首者与控告者的鉴定;在特殊情况下的缺席或死后鉴定等等。 </p><p>(4)精神病人的法律能力: </p><p>a.责任能力 </p><p>b.诉讼能力 </p><p>c.服刑能力 </p><p>d.作证能力 </p><p>e.性自我防卫能力 </p><p>f.行为能力 </p><p>g.权利能力 </p><p>7.相关学科 </p><p>刑事科学技术——简称刑事技术,是应用专门的科学理论与技术,对刑事诉讼中有关犯罪现场和物证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勘查、取证、检验和鉴定,为准确地揭露和证实犯罪提供鉴定结论或破案线索的一门科学。 <br/>其主要内容有:现场勘查、痕迹检验(指纹、掌纹、足迹、枪弹、工具、车迹)、刑事化验(或称法化学)、文证检验及刑事照相。</p>
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6-12-6 10:34:00
生存手册之节选
<p>文/约翰·怀斯曼 译/李斌 倪明 </p><p>车辆事故求生 </p><p>1、1 车刹失灵 </p><p>如果行车途中车刹失灵,应立即换挡并启用手刹。必须同时做到几件事:脚从加油踏板上抬起,打开警示灯,快速摇动脚刹(它可能仍连着),换低挡,手刹车制动。不要猛拉手 <br/>刹,由轻缓逐渐用力,直至停车。 </p><p>如果来不及做完以上整套动作,可以先从加油踏板上抬脚,再换低挡,抓手刹制动。除非确信车辆不会失去控制,否则不要用全力。小心驶离车道,将车停在你能走离公路的地方,最好是边坡,或者松软的上坡。 </p><p>如果车速始终无法控制,比如遇到了陡下坡,为了减速可以不断冲撞路边的护栏或护墙。还可利用前面的车辆帮你停车——在距离许可的条件下靠近它。使用警示灯、按喇叭、闪亮前灯等手段使前面的司机接收到你的求助信号——你处于可能会导致相撞的车道上,需要帮助。 </p><p>撞车如果撞车已势在必然,保持冷静,掌握好方向盘以便尽可能将自己及他人的损失降至最低限度。为了减速可以试着冲向能够阻速的障碍物。较软的篱笆比墙好,灌木丛比参天大树要好。它们可使你逐渐减速直至停车。撞墙和树都很可能是致命的,尽管它们可以使你猛然停车。 </p><p>安全带(在许多国家开车必须系上安全带)将阻止你在紧急刹车时冲向挡风玻璃。没系安全带最好不要试图硬撑着去对抗冲撞。极少情况下这样会管用,很可能比顺其自然受伤更严重,因为减速冲撞更突然。在栽向冲撞点的瞬间应尽可能早地远离方向盘,双臂夹胸、手抱头。这似乎很难做到,但必须记住,撞车时,方向盘会高速撞向你的胸膛。后排乘客也应同样双臂夹胸手抱头部并向后躺,以避开前排的靠背。 </p><p>跳车除非车辆即将冲出悬崖,留在车上必死无疑,否则不要随便企图从急驶的车辆中跳下。跳车前做好必要的准备:打开车门,脱开安全带,身体抱成团——头部紧贴胸前,脚膝并紧,肘部紧贴于胸侧,双手捂住耳部,腰部弯曲,从车上滚出。可以顺势滚动,不要与地面硬抗。 </p><p>1、2 车辆落水 </p><p>在车辆沉没前若有可能应弃车逃出,因为在充满水之前它不会立即沉没。水的压力会使车门很难打开,若有机会可以摇下窗玻璃,从中逃出。面临此等令人震惊的场面,要镇定自如地做到这一切,确实不容易。如果车内有小孩,先推出一名是有可能的。不要考虑挽救什么财产。 </p><p>如果你来不及,应紧关车窗,让孩子站起来,婴儿举近车顶。然后松开安全带,告知每位车门边的乘客作好准备,用手握住车门把手,同时松开所有自动门锁。它们可能已被水压挤坏了。这阶段不要试图去开门。 </p><p>当水逐渐进入车内,空气被压向车顶,气压升高将逐渐趋近于车外的水压。车子逐渐停止,这时车内也几乎充满了水,让每人做一次深呼吸,打开车门,屏住气游上水面。每个人从同一车门出来时应该相互挽着手。如果你需等别人在前先逃,应能屏足气。 </p><p>预防措施:沿着水边停车时不要车头对着水,应侧向停车。如果停车时不得不面向水,离车时应挂倒挡,手刹车制动(如果背对水停车,换挡时先手刹制动)。 </p><p>1、3 车辆卡在铁轨上 </p><p>如果车辆卡在交叉路口的铁轨上熄了火,应立即重新启动以迅速离开。这需要人工换挡,不能依赖自动挡。如果火车将临而车辆一时又无法起动,应当机立断放弃车辆,将孩子及身体虚弱者转移至安全之地——至少应离车45米左右——因为高速行驶的火车会将车辆抛出很远。 </p><p>如果无火车,或者还在几英里以外,你必须努力避免毁车。如果能够拖走,应拖离所有的铁轨——你不能确定火车会走哪条道。如果能用无线电联系,应警告信号员远离铁轨。没有时应沿铁轨迎着火车来临的方向向前,走一段距离后在铁轨一边站稳(高速列车两旁有相当大的后向气流),挥动车座毛毯或其他显眼衣物以向司机发出警告。如果是称职的司机,他会及时意识到正接近一交叉路口,应观察一下前方是否一切正常。(未完待续) </p><p></p><p>5 狩 猎 </p><p>文/约翰·怀斯曼 译/李斌 倪明 </p><p>首先得学会观察和辨认猎物踪迹;必须具备有关狩猎对象生活习性及其特征的基本知识。这样会有助于求生者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当的狩猎位置。 </p><p>在狩猎过程中应尽可能保持安静,规律性屏息,轻缓地移动,这样可以避免动作过大 <br/>,有助于减少各种人为的声响。急促而突然的移动会引起动物的警觉、留心嗅闻和倾听。狩猎时应该逆风,至少不应该完全顺风。 </p><p>黎明时分,多数猎物都会出动,是狩猎的理想时机。傍晚时动物也会出动,但光线会迅速变弱,你必须相当熟悉地形,并且了解如何回归宿营地。这如果是在你熟悉之地当然不会有问题,尤其是月明星稀,晴空朗照的夜晚。 </p><p>在黑幕降临之前,如果狩猎活动已经开始一小时有余,那么眼睛会逐渐习惯依次减弱的光亮,夜视能力也会加强——尽管动物的夜视能力很可能会比你更强。 </p><p>白天尽量在清晨时上山寻狩,中午时回归营地。这样,清晨上山时,动物的足迹会更易于找到及辨别,因为视线的落点更靠近上坡的地面。白天里暖气流会逐渐上升,各种气息向上方扩散,因此在下山回归时,你会先嗅闻到动物的气息。而且经过半日寻狩的劳累,下山也只消耗较少的能量,此时你会感到步态轻松。 </p><p>只要选择正确的前移方式,动物通常不易察觉到你的行动。如果感觉动物已经瞥见你的身影,应立即屏息不动。它也可能首次见人,好奇心会比恐惧感更甚。保持完全的静息状态,直至它们离开或者继续进食。避开大型猛兽,诸如熊等,除非确实绝望无助,没法捕获其他动物,或者当你确信能一次成功将它击毙时,方可一试,否则你很可能会由狩猎者变成它们的猎物。 </p><p>在没被发现之前,要尽可能靠近目标,选准稳固有利的位置,在最佳方位进行瞄准。精确的迎面射击会十分有效,但除非你靠得很近,动物也静息不动,否则是很冒险的。动物前膀背侧是极好的攻击点,精确地猛击会使多数动物倒下。糟糕的射击会给动物带来不必要的痛苦,捕猎者也不得不追踪相当长的距离。 </p><p>如果一击便中,应在动物倒下后等上五分钟,然后再靠近。站在猎物的背面,先观察一下。如果猎物只是受伤流血,还没死亡,等五分钟会使它因失血过多变得虚弱,当你靠近时,它已无力逃走。如果动物受伤后逃走,在追踪前先耐心等待15分钟,否则会使它整天奔走。 </p><p>5、1 武 器 </p><p>5、1、1 弓和箭 </p><p>弓和箭是临时所能制备的最好武器,也很易于制备。只需花上很短时间,你就会在使用它们时成为受益者。 </p><p>有完全干燥结实的弹木材料当然更好,没有时你应有能力制出好弓。如果你预计在所在地会呆上数月,你就应该贮存一些上等弹木以备用。其他弹木寿命会短一些,你可以多做几张弓,失去弹性时,再换一张使用。 </p><p>紫杉是理想的制弓材料——所有古老的英格兰长弓都由紫杉木制成。在北半球分布着五种紫杉树,但每种并不都常见。其他如橡树、柳树、山核桃树、雪松、铁树、百榆、桧树、桦木和铁杉木都是很理想的制弓材料。 </p><p>弹木挑选 </p><p>应选择弹韧性都很好的易弯曲材料用来制作弓柄。一般长约120厘米,但可根据个人情况加以取舍。 </p><p>选择适于自己使用的弓柄: </p><p>右手放在腰下部一侧,握住弹木一端,左手沿棍向前斜举伸直,并握住弹木,作好标识,取这段弹木作为弓柄,长度会很适合。这可作为弓型大小的标准(使用长弓需要更多的技巧)。 </p><p>弓柄的加工 </p><p>弓柄中部宽约5厘米,两端渐窄,直至1、5厘米。在距离柄尾约1、25厘米处刻上凹槽(a),以便固定弓弦。先剥去树皮,弓柄削成形后,外表涂抹一层油脂。 </p><p>弓弦的安装 </p><p>用生牛皮制作弓弦最理想。可切成宽3毫米的坚韧长条。其他各类绳索在应急时也可以选用。老荨麻树皮具上好的粗纤维,可搓成结实的弓绳。如果弓柄弹性很强,可能需要相对较短的弓弦。在固定弓弦时弓柄只可稍稍绷紧——只有在拉开弓时,弓柄才进一步弯曲紧绷,提供相当大的弹力。 </p><p>先将弓弦在弓柄凹槽上扣上一环,然后绕两圈半。如果作弓柄的材料没有干透,在放置不用时应放开弓弦的一边,否则容易使弓柄变形。 </p><p>一柄制备精良的硬弓会比一个弹性陷阱更有效率,也能更精确地命中目标——但是失去弹性后的弓就不要再用了。再换一张弓。 </p><p>箭的制备 </p><p>任何直木都可用作箭杆材料,但桦木无疑是最好的材料之一。箭杆长约60厘米,宽6厘米,应该绝对很直(两定点间系紧一根弹绳可作为直尺标准),也应尽可能光滑。箭杆末端应刻有凹槽,以便支在弓弦上。 </p><p>检查每根箭杆末端凹槽宽度是否足以容纳你的弓弦。 </p><p>羽箭 </p><p>为了提高精确度,可以制作羽箭。羽毛是首选材料,但其他材料也可选用——纸、轻布料,甚至削成一定形状的叶子。 </p><p>a:从顶端开始,撕开羽毛,至羽毛管中央。 </p><p>b:羽毛两端各留有20毫米宽的羽毛管,以便系在箭杆上。 </p><p>c:将箭杆圆周三等分,系上相互对称的三根羽管。 </p><p>箭头 </p><p>箭杆前端可以直接削尖,淬火。用附加的锋利箭头系紧在杆上,效果会更好。马口铁就很棒;燧石磨尖也可制成真正锋利的箭头。箭杆前端从中央部分剖个裂口,插入箭头后紧紧缚牢。肌腱是很好的捆绑材料——湿润时用,干后会收缩,紧紧缚住箭头。 </p><p>利用燧石制作武器 </p><p>燧石是一类有着钝金属微光泽的黑色石块,常见于石灰岩地质层中,敲磨破碎后可以制成箭头、尖刀桩头、斧刃和刀类武器。选择大小适当、光滑片状的燧石。用另一种硬度更大的石块不停地敲磨,直至得到你需要的形状,铲磨使之形成非常锋利的刀刃。(见“野外露营”章) </p><p>射箭术 </p><p>拉弓搭箭,弓部中央与视线平行。左手握弓,右手扶箭,沿水平方向朝后拉满弦,然后释放——箭会自由急速飞出,射向目标。 </p><p>多多练习。弓套里多装几枚箭,可以快速连发。 </p><p>防止被箭磨伤 </p><p>许多射手发现,箭在飞离弓弦时,常会磨伤脸颊和手部的皮肤。脸颊部可用头巾或其他布料遮挡,手腕部带上皮革护套。 </p><p>5、1、2 弹弓 </p><p>简便的弹弓加上普通的小卵石,就可以成为很受用的武器。一根弹性绳索,中部穿上一小块弹弓布,两端固定在弓架上,就可制成一副不错的弹弓了。皮革是制作弹弓布的首选材料,也可用坚韧的织物替代。弹性绳索既可以是以皮革为原料的条带,也可用粗纤维搓成绳,但后者必须保证也具有良好的弹性和坚韧度。可用一根弹性绳索将弹弓布穿在中央;也可用两根等长的弹性绳索牢固系在弹弓布的两边。 </p><p>弹弓技巧 </p><p>选择直径约2厘米的卵石,应尽可能光滑(粗糙卵石也许有更强杀伤力,但运行轨迹不是弧线,不好控制)。 </p><p>举起弹弓,瞄准目标,拉紧弹绳,释放。卵石会以很高的速度沿弧线飞向前方。不断练习和摸索,直至精确命中目标。 </p><p>提高精确性,调整射击距离,你可能还得调整弹弓绳的长度。 </p><p>用弹弓射鸟时,可以一次同时发射几颗卵石。 </p><p>木柄皮弹弓 </p><p>可能有人称之为顽童的玩具——可是别忘了古罗马人曾用同一机理制成巨型石弩作为攻城武器。首先需要选取强度大的叉状树枝削成木柄,最好同时有一定的柔韧性——榛木树叉是最棒的。还需要一些弹性材料制作弹弓绳。从汽车或自行车内胎上割下的长条就很理想(尽管可能已用旧了,但强度仍超过衣物、布料)。 </p><p>在弹性橡胶皮条中部仍然穿上一小块长方形弹弓布,方法同前。选取适当的小石块作“弹药”。 </p><p>5、1、3 波拉弓 </p><p>爱斯基摩人用来捕鸟的武器。圆形布内包有许多石块,用长90厘米左右的弹绳打结系住。众多弹绳另一端被紧紧系在一起,握在手上。向前快速挥臂旋转。当离心力大于布与弹绳绳结间的摩擦力时,包有石块的圆形布会迅速脱离弹绳,散开的石块飞向前方,能够覆盖相当大的面积。 </p><p>南美牧羊人也使用同样的武器。该武器在战斗中也被广泛运用。 </p><p>散开的石块可以击落飞鸟,或击中动物的腿、颈部,为捕猎它们提供了机会。 </p><p>5、1、4 梭枪 </p><p>长棍在行走时可作拐杖,一端削尖后可变成有用的刺杀或投掷武器。长约1、80米的直棍可制成理想的刺杀梭枪。长约90厘米的直棍可制作更易操作的投掷标枪,长度再缩短一半的直棍可制成投镖——具有更高的精确性,能投射更远的距离。 </p><p>梭枪前端加上各式枪头,会更有杀伤力。枪头材料可供选择的有:锋利的燧石、马口铁或者直接用尖刀绑在梭枪头部。不过如果你仅有一把刀,就不要如此冒险,这很容易丢失或损坏刀刃。 </p><p>梭枪投掷器 </p><p>半片圆木,具光滑沟槽,可用作梭枪投掷器。沟槽后末端是封闭的,是没贯通的截头,正是梭枪发射前的着力点。 </p><p>选择至少是梭枪两倍宽度的大树枝,用来制作投掷器。树枝上还得有一叉柄,可作为向前推动的把手。将大树枝从中部劈开,中央掏出一光滑沟槽,前末端打通,后末端封闭。必须保证沟槽内面绝对光滑。先实践几次,摸索出合适的沟槽长度,能够满足投掷标枪以及维持你自身平衡的需要。 </p><p>将投掷器举至肩部水平位置,前端瞄准目标,手握把手,急速向前下方推动。梭枪在投掷器推动下急速冲向目标。 </p><p>5、2 捕 鸟 </p><p>活动套索 </p><p>一根长杆,前端有一活动套索,是捕捉栖落在低矮树枝上的小鸟的有效工具之一。留意鸟类栖息和落巢的地点——鸟类自身会给你许多提示——在充足的夜光下,偷偷地靠近,先用活动套索套住鸟儿,拖紧绳索后,捕住鸟儿。 </p><p>追捕水鸟 </p><p>潜入水中,用芦苇或其他植物伪装你的头部,非常小心地靠近水鸟落巢或时常出没的区域。但要当心鸟类在防卫时是相当凶猛的,尤其是大型猛禽,如野鹅和天鹅等。 </p><p>某些地区一直沿用着利用葫芦瓢卡在头上的做法。葫芦瓢上一边留有洞口,可供呼吸和观察。葫芦刚好漂出水面,捕猎者隐蔽在水下,可以很容易靠近鸟类栖息地而不被发觉。为了迷惑鸟儿,可以先扔几只葫芦漂在水面上。抓到野禽后,捕猎者可将其在毫无防备之下拖至水下扼死。 </p><p>坑阱 </p><p>在鸟类较常觅食的地面上挖一深约90厘米的洞,宽度依据你准备捕捉的对象而定。在洞周围撒上谷物,越靠近洞口,谷物密度越大。 </p><p>先将诱饵放在洞的周围,鸟儿会进一步前进以获取更多的食物,这时可以冲赶它们,慌乱中它们没有充分有效地展开双翅,糊里糊涂掉入洞内,一时难以挣脱。 </p><p>捕捉海鸥 </p><p>将内裹石块的食物扔向天空,海鸥在张口衔取食物时双翅展开,吞食了内裹石块的食物后,体重突然增加,会瞬时跌落下来。很明显这类技巧只适用于海边陆地上。准备着,在海鸥跌落地面时赶上杀死它们。 </p><p>5、3 危险动物 </p><p>除了自我防卫的需要,动物一般很少攻击求生者。多数情况下它们会更关心如何避开你。遇到大型动物的机会还是很少的,比如大象、犀牛和河马,或者那些属于野生动物保护种的野兽等。别把帐篷搭建在动物饮水的水源边或者有动物足迹通过的地方。否则,你很可能会被一群大象包围,或者迎面奔来一头好奇的美洲狮。 </p><p>别去招惹猛然间面对的猛兽。在北部森林地区,熊类会经常出没于耕种地搜寻食物,有时会打翻垃圾罐,也可能直接拜访你的营地以寻找更易得的食物。用噪声驱走它们——别试图捕捉,也别靠近它们。熊要杀死单个人是很容易的,受伤的熊更具有极强的攻击性。所有伤兽或困兽都是相当危险的。一般来说,多数动物遇见人时,第一反应是逃走。如果你堵住了它们的退路,那是逼迫它们应战。 </p><p>鳄鱼极其凶猛,应与它们保持一段安全距离——要当心是否有一条更大的鳄鱼在水下尾随你们!头部具角动物在被制服前,可能会用角伤着你。刚刚性成熟的雄鹿在发情期尤其好斗。不仅仅只有有蹄动物才能给你致命一脚——被鸵鸟踢中也会伤筋动骨,严重的甚至会送命。 </p><p>常有许多关于狼的传说,其实在野外遇见狼的机会并不多。掠夺成性的故事事实上是夸大其词了。狼可能会对你感到好奇,从远处注视着你。但在被一群凶恶的狼群追赶时,你会发现原先带着一品脱食盐是多么的明智。如果你伤得很重,失去自卫能力,狼群很可能会干掉你。 </p><p>贪婪的鬣狗也会成群猎食。尽管它们通常懦怯胆小,但作为肉食性动物,它们还是非常厉害的。遇到人类时它们也许会卷起尾巴逃走,只需尽量把它们赶走就可以了,不要轻易攻击它们。 </p><p>大型类人猿要想杀死一个人是很容易的——但通常它们只会发出要求你后撤、不要冒犯它们的警告。它们一般很少攻击人类。你可能常会与小猴狭路相逢,这会给自己带来危险——它们的牙齿相当厉害。被动物咬伤后应仔细清洗伤口并消毒,否则会易于感染。被有些哺乳动物,包括吸血蝠咬伤会引发破伤风。 </p><p>一般情况下,蛇类在不被触动时不会构成大的威胁。应留心检查衣物、床被和各种装备,以防各类不速之客——爬行类或各种昆虫。懂得与它们和平共处是很有必要的。偶然,也会有条蛇或蜈蚣钻入暖和的被窝。曾有这类不愉快的事发生,有人一觉醒来,发现一只不受欢迎的来访者躺在自己的腋窝下或其他私处。记住,它们并非必然要攻击你——只是贪图享受罢了。轻轻移开身体,保持平静,与它们脱离接触,然后再赶走或杀死它们。</p>
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6-12-6 10:35:00
血迹检验
为了保证检验得以顺利进行,血迹检验通常采取肉眼检查、须备试验、确证试验、种属试验、血型测定、性别检验和出血部位检验等的顺序。 <br/>一、肉眼检查 <br/>肉眼检查是要发现血迹,观察其颜色、形态和部位,以便为下一步的检验做好准备和打下基础,并为确定案件性质,分析判断案情提供帮助。 <br/>在杀人、伤害等暴力性案件中,现场物体上、被害人和罪犯身上都可能留有血迹。一般说来,血迹比较明显可见,并不难发观,但有时却需要仔细检查寻找才可能发现。 <br/>新鲜血液的颜色为鲜红色,流出体外后由于血红蛋白的变化而逐渐变为暗红色、暗褐色,陈旧或经温热过的血迹,呈灰褐色,腐败血迹呈淡绿色或绿色。血迹如果附着在深色物体上,颜色不明显。酱油、油漆、果汁、色素染料、被锈等斑迹,其颜色也可与血迹的颜色相似,应注意区别。 <br/>血迹因形成时的条件不同,形状各异,大致有这么几种类型: <br/>1.滴状血迹 <br/>血液垂直滴落在地面或物体上,形成圆滴状血迹。其具体形状又因滴落的高度和运动方向的不同而有区别。如果血液从0.1米以内的高度落下来,血迹边缘呈完整的圆状;从0.5米左右的高度落下时,圆点边缘可有明显的锯齿状;从1米以上商度落下时,圆点边缘不仅可见锯齿状,而且圆点周围往往有逗点状或线状小血滴。如果血液在受伤者行进的或从运动的物体(如车辆)上滴落,血迹呈椭圆形,一端似星芒状突起,突起的尖端指向运动的方向。 <br/>2.喷溅状血迹 <br/>动脉血管破裂,由于心脏收缩产生的压力和动脉血管壁的回缩弹力作用,血液喷射而出,在附近物体上形成状似惊叹号的喷溅血滴,其尖端指向喷溅方向。若用钝器重复打击而受伤出血,也可形成喷溅血迹,但其大小、形状不一,分布分散。 <br/>3.流柱状血迹 <br/>血液从创口流出,沿着身体或其他物体由高向低往下流,形成上薄下厚,上淡下浓的条状血迹。 <br/>4.擦拭状血迹 <br/>染有血液的物体或创口与其他物体接触,并发生移动和摩擦,可以形成面积较大,浓淡不均的擦拭状血迹。 <br/>5.接触状血迹 <br/>染有血液的物体或创口与其他物体接触,未发生移动或摩擦,可以留下血印痕迹,如血手印、血脚印。接触状血迹能反应出染血物体或创口的外表形象特征。 <br/>6.血泊 <br/>血液大量流出,聚集成片,就可以形成血泊。血泊所在地常常就是受伤或被杀的第一现场。 <br/>此外,注意查看血迹遗留的位置和部位,有助于分析被伤杀者受伤时或临死前的活动情况和当时所处的位置、姿势。 <br/>二、预备试验 <br/>该试验为初步的、试探性的血迹检验,目的是为了解决有无血迹存在的可能性。预备试验方法简便,灵敏度高,但特异性差。阳性结果,只能证明检材上有血迹存在的可能性,而不能肯定就是血迹。当然该试验的阴性结果,可以排除有血迹存在的可能,也就不必再进行下一步的检验了。 <br/>血迹预备试验的方法很多,常见的有联苯胺试验、酚酞试验、氨基比林试验、鲁米诺发光试验、紫外线检查等。 <br/>1.联苯胺试验 <br/>本试验灵敏度极高,只需微量检材即可进行。试验时,取少量检材,放置在白色滤纸或白磁板上,然后依次滴入冰醋酸,联苯胺无水酒精饱和溶液和3%的过氧化氢各一滴。如果检材上有血迹存在,就会出现翠蓝色反应,但这种反应其他物质也可能出现,并非血迹所特有。因而,该试验若成阳性反应,只能说明检材上可能有血迹。 <br/>2.紫外线检查 <br/>血迹在紫外线照射下呈土棕色反应,因而,利用紫外线进行检查,可以鉴别有无血迹存在的可能。 <br/>3.酚酞试验 <br/>与联苯胺试验一样,该试验的灵敏度也非常高。试验时,取少量检材置白磁板上,用蒸馏水浸湿检材,加还原酚酞试剂和3%过氧化氢各一滴,如是血迹,立即出现红色。 <br/>4.鲁米诺发光试验 <br/>用鲁米诺0.1克,过氧化钠0.5克,加蒸馏水100毫升配制试剂。试验时将所配试剂装入玻璃喷雾器内,在暗室内或夜晚对检材进行喷射。如为血迹,就会呈现出明显的青白色发光现象。这一反应,也不具有特异性。 <br/>三、确证试验 <br/>经过预备试验,如果检材呈阳性反应,说明有血迹存在的可能性,需进一步进行确证试验,以明确是不是血迹。与预备试验相反,确证试验特异性强,但灵敏度较低,如果检材条件差,如经日晒雨淋、混有杂质或已腐败的血迹,则难以出现阳性反应。因而确证试验的阳性结果可以肯定为血迹,阴性结果却不能完全排除血迹存在的可能性。 <br/>确证试验的方法也很多,如血色原结晶试验、氯化血红紫结晶试验和光谱检查等。 <br/>1.血色原结晶试验 <br/>血迹中的血红蛋白,在碱性溶液中分解成正铁血铁素和变性珠蛋白,再与还原剂作用,正铁血红素还原成血红素,与变性珠蛋白或者其他含氮化合物结合可生成血色原结晶。根据这一原理进行试验,利用血色原结晶出现情况就可以确定是否血迹。试验时,先用10%氢氧化钠水溶液3毫升,吡啶3毫升和30%葡萄糖水溶液l0毫升混合配制成试剂。取少量检材,置于载玻片上,加所配试剂1—2滴,盖上盖玻片,梢加热至冒小泡,冷却后镜检。如为血迹,可出现樱红色针状、菊花状或星状血色原结晶。 <br/>2.氯化血红素结晶试验 <br/>血液中血红蛋白用酸作用破坏球蛋白,生成正铁血红素,与冰醋酸、氯化钠作用,则生成游离氯,正铁血红素与游离氯作用生成褐色菱形氯化血红素结晶。根据达一原理,试验时,先用10%氯化钠溶液2毫升,冰醋酸10毫升和无水酒精5毫升配制试剂,取检材少许,置于载玻片上,加试剂1—2滴,盖上盖玻片,稍加热,待冷却后镜检。如系血迹,可见到褐色菱形结晶。 <br/>3.光谱检查 <br/>日光通过有色液体时,其中某种波长的光线被吸收,在光谱上出现条状阴影的吸收线。血迹中血红蛋白及其衍生物均为有色物质,有很强的选择吸收光谱的性能,具有特定的吸收线。根据这一特性,用显微分光镜检查,可以鉴别是否血迹。光谱检查,灵敏度高,简便易行。 <br/>四、种属试验 <br/>经过预备试验和确证试验确定为血迹后,还需要鉴别其种属,确定是人血还是动物血。 <br/>血迹种属试验的方法也很多,如沉淀反应、琼脂扩散试验、对流电泳试验、抗人球蛋白消耗试验、纤维蛋白板试验、胶乳颗粒凝集试验和红细胞凝集试验等。 <br/>1.沉淀反应 <br/>人和各种动物的蛋白质都具有种属特异性,将种属不同的蛋白质分别注射入家兔体内,在家免的血清中就会产生对所注射的蛋白质起特异反应的物质。这种物质再与相应的蛋白质作用,就会发生沉淀反应,出现白色沉淀环。通常我们把血清中这种起特异反应的物质叫着抗体,把注入的蛋白质叫作抗原,能与抗原发生沉淀反应的抗体血清叫免疫血清或沉淀素血清。免疫血清中的抗体只与相应的抗原发生沉淀反应。例如,注入人体蛋白质获得的抗人免疫血清,只与人体蛋白质发生沉淀反应,而不与动物蛋白质发生沉淀反应。同样,注入某类动物(如猪、牛、羊等)蛋白质获得的抗该类动物免疫血清,也只与该类动物蛋白质发生沉淀反应,而不与人或其他动物的蛋白质发失沉淀反应。 <br/>根据这一现象,我们就可以通过制取免疫血清来鉴别血迹的种属。试验时,将检材浸出液与抗人免疫血清重叠,如果呈阳性反应,即在检材浸出液与抗人免疫血清之间的接触面上生成白色沉淀环,便可证明是人血。同样要确定检材是何种动物的血迹,就用各种抗动物免疫血清与检材浸出液相作用,看是否发生沉淀反应,以此来推断种属。 <br/>2.琼脂扩散试验 <br/>试验时,先用琼脂在玻璃板上制成琼脂板,在琼脂板中央打一小洞,距此洞周围1.5厘米处,再打上数个小孔。将检材浸出液注入中央洞穴内,再在周围小孔内分别注入抗人免疫血清和对照液。如是人血,则盛有检材浸出液和抗人血清的两洞孔之间,经过扩散就会形成一条白色沉淀带。 <br/>五、血型测定 <br/>测定血型是血迹检验中最主要的检验项目之一,人体血液中含有各种血型物质,可以用来测定血型。法医实践中,如前所述,血型种类很多,目前最常进行的是ABO系统血型和MN系统血型的测定。 <br/>1.ABO系统血型的测定 <br/>红细胞中抗原(凝集原)与血清中相应的抗体(凝集素)结合,如A抗原和抗A抗体相结合,红细胞会发生凝集反应,凝集成块状或颗粒状。根据这种凝集反应就可以判定血型。例如,用预先制备的抗A、抗B标准血清,分别与检材稀释液结合,如果检材与抗A血清结合后红细胞发生凝集,而与抗B血清结合后,红细胞不发生凝集,即可证明检材红细胞中含有A凝集原,检材为A型血;如果与抗A血清结合后红细胞不发生凝集,与抗B血清结合后,红细胞发生凝集,说明检材红细胞中含有B凝集原,检材为B型血;如果分别与抗A、抗B血清结合后,红细胞都发生凝集反应,说明检材红细胞中含有A、B两种凝集原,检材为AB型血;如果与抗A、抗B血清结合后,红细胞都不发生凝集,说明检材红细胞不含A、B凝集原,检材则为O型血。 <br/>血迹ABO系统的测定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叫凝集素检验法,即通过检验血迹中有无抗A、抗B凝集素来确定血型。另一种叫凝集原检验法,即通过检验血迹中有无A、B凝集原来测定血型。 <br/>(1)凝集素检验法:将检材分为两等份,分别置于栽玻片上的A、B两端。用0.1%的A型红细胞悬液1滴滴在A端检材上,用0.1%B型红细胞悬液1滴滴在B端检材上,盖上盖玻片。再镜检看有无红细胞凝集反应。如果A端检材出现红细胞凝集反应,证明检材中有抗A凝集素,检材可判定为B型血迹;B端检材出现红细胞凝集反应,说明检材中有抗B凝集素,检材可判定为A型血迹;如果A、B两端均凝集,证明检材中含有抗A、抗B两种凝集素,检材为O型血迹;如果A、B两端均不发生凝集,表明检材中无凝集素或者已被破坏而无法检出,检材或者为AB型血迹,或者无法判定。 <br/>凝集素容易受到外界条件的破坏,因此,该检验法只适用于血液和新鲜血迹的血型测定。 <br/>(2)凝集原检验法:它是通过验凝集原的有无来测定血型的一种方法。由于凝集原保存时间轻长,一般不易破坏,因此,要测定陈旧血迹的血型,可用凝集原检验法。这一检验通常采用吸收试验、热解离试验和混合凝集试验三种方法来进行。 <br/>第一、吸收试验:红细胞凝集原与血清中相应的凝集素相结合时,前者能使后者被吸收而减少或者消失。如A凝集原吸收坑A凝集素,B凝集原吸收抗B凝集素。但是,这种吸收只能是相应的凝集原与凝集素之向的吸收,而不能在不同的凝集原和凝集索之间吸收。如A凝集原就不能吸收抗B凝集素,B凝集原就不能吸收抗A凝集素。根据这种吸收现象,可以测知检材的血型。 <br/>试验时,将检材一分为二,分别浸泡在抗A、抗B标准血清中,让检材与血清充分结合后,将浸泡液稀释,再分别加入A型、B型红细胞悬液去探测稀释液中有无抗A、抗B凝集素存在,是否已被捡材凝集原吸收而消失。检材被抗A凝集素血清浸泡稀释后,再加入A型红细胞悬液,如果红细胞发生凝集反应,说明抗A凝集素没有被捡材吸收,检材中无A凝集原,因而检材不是A型血;如果红细胞不发生凝集,说明抗A凝集素已被检材吸收,检材中有A凝集原,因而检材可判定为A型血迹。余此可以类推,吸收试验结果可靠,但所需时间较长,检材需要量较大,不宜用作微量血迹的检验。 <br/>第二、热解离试验:试验时,让血迹中凝集原分别与抗A、抗B血清中的凝集素结合后,清除未被吸收的凝集素,加热至55~56℃,被吸收的凝集素又可解离出来。再加入A、B型红细胞悬液,观察有无凝集反应。如果加入A型红细胞悬液而发生凝集反应,说明检材中含有A凝集原,血型为A型。加入B型红细胞悬液而发生凝集者,说明检材中含B凝集原,血型为B型。均凝集者,说明检材中含A、B两种凝集原血型为AB型。均不凝集者,证明检材中不含A、B凝集原,血型为O型。 <br/>该试验灵敏、迅速,所需检材量少,但技术条件要求高,操作规程严格。 <br/>第三、混合凝集试验:本试验采用双重结合的办法,让检材中凝集原与血清中抗A、抗B凝集素充分结合后,清除游离血清,再加入相应的A型、B型红细胞悬液,则悬液中的红细胞与已结合的抗A、抗B血清重新结合,出现红细胞凝集或吸附反应。如果加入的是抗A血清和A型红细胞悬液,检材出现这种反应,说明检材为A型血迹。如果加入的是抗B血清和B型红细胞悬液,出现这一反应,说明检树为B型血迹。而无论加入抗A血清和A型红细胞悬液,还是加入抗B血清和B型红细胞悬液,都出现这一反应,检材为AB型血迹。都不出现反应,检材为O型血迹。 <br/>2.血迹MN系统的血型检验 <br/>血型测定,一般先进行ABO系统血型测定,再进行MN系统血型测定。MN血型测定的方法与ABO血型测定的方法基本相同。先制备抗M、抗N血清,检验时,用抗M、抗N血清分别浸泡检材,再将浸泡液稀释,根据稀释液中抗M、抗N抗体被吸收的情况来测定血型。如果抗M抗体被吸收而消失,说明检材中有M凝集原,检材为M型血迹,若抗N抗体被吸收,检材为N型血迹。都被吸收,检材为MN型血迹。 <br/>六、血迹的性别检验 <br/>人类细胞核中有23对染色体,其中有一对为性染色体。正常女烛的性染色体为XX,正常男性的性染色体为XY。根据性染色体的这种差异,可以区分性别。血液白细胞核内存在有性染色质,根据检材中X、Y染色质的检出率,可以判定检材是女人血迹还是男人血迹。 <br/>血迹性别检验的方法,主要有两种:X染色质检出法和Y染色质检出法。其中以Y染色质检出法或两种并用法获得的检验结果较为可靠。 <br/>血迹检验除以上六个方面的项目外,有时根据案情需要,还须对出血部位、血迹新旧程度和出血量等进行检验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