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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踏浪行歌

[爱情小说] 疼的单行道我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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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9 19: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部分 温暖 第40节 用最大的嗓门说喜欢你(2)


发现自己很聪明之后

快过春节了,公司每年都要为外地员工组织舞会,我可以借拜师学艺为名去亲近栾佟宇不就有了冠冕堂皇的理由了吗。天啊,我第一次发现我原来这么聪明。

在床头的小镜子前,我稍微收拾了一番,然后走出宿舍。

栾佟宇的门半开着,我轻敲,然后推门,他显然没有听到我的敲门声,正随着劲力十足的乐曲扭得晕头转向。看见我,立即停止了动作,眼睛十分不友好地看着我。我一下子乱了分寸,准备好的台词也撒腿就跑。然后,我听见自己说:“声音太大了,能不能小点,影响我看书了。”

鬼知道,国语那么丰富,我竟捡了这么几个上不了台面的字串成一串硬硬地砸向无辜的栾佟宇。灰灰溜溜地钻回宿舍,我对着镜子连“呸”了三声,然后对着镜子里面目可憎的自己说:你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我屏息聆听,隔壁的声音小了下来,但那乐曲仍然丝丝入扣地传进我的耳朵里。我怪自己笨拙到这种地步,于是从宿舍的这头走到那头,又从那头走到这头。不行,我要告诉他,刚才的台词背错了。

当我再次推开栾佟宇的门,支支吾吾地说:“其实,音乐的声音……”

“我知道,这声音还是大,好吧,下不为例。”栾佟宇冷冰冰地拒我于千里之外,那样不动声色,让我觉得自己的嘴实在是拙得不像话。

足足呆站了一分钟,其实我是想说,音乐的声音不是问题,问题是我这个人太笨了,胆量又小,而且在关键时刻又掉链子。

我算是彻底被自己打败了,那一夜没睡安稳。

随后的日子,我们一直处于尴尬的局面,即使有过几次对话,也只限于工作的范畴。以前宿舍的阿紫隔三差五地晃着她自许有着丰富点子的小脑袋来问我追到栾佟宇没有,我沮丧地摇头。

“你别把他当盘菜,拿出点自信来,保准奏效。因为他越是清高,你再越远离他,他就会瞧不起你,你挫挫他的锐气,他反而会觉得你遥不可及而注意你的……”

听阿紫这样说,我也觉得有点道理。于是当天晚上,我就用“武装到牙齿”般的自信冲进栾佟宇半开着门的宿舍。眼前的栾佟宇,正对着窗外,很有节奏地摇头晃脑,与平时在办公室一本正经的样子相差甚远。仔细一看,原来他戴着耳机,正陶醉在美妙的音乐中。

我豁出去,底气不太足地说:“我可以进来坐坐吗?”栾佟宇依然故我,在乐曲中神游。我又小心翼翼地问了一遍,许久栾佟宇才转过身,可能不是因为听见我的话,而是他扭动时不经意看见门口的我吧。他指指耳机,很不屑一顾的对我说:“这样可不影响你了吧?”他看见我,连摘下耳机听我说句话的机会都不给,虚伪的自尊马上“浮出水面”,让我风一般地逃回宿舍。

怕爱情受到伤害

之后就开始忙着准备春节舞会的事,栾佟宇当然是总策划。听说每年的这个时候,他都把一切搞得有声有色,妥妥当当。我就在一边帮他刻条幅上的字,或在他的部署下把彩色的气球挂在最合适的位置。虽然繁琐,我却干得有滋有味,因为,我可以靠栾佟宇很近,可以闻到栾佟宇身上淡淡的味道。

离春节还有几天,晚会如期举行,所有参加的员工们个个神采飞扬,谈笑穿梭于帆精心装饰流光溢彩的舞会现场。

高经理在舞会前简单地说了一番祝福的话,舞会就开始了。早就跃跃欲试的同事们找好了自己的舞伴,翩舞起来。阿紫坐在我旁边,恨铁不成钢地说:“还不出击,你别看栾佟宇高傲地坐在那里,其实,他也想约人跳上一曲。”我使劲往沙发里缩了又缩,阿紫有些怒:“你真是烂泥扶不上墙,这种场合过去搭讪是最合适的了?”

阿紫一直喋喋不休,我看见不远处的栾佟宇也把目光扯过来。“你看我的,我要让你知道,和栾佟宇跳舞没什么大不了的。”说着,阿紫真的很大方地走了过去,坐下,然后栾佟宇就请阿紫跳起舞来。

栾佟宇的舞跳得真好,阿紫在他的怀里,春风得意的样子。

一曲终了,阿紫回来兴奋地说:“你看,成功就这么简单。”是很简单,可对于我来说,我怕我的爱情受到伤害。半个小时后,栾佟宇离开了,他总是那样孤僻和冷傲,让人不敢靠近。

阿紫晃着脑袋,说:“没劲!”我也觉得是,就心灰意冷地离开了喧闹的舞会,一个人去了办公室。快乐是他们的,而我只想一个人呆着。我只是害怕我的爱情,受到伤害。

妖怪的声音太大了

坐在电脑前,想像着栾佟宇,心一阵一阵地收缩……我真得连表达的勇气都没有吗?我漫无目的地打开电脑,却在栾佟宇的文件夹里看到一组漫画。早就听说栾佟宇多才多艺,在电脑上做画是他的拿手好戏。禁不住好奇,我就打开了那些画。第一幅,用的是简洁的线条构勒着一个女子的头像,下面有一行字:第一次走进你,因为你的文字,于是以后开始傻傻地收集能找到你所有作品的报刊,小心地收藏。仔细琢磨,我发现,那个头像跟我一样,细细碎碎的刘海,看得见漂亮的额头。不会说的是我吧,我兴奋地打开第二幅,还是类似的头像,后面的文字是:我已收集了68篇你的文章,有了它们,经理会欣赏你的,我们会有机会共处一室的。打开第三幅,简直把我吓了一跳,图画上再也不是好看的刘海了,而是一个妖怪,下面有几个醒目的大字:你是妖怪不成,让我这样没胆量!

栾佟宇是在画我吗,如果是的话,看来我在他心目中的形象再已打了折扣,变成了妖怪了吧。但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很兴奋的,因为我知道,栾佟宇一定对我有好感。

当时,我只有一个念头:和栾佟宇跳舞。

可舞池里找了个遍,也不见他的身影,我又往宿舍跑去。栾佟宇的宿舍仍是半开着门,我上气不接下气地推门而入。栾佟宇正戴着耳机,一个人在跳舞。

栾佟宇看见了我,但仍摇头晃脑的,全然没有把我的出现当回事。我喘着气,用最大的声音说:“你虽然戴着耳机听不见我的话,但我仍要对你说,用我最大的嗓门告诉你,有一个人已经喜欢上你好久了,只是她觉得自己配不上你,只好远远的欣赏着你关注着你……不转弯了,干脆告诉你好了,那个人就是我,我也不知说什么,也干脆告诉你好了,我……喜欢你。”我一口气说完,感觉楼都颤了又颤,我也没想到我的声音会这样的大。

栾佟宇盯着我看,足足有一分钟,然后我听见他说:“干嘛用那么大的声音,我听得见,因为我根本就没打开音乐……”

天啊,他这样一说,我竟不知所措起来,他没打开音乐,他听得见,他竟然听得见我说的话!

栾佟宇摘下耳机,说:“我是听得见,可你的声音太大了,影响了我要听到你说的内容了,你能再说一遍吗?”

我嘿嘿地笑,笑了好久才说:“没,没什么……我是说,他们都在跳舞,我也想跳。你是知道的,对了,你不知道,我是想告诉你我根本不会跳……所以,想找个老师教我,所以……就来找你了……另外,你画我的第三幅画……太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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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9 19: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部分 温暖 第41节 爱我的男人挺着“大肚皮”


我拖着我的全部家当,敲开迪安的门。迪安的大肚皮首先闯入眼帘。“你过得很滋润啊,肚皮又见大了。”我挖苦他,他搔着头,睡眼腥松。“本姑娘失业了,来你家住些日子。”不容分说,我把包扔在客厅里,头也不回地钻进洗刷间。

扭开水龙头,我把伪装的坚强丢掉,把泪水也一并放肆掉。迪安在外面问我怎么不去希加那里。我怔了半秒钟,然后把水龙头扭的更大。迪安不知道,就在一小时前,我和希加分手了。

迪安在一家酒店当保安,半年前我们还是同事,后来我爱上了迪安的老乡希加,希加帮我联系了一份外企的工作。迪安曾暗示我千万别爱上希加,所以当时我们的恋情有点偷偷摸摸的,如今迪安为了自己的前途爱上老板的女儿,我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等我从洗刷间出来的时候,迪安已经把床收拾得干干净净,换了白床单,自己则抱着枕头在客厅的沙发里安寨扎营。我坚持要睡沙发,迪安以更大的坚持回绝我,并开玩笑说你以前的那些女同事不是常说你是睡美人吗?要是我晚上忍不住想看看你睡美人的睡姿那可怎么办,你还是住卧室里安全些。看着他一脸坏笑,我粉拳在他的大肚皮上一阵乱砸。

随后的三天,我的情绪极差,迪安回来我也不跟他说话,他就一头钻进厨房,再出来的时候,桌子上就摆上了美味佳肴。通常是迪安三五遍地催我,我才蓬着头从卧室里出来。迪安不问我为什么不说话,却用人是铁饭是钢这样老掉牙的古训来开导我。有时候我倒真希望他可以问点什么。或者问问我当初他偷偷放在我床下的情书哪去了也行。可他什么也不说,除了有一搭没一搭地找话逗我开心外,就是一头扎进碗里吃得倍香倍香。

晚上睡觉的时候,他帮我关上台灯,强迫我躺下。然后出去,一会外面就传来他的呼噜声。间或还传来他的呓语,我独自在夜里睁着眼,莫名地就羡慕起迪安来。甚至我会想,如果当初在收到迪安那封情书时,接受他的爱,那么我现在一定会是一个幸福的公主,我相信迪安。

迪安警告我,说我这阵子眼圈都开始陷下去了,以前的睡美人是什么样他没看到,反正现在看到的是一双乌鸡眼。我知道,这样消沉下去只是自己为难自己,便对迪安说:“我要去找工作。”“好啊,我陪你。”

周末迪安换班,就陪我四处走。每去一家公司时,他都尽献游说之能事,人家反而问他,到底是我要来工作还是他要来。因为,自始至终,我都心不在焉的。我知道,我只是想借一份工作来填补我的空虚舔我心头的伤口。

一天下来,迪安早就累得气喘吁吁了。坐在班车上,他又指着窗外的风景不停地给我讲北京的人文地理,看到街头有趣的事就大呼小叫,我知道他是想借此来分散我的注意力。晚上回去,他又买来海鲜,看着他忙前忙后的,我开始于心不忍。我让他去看电视,我来做饭。这些天来,我还是第一次下厨房。我想起以前在酒店当服务员时,有客人欺负我,都是迪安挺身而出。那时的时光多美好,一切都是新鲜的,除了想赚钱外,就没想过别的。下班时还可以三五个好友聚一起一齐动手下厨然后再吃他个天昏地暗。我记得每次迪安都会把我做的肉丸吃得精光,那时我常对几个女友说,我就喜欢看迪安吃饭的样子。好像天下什么纷争也没有,他最关心的就是吃饭,一顿简单的饭,他都能吃出最香甜的感觉,每次他吃完,还会拍拍自己的肚皮,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我甚至跟女友说,大肚皮的男人是宜家宜妻的,还举例说很多幸福的家庭中的男人,可能没什么钱,没什么地位,但他通常有一个大肚皮,他的谦让容忍他的豁达乐观,让家变得温馨美丽。

可当初,女友以为我将来嫁的就是这样一个可以给我安稳的男人,我却选择了俊俏的希加。我承认那时我很虚荣。

等我做好饭,叫迪安的时候,他竟在沙发上睡着了。我没有惊动他,而是蹲在他身边,看他睡觉的样子。他的眉毛很粗,很刚毅,他的嘴唇有点厚,但很可爱,在过去那些艰难的日子里,就是这张嘴唇陪我说话,给我安慰与鼓励。还有他的手,好大好大,一定很温暖。除了他的大肚皮外,迪安算得上一个很标致的男人。

那一刻,他睡觉的姿势深深地吸引了我,他睡得那样安祥,那样舒服,身子微侧着,左胳膊环拢在右胳膊那边,形成一个怀抱,像在抱着他最亲爱的人……我想起我的以前,睡觉总是睡得很安静,女友们就四下说我是个睡美人,睡觉的姿势特别美,让男人看了保证会犯罪。我那时也幻想,可以有个男人好好爱我,我可以天天睡在他的怀里,做着美梦。可什么时候梦碎了,“睡美人”一觉惊醒,不知身在何处,回首已是百年身。

那一天,在熟睡的迪安身边,我想了很多问题。很多很多。我对着熟睡的迪安轻轻地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我知道他听不到,但我能听到。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个女孩一直希望过上童话里王子跟公主那样的生活,所以她十分努力,虽然至今她仍然是个打工妹,但她相信只要有爱,两个人一起努力会争取到自己想要的幸福的。女孩偶尔有些过分的想法,比方说想去喝一杯咖啡,尽管她知道那杯咖啡也许能抵得上她半个月的生活费,可她就是想。她希望她的男朋友有一天对她说:咱们也去享受享受咖啡屋里的温馨感觉。可是没有,男朋友知道她的想法后反而跟她大吵大闹了一场。那次之后,她的男朋友竟用了足以喝一杯咖啡的钱买了十二支玫瑰,送给他老板的女儿。她看着他精心地挑选玫瑰的手,一支一支,那么精细那么温柔,然后跑到对面街上,送给那个女孩。

有一滴泪轻轻地,轻轻地滑落。滴在迪安的手上。我闭上眼,忍着不让自己哭出声音来:“迪安,你知道吗,那个女孩是我。”迪安睡得好香,迪安不知道我现在的痛。

第二天,迪安上班了,我一个人打扮得干干净净,我要找一份新的工作,从现在开始,忘记一切,从头再来。可现实很残酷,高不成低不就的我,被一扇一扇无情的门生硬生硬地拒绝在外。奔走了一天,下午四点多,我给迪安打电话:“我走不动了,你来接我好吗?”其实我只是需要迪安在我身边,需要他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来我身边。

一会迪安就来了,下了车,一路小跑地向我跑来,我看到迪安的大肚腩一颠一颤的,很滑稽,但又是那样的可爱。我就那样远远地看着,风从脸上过,我有了一种陶醉这一时刻的感觉。

一路上迪安怪我不知买水喝,不知坐车,不停地训着我。我什么也不想说,只想听他生气的话。在家门口我们遇到一个人,那人刚要开口,迪安阻止了他。打开门,让我先进去,他与那个男人在门口说着什么,他们的声音本来还很大,然后慢慢地小了,直到听不到任何动静。但我却听天两个字:房租。许久迪安才进门,说是他以前的朋友。

一路没有谈找工作的事,坐在沙发上,我说:“迪安,你说我是不是太没用了,什么也做不了,却光想享受。”

说着我掏出手机,明天我就去停机,我没有多余的钱了,而且也花了你不少钱,我必须自己养活自己。

“不用不用,我能养活的了你,而且没手机了你以后再有这样的事怎么找我……”说着又戛然而止,后面的话硬硬地缩了回去。

迪安说他能养活得了我?心里突地一暖,好想冲到他的怀里,靠在他的肩膀上,但,只是想想。

随后的半个月,我一直在四处找工作,但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我想再回酒店干,迪安说什么也不让。说我好不容易离开那样的环境,能去大一点的公司做事,总比在酒店里有出息。

这期间,我一边找工作,一边在家做饭。迪安这阵子忙了点,说酒店来了几个外国朋友,所以要加班。我每次做好饭坚决等迪安回来一块吃,哪怕很晚了我也要等。

迪安每顿饭都吃的很香,我却吃的很少,迪安问我为什么不吃,我双手拄着下巴,说:“我喜欢看你吃饭的样子。”迪安便吃得更香,有时候吃得快还会呛着,我便笑,他也笑。

有一天半夜,我被恶梦惊醒吓出一身冷汗,侧耳细听,屋里一点动静也没有。睡觉时我是听着迪安的呼噜声入眠的,有时半夜睡不着,他的呼噜声就一直陪着我,怎么现在一点动静也没有。我起身打开门,借着月光,我看到迪安的身体动了一下,接着他的呼噜声就传来。我佯装去卫生间,回来躲在床上百思不解。

第二天晚上,我们各自躺下,一会迪安的呼噜声就传来了。我一直没睡,大概过了有一个多小时,那呼噜声没了,我屏息聆听,偶尔还能听到迪安的翻身声和叹息声——他没有睡?

接下来,在我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迪安告诉我这阵子他要加班到10点,因为酒店里出现被盗事件,老板要求保安的加班巡逻。我仍每天奔波在外,我想我必须尽快找到工作。

有一天傍晚,迪安打电话给我,让我马上去“零点咖啡”。说完他就挂了机,我不名就里。来到咖啡屋,迪安就从里面出来,招呼我进去。我说:“你疯了吗?一杯咖啡要四五十呢?”他嘿嘿地笑,拉着我的手,那般坚定地不容我挣脱。

第一次进咖啡屋,我有些手忙脚乱的,不知如何是好。迪安低声对我说:“没事的,我也没喝过,我们也像他们那样只盯着对方的眼说话,我们就不会露马脚了。”我哈哈大笑起来,惹得周围的人纷纷侧目。之后,和迪安喝着我叫不上名字的咖啡,听着外国抒情歌曲,心里是一片温柔在荡呀荡的。

两杯咖啡花了120元,我有些心痛。我知道他每个月的工资要拿出一半邮家里,因为他妈妈身体不好要常住院,便问迪安连房租都交不起了又哪儿来的钱?他支吾着,说:“这些天格外赚的。反正也不常来,偶尔来一次找找感觉,也好有动力多赚钱不是?”“那你为什么要请我来喝咖啡?”“因为你喜欢呀……”是啊,我喜欢,可希加从来不知道。

晚上躺在床上,听着门外迪安的呼噜声,我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迪安知道我想去咖啡屋喝咖啡?他怎样赚的钱,难道每天晚上的晚归于此有关?正辗转难眠,迪安的呼噜声又停止了。我突然想明白了,一定是那次我对着熟睡的迪安讲故事时,他根本就没睡。那他为什么没睡装睡呢?是他不想让我看出他的心事,是他想用他的“熟睡”来安慰我?

我轻轻地起身了,推开门的那一刻,迪安的呼噜声又响了起来。我蹲在他身边,小声地又象自言自语地说:“迪安,你告诉我,是不是从我来你这儿开始,你晚上就没睡好,你只是想让我像往常一样感觉到你的无所谓而让我宽心,你用这种笨笨的方法来安慰我?迪安……”

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迪安的呼噜声停止了,但他没有睁开眼睛。我知道,迪安不会说什么,我在心里对迪安说:给我点时间,让我医治好自己。

第二天一早醒来,我做了早餐看着迪安吃完又送他上班,然后打扮了一番,心情出奇地好。随后的一天黄昏,我终于找到了工作,在一家韩国电子公司做打字员。我要第一时间通知迪安,打了几遍他的手机也没人接,我就直接去了酒店。可迪安不在,他的同事说他这些天都在一家商场兼职做搬运工。我这才知道,迪安是怎样赚的钱,心里不舍,却又暖了又暖。

上班后不久的一个傍晚,希加来了。他说他一直在找我,就是没想到我在迪安这里。迪安借故出去了,希加就痛苦流涕地说如何想我,说我是真的误会他了,总之好话说了一大火车。我的心或多或少地有点动了,毕竟我们曾有过那么美好的爱恋,想要忘记又谈何容易,当最后希加握着我的手说相信他再给他一次机会,我终于妥协了。

希加便开始帮我收拾衣服,给迪安打了电话后,他带我去了他的住出。安排好后,希加便开始诉说他的相思之苦,我想先休息,他便知趣地回他屋了。

躺在床上,我却怎么也睡不着,这个时候,迪安在干什么,是不是该躺下睡觉了,他会不会又睡不着了呢?想想以前一躺下就进入梦乡的迪安,因为我却一直失眠,眼不禁潮了。我强迫自己不去想,给希加一次机会,但我怎么也睡不着,没有迪安的呼噜声,我想我会彻夜失眠的。想想这几个月在我曾深爱的人离我而去,只有迪安一声不响地默默地爱着我,难道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选择而要一错再错吗?

半个小时后,我再次提着包来到迪安的门外,我拿出手机给他发短信:你睡觉的姿势不对,根本看不见你美丽的大肚皮,起来重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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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9 19: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部分 温暖 第42节 苹果园里那场虚荣的“花招”


当时我的确搞不明白,苏格怎么会跟辛白成为死党。

苏格可以说是高二女生的前卫代表,穿最流行的服装,而且几乎一天一换,这当然与苏格有一个百万富翁老爸有关。而辛白却像个灰姑娘,扎着马尾,带一幅宽边眼镜。

就是这样两个迥然不同的人物竟走到了一起,无疑会在校园里刮起一阵飙风。于是苏格就更加地“惹眼”,辛白也在不同程度上大大地混了个“脸熟”。

我所在的学校,是市重点中学,同学们大都家庭有背景,面对漂亮活泼的苏格,我也想跟她交朋友,可刚转校,“人生地不熟”,而且我又天生爱面子,一个多月里,我只能跟辛白打得火热。 

暑假,同学都在商量去哪儿玩,可我不能做任何逍遥快活的事,我必须利用这段时间出去赚钱。我早就跟一家服装厂联系好,他们十一有一匹面料下船,需要搬运工,一天30块钱。活自然会很累,我当时就一口应诺下来。

夏日的威海港人头攒动,来威海旅游的人一个个舒展着笑脸。我把面料抗在肩上,偷偷看他们,心想,将来我也会和你们一样,约上苏格去旅游的。

干了五天,我累得浑身散了架似的,回到学校附近那个我没花一分钱便可以一直住下去的小茅屋,我还要赶我的稿子。这些都是我的秘密,包括那个周围没有一个房子的用来看苹果园的小屋,包括我没日没夜写得小说,包括很多……还有我家里拿不出太多的钱满足我的虚荣心。

第六天,想着做完今天就给自己放一天假,心情格外的好。中午我去买饭,却碰到了辛白。我的心一惊,又一凉。第一个念头就是,我完蛋了,苏格会瞧不起我的。

有过半分钟的目光对视之后,辛白笑着走了过来,我开始慌乱,不知找什么借口掩饰自己。她轻轻地捶了我一下胸口,揶揄:你可真行啊,一个大公子一定过惯了锦衣玉食,来这里寻新鲜了。

天啊,我还不知怎样搪塞,她竟这样以为,正中我下怀。我最讨厌那些靠父母的人了。将来我要靠我自己,老爸那个小工厂我还没看上眼呢。我回她。

下午的活不多了,干到三点就收工了。我拍打拍打身上的灰尘,握着180元钱,正要去坐12路车回学校,辛白却又来了。过来看看心比天高的公子哥收工!辛白在挖苦我,而她的挖苦恰到好处地掩饰我的本来面目。我喜欢。

谢谢你了,想不到假期会遇到你,我想这段扛大包的经历一定会成为我人生的一笔财富吧?我故作深奥。说完,看看手中没来得急装进口袋的钱,我灵机一动:这点小钱虽小,却太有意义了是吧……我请你吃饭,把它一次花光?

其实说完这话,我就后悔了,万一……我不敢想了。这时,辛白的声音传了过来:你用汗水换来的钱还是自己好好珍惜吧,你不缺这些钱,但它却很珍贵是吧。我说:看不出你还很有深度,一个毛丫头。那我总要为你做点什么了,毕竟在他们疯玩时还有我们两个不同流合污的人。如果你真的有诚意,那就……辛白眨眨眼,好想在很努力地想,然后说:那就帮我刷碗。

刷碗?我如坠云雾。

是啊。我跟你一样,在外打工,但不一样的是,我需要钱。天啊,就这样,我在辛白打工的那家餐馆里帮她刷了一晚上的碗。更糟糕的是,饭馆里的几个伙计都认定了我们是一对苦命鸳鸯在背后议论个不休。我气得脸上铁青,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辛白倒是很想得开乐颠颠地忙着。

那次之后,苏格偶尔也会站在辛白旁边,听我们聊天。她不太说话,却总是笑。我们学校后面有座马甲山,山上开满野菊花。她让辛白陪她去摘过花,可那山荆棘丛生没有一条通往野菊花开放的那个山坡,而且山上毒蛇成灾。

傍晚趁同学都去吃饭的时候,我会去采一朵小小的野菊花,当然那一朵花采到手可不是件轻易的事,我的手上、腿上都留下了刺伤的痕迹。可心里去美得开了花。然后趁人不备,偷偷地放进苏格的课桌里。

次日,苏格的书箱里躺着两支野菊花。

再次日,是三支。这时的苏格可是不能再那样平静了,因为她下课后跑到辛白身旁,嘀咕着告诉她这三天意外地收到野菊花的经历。

我听见辛白说,这个人还有点意思,野菊花要比玫瑰强百倍呢,而且还是逐日增加,不知等到下雪时这个神秘人能送到多少支给你。

我才不稀罕呢,装神弄鬼的。苏格的话丝丝地传进我的耳朵,气得我就差一点没有对她的冷傲反唇相讥。但花我还是照送不误,当送到12支时,天已冷得有点过不去了。野菊花也只有背风向阳的地方才能找得到,送完12支,我又别出心裁,你苏格竟然这么不在意,我就给你来个更玄的。接下来,我送了11支,花已有些倦容了,但还有些风姿。随后是10支,9支……一天比一天少……

我听见辛白常对着苏格大呼小惊:这到底是谁呀,他可真是有两手。苏格却显得很平静,说:我就不相信他不露头。

说对了。

我总要露头的。当天气转凉,采完最后一支开放的野菊花,我回到小屋,在晕黄的灯光里,我铺开纸,写道:给你讲个故事吧,有个如这野菊花一样朴素的男生一直希望可以和你交个朋友……干脆告诉你好了,那个男生就是我,如果愿意,明天黄昏在国际浴场见。

第二天黄昏,我特意把那件熬夜爬格子换来的“七匹狼”休闲上装,和LEE牛仔裤换上,照照镜子,感觉良好,很high的感觉。

在冷风中足足等了一个钟头,我才看见苏格把自己裹在漂亮的风衣里向这边走来,我躲在一角,确信没有别人,才迎向站在风中看海的苏格。

是你?她的语气让我感到透心凉。

见我不语,她便说:为什么选这里,是不是想把我冻死呢?

我强挤出一丝微笑:这样你才能记住这次不同寻常的约会呀。

她说:你知道吗,你可以用别的方式,也许我会考虑的,因为最少我不讨厌你,我们也许还可以成为好朋友。可你送花的手法,让我觉得你一点也不真诚,反而感觉你玩世不恭。你在信中说自己朴素如花,我以为你是一个懂得生活的穷人家的孩子,而面前的送花人不过是个纨绔子弟,过着有钱人的生活,然后再玩些骗小姑娘的把戏,知道你这招叫什么嘛?

我摇摇头,她一字一句地说:叫——花——招!

看着她远去的身影,我的心在冷风中缩了又缩。我真的是穷人家的孩子呀。我想哭,大哭。

我把自己关在那个小屋里,在同学们眼中,我是个有钱人家的孩子,最少不必为生计发愁,不用一成不变地每晚每晚回公用宿舍,老爸在外面给我租了豪华住所。可谁知,我为了写作,跟那个苹果园主商量,我住他的那个小屋,苹果生长时可以帮他看果园,才换来了这些。

我在屋里昏天暗地地躺了一天,第二天傍晚,外面竟下雪了,这是那个冬天威海的第一场雪。满天的雪花,扬扬洒洒,铺了一地。我的心也变得更加的空洞而苍白,就如外面白色的世界一样,了无生机。

第二天清晨,有阳光射进来,我不想去上课,外面的雪早停了,地上是薄薄的一层。突然,我看见,有一排细细的脚印,从远处一直通到我的小屋,脚印有些乱而杂。心里便生疑:谁会来这里呢?我急忙推开门,门口躺着一支缩水的野菊花,还有一封信。

我打开信,信上是歪歪斜斜的字迹:我不敢敲你的门,我怕我突然出现会伤了你敏感而孤傲的心。我先给你讲个故事吧。有一个女孩,家里很穷,很穷,小时候就被人看不起,她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干脆告诉你好了,那个女孩就是我。我早知道你是个穷人家的孩子,那次在码头我就知道了,只是不敢拆穿你,另外,我也想告诉你,我妈在苏格家当保姆,当了10多年呢,我上大学的钱都是她家出的,你现在应该明白我为什么和苏格很要好吧,她不想让人知道我的身份,因为她关心我,就像我不想让人知道你的身份一样!好了,一切都告诉你了,你送最后一支花时我才发现了你的秘密也知道你的住所。今天黄昏,我在国际浴场等你……带着那支野菊花。我相信它的真诚,它与虚荣无关。

我的手抖了起来,眼前乱乱的脚印像是一种招引,我看见那脚印一直,一直通向国际浴场……我想,我不会迷路的,下再大的雪,我也可以看见那串串温暖的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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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9 19: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部分 温暖 第43节 十三月的秘密之花


我有一套漂亮的公寓,每天有大把的时间购物、泡吧,还有倾倒众生的外貌,25岁的我拥有太多同龄女孩所羡慕的资本。爸妈去了汉城后,我就常和一帮妖精凑在一起。我常做出一些令妖精们大跌眼镜的事,比方说,我换了休闲装,清汤挂面地报名参加韩语培训班。

第一次去那所私立外国语学院上课时,我找不到教室,在人来人往的校园里,拉了个人便问。当然是男性了,一副急匆匆的样子。

过了大约10钟后,教室里几乎座无虚席,来参加培训的多是一些公司白领或老板,穿体面的套装,一副正襟危坐的派头,我暗笑,为自己这身学生装鹤坐鸡群而欢畅起来。

这时,门口出现一个男人,我看他时,他正在看我。然后微微一笑,很好看。他走了进来,用眼扫了一下教室,然后走到讲台上。我低着头作鬼脸打招呼,因为他就是我问路的那个男人。

他把双手拄在桌子上,我们等他的开场白,这时对着我说:请问你叫什么名字。我呆住,朝四下看了看,然后指着自己的鼻子,说问我吗?他说是啊,问得就是你,请你站起来回答。我心想,这老师真怪,但还是乖乖地站起来,说:我叫傅灵珊。他一脸的疑问,说:灵珊同学,你为什么不坐到最后一排那个空位子去,你不知道我今天没带讲义来,你这么漂亮,又坐的位置那么显眼,我准备了一晚上的讲课内容还不全飞到爪哇岛去?

我狂晕,还没见过这样嚣张大胆的老师,平常伶牙俐齿见招折招的我当即变成呆头鹅。我愣在那儿的功夫,他就说,还不坐到最后一排。呵,我无奈地苦笑一下,真拿他没办法,只好夹了书本坐到后排的空位子上去。心想,这人真是色胆包天,夸我漂亮也不用拿出这样夸张的招数吧。教室的其它学生便起哄起来,我坐也不是站也不是的。

正想着,门口又出现一个斯文的男人,戴一副小眼镜,这时,讲台上的男人对着他说:老师早,我帮你点名了,各位同学比较准时早早地各就各位了。说着,走下来,走到我的身边,然后坐下来。

眼镜男人在讲台上例行公事地自我介绍,身边的男人问我:为什么在校园里向我问路?我鼻子一哼,压低声音说:因为你帅啊。

他叫楚言。是在第一堂课结束后他告诉我的,然后急匆匆地走了,甚至我以为,他会问我的电话号码,但是没有。

随后的一个周的时间里,我听那帮妖精说,我5天的时间里,竟提了28次楚言两个字。问我是不是对那小子动心了,我拧她们的胳膊说我有那么无聊吗。可我却一直在做着无聊的事,我在盼着周末,盼着再去培训班。

第二次见到楚言时,他穿过许多人起哄的目光,走到最后一排我的旁边,说:真是乖学生,还记得自己应该坐在哪里。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为什么我这样盼着来这个培训班,在他面前,我高傲不起不来,嚣张不起来,全然没有平时的大小姐脾气,像真的是个乖乖的好学生。

老师在上面讲课,他就在下面跟我说悄悄话,告诉我我第一次向他问路时,其实他也不知道教室在哪儿,然后被我的美震住了,便随手一指。等我走远后,他才后悔便跟上来想跟我一起找,没想到,那教室还真的在那座楼上。我抿着嘴笑,想如果他不是个情场老手的话,这小子可真是会讨人欢心,明是在夸我漂亮,却拐了弯来夸,让人心里喜洋洋的。

课后我们去吃火锅,吃完火锅去上岛,喝了半杯咖啡,我们又去海边,他的精力总是那样旺盛,没有打道回府的打算。我承认我喜欢跟他在一起,所以,希望就那样一直待到天亮。可嘴上我还是试探地问他:你不回家?他说,不回,因为家里有个女朋友,女朋友没你漂亮。看他一幅嘻皮笑脸的样,我说,我才不信呢,你会有女朋友,你这样没正经的男人,哪个女孩会爱上你?他说是真的。我就说,那你带我回去看看。本来是吓他的,没想到他抓起我的手,说你可别后悔。然后大步流星地走,拖得我一个趔趄一个趔趄的,像是怕我跑了似的。

打车一会到了他的住所,自然看不到女人的影子,空气里连女人味道都没有。他说女朋友去了外地分公司。说着就坏坏的笑着,我心想,你就真的有女朋友我也怕,我是谁啊?说心里话,我喜欢这种感觉,平常着妖精装,什么男人到了我这里,我都提不起兴趣来,而在楚言面前,我像个不懂世事的小女孩,有一种偷情后的兴奋感。

楚言给我冲咖啡,我随手拿起茶几上的娱乐报纸看起来。上面有一条八卦新闻,说杨坤将出演《十三月》的男主角。楚言正好过来,我说:这个“十三月”真好玩,为什么多出一个月。楚言说,十三月应该是一种虚拟的时间吧,在这个时间里,每个人都有一种渴望,为所不能为之事,圆所不能圆之梦。

咖啡刚喝了一口,楚言说太晚了我送你回家吧。我打趣说:不是真有女朋友,怕她回家撞见吧。楚言愣了一下,继而明白我在揶揄他,就说,是啊,要是她回来,你藏哪儿呢,我家可没地方藏。说着我们已经走到了门口,我说,我可以藏你床下。刚说出口又后悔,万一楚言说那你要在床下听到我们床第之声可怎么办。幸好,他没说。

一个月的培训后,我和楚言的感情日益升温。当第一次在楚言的床沿,他抱了我吻了我时,我没的拒绝,他就紧紧抱着我紧紧的,然后我听他的抽噎声:灵珊我喜欢你,我喜欢你你知道吗?我点头,说我知道我知道。只是不知道的是,楚言的举止为什么竟像一个受惊吓的孩子,那样需要人来疼的样子。

在楚言面前,我永远是清纯的打扮,他喜欢疼着我。他说,他付出着,才发现竟也是一种幸福。我便常常往楚言的小屋里跑,直到有一天,我在楚言的抽屉里发现一个镜框里的女孩,我才知道,楚言真的有女朋友。我没有说什么,楚言只对我说,他们正好相爱了12个月。但楚言的心,却是痛的,他胡乱地说,可爱不是那样的,我感觉不到。我终于明白,楚言为什么总是紧紧地抱着我,对我说灵珊我喜欢你喜欢你你知道吗?原来,楚言对女朋友没有爱,于是就有了他的“十三月”,有了我们的相识,相爱。

这样说来,我,不过是楚言的十三月。想起楚言第一次对我说“十三月”,说“为所不能为之事,圆所不能圆之梦”。我不计较,反而有一种小孩子偷了糖果的感觉。

那天,2004年的第一场雪漫天飞舞时,我和楚言像两个孩子在街道上疯闹,很晚了,就回到他的家。他在床上吻我,那样激烈。就在那时,门外传来开门的声音,楚言惊跳起来,说:她回来了。我也最快从床上弹跳起来,要把自己藏起来,可房间太小,没地方藏,这时,楚言说,床底。

钻到床底时,高跟鞋的声音也敲响在楚言的房间里,然后是她亲密的话语,继而沉默,是拥抱。我曾试想了千百次,如果真的碰到楚言女朋友时的情景,千百次地没有想到,我会真的藏在楚言的床底。

一会床就颤动起来,我听到那个女人的声音问:你怎么了,不想要我?许久之后,我听到女人的呻吟声……凌晨的时候,我在床底下睡着了。醒来时,房间里已没有人了,我逃似的回到家里,打了无数个喷嚏,感冒了。

我又换回妖精打扮,和朋友们去泡吧逛街,因为楚言没法陪我。

几天后,楚言再次出现在我面前时,我惊住了。他脸色菜青,胡子茬堆满下巴。他说,灵珊,对不起。我是爱你的。我怎么会不知道他是爱我的,要不然他也不会在第一次认识我时就那样不设防地带我去他家,不会在我还没有出现的日子里,他把女朋友的物件、相片都放进抽屉里。原来,他的心里有一个“十三月”,所以才会有了我这朵他的秘密之花。

我把更多的时间用来做回以前的妖精,却发现,身边没有楚言做什么都失去意义。楚言的女朋友很快又回分公司了,我们又时常见面,但楚言却不像以前那样开心。

那个周末,给楚言打电话,他关机。一直到周一中午,他才出现在我面前,见了我,就抱住我,再也不肯放开,只一会,我就觉得脖子一片湿润。那么高的楚言,那一刻像个孩子一样缩在我的脖子里,我什么也不问,只紧紧抱住他。

是许久之后,楚言说的第一句话是:我和她分手了。有几天的时间,我还不肯相信,我完全拥有着楚言。那个黄昏,楚言带我去他家,他的小屋里挂满了我的相片,大幅大幅地开在每面墙上。

我们有过一段开心的日子,但好景不长,有一次,在楚言的床上,在他密密匝匝的喘息压过来,我却莫名地抱起衣服跳下床来。楚言愣了一下,我也讶异起来。我怎么了,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反应。

接下来的日子里,这一幕又发生几次。我渐渐看到自己的怕,是那张床。我知道楚言爱我,但我却总感觉床底下会藏了另一个女人。最后我偷偷摸摸地去看过心理医生,他说是当初的经历在我心里打上烙印了,虽然我表面无所谓,但内心里,那个床底里会被罪恶感催生出另一枝秘密之花。

楚言一直问怎么了,我还是向他道出了一切,关于那张床的纠缠。次日,再去楚言的小屋里,他换了一张新床,他吻着我说:灵珊,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运,可以找到自己的十三月,所以我们要珍惜。

后来,在那张床上,我拥有过许多美好的感受。但过不了多久,心里仍是不踏实,我会趁楚言去倒水的空档,看床底下有没有藏了什么。我想楚言为什么非要买个可以在下面藏人的床?随后,楚言也发现了我的不投入,他没有问,有时我甚至不敢去楚言的小屋。

一个周后,楚言过生日,我们两个人在他的小屋里忙碌着,虽然是极简单的饭菜,却是我们两个人一起下厨做的,楚言吃得像个孩子,我也开心极了。收拾妥当,楚言把我抱到床上,放下时,我突然觉得身下的床跟平常的不一样,楚言急不可待地吻着我,我却四下看了看,还是那张床,只是,床比平常矮了许多。楚言嘿嘿地笑:我锯掉了四条床腿。

心里莫名地感动了,在楚言的耳边轻声说:楚言,我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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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9 19: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部分 温暖 第44节 爱情太拥挤了藏不住


“这个衣橱很大,都能装得下我”

跑了三天,终于找好了房子,唐米嚷着要我请她吃哈根达斯。我把衣服堆了一床,说:“老大呀,你不知我爱臭美吗?没个衣橱你让我的衣服住哪儿呀?拜托,再陪我去呀,大不了下个月的工资我都请你吃哈根达斯。”

唐米也没办法,谁让她是我的姐姐,比我在北京多呆了三年呢?唐米挎着她的卡通包很不情愿地跟在我的身后。和唐米认识六七年了,大学毕业后她就投奔她北京的亲戚来了,现在,她已是一座写字楼里的准白领呢。

唐米熟悉地形,一会就带我去了一个小型的家具城,里面的家具一应俱全价格也适中,正合我意。她懒洋洋地坐在一楼休息,我上了二楼,我要挑一个我喜欢的衣橱。

对衣橱的情有独钟可能师承爱美的母亲。我来北京前,她就在我耳边吹风,说什么老妈给了你美人胚子,以后嫁不嫁的一个有钱的老公可全在你个人的修行了。

在一个浅黄色的衣橱前,我的脑子里全是老妈苦口婆心的样子,不禁笑了起来。“小姐,这个衣橱很不错的。”回过头,一个高高的男人笑着对我。

“怎么个不错,说说看?”也许问的唐突,他竟支吾着不知如何回答。我扑哧一声忍不住喷出笑来,他就更尴尬地看着我。许久才说了一句差点让我当场晕倒的话:“这个衣橱很大,都能装得下我。”

老天,这也算理由?再看看他的体型,我真的不敢不相信,这衣橱是真的很大。因为,他有一个大肚腩,本来很俊朗的一个人,但但前面朝外突出那么一堆来,真是美中不足呀。不过我不讨厌他,因为我老爸也有个大肚子。

最后我买了那个衣橱,唐米看着有点不伦不类的它站在我的斗室里问我是什么眼光。我不理她,如果我再告诉她,我买下它,仅仅因为——它装得下一个有着大肚腩的男人她会不会当场晕倒呢?

“你看你长得这么漂亮……”

第二天下午,门铃突然响了,猫眼里,我看到了那个“大肚腩”。

我开门他手里拿着一串衣服架。“你看,真不好意思,昨天忘了,在我们那儿买衣橱可以赠送礼品的。今天上午我从送货员那里要了你的地址……”说着,递过来。“10个是商场赠的,还有2个,是我个人赠的。”我刚要问他这么好心,自己掏腰包买衣架给我,他就开口了:“你别误会,因为我在那个商场干了七八年了,你是第一个没有为难我的,而且也没讲价的,我的提成其实够买20个衣架了……”“那你怎么就买2个给我?”我心直口快,说完就后悔。

就这样,我们认识了。其实出门在外,谁没个难处,我理解他的工作,每天要面对那些讨价还价甚至蛮不讲理的人,难得有个轻松的时候。

他告诉我,他叫杜希一,并且用他惯有的阳光般的笑说,你可以叫我大杜。大肚?我吃吃地笑,他也看看自己的肚子,笑。

没有想到我们很投缘,聊得很开心。我问他,昨天我想知道这个衣橱有什么不错的地方你为什么找了个笑死人的理由。他嘿嘿一声,说:“你看你长得这么漂亮,一定喜欢买衣服也肯定有很多衣服,所以有个大衣橱才可以放得下。”

想不到外面粗糙的他,还这么细心。而我家乡那个刚刚分手的男朋友连我买个小衣橱都会指手划脚奚落我好几天。

走得时候,杜希一说:“你买我的家具,我格外提成不少,有机会请你吃饭,算是借花献佛了。”我们交换了电话号码,算是正式成为朋友。

 “我们那儿有全北京市最大的衣橱”

随后的日子,我和杜希一常见面。我最喜欢看他吃饭的样子,一顿简单的饭他能吃出最香甜的感觉来,而且每次吃完饭他习惯用手拍拍他的大肚皮,好像吃的是山珍海味,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平时唐米也挺忙,还要和男朋友花前月下,杜希一就成了我那时惟一的朋友。

唐米偶尔过来,就津津乐道地讲她的大款男友带她去哪儿潇洒了,每每此时总是眉开眼笑的。说完自己,就提到我,并告诫我要沉得住气,凭我的姿色一定能找到一个大款,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

我不置可否,便打趣道:“那大款都是啥样子呢,总不能在脸上写下大款两个字等我看见吧。”唐米掐我的胳膊,说我嘴贫。然后真的开始讲起大款的“样子”来:“他们一般打上眼就可以看得出很‘派’,这个‘派’主要表现在他的肚子上。”我抢过话:“不会只要是大肚子的都是大款吧。”我突然想到可爱的杜希一了,唐米说:“大肚子的不一定都是大款,但大款多半是大肚子。”

随后的日子,和杜希一的交往更频了,全然不顾当初来北京要嫁个有钱人的梦想在哪里发芽。但我心里却很清楚,我是不会嫁给杜希一这样的男人的,因为我虚荣,我喜欢吃西餐,喜欢穿张天爱,用CD,花几百块钱去看演唱会,而这些,是杜希一不能给我的。他只会卖家具。

唐米和几个姐妹一定发现,我常在快下班的时候接到神秘电话,总是很三八地问东问西。问得烦了,我就说我找了个大款要谈恋爱总成了吧。这样一说,唐米就提议要我请她们去吃西餐,我的天呀,大款我是没找着,大肚皮倒是有一个,我拿什么请?只好举白旗投降,戏谑道:那是一个私家侦探打来的电话,我让他天天站在希尔顿大酒店门口,帮我找一个长着大肚皮的钻石王老五。

我妈也来凑热闹,那天刚和杜希一从西单地铁出来,她的电话就来了,劈头盖脸地问我找没找个有钱的男朋友?拜托,我都快疯掉了,在电话里歇斯底里起来。

杜希一在一边皱着眉不得其解。扣了电话,杜希一问我怎么了,我说:“我妈让我找个大——肚皮。”差点说出大款两字,我及时刹住车。我不想伤害善良憨厚的杜希一。

可杜希一就是笨,和他认识了两个月零八天了,他就知道带我去各种小吃,从不说一句肉麻的话。每每看着他和我在一起时那一脸幸福的表情,我就在心里恨铁不成钢地骂他:你再不下手,哪天我就让一个大款买去了,你只有个大肚皮,嘴再不甜点,怎么跟人家竞争啊?

替可爱的杜希一着想,他可全没有领会我的好意,照样是嘻嘻哈哈。所以每次上街,我故意说起唐米和她大款男友去过的高档服装店,杜希一,可爱的杜希一就笑着说,买再多的名贵服装还得上我们那儿去买衣橱,因为我们那儿有全北京市最大的衣橱。老天,我晕菜!

“有美女要来抢你”

那天傍晚,杜希一拉我去看电影,路上接到唐米的电话,她在那边神经兮兮地说:“说,你身边的大款是谁?”我迟疑了一下,回头看看杜希一,呵呵,他打扮得干干净净,穿暗灰的格子衬衣,打上眼还真像个大款。

这样想时,又觉得不对,唐米怎么知道我身边有个人。我便四处张望,不会唐米就在我附近吧?“大款没有,大肚皮到是有一个。”我边说边用眼睛四下扫去。

“对,我就是说那个大肚皮,他是不是刚泡你,故意不开车要陪你走走,看看他离你一肩的距离就知道他还没得手,你要保持再大的距离,给他点挫败感,而且就保持这样不坐他车的样子来。”听唐米这样一说,我更加相信唐米就在周围,正不知如何是好时,她又在那边说:“让我去会会他,一会我让他请我们去吃饭,看看他大不大方?”“别别别……”我慌乱起来,可唐米哪管,再扣了电话。

我知道唐米是怎样的一个人,便抓起杜希一的手就往前跑。杜希一还没回过神,跟着我一边跑一边问怎么了怎么了?我回过头,看到他的大肚皮一颤一颤的禁不住笑了:“有美女要来抢你,你不怕,我可怕。”

哈哈,杜希一一听屁颠屁颠跑得更起劲。

当晚的电影没看成,我有些丧气,我告诉他,刚才打电话的是唐米,她把他当大款了要宰他一顿。杜希一看出我的不快来,就在一边找乐子逗我,其实他哪里知道,我是在想,要是杜希一是个有钱人该多好,我就不用这样把他在别人面前藏来藏去的,想起来心里就莫名地失落。

 “我以前明明可以装进去”

有一天,快下班时,杜希一打电话给我,让我在刚刚建成的“流苏花园小区”门口等他。等我按照地址找到那个别致的小区时,杜希一正从小区里走出来,拉着我的手,进了一幢房里,问我这里好不好。我环顾了四周,看着结构合理又宽敞的房间,不知杜希一在搞什么鬼。

“你要买房?”我不相信杜希一能买得起房,他嘿嘿地笑,“我现在的钱只够买一套意大利家具,有一个大衣橱的那套……不过总有一天我能买得起的这样一套房子。”这算是杜希一的表达方式吗?看着他傻傻地样子,心里暖了又暖。在外飘泊,谁不想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可北京的房价一天一个变,想买起房子谈何容易。

从小区出来后,我试探地问:“杜希一,你说你是不是在恋爱,怎么突然要来看房子?”杜希一木头一样,支吾着说不上话来,我就逗他说:“你不会在暗恋人家,连爱都没求吧?”问得杜希一更加慌张起来,我却笑得五花八门。

一个周末的晚上,杜希一来了,我正在听CD,他在一边欲言又止,显得坐立不安的。

这时,门铃响了,是唐米。我嚷着,跑进里屋,杜希一正举手无措,不知哪里可藏身。突然,他发现了那个衣橱,脸上露出笑来麻利地钻了进去。我的心却一沉,不知是什么感觉。

门外传来狠狠的敲打声,我转身去开门,唐米问我怎么这么久才开门,脸上是暧昧的笑,然后进屋搜索起来。我说没人你不用找,他扭着我的鼻子,“看你的脸都红了,快说把你的‘大款’男友藏哪儿了,都快要结婚了吧,还这么神秘?”

见我爱理不理,她又钻进厕所,回来后张望着天花板,念念有词:“不可能啊,楼下商店的阿姨说那个常来的‘大肚子’刚上楼不久……”接着仍不依不饶,这时,她的眼睛盯住了衣橱,我回头一看,天啊,衣橱竟然开了一条不大不小的缝子。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唐米就一个箭步冲上前去,接着,杜希一的大肚皮先映入眼帘。

“对不起,我以前明明可以装进去,现在可能肚子又圆鼓了一些吧,里边太挤了。”这是杜希一从衣橱里钻出来说的第一句话,脸上是一惯的阳光一样的笑。但我知道他内心却在流泪,那一刻我只有一个念头,冲进他的怀里,告诉他,我就是爱他的大肚皮,我再也不要他东躲西藏的。

没等我说,我就知道,这次我一定要嫁给他,因为他从毛衣里掏出一支玫瑰,说:“不知是不是因为它,使我的肚子显得更大呢……我今天来是想告诉你,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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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9 19: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部分 温暖 第45节 水晶瓶子里的午夜电影(1)


第二眼

我烦透了朝九晚五,给景浩打电话,我带着哭腔撒娇说:我去你的小城,你会照顾我吗?会陪我吗?会给我买各种玩具吗?傻傻的景浩以为天塌了,可以想像当时他一定拿着电话从椅子里腾地站起来,一副天塌下来有我这个一米八顶着的无所畏惧。

景浩知道我只是想换个环境工作时,高兴得说:你下个周过来,正好可以看我们电影公司推出的新片,《那小子真帅》。我给你留一张票。

我大呼小叫,好啊好啊,我就差一个帅哥谈恋爱了。

22岁,不小的年龄了。我是水瓶座,浪漫的水瓶,我要《蓝色生死恋》那样感人的爱情,但我不想死。我要一醒来,发现我的王子正在吻我,一脸的疼爱,怕我要消失了一样。

但前提是,他要很帅很帅。

大水机场,不见景浩来接机,远远地看到一个男人举着写我名字的牌子四处张望,呵,这男人很有派,帅帅的样子。我在心里想,这个景浩还真了解我。正要张开怀抱飞过去,一脸的兴奋瞬间凝住,我晕,帅哥身边有个她。

大大的眼睛,红萝卜的胳膊,白萝卜的腿,挺惹人疼爱的长相。我轻轻哼了一下,心想,这个男人没眼光,现在流行第二眼美女,他当初一定只看了一眼身边的女孩。

他叫宁涣辰,是景浩的铁哥们,身边的萝卜女孩自然是宁涣辰的女朋友。坐上他的车,当然是后座啊,不讲天理嘛,凭什么我坐后面,这样宁涣辰就没法在刚见面的时候看我第二眼了。

我想,这个宁涣辰真不赖,做我男朋友,正配我。于是我在心里数小绵羊,一只两只三四只,我要把自己数到睡,然后迷睁着眼,看到这个男人正在偷看我。第二眼,他爱上我。

没办法,水瓶座,就是这样,遇到从天而降的帅哥,全身都冒泡泡。

水晶电影院

那个午夜电影散场后,我一直说,那小子真是帅。小萝卜这个时候还扮淑女状,紧紧挽着宁涣辰,娇滴滴的惹人烦。

第二天,景浩带我去玩,去看西海岸,看沉在沙滩里的古船,看蓝的天,白的云,海鸥和千贝岛。然后是吃各种海鲜,倒也不亦乐乎。我喜欢上这里的悠闲宁静,喜欢漂亮的欧式建筑,和小渔村里错落的小门小户。

晚上,住在景浩的两居室里,听他讲毕业后的事,宁涣辰的名字就一次一次地充塞进耳朵里,避之不及。

周末,景浩要带我去野炊,我说叫上宁涣辰吧。于是我们去了玛珈山,山北根,就是海。我兴奋地挽起裤腿戏闹,初秋的海,蓝得不真实,景浩一遍一遍地警告我小心着凉,我对着在岩石上和小萝卜敲打海砺子的宁涣辰大声说:反正你答应过要照顾我的,病了,正好给你个机会。

开始生火,我捡树枝回来,景浩竟捉了许多小虾,红粉玉绿熬是可爱。宁涣辰和景浩把海砺子肉在海水里一撩,往嘴里塞,然后就喝起啤酒来,我便不停地吃小虾,我得意地想:这样小萝卜就没东西吃了。

他们喝得半醉,说起各自的理想来。景浩竟把我的糗事说出来,说在大学时有一次晚上去看电影,大冬天的爱臭美,半夜在大街上冻得哭了。然后就告诉宁涣辰说:你不知道她当时有多可爱,所以大学毕业前,我的理想就是做一个暖气片,给浣浣取暖。

宁涣辰几乎笑倒在小萝卜的怀里,我赶紧还击:景浩,你不知道我是水瓶座吗?水瓶座要美丽就不怕冻人,当然不会稀罕什么破暖气片。而且,水瓶座的理想永远像水晶,不像你那么粗俗。

宁涣辰便要我说说理想,我想要一间足够大的屋子,我可以在里面看自己喜欢的电影,屋子设计成精致的小型电影院,有很好的音响,窗户上挂着天蓝色的窗帘,上面飘着白云,合欢树,阳光在窗外走过,能听到海浪声……

景浩说:我给你的房间起个名字吧,叫水晶电影院。没想到木头一样的景浩竟也浪漫起来,可能还不过瘾,又接着说:我明白了,是不是水瓶座的意思就是水晶做成的瓶子?

我看了一眼宁涣辰,这个我遇见就喜欢上的男人,手里握着小萝卜的手。我深深呼出一口气,跑到沙滩上,大声说:是不是天会下雨,才有了海,天会下沙,才有了沙滩;是不是有人流泪了,海水才成了咸的,有人的心会疼,沙滩才是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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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9 19: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部分 温暖 第46节 水晶瓶子里的午夜电影(2)


午夜电影

玩了一个月,我实在良心不安,看着景浩每天累死累活,再怎么没心没肺,我也不忍心。我说景浩,我要上班。景浩坚决不同意,说我刚解放一个月就急着上班,简直一点道理不讲。我执意,景浩只得顺从。这样,我去了一家外资企业,每天穿套装,打扮得精致,我讨厌这样的生活。

最快乐的事是下班后,可以缠着景浩带我去泡吧,顺便可以看到宁涣辰。要不然是去K歌,我一遍一遍地唱梁静茹那首《我喜欢》:我喜欢一醒来有你在身旁,我喜欢赖在床上看你喝汤,我喜欢你的手放在我肩膀,像是担心我会消失一样……可是,每天早晨刚睁开眼,看到的是景浩,我赖在床上的时候,喝汤的也是景浩,我一脸倦容,把手放在我肩上神色紧张的,仍是景浩。可是景浩,你没有宁涣辰帅啊。水瓶座的完美主义,总是不容一丝不尽人意。

周末去“天尽头”,站在离天空最近的地方拍照,去圣经山,看老子的头像,自始至终,照片拍来拍去,我拉了宁涣辰合影,小萝卜就非要挤进来,闹得我很不爽。干脆我也不照了,我抢了相机,不停地给宁涣辰与小萝卜合影。回来的时候,我睡在车上。

景浩把洗出来的照片放在我眼前,问我:你爱上宁涣辰了?难怪他看出苗头,因为我给宁涣辰与小萝卜合影时,只照帅帅的宁,他永远站在相片的一边,因为再把镜头轻轻一移,小萝卜就出现了,我讨厌看到她小鸟依人的样子。

那之后,景浩的话少了。我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天天下班定时回家,甚至会给他做南方小吃。一个星期后,我说,可我就是爱宁涣辰,我有什么办法。

那段时间,景浩的公司推出冬日温暖电影系列,他作为宣传总监,每天晚上为宣传策划忙到深夜。我变乖了许多,给他煲汤,做可口点心。系列电影推出的前一天,景浩说,叫上宁涣辰一起看吧,都是一些不错的怀旧电影。

四个人每天像赶场子似的看一场一场的电影,我却什么也没看进去。我想和宁涣辰一起看一场电影。就看我看了无数次的《露露》,看在那辆穿越大半个国家的车里,露露陌生街道上的广告牌,对身边爱了15年的男人说:本,看,我们的电影。

这样即使将来终会失去宁涣辰,我们还拥有共同的一部电影,多年后,在一个不经意的时间里,再次看到这场电影,然后像露露和本一样,对着电影背那些再熟悉不过的台词。

我看得出,景浩在努力给我和宁涣辰制造机会,有时景浩故意暗示只让宁涣辰一个人来,可他就是不知趣。甚至有一天,看电影的,只有我和景浩。从大学一直嘻哈到毕业的两个人,突然就有了隔阂似的,不发一言。

那个晚上,走在大街上,想起来威海的第一个夜晚看的《那小子真帅》里朝翰成背着千穗时的谈话。我问景浩说:你答应我来威海会给我许多礼物。景浩说你要什么礼物。我说:我要宁涣辰。景浩说,除了人外。我说,宁涣辰的照片。景浩顿了顿,从嘴里极不情愿似的挤出几个字:衣服类的。我不假思索地说:宁涣辰的内裤。

电影散场后的午夜,我醒着,睡不着。

礼物

我打电话给宁涣辰,说我的钱包让人掏了,正好离你公司近,来救济吧。十五分钟后,我看到景浩火急火燎地赶来。我莫名地堵气,说给我十块钱,我看电影去。宁涣辰一定是因为景浩才有意躲开我,我骗着自己。

景浩一直在忙,说年前的情人节,他要策划出一个好的点子,让更多的人喜欢上电影。那个晚上,他出了很多点子,让我看,我一概否决了他的想法。景浩便在小小的客厅里走来走去,抓耳挠腮。这时他的手机在电脑桌上叫个不停,看他专心的样子,我便帮他接了,里面传出宁涣辰的声音:暖气片,我只是想告诉你,你要有信心,《狮子王》里那头小猪都说了:你们俩是绝配的一对。

暖气片?难道景浩真的爱上我,一直的猜测成了真,心里怎么也是难以接受的。星座书上说:令水瓶座女子动心的爱情,其最开始的情节未必石破天惊,但不能没有叫她惊奇之处,甚至是说“凡美好的来临,必趁不备之时”;就像突然有人塞了一把哪一种糖给她吃,而她没想到你知道她爱吃的正是那种糖。宁涣辰就是景浩不小心塞给我的糖果,如今宁涣辰却又塞给我一块像暖气片那样老土的糖果,叫我如何接受。

景浩问我谁的电话,我沉默着,说:你要想让很多人迷上电影,你就得想办法打动他们的心。我就是从看过的一场电影后开始迷上电影的。然后,我告诉景浩,那个叫《露露》的电影。

我只是要极力掩饰内心的起伏,借故谈自己的看法,没想到却给了景浩很大的启示,他高兴得像个孩子。可是,没人约我看电影,看一场我喜欢的电影,和一个我喜欢的人。

我突然做出决定,要离开威海,是在接到宁涣辰打给景浩的那个电话之后的第三天。就在那一天,景浩神神秘秘地说送我一件礼物。我在公司门口打开礼物盒,里面是一件男人的内裤。宁涣辰的内裤。一定是。

可是,我打算离开了,不知如何面对一份感情时,最简单的做法就是,离开。告诉景浩,景浩挽留,很孩子气的挽留。我更孩子气地说:如果情人节那晚有100个人约我看电影,我就考虑留下来。

我们的第一场电影

我暂时留了下来。但情绪却极不稳定。

晚上,我常常是一个人,景浩没日没夜地在忙策划宣传。有时一整夜也看不到他,只是早上睁开眼,我会发现床边留下他的气息,留在给我掩得结结实实的被角上。

情人节的前一天,我想起我说过的那个要求,是不是不想走,所以随便一个要求都能将自己留下?几天没有看到景浩了,我想他。晚上回到家里,看到那些没有送给宁涣辰的照片,我明白,有些纠缠不过是一厢情愿。

草草吃过晚饭,手机震动不停,接连收到九个陌生电话号码发来的短信,内容如出一辙:可爱的浣浣,情人节的晚上可以请你看电影吗?署名分别是暖气片1、暖气片2……我正纳闷着,短信仍不停地来,内容一成不变,我吓得关了手机,钻进被窝里,被窝里第一次让人感到暖暖的。

第二天起床,打开手机,58条短信,同样的内容,同样的暖气片。臭小子,我在心里骂着,然后安安然地去上班。晚上下班前,手机里一共来了98条这样的短信了。不同的号码,发出同样的请求。

走出写字间,景浩站在门口。看他一脸得意,我真想上去咬他一口。冲过去,我说:还差两个人。想了想,我又说:好象还少礼物。说完,手机又叫了,是一条短信,宁涣辰的号码。也是同样的内容。署名:暖气片99。

我冲进夜色里,刚才还得意的景浩方寸大乱,在身后叫嚷:你干嘛去?我一边拦车,一边冲着他说:找宁涣辰去。他还要说什么,车已载着我绝尘而去。15分钟后,景浩还在我们大楼下,来回踱着步子。我下车,走过去。他看到我,小小的眼睛瞪得比牛眼还大:干嘛了?去给宁涣辰送情人节礼物,我说,然后笑:我把他和他女朋友的单人相剪接粘在一起,当礼物送给他们。

他嘿嘿地笑,我不依:我的礼物呢?景浩抓起我的手,塞进出租车里。是通向电影院的路上,一路的灯箱远远地盛开着大朵大朵的红玫瑰,上面写着这样的话:两个人的水晶电影院,2月14日,只为两个有情人上演电影《露露》。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让司机慢点,这时又看到一行漂亮的小楷:总有一场电影,是讲我们自己的爱情。

我扭头看景浩,抽泣起来,臭景浩,你这样浪费赚大钱的时间,你们老板能放过你吗?景浩说:老板接受了我的策划,今天晚上只上演《露露》,惟一卖出两张票,得人民币100元。相比去年损失了20多万,但却足够吸引有情人,在平常的日子里光顾影院。

真有他的,这样大胆的策划也能想得出来,下了车,景浩说,你等我,我去买票。他跑出老远我才想起,真晕,他竟没约我,也不管我接受不接受就直接要带我看电影?水瓶座的骄傲也是不容任何人忽视的,哼!

这时手机在口袋里震了,一条短信:可爱的浣浣,可以请你看电影吗?署名是暖气片100。

我的天,我不要活了,这个死景浩,我被他的花样包围得要喘不过气来了。

一会,他笑呵呵地举着两张票过来,我拿手机敲他的头,说:还挺会玩花样的,怎么这么多暖气片。他一脸憨笑:暖气片本来就论组的,单片不够热乎。

说心里话,我当时真的说上话来,这时听到景浩说:你愿意和我一起看我们的第一场电影吗?

我没有回答他,却问他:你知道你把宁涣辰的内裤送给我后发生什么事?他也愣在那里,大概任他想破脑袋也不会知道真相的,所以我直接告诉他,我说:我爱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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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9 19: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部分 温暖 后记(1)


[1=囚我的正是我怀抱的]

我在刚刚整理好的这部文稿里写下这样一段:

有人说,爱不过是寂寞的人拥抱彼此的谎言。

我只有沉默。

沉默不是默认。只是,我在这些文字里,真的找到“自己”。

找到自己,就是找到爱情。

我的爱情,可能欺骗了你。

但,它不会欺骗我。

写字时,在最投入的情况下,我的眼睛常常是闭着,我用最柔软的触角去探触和感知心底最深最硬的未知——是啊,连我自己都未曾知晓的领地。我喜欢这种状态,这也是我值得骄傲的地方。这部小说集里的文字,多是在这样的种状态下完成的。所以我爱极她。记得南方网给我做过一个文集,里面有一段评论是让我最欣慰的,大意是说我是一个可以用身体任何部位来感知情感的人。

感知情感。

因感知,而寂寞,而纠缠,而温暖。不管最终是不是一个人,我都相信,是有爱的,我没有,但我希望别人有。

但我从不放弃寻找,于是有了这些字。有的朋友说,读白音格力的字太累,或者这些字里有太多的阴谋、阴暗,甚至死角……我把这一些统统打进不见光的封,打上蜡。尘烟是会浸泡时光的,一不小心就失了色,我爱这些故事,我爱自己。所以我密封,怕失去自己。但我寻找的最终,没有答案。

想起非典时期,报社正赶上浪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去了北京。不成想,到了北京,媒体藏藏掩掩的疫情才大白天下,一个个铺天盖地的报道,一串串揪人心痛的数字,顿时明白,原来——此行凶多吉少。于是,关门,自乐。把所有人囚在斗室。我仍人随心意,见朋友,拼酒。后出门,大街上不见几个人,见了,也是白口罩严严实实地罩住嘴。我和朋友反倒因此玩了个痛快。

当时有的同事说我胆真大,我想,只是因为他们没有看到我的脆弱。我脆弱得走不过今天。海子说,从明天开始关心粮食,我就振臂,说不如关心啤酒花。因为我想一醉到天尽头。一个比明天更远的地方。

再及现在,有了更多的岁月堆砌,想起我所谓的疯狂与冷寞,不过是我囚得太久,需要一个突口。而一场非典,恰到好处,如我的出现,形同灾难。

想起台湾女诗人梁翠梅的诗来:

一个三点半的梦魇里

他,跳起来,颤……抖……得厉害

听——生命的脚步和他的呼吸等速败退

而,胜他的正是他赢得的

囚他的正是他怀抱的

看着这几句,心就开始颤抖,而且厉害,有什么和什么,未知,却真得在等速败退,怕是爱情,怕是不许自己看见的明天。我是无由地退进一个阵地里,承担一些负隅顽抗的头破血流,以此来证实真实,却往往,不是谁都可以懂。于是,学会了被人看不懂。

而在那方阵地里,我以为我是赢家,其实我终是被什么打败下马的。如同,我张扬得,不过是尺寸见长的灵与魂的一次撒野。胜我的正是我赢得的,囚我的正是我怀抱的。

我隔离我自己。昨天为篱,明天为笆。

[2=天赐予了我身躯负重]

我买过一本书。很厚重。我不知道它好不好看。

我买它,只因为封面上一句话:

天赐予我美丽、聪颖,

天赐予了我身躯负重,

我会幸福。

书的作者肩挑着两担,一头是感恩,感恩许多赐予;一头是幸福,或者憧憬——有什么理由不幸福呢?多可爱的想法,幸福,只源于,曾经的赐予——而中间,她,身躯负重。

这中间,才是最真实的。今天。一个有血有肉的今天。

——身躯负重!

四个字,便洞悉一切。来有所乐乐有所来,两头因和果,有因始才有果,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由此,更加喜欢。喜欢到不忍心去看书的内容,不忍心看到她身躯负重——虽事不关已,却比看到自己不可饶恕的痛苦更可怕。

还好,这书还给我带来了一个小小的乐,随手翻看一眼,一页的最顶上一行字,怕是可以救赎自己多年以来对自己的残酷。她写道:你说生活没有什么吗,亲爱的?可它明明像个大马蜂窝,千疮百孔又忙忙碌碌的,但是谁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在这些字上停顿良久。想了又想,嘴角笑了,杂乱的眉也舒了,怎么想怎么是这么一回子事。随也就心安理得,管他如何如何,我行我素就是了。

忍不住又往下看,她说:我今天听了两个小时的音乐,看了两个小时的书,做了两个小时的家务,喂了孩子十次奶,喝了两杯茶,吃了三顿饭,接听了八次电话,坐在窗前看了两个小时的马路。今天马路上没有什么稀奇事儿,只有几只狗不知道为什么互相厮咬了一架,然后,连根狗毛也没留下,就不见了。天黑了,人们都睡了,整个城市静悄悄的。就这样,今天又过去了。

呵,就这样,今天又过去了。明天会怎样,可能看一个小时的书,喂孩子十二次奶,谁知道呢,等明天成了今天再说吧——噢,对了,我忘了告诉你,书的名字叫某某日记。日记当然是记今天的事。

而我,能负重的,只是今天,也只有今天。

[3=比玻璃更坚硬的等待]

《追忆》里的女主角在结尾时说:我喜欢等计程车,因为要等,因为它迟早会来。一直记着这句,好象是在为自己找个理由推委一切对自己残酷的事。而等待,是一件多么残酷的事。

残酷有时又是因为习惯。

比如,一张双人床,我只睡左侧,腾出右侧的位置。

比如,半夜写不下字,我会钻到卫生间洗袜子,或床单。

比如,看完碟,我会跑着到卧室电脑前。

当一件事成了习惯,就可怕了。因为这世界上没有永恒,一切自有失去的时候,容颜、生命、爱情、昨天。还有,等待。

春节前,办公室的电脑硬盘突然崩溃,所有的数据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所有的文章,及我的收藏全都舍我而去。痛心,揪心,绞心,我劝自己不要多想,马上要放假过年了。过完年再说。抱了一点希望,春节过后的挽救最终未果。终日郁郁寡欢,患得患失。

随即便想,是不是我要珍惜的,必都会丢失。而我珍惜的,无非是借了它来等,虽然不知等的是什么,最少在今天,这一切给我呼吸,给我安心。更给我希望。我习惯了这样,便不习惯那样。

终于不得不相信,有些东西真的一去就再也回不来了。残缺得让人心寒。

后来就想到有关玻璃的一段文字——据说,玻璃是有生命的,只有在遇到知音的时候才会碎裂。原来,碎裂也可以这样美好。原来,等待也可以这样有意义。残酷而美丽。于是,我看到了天光,看到爱;看到疼,更看到来不及挥霍的明天,以及那比玻璃还要坚硬的等待,不计较得与失,不细究爱与恨,兜兜转转,在心里问一句:谁和谁修得几千年才有这样的造化——我遇见你,心甘地碎裂?

 

白音格力

200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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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9 19: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部分 温暖 后记(2)


白音格力,一个可以用身体的任何一部分来感知情感,并转化为文字的人,是能把身体的感觉与文字的表达结合的最好的人。——南方网

他是那样的清醒,那样的让自己沉下去。

如果这是个江湖,他是隐者,也是夜行人。

江湖重千斤,爱情担八百。他担的,没人再拿得起。

——网友唐米

读他的时候,流下了眼泪。

疼。

他说,朋友都说他是个坏透了的没心没肺的家伙。

可是我,总是固执的说,即使你是个坏人,也是最好的坏人。

他总说我单纯,我自认是浅薄吧。

字里行间的深刻与沧桑,懂与不懂,有人彻底,有人懵懂。而我,拒绝懂。

怕看到笑容背后。

所以我感谢我的肤浅,可以一直风淡云轻,心无芥蒂。

永远也不会成为他的对手。

他的对手应是古龙笔下的侠客,交锋于无形中,是不落痕迹的。

可以在夜里打电话给他哭上一个小时,

然后在电话一端一边擦干眼泪傻傻地笑,一边想他今天晚天又要迟睡一个小时了。

唉,其实就那么点屁事。而你,又是屁事不懂——哈,真喜欢他说我的这句话。

懂与不懂。谁说的清。

我用我的眼睛看他,我的眼睛很简单,藏不得秘密。

他也就通透而简单了。——朋友小科

这些文字都是镌刻在白音的掌心的,

被他慢慢地握成了拳,再由他笑笑地摊开,

旁人看到的是一滴又一滴血,是残酷。我却看到,它通向他的心。

我在整个的阅读中,从春暖,瞬间到秋残,又从寒冬,片刻望见灼夏。

你颠倒了季节。我想这么说他。

可,爱到极致的人本已在华年之外。

他把爱戳了一个洞,有人看到残缺,有人看到深处。

感谢这个人,和他的故事。

这个人面向岁月,这些故事背朝青春。--朋友沈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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