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经过了两天两夜,我们终于到达了广州,爸爸把我安顿好后,也没做太多的停留就回去了。我在整理皮箱时,看到了朋说帮我检查时放进的小盒子,里面是一块咖啡色表带的手表,很精致,表盒里还放了两千元钱。他工作了一年多挣的钱几乎都花在我身上了。 离别的伤感很快就被新鲜的校园生活代替了,很快我认识了很多的新同学,并和室友阿珍成了好朋友。阿珍家住深圳,是地道的广东女孩,皮肤不算白,但却清清爽爽的,个子和我差不多。不知为什么,第一次见到阿珍我就很喜欢她,她文文静静的,说话声音也是柔柔的,让人感觉很舒服。虽然她的普通话不好,我经常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但这并不防碍我和她的友谊。我们一起去图书馆一起去食堂一起出去逛街。当时我并没有想到,这个女孩竟成为我生命中重要的人。
第一学期因为有了阿珍的陪伴,过得很快,这期间我和朋的书信来往用阿珍的话来说是有点频繁的吓人。当然我的事她已经知道了,我和阿珍之间是没有秘密的。 我知道阿珍还有一个哥哥,比她大六岁,而且从小到大阿珍还没有交过男朋友。所以阿珍一看到我收信或是写信就会叹着气问:诺诺,你不累啊,哪有那么多的话要写啊。是啊,我也觉得奇怪,呵呵,但我就是有那么多的话要写。
大一就在珍的陪伴下很快的过去了,每次假期还没到时我就身在曹营心在汉了。总是以最快的速度买了火车票,其实阿珍可以比我走得更早,但她每次都坚持把我送上了火车才回去。
回到家的感觉真是好啊,我看到了想念的爸爸妈妈,叔叔阿姨,当然还有天天都会想起的朋。无论是寒假还是暑假,朋都会带着我出去疯玩,时时刻刻握着我的手。他说我瘦了,便 像填鸭子一样天天买一大堆吃的给我。我就叽叽喳喳的不停的和他说起校园的事情,还有 珍。每次他都认真的听着,我翻来覆去的说,他就翻来覆去的听。说着说着我发现都是我在说,问他为什么都不说话,他说你不在的时候我天天都想听到你说话,现在你回来了,我要听个够。
然后,在大一结束的暑假里,我和朋第一次接吻了。。。。。。朋激动的对我说:“诺诺,我幸福得快要飞起来了。”我“哈哈”一笑,说:“最近风大,注意安全。”朋捏着我的脸不放:“发面大馒头,你可真会煞风景。”这是朋新给我起的外号,笑话我回到家才几天的时间就飞快的长了几斤肉。
暑假就这样结束了,恋恋不舍的我又回到了校园。和朋开始了新一轮的书信接力赛。
在信中我们的话语更加亲密了,他不停的咛嘱我注意身体,不要把他的老婆累坏了。我也依旧是竹筒倒豆子一般,事无巨细什么都告诉他,包括年级里有几个男同学在追求我。珍依旧会在每次看到我写信的时候笑我:诺诺,真不知道你是来上学还是来练写作的。我嘿嘿一笑:不懂了吧,这就是爱情的力量。
珍摇摇她的小脑袋叹道:不懂,也不想懂。我说你哥不是比你大六岁吗,他肯定懂,去问他。珍眼睛一瞪,说了句我听不懂的广东话,又接着说:我哥他就知道工作,他懂什么啊。
后来听珍说我才知道,她哥哥以前是在北京念的大学,当时他哥是学校女生追捧的对象,但后来和他们系里的一个系花拍拖,没想到后来那个系花为了毕业后留在北京移情另一个北京当地的学生了。
每次说到这,珍都咬咬牙说,那女孩不要我哥是她的一大损失。我当时暗暗笑着珍把他哥当成宝了。
本来以为,大学生活就这样在思念和等待中度过,可一场突如其来的打击却让我背负了难以承受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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