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5-11-1 14:37:00

    当海风越来越咸时,我发现太阳已快沉没入大海里,赶紧加快油门。 <BR>    「夕阳呀!」才刚停好车,她便一跃而下,往沙滩奔跑,「等等我!」 <BR>    我往前一看,太阳已经不见了。 <BR>    「真可惜。」她回头说。 <BR>    我看她的表情很失望,便说:『对不起。』 <BR>    「又不是你的错。」她笑了笑,「干嘛道歉呢?」 <BR><BR><BR>    柳苇庭蹲下身除去鞋袜、卷起裤管,赤着脚走在沙滩上。 <BR>    我犹豫了两秒,也除去鞋袜,跟上她,一起在沙滩上赤足行走。 <BR>    在海水来去之间,沙滩呈现深浅两种颜色,我们走在颜色最深的部分。 <BR>    沙子又黑又软,轻轻一踏脚掌便深陷。 <BR><BR><BR>    「你知道吗?」我们并肩走了十多步后,她说:「我从未收过情书。」 <BR>    『很难想象。我以为妳应该常收到情书。』 <BR>    「有被搭讪或收到纸条的经验,但由完全陌生的人寄来的情书……」 <BR>    她沿直线走动,任由上溯的海浪拍打脚踝和小腿,「确实没收过。」 <BR>    『现在写情书的人少了,收到情书的人自然也少。』我说。 <BR>    「大概是吧。」她说。 <BR><BR><BR>    我们开始沉默,只有海浪来回拍打沙滩的声音。 <BR>    海浪大约只需要五次来回,便足以把我们的足迹完全抹平。 <BR>    她停下脚步,回头看看已经消失的脚印,然后往岸上走, <BR>    直到海浪再也构不着的地方,便坐了下来。 <BR>    我跟了上去,也坐了下来。 <BR><BR><BR>    「写情书或收到情书,都是一件浪漫的事。」她说。 <BR>    『喔。』我应了一声。 <BR>    「你可能不以为然吧。」她笑着说,「我觉得浪漫很重要哦。」 <BR>    『妳认为的浪漫是?』 <BR>    「在雪地里跑步、丢雪球;或是在沙滩上散步、看夕阳,都很浪漫。」 <BR>    『照这么说,在非洲不靠海的地方,不就没办法浪漫了?』 <BR>    「说得也是。」 <BR>    她凝视大海,似乎陷入沉思。 <BR><BR><BR>    我见她迟迟没反应,便说:『我开玩笑的,妳应该知道吧?』 <BR>    「你是开玩笑的吗?」她转头看着我,「我很认真在为他们担忧呢。」 <BR>    『他们?』 <BR>    「住在非洲不靠海地方的人呀。」 <BR>    『有什么好担忧的。』 <BR>    「他们的浪漫是什么?」她说,「如果少了浪漫,人生会很无趣的。」 <BR>    『也许他们的浪漫,就是骑在鸵鸟上看狮子吃斑马。』 <BR>    「呀?」她有些惊讶,「这怎么能叫浪漫呢?」 <BR>    『浪漫是因地而异的,搞不好他们觉得坐在沙滩看夕阳叫莫名其妙。』 <BR><BR><BR>    她又没有反应了,隔了许久才说:「你一定是开玩笑的。」 <BR>    『对。』我说。 <BR>    她终于笑了起来。 <BR>    天色已经灰暗,她的脸庞有些模糊,只有眼睛在闪亮着。 <BR><BR><BR>    「谢谢你。」停止笑声后,她说。 <BR>    『为什么道谢?』 <BR>    「谢谢你写情书给我。」 <BR>    『喔?』 <BR>    「因为我们在台湾,所以你写情书给我,是种浪漫。」 <BR>    『该道谢的人是我,谢谢妳没拒绝我。』 <BR>    「我无法拒绝浪漫呀。」 <BR>    这次轮到我陷入沉思,不说话了。 <BR><BR><BR>    不知道过了多久,大约海浪来回拍打30次的时间,她看了看表,说: <BR>    「我晚上七点有家教。」 <BR>    我也看了看表,发现只剩20分钟,便站起身说:『走吧。』 <BR>    我们摸黑快步走回去,用海水洗净小腿和脚掌上的沙,然后穿上鞋袜。 <BR><BR><BR>    我问清楚地点后,便加速狂飙。 <BR>    这次不再有太阳已经下山的遗憾,我准时将她送达。 <BR>    『妳几点下课?』她下车后,我问。 <BR>    「九点。」她回答。 <BR>    『那我九点来载妳。』 <BR><BR><BR>    我挥挥手准备离去时,她突然跑过来轻轻抓住机车的把手,说: <BR>    「如果我们在非洲,你会带我骑着鸵鸟去看狮子吃斑马吗?」 <BR>    『应该会吧。』我回答。 <BR>    她又笑了起来。 <BR>    昏黄的街灯下,她的眼睛仍然显得明亮。 <BR>

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5-11-1 14:37:00

    那次之后,我又载柳苇庭到安平四次。 <BR>    第一次机车的前轮破了,第二次火星塞点不着火; <BR>    第三次赌气换了辆机车,但骑到一半天空突然下雨; <BR>    第四次终于到了沙滩,不过夕阳却躲在云层里,死都不肯出来。 <BR>    总之,四次都没看到夕阳。 <BR><BR><BR>    最后一次铩羽而归后,我觉得很不好意思,便说:『我请妳吃饭。』 <BR>    「如果看到夕阳,你是不是就不会请吃饭?」 <BR>    『不。』我摇摇头,『我还是会请妳吃饭。』 <BR>    「真的吗?」柳苇庭睁大眼睛,似乎难以置信。 <BR>    『当然。』我点点头。 <BR><BR><BR>    「你真的不像是选孔雀的人。」她又说。 <BR>    虽然不喜欢她老提我选孔雀的事,但我已习惯别人对孔雀的刻板印象。 <BR>    『大概我是变种的孔雀吧。』 <BR>    我耸耸肩,开始学会自嘲。 <BR><BR><BR>    我让她选餐厅,她选了一家装潢具有欧洲风味的餐厅。 <BR>    点完菜后,她说:「对了,我一直想问你:为什么化名为柯子龙?」 <BR>    我的心迅速抽动一下,为了不让自己又想起刘玮亭,赶紧回答: <BR>    『我高中时用子龙这个名字投过笑话,有被录取。』 <BR>    「是什么样的笑话?」她双手支起下巴,很专注的样子。 <BR>    『妳真的想听?』 <BR>    「嗯。」 <BR><BR><BR>    『小明心情很差,小华就告诉他:没什么好担心的,反正兵来将挡。 <BR>     小明却说:可是“兵”不是能吃“将”吗?』 <BR>    我一口气说完,然后拿起杯子喝口水,说:『就这样。』 <BR>    她的表情似乎是惊讶于笑话的简短,但随即眉头一松,笑了起来。 <BR>    她的笑声持续了一阵子,我被她感染,也露齿微笑。 <BR><BR><BR>    可能是我的笑容也感染了她,或是那个笑话确实好笑, <BR>    因此她并没有停止笑声的迹象。 <BR>    我见她笑个不停,索性也继续笑,而且笑得有些放肆, <BR>    直到瞥见隔壁桌的客人正盯着我瞧。 <BR>    『说真的。』我立刻停止笑声,『这个笑话真的好笑吗?』 <BR>    「说真的。」她也收起笑容,「真的好笑。」 <BR><BR><BR>    虽然投稿笑话没什么了不起,但她笑成这样还是让我有很大的成就感。 <BR>    想当初讲这个笑话给刘玮亭听时,她的反应令我颇为尴尬。 <BR>    我心里不禁又开始比较柳苇庭和刘玮亭,她们两个确实大不相同。 <BR>    刘玮亭很少露出笑容,如果她笑,通常只表示一种礼貌或善意; <BR>    而柳苇庭的笑容很单纯,就是开心而已。 <BR><BR><BR>    我知道不应该在与柳苇庭相处时想起刘玮亭,但这似乎很难。 <BR>    即使刻意提醒自己也做不到,因为我对这两个人的记忆是绑在一起的。 <BR>    当我知道柳苇庭喜欢浪漫、收到情书的反应竟然只是单纯的高兴时, <BR>    曾经悔恨将情书错寄给刘玮亭,甚至埋怨她。 <BR>    但随即想起刘玮亭的好与善良,以及她的最后一瞥, <BR>    便觉得自己有这样的情绪是非常残忍的。 <BR><BR><BR>    因为刘玮亭,所以我不能坦然面对柳苇庭; <BR>    也失去了我竟然能如此轻易地靠近柳苇庭的惊喜心情。 <BR>    如果没有刘玮亭,如果当初荣安查到的名字是柳苇庭, <BR>    这该是多么幸福美满的事啊。 <BR>    光幻想一下就觉得浪漫到全身起鸡皮疙瘩。 <BR><BR><BR>    毕竟我是喜欢柳苇庭的啊,是那种接近暗恋性质的喜欢。 <BR>    从第一眼看见她开始,她的倩影与笑容一直深植在我心里。 <BR>    我无法具体形容喜欢的女孩子的样子,但当柳苇庭出现, <BR>    我觉得她彷佛正是从我梦里走出来的女孩子。 <BR>    虽然对她一无所悉,但只要她不是太奇怪、太难相处的女孩, <BR>    要我更进一步喜欢她,甚至爱上她,那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 <BR><BR><BR>    而眼前的柳苇庭并不奇怪,也很好相处,个性似乎也不错, <BR>    我应该早已陷入对她的爱情漩涡中才对。 <BR>    但只因我常回头看到刘玮亭的眼神,便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拉出漩涡。 <BR>    如今被柳苇庭的笑声感染,我很尽情地用力笑,想用笑声震碎石头, <BR>    那块由寄错的情书、对刘玮亭的愧疚、她的最后一瞥所组成的石头。 <BR>    我似乎是成功了。 <BR>    因为我终于能感受到跟柳苇庭相处时的喜悦。

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5-11-1 14:37:00

    「说真的。」柳苇庭说,「你在想什么?」 <BR>    我回过神,接触她的甜美笑容,脑海里刘玮亭的空洞眼神逐渐模糊。 <BR>    『说真的。』我说,『我已经想通了。』 <BR>    「嗯?」她很疑惑,「说真的,我不懂。」 <BR>    『说真的。』我说,『我也无法解释。』 <BR>    她楞了一下,也没继续追问,便又笑了起来。 <BR><BR><BR>    吃完饭离开餐厅后,我们信步走着,彼此都没开口。 <BR>    冬天已经轻轻来临,天气有些冷。 <BR>    『说真的。』我发觉走入一条死巷,便停下脚步,『我们要去哪里?』 <BR>    「说真的。」她也停下脚步,「我也不知道。」 <BR>    『不是妳在带路吗?』 <BR>    「我是跟着你走耶。」 <BR>    我们互望了几秒钟,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 <BR><BR><BR>    她在学校附近租房子,离餐厅很近,我说要送她回家,她说好。 <BR>    到了她家楼下,我说: <BR>    『我们班每星期二下午都会打垒球,要不要一起来玩?』 <BR>    「方便吗?」她说,「我是女生耶。」 <BR>    『没关系,我们打的是慢垒。有时慢垒会需要一个女孩子一起玩。』 <BR>    「这么说的话,我又是去充数的啰。」 <BR>    『不,不是充数。』我赶紧否认,『只是想邀妳一起来打球而已。』 <BR>    她先笑了两声,然后说:「好,我去。」 <BR><BR><BR>    上楼前,她回头说:「说真的,这顿饭很贵。」 <BR>    『说真的,确实不便宜。』我笑着说,『不过很值得。』 <BR>    「你真的……」 <BR>    『不像是选孔雀的人。』她话还没说完,我便把剩下的句子接上。 <BR>    她笑了笑,挥挥手后便上楼了。 <BR><BR><BR>    从此每星期二下午,柳苇庭会跟我们一起打垒球。 <BR>    我们让她当投手,每当她把球高高抛出时,脸上便会露出灿烂的笑容。 <BR>    由于她个性很开朗而且亲切,没多久便跟我班上的同学混得很熟。 <BR>    打完球后会一起去吃饭,她也会去,我们并不把她当外人。 <BR><BR><BR>    记得她第一次来打球时,班上有个同学偷偷问我: <BR>    「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BR>    我摇摇头,『不是。』 <BR>    随着大家越来越熟,问我的人越来越多。 <BR>    「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BR>    我犹豫了一下,又摇摇头,『还不算是。』 <BR>    但我犹豫的时间却越来越长。 <BR><BR><BR>    我偶尔会打电话给柳苇庭,约她出来吃个饭或看场电影。 <BR>    她从未拒绝过我,除非她真的有事。 <BR>    她也常到我研究室,打打计算机,跟其它人聊聊天。 <BR>    虽然我还是否认我跟她是男女朋友的关系, <BR>    但班上的同学几乎都把我们视为一对。 <BR><BR><BR>    有天晚上我接到她的电话,才刚说几句,她便问我是不是感冒了? <BR>    『可能吧。』我说,『昨天骑车时,狠狠地淋了一场雨。』 <BR>    「怎么不穿雨衣呢?」 <BR>    『雨衣不见了。』 <BR>    「那为什么不躲雨呢?」 <BR>    『赶着上课,没办法。』 <BR>    她没再多说什么,只叫我要保重,便挂上电话。 <BR><BR><BR>    隔天一进研究室,发现桌上有一件新的雨衣和一包药。 <BR>    雨衣上面放了张纸条,上面写着: <BR>    「雨衣给你。感冒药要吃。记得多休息多喝水。苇庭。」 <BR>    看着纸条上的苇庭,有种触电的感觉。 <BR>    我知道这就是所谓的临门一脚,它让我内心的某部分瞬间被填满。 <BR><BR><BR>    纸条上的苇庭就只是柳苇庭,我可以藉由文字清晰勾勒出她的模样; <BR>    但如果我在心里念着柳苇庭这名字,便会不小心也把刘玮亭叫出来。 <BR>    因为柳苇庭与刘玮亭的发音实在太接近了。 <BR>    如今我终于有单独跟柳苇庭相处的机会,也有了只关于她的记忆。 <BR><BR><BR>    吃完感冒药后两天,又到了打垒球的日子。 <BR>    柳苇庭打了支安打,所有人都为她欢呼鼓掌。 <BR>    「说真的。」又有个同学挨近我问,「她真的不是你的女朋友吗?」 <BR>    『不。』我毫不犹豫,『她是。』 <BR><BR><BR>    我拎起球棒,走进打击区。 <BR>    苇庭站在一垒上对着我笑,并大喊:「加油!」 <BR>    瞄准来球,振臂一挥,在清脆的锵声后,白球在空中画出一道弧线。 <BR><BR><BR>    我甩掉球棒,朝一垒狂奔,紧紧追逐我的女友 —— 苇庭的背影。 <BR>

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5-11-1 14:37:00

    升上研二,开始感受到写论文的压力。 <BR>    但我跟苇庭的相处,丝毫不受影响,每周二的垒球也照打。 <BR>    我们在同一间学校念书,又都住在学校附近,相聚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BR>    反而是彼此之间如果碰到要赶报告之类的事,才会刻意选择独处。 <BR><BR><BR>    我知道苇庭喜欢浪漫,因此尽可能以我所认知的浪漫方式对待她。 <BR>    不过只要我意识到正在做一件「浪漫」的事,便会出状况。 <BR>    比方说,我将一朵玫瑰藏进袖子里,打算突然变出来给她一个惊喜时, <BR>    花却压烂了,而我的手肘也被玫瑰的刺划伤。 <BR>    共撑一把伞漫步雨中,但风太大以致雨伞开了花,反而淋了一身狼狈。 <BR>    冬夜在山上看星星时,我脱掉外套,跟她一人各穿起一条袖子避寒, <BR>    但外套太小,我们挤得透不过气,想脱掉时却把外套撑破。 <BR><BR><BR>    我买了一个冰淇淋蛋糕帮她庆生,但冰箱强度不够,蛋糕都化了。 <BR>    蛋糕上用奶油写成的可爱的苇庭,爱字已模糊,看起来像可怜的苇庭。 <BR>    情人节当晚我带她去一家看起来很高级的餐厅吃饭,服务生说: <BR>    「我们客满了。请问有订位吗?」 <BR>    『还要订位吗?』我说。 <BR>    服务生的表情变得非常奇怪,脸上好像冒出三条斜线。 <BR>    他应该是很惊讶我竟然连「情人节要订位」这种基本常识都没有。 <BR><BR><BR>    虽然苇庭总是以笑容化解我的尴尬,但我还是会有做错事的感觉。 <BR>    「没关系,你毕竟是选孔雀的人。」她总是这么说。 <BR>    我越想摆脱选孔雀的形象,这种形象却在她心里越加根深蒂固。 <BR><BR><BR>    我不曾吻她,顶多只是很自然地牵起她的手,或是轻轻拥抱她。 <BR>    不是我不想,而是我觉得那几乎是一种亵渎。 <BR>    就像我如果走进旅馆的房间,看到铺得平整又洗得洁白的床单时, <BR>    便会觉得躺上去把这张床弄皱是一种亵渎。 <BR>    我有病,这我知道,而且病得不轻。 <BR>    所以每当看见她的漂亮脸蛋扬起甜美笑容时,我便不敢造次。 <BR><BR><BR>    倒是有次打垒球时,准备接高飞球却被刺眼的阳光干扰,球打中额头。 <BR>    所有人都笑我笨,只有她抚摸着我的额头,轻轻吹了几口气后, <BR>    趁大家不注意时亲了一下。 <BR>    从此我开始矛盾,既舍不得她被球打中,又希望她也被球打中, <BR>    这样我便能亲她一下。 <BR><BR><BR>    我常会幻想我跟苇庭的未来,幻想跟她以后共同生活的日子。 <BR>    彷佛可以听到我在礼堂内对着穿白纱的她说出:我愿意; <BR>    也彷佛可以看到她在厨房切菜时回头看着我的笑脸。 <BR>    也许会生几个小孩,看着小孩一点点长大,终于会开口叫我们爸妈。 <BR>    不过我不敢吻她又该怎么生小孩呢? <BR>    没关系,这是技术性问题,我一定会克服的。 <BR><BR><BR>    苇庭曾问我:梦想中的生活是什么样子? <BR>    『每天都可以看到妳的甜美笑容。』我说,『这就是我的梦』。 <BR>    「才不是呢。」她笑了笑,「你是选孔雀的人,不可能会这么浪漫。」 <BR>    『我是说真的。』 <BR>    「是吗?」她一脸狐疑,「如果你现在做一件浪漫的事,我就相信。」 <BR>    我绞尽脑汁想了很久,想到的事都与浪漫沾不上边,只好说: <BR>    『我们现在往西走,途中碰到的第一家电影院,就进去看电影。』 <BR><BR><BR>    「可是你待会还有课,不是吗?」 <BR>    『不管了。』 <BR>    「你要逃课?」苇庭睁大了眼睛。 <BR>    我点点头,然后问:『这样算浪漫吗?』 <BR>    「嗯。」她笑了笑,「就算吧。」 <BR><BR><BR>    我载着苇庭一路往西,十五分钟后经过电影院,立刻停下车。 <BR>    牵着她的手走进电影院,发现上映的是恐怖片。 <BR>    片名叫:我的爱人是只鬼。 <BR><BR><BR>    我相信苇庭一定不会认为看恐怖片是件浪漫的事, <BR>    所以我不知道她是否相信我的梦就是每天都可以看到她的甜美笑容? <BR>    但对我而言,那确实是我的梦想,它是否浪漫并不重要。 <BR><BR>

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5-11-1 14:39:00

    苇庭是个好女孩,我深深觉得能跟她在一起是老天的眷顾。 <BR>    因此我很珍惜她,想尽办法让她脸上时时洋溢着甜美的笑容。 <BR>    她是个很容易因为一些小事情而开心的人,取悦她并不难。 <BR>    苇庭的脾气也很好,即使我迟到20分钟,她也只是笑着敲敲我的头。 <BR>    我只看过一次她生气的表情,只有一次。 <BR><BR><BR>    那是夏天刚来临的时候。 <BR>    我停在路口等红灯,眼睛四处闲晃时,突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 <BR>    虽然她距离我应该至少还有30公尺,但我很确定,她是刘玮亭。 <BR>    毕竟我太习惯看着她从远处走近我的身影。 <BR><BR><BR>    我心跳加速,全身的肌肤瞬间感到紧张。 <BR>    她越来越靠近,只剩下约10公尺时,我又看到她的眼神。 <BR>    她的眼神依然空洞,彷佛再多的东西都填不满。 <BR>    不知道是因为心虚、害怕,还是不忍,我立刻低下头不去看她。 <BR>    再抬起头时,只能看见她的背影。 <BR>    望着她越走越远,而跟她在一起时的往事却越来越清晰。 <BR>    直到后面的车子猛按喇叭,我才惊醒,赶紧离开那个路口。 <BR><BR><BR>    『妳知道……』我一看见苇庭便吞吞吐吐,最后鼓起勇气问: <BR>    『刘玮亭现在在哪里吗?』 <BR>    「嗯?」她似乎听不太懂。 <BR>    『妳的学妹,刘玮亭。』 <BR>    「哦。」苇庭应了一声,淡淡地说:「去年她考上台大的研究所。」 <BR><BR><BR>    『可是我刚刚好像看见她了。』 <BR>    「那很好呀。」 <BR>    『如果她考上台大,人应该在台北,我怎么会在台南遇见她呢?』 <BR>    「我怎么知道。」 <BR>    『这实在是太奇怪了。』 <BR>    「这需要大惊小怪吗?」苇庭说,「即使她考上台大的研究所,她还是 <BR>     可以出现在大学的母校附近吧。就像你是成大的学生,难道就不能 <BR>     出现在台北街头吗?」 <BR><BR><BR>    我听出苇庭的语气不善,赶紧说了声对不起。 <BR>    她没反应,过了一会才说:「为什么你这么关心她?」 <BR>    『不。』我赶紧摇手否认,『只是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而已。』 <BR>    「我很久没有她的消息了。」苇庭叹口气说:「她应该过得还好吧。」 <BR>    『希望如此。』我也叹口气。 <BR>    苇庭看了我一眼,就不再说话了。 <BR><BR><BR>    从那天以后,我知道在苇庭面前提起刘玮亭是大忌; <BR>    但也从那天以后,我又常常想起刘玮亭的眼神。 <BR><BR><BR>    毕业时节又来到,这次我和苇庭即将从研究所毕业。 <BR>    苇庭毕业后要到台北工作,而我则决定要留在台南继续念博士班。 <BR>    搬离研究生宿舍前,刻意跟机械系室友聊聊。 <BR>    平常没什么机会聊天,彼此几乎都是以研究室为家的人。 <BR>    我想同住一间寝室两年,也算有缘。 <BR><BR><BR>    「我突然想到一个心理测验,想问问你。」他笑着说, <BR>    「你在森林里养了好几种动物,马、牛、羊、老虎和孔雀。如果有天 <BR>     你必须离开森林,而且只能带一种动物离开,你会带哪种动物?」 <BR>    『孔雀。』我回答。 <BR><BR><BR>    他瞪大眼睛,上上下下打量我后,恍然大悟说: <BR>    「你就是那个选孔雀的人!」 <BR>    『喔?』 <BR>    「我们一起上过课,性格心理学。」他说,「难怪我老觉得看过你。」 <BR>    我笑了笑,也觉得恍然大悟。 <BR><BR><BR>    『你选什么?』我问。 <BR>    「我选牛。」他说,「只有牛能确保我离开森林后,还能自耕自足。」 <BR>    『你确实像选牛的人。』我笑了笑,又问:『那你毕业后有何打算?』 <BR>    「到竹科当工程师。」他回答。 <BR><BR><BR>    『然后呢?』 <BR>    「还没仔细想过,只知道要努力工作,让自己越爬越高。你呢?」 <BR>    『念博士班。』我说。 <BR>    他似乎很惊讶,楞了半天后终于下了结论: <BR>    「你真的不像是选孔雀的人。」 <BR><BR><BR>    连他都这么说,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5-11-1 14:39:00

    我在学校附近租了间房子。 <BR>    由建筑的样式和材料看来,应该是四十年左右的老房子。 <BR>    这房子在很深的巷弄里,有两层楼,占地并不大。 <BR>    楼下有间套房,还有客厅和厨房;楼上也有个房间,房间外有个浴室。 <BR>    房子周围有大约一米五高的围墙,围成的小院子内种了些花草。 <BR><BR><BR>    这房子最大的特点,就是楼梯并不在室内,而是在院子旁围墙边。 <BR>    楼梯是混凝土做的,表面没做任何处理,保留了粗犷的味道。 <BR>    经过长年风吹日晒雨淋,显得斑驳而破旧,有些角落还长了一点青苔。 <BR><BR><BR>    屋主把楼下的房间稍微清理一下,然后把所有杂物堆在楼上的房间。 <BR>    因此他虽然把整个房子租给我,但只算我楼下房间的房租。 <BR>    房租便宜得很,我觉得很幸运;唯一的缺点是楼上看起来有些阴森。 <BR>    不过这没关系,我考虑把它借给电影公司当作拍恐怖片时的场景。 <BR><BR><BR>    苇庭在我搬进这里后的第三天,离开台南,到台北工作。 <BR>    她走后的一个星期里,我完全不知道该如何过日子? <BR>    不知道该吃什么、不知道该做什么、不知道该怎么入睡; <BR>    更不知道该如何不想起她。 <BR><BR><BR>    相聚的时间突然变得珍贵,我开始后悔不够珍惜以前的每次相聚。 <BR>    我空闲的时间比较弹性,星期三或星期四都有可能; <BR>    但她空闲的时间一定是假日,而且假日不一定空闲。 <BR>    刚开始分离时,我大约每两个星期上台北找她。 <BR>    我们会一起吃个饭、逛逛街、看场电影、出去走走。 <BR>    后来这种时间间距慢慢拉长,变成一个月,甚至更久。 <BR><BR><BR>    如果你每天看着一棵树,即使连续看了一年,可能也看不见树的变化。 <BR>    但如果你每10天或是每个月才看一次树,你可能会发觉: <BR>    树干粗了、树枝长了或弯了、叶子多了而且颜色变深了。 <BR>    我每次看见苇庭时,都有这种感觉。 <BR>    甚至有时候,我会觉得这棵树已经变得陌生。 <BR><BR><BR>    有次我到台北找她,那天下着雨,打算出去走走的念头只好作罢。 <BR>    我们在一家意大利面餐厅吃饭,餐厅内几乎不亮灯只在餐桌上点蜡烛。 <BR>    苇庭一定会认为很浪漫,但我觉得点那么多蜡烛只会让空气变糟而已。 <BR>    微弱的火光中,她显得娇艳,有一种我以前从没看过的美。 <BR><BR><BR>    离开餐厅后,我撑起她的伞,她的伞有些小,于是我们靠得很紧。 <BR>    我很讶异她似乎变高了,低头一看,才发现她踩了双高跟鞋。 <BR>    可能是她穿高跟鞋的关系,我已经不容易掌握她走路的速度, <BR>    只得快一阵慢一阵地走,配合她的步伐。 <BR>    以前在台南时,别说是步伐了,我们甚至连呼吸的频率都相当一致。 <BR><BR><BR>    我们没有明确的目标,只是在巷弄间随处走走。 <BR>    记得第一次跟她吃饭时,饭后也是这般漫无目的乱走。 <BR>    『说真的。』我想起那时的对白,便停下脚步说:『我们要去哪里?』 <BR>    苇庭停下脚步转头看着我,似乎也忆起当时的情景。 <BR>    「说真的。」她笑着说,「我也不知道。」 <BR>    我也笑了起来。 <BR>    在那短暂的一分钟内,我们同时回到过去。 <BR><BR><BR>    「我们要去哪里?」苇庭说,「我不知道。」 <BR>    『嗯?』 <BR>    「我们要去哪里?」她又说,「我不知道。」 <BR>    正想问她为什么重复两次自问自答时,她却怔怔地流下泪来。 <BR>    我右手把伞撑高,左手环抱着她,轻拍她的肩膀。 <BR>    「你该走了。」 <BR>    她停止哭泣,轻轻推开我,然后用手擦了擦脸颊,勉强挤出笑容。 <BR><BR><BR>    上了出租车,隔着紧闭的车窗跟她挥挥手。 <BR>    车子动了,她也往前走,那是她回去的方向。 <BR>    车子在雨中的车阵走走停停,有时甚至比她走路的速度还慢。 <BR>    我望着窗外,有一种说不出的孤单。 <BR>    然后又看见苇庭。 <BR><BR><BR>    她并没有看见我,只是往前走。 <BR>    而我随着车速忽快忽慢,有时看到她的正面,有时看到背影。 <BR>    车子停在一个路口,红灯上的数字为88,雨突然变大了。 <BR>    车窗越来越模糊,苇庭的背影也越来越远,最后她转了弯。 <BR>    绿灯亮起后,她的背影已消失不见。 <BR><BR><BR>    「是女朋友吧?」司机问。 <BR>    『嗯。』我回答。 <BR>    「很快就会再见面的。」他说。 <BR>    『谢谢。』我挤了个微笑。 <BR>    然后我闭上眼睛,回忆脑海里所残留的她的背影。 <BR>    她的背影看来有些陌生,我不由得感到一阵惊慌。 <BR>

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5-11-1 14:39:00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跟她在一起时的甜蜜感觉渐渐减少。 <BR>    或许甜蜜的感觉并未消失,只是离别时感伤的力道实在太强, <BR>    以致在每次跟她相聚于台北的记忆中,感伤占据了大部分。 <BR>    就以在意大利面餐厅吃饭那次来说,我不记得店名、店的位置; <BR>    也不记得叫了什么面以及面的味道;聊的话题和气氛只依稀记得一点; <BR>    但我却清晰地记得,被雨水弄花了的车窗外,她踽踽独行的背影。 <BR>    像加了太多水的水彩颜料,她的背影淡淡地往身体四周晕开。 <BR><BR><BR>    见面既然已经不容易,我们只好勤打电话; <BR>    但在没有手机的年代,打电话找到人的机率不到一半。 <BR>    而且这机率越来越低,因为我们的生活作息逐渐有了差异。 <BR>    我仍然过着接近日夜颠倒的研究生生活,而她每天却得早起。 <BR><BR><BR>    如果我们分离的距离够远,像台湾和美国那样远, <BR>    我们便不必天天打越洋国际电话。 <BR>    这时偶尔收到的信件或是接到的电话,都会是一种惊喜。 <BR>    可是我们分离的距离只是台北和台南,不仅天天会想打电话, <BR>    更会觉得没有天天打电话是奇怪的,而且也不像感情深厚的情侣。 <BR><BR><BR>    可惜我们在电话中很少有共同的话题,只能分别谈彼此。 <BR>    我不懂她所面临的压力,只能试着体会;她对我也是如此。 <BR>    当我们其中一个觉得快乐时,另一个未必能感受到快乐; <BR>    但只要任何一方心情低落,另一方便完全被感染,而且会再传染回去。 <BR>    换句话说,我们之间的快乐传染力变弱了, <BR>    而难过的传染力却比以前强得多。 <BR><BR><BR>    常想在电话中多说些什么,但电话费实在贵得没天良,让我颇感压力。 <BR>    每天的生活并没有太多新鲜的事,因此累不累、想不想我之类的话, <BR>    便成为电话中的逗号、分号、句号、问号、惊叹号和句尾的语助词。 <BR>    日子久了,甚至隐约觉得打电话是种例行公事。 <BR><BR><BR>    我想妳、我很想妳、我非常想妳、我无时无刻不想妳…… <BR>    这些已经是我每次跟她讲电话时必说的话。 <BR>    虽然我确实很想她,但每次都说却让我觉得想念好像是不值钱的东西。 <BR>    苇庭大概也这么认为,所以当她听多了,便觉得麻木。 <BR><BR><BR>    「可以再说些好听的话吗?」苇庭总会在电话那端这么说。 <BR>    刚开始我会很努力说些浪漫的话,我知道这就是她想听的。 <BR>    或许因为分隔两地,所以她需要更多的浪漫养分来维持爱情生命。 <BR>    可是,说浪漫的话是条不归路,只能持续往前而且要不断推陈出新。 <BR>    渐渐地,我感受到压力。 <BR>    因为我并不是容易想出或是说出浪漫的话的那种人。 <BR><BR><BR>    苇庭对我很重要,当我对她说出:妳是我生命中永远的太阳时, <BR>    虽然有部分原因是想让她开心,但我心里确实也是这么想的。 <BR>    可是我无法在她迫切需要浪漫的养分时,立即灌溉给她; <BR>    更无法随时随地从心里掏出各种不同的浪漫给她。 <BR>    我需要思考、酝酿,也需要视当时的心情。 <BR><BR><BR>    而且很多浪漫的话,比方说我愿为妳摘下天上的星星, <BR>    这种话对我而言不是浪漫,而是谎言。 <BR>    我无法很自在随意若无其事理直气壮地说出这种话。 <BR>    会勉强说出口的原因,只是想让她知道她对我有多重要而已。 <BR>    「你好像在敷衍我。」 <BR>    当苇庭开始说出这种话时,我便陷入气馁和沮丧的困境中。 <BR><BR><BR>    苇庭扎扎实实地住在我心里,这点我从不怀疑。 <BR>    我只是无法用语言或文字,具体地形容这种内心被她充满的感觉。 <BR>    具体都已经很难做到,更何况浪漫呢? <BR>

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5-11-1 14:40:00

    「为什么你是选孔雀的人,而不是选羊的人呢?」 <BR>    当她第一次说出这句话时,我觉得对她很抱歉; <BR>    但当她几乎把这句话当口头禅时,我开始感到生气。 <BR>    因为怕生气时会说错话,所以我通常选择沉默; <BR>    而我沉默时,她也不想说话。 <BR>    于是电话中只听得见彼此的呼吸声。 <BR><BR><BR>    如果在这种诡异的气氛中结束通话,不仅白白浪费掉电话费, <BR>    更会让心情变得一团糟。 <BR>    虽然在下次的电话中,彼此都会道个歉,但总觉得这种道歉徒具形式。 <BR>    渐渐地,连道歉也省了,就当没事发生。 <BR>    这很像看到路上的窟窿,跨过去就没事了,仍然能继续向前走。 <BR>    可是窟窿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大,往前走越来越难,甚至根本无法跨过。 <BR><BR><BR>    「你做过最浪漫的事,就是写情书给我,但却只有一封。」 <BR>    『对不起。』我说,『我并不擅长写信。』 <BR>    「你不是不擅长,只是懒得写。」苇庭说,「你一定知道女孩子喜欢 <BR>     浪漫,所以才会写那封情书来追女孩子。」 <BR>    『我写情书不是为了耍浪漫,而是因为那是唯一能接近妳的方法。』 <BR>    「你才不是为了要接近我,你是想接近我的学妹 —— 刘玮亭。」 <BR>    『妳不要胡说八道!』我感觉被激怒了。 <BR><BR><BR>    「不然你为什么把那封信寄给我时,还保留写着刘玮亭的信封呢?」 <BR>    『我不是故意的,那是……那是……』 <BR>    我一时口吃,不知道该说什么理由。 <BR>    「说不出理由了吧?」她说,「你那时候心里一定只想着玮亭学妹。」 <BR>    『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我叹口气说。 <BR><BR><BR>    「如果你现在还喜欢她,又怎能叫“过去”?」 <BR>    我心头一惊,完全说不出话来。 <BR><BR><BR>    「你毕竟是选孔雀的人,」她叹口气,「爱情对你而言根本不重要。」 <BR>    听到她又提到孔雀,我脑子里控制脾气的闸门突然被打开。 <BR>    『妳说够了没?可不可以忘了那个无聊的心理测验?』 <BR>    苇庭听出我的语气不善,便不再说了。 <BR>    我们陷入长长的沉默中。 <BR><BR><BR>    「再见。」 <BR>    苇庭打破沉默后,立刻挂上电话。 <BR>    我楞了几秒后,狠狠摔掉电话。 <BR>    连续两天,我完全不想打电话给苇庭,电话声也没响起。 <BR>    第三天我检查一下电话机,发现它没坏,一阵犹豫后决定打电话。 <BR>    但只拨了四个号码,便挂上电话,因为很怕又不欢而散。 <BR><BR><BR>    走出房间,绕着院子踱步。 <BR>    正当为了如何化解尴尬的处境而伤脑筋时,又想起情人节快到了, <BR>    这次该怎么过节呢? <BR>    越想头越大,便在阶梯上坐了下来。 <BR>    回头仰望着楼上的房间,脑海里突然灵光乍现。 <BR><BR><BR>    我立刻跑到文具店买了几十张很大的红色卡片纸,起码有一公尺见方。 <BR>    回房间后,将这些红色的纸一张张摊在地上弄平。 <BR>    拿出铅笔和尺,仔细测量后在纸上划满了网格线; <BR>    再用刀片和剪刀裁成一片片长9公分、宽4公分的小纸片。 <BR>    总共九千九百九十九片。 <BR>    然后在每张小卡片上写了三个字。 <BR><BR><BR>    过程说来简单,但前前后后共花了我一个星期的时间。 <BR>    这七天中,我集中精神做这件事,没打电话给苇庭; <BR>    而她也没打来。 <BR>    我一心只想把这件事做好,希望给她一个大大的惊喜。 <BR><BR><BR>    写完最后一张小卡片后,我颓然躺在地板上,非常疲惫。 <BR>    右手握笔的大拇指与中指已经有些红肿,并长了一颗小水泡。 <BR>    看着手指上的水泡,我觉得眼皮很重,不知不觉便睡着了。 <BR><BR><BR>    电话突然响起,我立刻惊醒,从地板上弹起。 <BR>    我知道这么晚只有苇庭会打来,深呼吸一下平复紧张的心情后, <BR>    才接起电话。 <BR><BR><BR>    「说真的。」苇庭说,「我们分手吧。」 <BR>

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5-11-1 14:40:00

    我失恋了。 <BR><BR><BR>    失恋有两层涵义,第一层是指失去恋人; <BR>    更深的一层,是指失去恋爱这件事。 <BR>    我想我不仅失去恋人,恐怕也将失去恋爱这件事。 <BR><BR><BR>    苇庭曾告诉我,选羊的人绝不会勉强自己跟不爱的人在一起, <BR>    所以当她说要分手时,大概不会留什么余地。 <BR>    既然如此,我也不必想尽办法去挽留。 <BR><BR><BR>    苇庭说完再见后的第三天,我收到一封信。 <BR>    信封很大,是A4的size,里面装着我写的那封情书。 <BR>    正确地说,是A4的蔡智渊装着标准的柳苇庭里面有娇小的刘玮亭。 <BR>    这打消了最后一丝我想复合的希望。 <BR><BR><BR>    收到信的第一个念头:这是报应。 <BR>    刘玮亭曾经收到这封信,当她知道只是个误会时,我一定狠狠伤了她。 <BR>    如今它绕了一大圈后,又回到我手上,这大概也可以叫因果循环吧。 <BR><BR><BR>    完全确定自己失恋后的一个礼拜内,脑子里尽是苇庭的样子和声音。 <BR>    想到可能从此以后再也看不见她的甜美笑容,我便陷入难过的深渊中, <BR>    整个人不断向下沉,而且眼前一片漆黑。 <BR>    我任由悲伤的黑色水流将我吞噬,丝毫没有挣扎的念头。 <BR>    直到过了那个失恋的“头七”后,我才一点一滴试图振作与抵抗。 <BR>    然后又开始想起刘玮亭的眼神。 <BR><BR><BR>    或许是因为我对刘玮亭有很深的愧疚感,所以在苇庭离去后, <BR>    我已经不需要刻意压抑想起刘玮亭的念头时,我又想起刘玮亭。 <BR>    我很想知道她在哪里、做什么、过得好不好? <BR>    那些欲望甚至可以盖过想起苇庭时的悲伤。 <BR><BR><BR>    这并不意味着刘玮亭在我心里的份量超过苇庭,两者不能相提并论。 <BR>    苇庭的离去有点像是亲人的死去,除了面对悲伤走出悲伤外, <BR>    根本无能为力。 <BR>    而刘玮亭像是一件未完成的重要的事,只要一天不完成便会卡在心中。 <BR>    它是成长过程的一部份,我必须要完成它,生命才能持续向前。 <BR><BR><BR>    为了逃离想起苇庭时的悲伤,我努力检视跟苇庭在一起时的不愉快。 <BR>    如果很想忘记一个人却很难做到,就试着去记住她的不好吧。 <BR>    虽然这是一种懦弱的想法,但我实在找不出别的方法来让我振作。 <BR><BR><BR>    可是在回忆与苇庭相处的点滴中,除了她到台北之后我们偶有争执外, <BR>    大部分的回忆都是甜美的,一如她的笑容。 <BR>    为了要挑剔她的不好,反而更清楚知道她的好,这令我更加痛苦。 <BR>    当我想要放弃这种懦弱的想法而改用消极的逃避策略时, <BR>    突然想起我跟她第一次到安平海边看夕阳时,我们的对话: <BR><BR><BR>    『谢谢妳没拒绝我。』 <BR>    「我无法拒绝浪漫呀。」 <BR><BR><BR>    也许苇庭并非接受我,她只是沉溺在情书的浪漫感觉里。 <BR>    所以只要我不是差劲的人,她便容易接受我。 <BR>    当我们在一起时,虽然我的表现不算好,但也许对她而言, <BR>    每天能在一起谈笑就是浪漫。 <BR>    随着分离两地,见面的机会骤减,而她对浪漫的需求却与日俱增, <BR>    因此我在这方面的缺陷便足以致命。 <BR><BR><BR>    或许这样想对她并不公平,但却会让我觉得好过一些。 <BR>    起码我不必天天问自己:为什么我们会走到这一步、到底发生什么事、 <BR>    为什么她要离开我? <BR>    这类问题像是泥沼,一旦踏入只会越陷越深。 <BR>

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5-11-1 14:40:00

    决定要重新过日子后,我把她退回来的情书和那几千张红色小卡片, <BR>    都收进楼上的房间。 <BR>    这样我便不会触景伤情,但也不至于完全割舍掉这段回忆。 <BR><BR><BR>    楼上的房间很杂乱,竟然找不出干净的角落来摆东西。 <BR>    为了给自己找点事做,我干脆花了两天的时间清理一番。 <BR>    把确定不要的杂物丢掉,并把剩下的东西收拾整理好后, <BR>    我便得以一窥这房间的全貌。 <BR><BR><BR>    单人床贴墙靠着,对面的墙上有很大的窗,勉强算是落地窗, <BR>    因为窗台离地板仅约10公分左右。 <BR>    拉开窗帘后,躺在床上望向窗外,正对着屋后一棵枝叶茂密的树。 <BR>    风起时,树上的枝叶会轻拂着窗户的玻璃,隐约可以听到声音。 <BR><BR><BR>    我听了一会树木的低语,全身很快放松,然后进入梦乡。 <BR>    醒来时脸已背对着窗而几乎贴着靠床的墙,而且眼前有一团小黑影。 <BR>    戴上眼镜仔细一看,原来在墙上比较偏僻的角落里写了很多字, <BR>    很像几千只黑色的蚂蚁爬在墙上。 <BR><BR><BR>    这些文字像是心情记事,并不像厕所或是风景区的留言那样浅薄。 <BR>    墙上的留言是从很深的心底爬出,化为文字,逐字逐句记录在墙上。 <BR>    每则留言的字数不一,有的不到十个字,有的将近一百字, <BR>    但最后都一定写上日期。 <BR>    留言并未按照日期在墙上规律排列,而且时间间隔也不一定, <BR>    有时三天写一则,有时隔半个多月。 <BR>    当初写字的人应该是在想抒发时,便随便找空白处填上心情。 <BR><BR><BR>    由于字写得很小,我大约花了半个小时才将这些留言看完。 <BR>    「我要走了。寻找另一面可以陪我一起等待的墙。」 <BR>    这是他最后一则留言,时间是我搬进这房子的前一年。 <BR><BR><BR>    我想他一定是个寂寞的人,只能跟墙壁说心事, <BR>    而且这些心事几乎没有快乐的成分。 <BR>    或许他在快乐时不习惯留言,但对一口气看完这些留言的我, <BR>    只觉得他很寂寞。 <BR>    对于仍陷入苇庭离去的悲伤的我而言,不禁起了同病相怜的感觉。 <BR><BR><BR>    我揉了揉发酸的眼睛,再看了一眼窗外的树,便离开床找了只笔, <BR>    也在墙上写下: <BR>    「正式告别苇庭,孔雀要学着开屏。」 <BR>    然后留下时间。 <BR><BR><BR>    从此只要我无法排解想起苇庭时的悲伤,就在那面墙上写字。 <BR>    说也奇怪,只要我留完言,便觉得畅快无比。 <BR>    在某种意义上,这面墙像是心灵的厕所,虽然这样比喻有些粗俗。 <BR>    渐渐地,留言的时间间距越来越长,留言的理由也跟苇庭越来越无关。 <BR><BR><BR>    我很感激那面墙,它让我能自由地抒发心里的悲伤。 <BR>    悲伤这东西在心里积久了并不会发酵成美酒,只会越陈越酸苦。 <BR>    只有适时适当的释放,才能走出悲伤。 <BR>    我把过去的我留在墙上,重新面对每一天。 <BR>    既然无法摆脱孔雀的形象,就当个开屏的孔雀吧。 <BR><BR><BR>    屋外突然响起电铃声,我走出房间,打开院子的门。 <BR>    『荣安!』 <BR>    我很惊讶,不禁失声叫了出来。 <BR>    「同学。」门外的荣安只是一个劲儿的傻笑,说: <BR>    「念我的名字时,请不要放太多的感情。」 <BR><BR><BR>    虽然荣安只是我的大学同学,但我此刻却觉得他像是久别重逢的亲人。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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