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7-8-24 21:24:00

<p>我是一朵飘零的花172<br/>   彭方脸上出现一些希望的亮光,紧紧拉住他的手,乞求道:“那你不要和别人结婚好不好?你和我结婚好不好?” <br/>   刘军用力抽回自己的手,犹豫了一会儿,象下了很大决心似的:“对不起,我和你己经不可能了。一个月前我对你这样说过,昨天我对你说过,今天我还是这句话。” <br/>   彭方听了这话,呆了一呆,更加激动起来,声嘶力竭道:“我没有错你为什么还要抛弃我?我不嫌你家里穷,我不嫌你没有工作,我拒绝了那么多追求我的人,我一心一意对你,你怎么可以这样待我?你怎么可以这样待我?”说到最后,她痛哭失声。 <br/>   她的哭声很快吸引了大家的注意,人们纷纷从房间里走出来。知道我和刘军关系的人都将探寻的目光移向我,我难堪极了,狠狠地瞪着他们。刘军飞快地扫了我一眼,脸色涨得通红,转回头冷冷地说:“我们己经分手了,我有权利和任何人结婚!” <br/>   彭方抬起满是泪水的脸,不相信地看着他,好久好久,她一字一顿地说:“好,你可以和任何人结婚,但输给她,我不服!我是一名正式老师,我做人清清白白。而她不过是一个没有工作的人,一个可怜的打工妹,一个没结婚就跟别人生过孩子的人,我到底有哪点不如她?” <br/>   虽然她所说的,是有关我的流言蜚语中传播最广的版本,甚至还有说得比这更难听的,但当着我的面说这话,还是严重时伤害了我的自尊!如果说在这之前,我还能理解她的心情,我甚至想过,是否我该退出成全他们。那么现在,听了这句话,我真恨不得将给她一记耳光! <br/>   我心中充溢着一股无法言传的愤怒!彭方和我,我们相似的年龄,我们念了同样时间的书。不同的是,她初中毕业念了三年中师,而我是上了三年高中;她爸爸可以拿出一大笔钱帮她谋个教师的差事,还帮她转了正,而我爸爸早三年前被深埋在暗无天日的矿井下!凭什么,她可以不用外出打工,她可以清清白白做人,她可以有稳定的收入,她可以一辈子吃穿不愁,而我,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 <br/>   我越想越感到头脑发热,我心里只有一个疯狂的念头:我一定要和刘军结婚,我一定不要输给这个女人! <br/>   想到这里,我一个箭步冲到他们面前,厉声说:“刘军,你到底是要我还是要她?你可要想清楚了!” <br/><br/>   刘军有些厌恶地看了看我,紧紧皱了一下眉头,又转回头,深情地看了看彭方。在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必败无疑了,我甚至产生了逃跑的念头,让这桩可笑的婚姻见鬼吧。但残存的自尊阻止了我的脚步,我站在那儿,大脑一片空白。在感情上,我己经受过一次伤害。我脆弱的心,实在是经受不起任何打击了。我象一个等待宣判的死刑犯,明知必死无疑,我还对结果抱着哪怕一线希望! <br/>   刘军伤感地说:“彭方,你对我很好,一直很好。你为我做了很多,你不顾家人的反对和我交往。我这么长时间没找到工作,是你一直安慰我、鼓励我,如果不是你,我肯定不会坚持到现在。” <br/>   他的表白,让我的心一点点地冷下去,我甚至从眼角的余光中,看到周围人鄙视地看着我。 <br/>   彭方这时也冷静下来,唏嘘道:“那你还要和别人结婚?” <br/>   刘军苦笑道:“爱情和婚姻是两回事。你家为了给你转正,把钱都花光了,我家又穷,我是个男人,我也算念过书的人,我不可能没工作,我不可能一辈子被困在那几分口粮田上,我还要养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我己经26岁了,我不想再等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br/>   说到这里,他往我身边靠了靠,低声说:“我相信你会理解我的,是吗?” <br/>   我不易察觉地点点头,事到如今,除了理解,我还有别的选择吗? <br/>   彭方现在己经不哭了,这个结果,我以为她会接受不了。没想到,她却苦涩地说:“我理解你,你要是早一点和我说,我也不会总缠着你的。只是你的孩子,我要去打掉了!” <br/>   她竟然有了刘军的孩子?我没想到事情竟是这样,我知道我是输定了。 </p><p>   没想到刘军呆了一呆,却只是淡漠地说:“对不起,如果早知道我不会娶你,我就不该碰你了。” <br/>   彭芳瞪了他有三分钟,眼光冷得足以杀人,终于,还是转过身去,艰难地扶起了刚才倒地的自行车。她没有骑上去,她缓慢地走着,苍桑而疲倦。 <br/>   望着她娇小的身影,我忽然感到鼻子一酸,恍若看到去年的我。那时候,沈洲走了,我带着肚子里的孩子,在纷乱的街头无助地奔波。我偷偷去买早早孕试纸;我偷偷吞着堕胎药;我大出血差点死掉;我躺在丑陋的手术台上;我的孩子被扔进了血桶里。。。。。。这一切一切,象电影的镜头一样在我眼前闪过。 <br/>   今日的彭方,和那时候的我是多么地相象!自始至终,我并没有爱过沈洲,我只是贪恋他那一点点的温存,但即便如此,他抛弃我重新将小颜拥入怀,我亦是生不如死。而彭方,她无疑是很爱很爱刘军的,正因为如此,她会比我更痛苦! <br/>   不,虽然我无路可逃,但我不能让自己成为杀害一个无辜小生命的刽子手! <br/>   这时,登记处的少妇不耐烦地说:“快下班了,你们到底还要不要登记?” <br/>   刘军长长舒了一口气,好象完成一件重大任务吧,冲我勉强一笑:“一切都过去了,我们进去按手印吧。” <br/>   我断然拒绝:“不,你快去找彭方吧,你不能让她打掉你的孩子!” <br/>   他却无所谓地说:“打掉就打掉吧,这年头,打掉孩子的也不止她一个人。”说到这里,他别有深意地看了看我。 <br/></p>

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7-8-24 21:29:00

我是一朵飘零的花173<br/>   我不相信地望着他,真没想到,这个人,对自己的亲生骨肉和深爱他的女人竟是如此地无情无义!一想到倘若结了婚,我就要与这个无情无义的人生活一辈子,真让人不寒而栗! <br/>我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鼓起勇气说:“我们分手吧,这桩婚姻,从开始就是一个错误。” <br/>   这显然出乎他的意料,他惊讶地问:“事情己经过去了,你为什么还要分手?” <br/>   我不想再多说什么,对旁边不停催促我们拿按手印的少妇说了声:“谢谢你,我们不办了。”然后径直走向我的自行车。 <br/>   刘军焦急地跟在我身后,不住哀求:“你别走,我们去拿结婚证吧。转正过后我们就结婚,结婚后我一定会好好待你的。” <br/>   我嘲弄道:“如果我没猜错,这话你以前一定对彭方说过。那么,你现在好好待她了吗?” <br/>   他羞愧地低下头,沉默了好久才沮丧地说:“看来,我今年转正又没希望了。” <br/>   我面无表情地说:“这些都与我无关。” <!--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br/>   他自知不可能让我改变主意了,失望地站在原地。 <br/>   我推着自行车刚走了几步,他也追上来,讷讷地说:“这段时间相处,我知道你是个好女孩。如果你没有到外面打工而是读了大学,我一定会爱上你的。” <br/>   我毫不客气地说:“谢谢了,但我要是读了大学,还会找你吗?” <br/>   他立刻涨红了脸,说了句:“我去找彭方了。”便跳上自行车,很快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br/>   我不知道我是怎样回家的。路上遇到熟人,有的知道我今天是去登记了,还笑嘻嘻地问我要喜糖吃。可以想象得到,如果他们知道我没有登记,并且和刘军分手了,他们会怎样嘲笑和议论我啊。原指望嫁给刘军后,能让我在别人心目中的地位改变一下,没想到弄巧成拙,名声现在更臭了。 <br/>   好在钱不给刘军了,我又可以到“中兴商场”卖童装了。可是当我打电自豪感给二嫂时,她却说档口己经被别人租去了。电话里,二嫂虽然不停地埋怨我,但还是答应有好的档口,会帮我留意的,这让我多少安了些心。 <br/>   让我为难的是,我不知道如何向我妈解释。 <br/>   没想到,当我回家把事情经历和我妈一说,我妈倒是没有骂我,只是叹了一口气:“分就分吧,强扭的瓜不甜。刚才跟你大婶聊天时,你大婶以为这门亲事肯定成了,说话也就没什么顾虑了。她告诉我,其实刘家一开始就没安好心。是你大姨那个大嘴巴把你赚了三万块钱的事情说了出去,你大婶和刘军他妈闲聊时,又说了出去,刘军妈回家一合计,就找你大婶过来提亲的,这家人都不是厚道人,你就是嫁过去也没好日子过的。” <br/>   我遗憾地说:“前几天二嫂打电话让我过去交租金,我回绝了她。刚才打电话过去,档口己经被别人租了。” <br/>   我妈悔恨交加地说:“那就再等等吧,我以后再也不逼你相亲了。这件事也让我想明白了,各人有各人的缘份,老天早就安排好了的,急也没有用。” <br/>   自从我回家,这是我妈第一次和我说这么贴心贴肺的话,我委曲地扑在我妈怀里,放声大哭。 <br/>   虽然我和刘军分手,让很多人更加看不起我,但妈妈再没有为难过我,甚至为了怕伤害到我,她还想法设法分散我的注意力。我们家只有几分口粮田,虽然田地里的活并不多,农忙也不过那么几天,但哪怕是拔一棵小青菜,我也会和妈妈一起去。母女俩一路说说笑笑,很是温馨。 <br/>   现在,妈妈依然和村里的妇女打麻将、抽烟、聊天,但我再没有发过脾气。我知道,在没有任何文化娱乐的农村。自从包产到户后,几乎没有什么集体活动了,生活很是枯躁无聊。看电视吧,电视里的生活离我们是那么遥远,遥远到似乎是另一个星球发生的事。所以人们仅有的娱乐,就剩下这些了。和这些七姑八大姨混在一起久了,我竟也对东家长西家短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其实根本,我就是她们中的一员。<br/>   一位和妈妈过往甚密的大嫂曾提议,让我到曹菊的厂里做工,但想到曹菊那副得意妄形的样子,还有鞋底厂的剧毒,我拒绝了。妈妈知道我还想到“中兴”商场卖衣服,在打听到二哥从县城回来时,便准备了满满一蛇皮袋的蔬菜,让我送给二嫂,让二哥多为转租档口的事操操心。 <br/>   尽管我很不喜欢拿着东西去求人,但事到如今,也没有别的办法,只好硬着头发把蛇皮袋绑在自行车后面。但把那么大一个蛇皮袋绑在自行车货架上,也是需要力气的。这个活儿一般是男人做的,因为女人力气小,不能绑结实,半路就会掉下来。但现在弟弟上学了,我只好和妈妈轮番上阵,使尽了吃奶的力气,蛇皮袋还是绑得东倒西歪。最后我只好跑到淑芬家,将刚下夜班的五福哥请来,才算绑结实了。 <br/>   丽娟家我以前经常去,二哥家就在隔壁。听说,丽娟家里拿了那笔钱后,除了二哥家到县城卖服装外,大哥家和三哥家都把钱存起来了,准备留给孩子以后读书用,所以大哥三哥都还住在村子里,守着那几分口粮田。 <br/>   丽娟妈则在县城买了一栋房子,和二哥家同住。搬家那天,还放了十二个响的鞭炮,在当地轰动一时。我暗想,如果真去“中兴商场”卖衣服了,一定要抽时间去看看丽娟妈的。 <br/>可当我推开二哥家门的时候,竟然看到丽娟妈正坐在院子里抹眼泪,丽娟大哥大嫂、三哥三嫂都在一旁劝慰她什么,院内还有几个小孩子在玩游戏。我正不知如何是好,二哥看到我,连忙招呼:“海燕,你怎么来了?” <br/>

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7-8-24 21:34:00

我是一朵飘零的花174<br/>   我望了望自行车后边的一袋东西,不免有些羞愧:“听说你回家了,我妈让我带些自家种的疏菜给你。大娘也回来了,要在家里多住几天吗?” <br/>   我边说边过去,丽娟妈一把抓住我的手:“海燕,快来给大娘看看。你回家了,丽娟什么时候也能回来看看我啊?” <br/>   我难过地说:“高家当初不是答应,海燕生过孩子就可以回家的吗?一年半了,丽娟也快回来了吧。” <br/>   谁知不问还好,一问,丽娟妈哭得更凶了,边哭边抽泣起来:“一个傻子,能不能生还不知道呢。可怜丽娟,从小就是我的心肝宝贝,在家油瓶倒了都不会弯腰扶的,现在倒好,整天给傻子做牛做马呢,都怪我,是我害了她啊。” <br/>   原来,自从到香港后,高家规定,丽娟每个月只能往家里打一次电话,但家里不能打电话过去。昨天晚上丽娟打电话来时,一直哭。二嫂几经盘问得知,一星期前,傻子偏要丽娟趴在地上给他当马骑,傻子兴奋地挥舞着双手,竟把桌上的花瓶挥舞下来,当即就砸了丽娟一头一脸的血。通电话时,二嫂甚至可以听得到,丽娟因为嘴上的伤没好,说话都说不利索。 <br/>   丽娟妈得知后,马上就要二哥卖掉房子,把所有的钱寄回高家,让高家放丽娟回来。为了表明决心,今天一早就让二哥送回老家。<!--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
        <br/>   丽娟妈这个决定刚一提出,便遭到三个哥哥的强烈反对。三个哥哥说得也有道理。一方面,虽然名义上有几十万,但分配到各人手上,也不过十万,十万元虽然不是个小数字,但每家都有两个孩子,两个孩子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的费用,十万都不止;另一方面,虽然丽娟嫁的是个傻子,但也是二婚,在农村,二婚的女人和名声不好的女人一样,是不值钱的。要是回来,再找的人即便比傻子强,但想找有傻子家十万分之一富裕的人家,都是不可能。 <br/>   几个哥哥嫂嫂说得义正言辞,仿佛都是为丽娟好的,我却听出来,说到底,哪家都不愿意把吃到嘴的肥肉再吐出来呢。丽娟妈大约也知道这件事行不通,但还是一遍一遍地念叨着,大约这样念叨,她心里会好受些吧。 <br/>   这样的场面,我是不好再呆下去的。二哥没有多客气,他把蛇皮带卸下来,红着眼圈说:“丽娟命就是这样了,也许这辈子我们都不会再见她几面了。你是丽娟最好的朋友,你的事我和你二嫂会放在心上的。好的档口可遇不可求,但一旦有,我会马上通知你的。” <br/>   我擦着脸上奔流不息的泪水,使劲点点头。我想说什么,但我的喉咙却一次次哽咽了。现在是否有好的档口,对我来说己经不重要了。丽娟,我最好的朋友,我说过要把她当成一生一世朋友的。但现在,她受了伤,我却连打电话问候一下都不可能。 <br/>   也许在外人眼里,丽娟嫁去香港,攀了高枝,一生有享不尽的锦衣玉食,是非常幸运的。但只有我知道,丽娟并不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孩子,她是多么舍不得深爱的陈刚,多么舍不得生她养她的这片土地啊。<br/>   幸福如鱼饮水,冷暖自知。丽娟舍弃了刻骨铭心的爱情,舍弃了和亲人团聚的机会,得到了许多人梦寐以求的荣华富贵,但她并不感到幸福。我一无所有,我声名狼藉,但我生活在这片贫穷而熟悉的土地上,我不需要忍受亲人不能相见的痛苦,我感到现在的我是幸福的。 <br/>   虽然进工厂打工,一个月可以赚到农民辛苦一年也赚不到的钱,但一想到打工,我就想起“农民工”、“打工仔”、“打工妹”等等这些歧视性质的称谓;就想起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明抢暗劫,想起查暂住证的治安员,想起没日没夜的流水线作业,想起车间主管象对待牲口一样的喝斥,想想天咽粗劣饭菜的艰辛,想起人情的冷漠与孤援无助,还有很多很多。 <br/>所有这一切,都让我不寒而栗,异乡于我,是深不可测的悬崖。哪怕在故土有一线生机,我都绝不会往悬崖下跳的! <br/><br/>   我现在想抓住的一线生机,就是到“中兴商场”去卖服装。 <br/>   我原以为,有二哥那句话,我便可以高枕无忧了。但是,当我回家把二哥的话和妈妈一说,她却并不乐观:“人家话虽然是这样说,也不要报太大希望。我叫你去找他,也不过是想多一条路。毕竟,我们和人家无亲无故的,帮我们是人情,不帮我们是本份,要做好人家不帮的准备。” <br/>   我有些不满:“再怎么说,我和丽娟也是好朋友呢。” <br/>   我妈不屑地“切”了一声:“他是怎样的对丽娟的你忘记了?对丽娟就那样,对你又能怎样?虽然丽娟嫁入了好人家,但毕竟是个傻子,外面谁不说他们实际上是把丽娟卖了?用卖妹妹得到的钱去开服装店,也不怕遭报应。” <br/>   我想起二哥和丽娟妈当初逼丽娟嫁给傻子的狠劲儿,还有上次,二嫂那样热情地让我去她隔壁卖童装,也不是没有自己的想法的,不觉也寒了心。 <br/>   时间过得真快,很快又到收割小麦的时节了。虽然收割小麦相对收割稻子要轻松些,但收过小麦后,便要耕地、放水灌田,最后插稻秧,所以比收割稻子的那次农忙更累一些。收麦子的时候,我的双臂不但染上了一层黑黑的“麦丹”,也被麦芒刺出一条条红红的划痕。小麦虽然很漂亮,但它的麦穗外面,却有一层薄薄的、黑黑的东西,我们把这层东西叫“麦丹”。我双臂上的“麦丹”还没有洗净,划痕还没有愈合,又很快到插秧的时候了。 <br/>   弟弟上初三,要准备中考了,所以没有放忙假;妈妈有关节炎,割麦子还行,但我不想叫她下水,所以几分稻田,都是我一个人插秧。 <br/>   插秧的时候,小半截腿浸在布满麦茬的泥水里,头顶是炽热的太阳。双腿、双手在泥水里泡久了,再被太阳暴晒,皮肤先是发红,然后发白,最后一层层的皮往上脱。刚脱了老皮的皮肤,经太阳一晒,更是生生地疼。

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7-8-24 21:41:00

我是一朵飘零的花175<br/>   我从小就怕这些软体动物,别的软体动物都还有可能躲避,就是稻田地里的蚂蝗,真是避之不及。记得我第一次下水学插秧,感觉小腿肚一疼,抬起腿来一看,一条小拇指长的蚂蝗正死死叮着我的小腿肚子,黑黄的身子还不停蠕动着。当时就吓得我哇哇大哭。幸好爸爸赶来,一巴掌拍掉了。但现在,没有爸爸帮我拍打了,妈妈正在远处的田头整理稻秧。我的腿越来越疼,软软的蚂蝗让我头皮发麻。 <br/>   正在旁边地里插身的淑芬也看到了,她大喊:“海燕,你腿上有蚂蝗,快打啊。” <br/>   我好害怕,那条腿都不敢动了,战战兢兢地说:“我,我不敢打。是不是等它喝饮血了,会自己松开?” <br/>   五福半真半假说:“才不会松开呢。蚂蝗如果不打掉的话,它有可能钻进人的皮肤,说不定还会钻进你脑袋里呢。” <br/>   这真是恐怖!情急之中,我硬着头,忍住对软体动物的恶心,猛地扯住蚂蝗的后半截身子,拼命往下拉。可那蚂蝗仿佛长在我腿上一样,怎么也扯不下来。淑芬大笑:“谁叫你扯啦?快打啊,蚂蚯只能打的,再不打,真的要钻你脑袋里了。” <br/>   我连忙放开手,闭上眼晴,猛地一个巴掌拍下去,大约是吸得太紧了,连拍了两大巴掌,蚂蝗才掉下去。我怕它再来叮我,赶紧找了一根小树枝,将它挑到了田埂上。 <br/>   望着田埂上跳跃了几下就不动了的蚂蝗,我第一个念头是:农民种点粮食很不容易;第二个念头就是,很不容易种的粮食,在物价飞速上涨的今天,却比什么都便宜! <!--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br/>   农忙过后,我整个人瘦了一圈,脸也是红黑红黑的。照镜子的时候,我就想,这样的红黑,是长期在农村生活的人惯有的脸色。如果我沿袭母辈们的生活习惯,嫁一个农民,永远在农村生活下去的话,这样的脸色,是我最终的肤色。并且,我会和母辈们一样,整天围着丈夫、孩子、田地、锅台家务转,脸上早早刻上皱纹,早早衰老。最重要的是,我的青春,我的理想,只能变成恒久的记忆,随我进入无声的坟墓。 <br/>   尽管这个想法让我害怕,但残酷的现实,让我无处可逃。 <br/>   二哥二嫂那边迟迟没有消息,我的心也渐渐淡了下来。我依照妈妈的吩咐,从外婆家抱了几只小母免子,每天薅草,然后精心伺弄我的小免子们。如果现在有人问我的理想是什么,我会告诉他,我的理想就是看着我的小兔子们快快长大,然后多下几窝小兔子,周尔复始,我就会有很多很多的钱了。 <br/>   我妈不再为我亲事忙碌,来我家提亲的人也就没有多少了。我把给刘军比织的毛衣拆了,给我弟弟改织。每天喂过小兔子们,我就抱着毛衣,一边陪着妈妈说村里的闲话,一边有一针没一针地织起来。 <br/>   相对于东莞繁忙而紧张的打工生活,这样的日子对我来说是轻松而快乐的。但我不知道,这样的快乐,能持续多久。 <br/>   和这种波澜不惊的生活一样,我的心,也宁静似水。经历了这么多的挫败,对于生活,我不再有任何梦想;对于男人,我不再抱有希望。我甚至想,这个时候,要是有一个稍微正常的男人,无论他是否文盲,无论他是否流氓,只要他愿意娶我,我都会嫁给他的。 <br/>   在一个不算炎热的午后,这个男人,走进了我的生活。 <br/><br/>   他就是我的初中同学宋小帅。 <br/>   那天,我和往常一样,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妈妈说着村里的闲话,一边给我弟弟织着毛衣。此时,天气湛蓝,空气清新,我不禁深深吸了一口气。想想在东莞,虽然可以挣到一点钱,但空气中经常散发着油漆味、塑胶味及各种各样的怪味儿,四周总是灰蒙蒙的,甚至于,因为大多数时间处于工作和睡觉两种状况,我根本没机会抬头看一看天空的颜色。 <br/>   正在我又要浮想联翩时,村里响起了一串悠长而嘹亮的叫喊声:“收死鸡死鸭子了,谁家有死鸡死鸭子拿来卖噢。” <br/>   叫喊声刚落,我看到邻居大婶慌慌张张走出家门。我妈取笑她:“看你急的,去找老相好的啦?” <br/>   大婶沮丧地说:“我还有那份闲心?我去喊"收死鸡的"来收死鸡。我家鸡可能是生瘟了,刚才一眨眼的功夫,就死了四只,要是再死下去,没有母鸡下蛋,今年油盐钱就省下来了。” <br/>   我妈也替她着急起来:“那快去吧,喊一圈要是没人家卖鸡,他就会到别处去的。” <br/>   大婶“嗯”了一声,便小跑起来。 <br/>   望着大婶干瘦的身影,我妈叹了一口气:“你大婶命苦啊,你大叔和你爸那次在煤矿出事后,你大婶就一个人拉扯着两个孩子过。现在还好,一个初中,一个小学,以后上高中、大学可怎么办?现在的学费,全指望她在曹菊的塑料鞋底厂干活挣钱。没结婚的都不敢在里面做太久,听说做久了就不能生孩子。你大婶才做一年半,现在总说自己胸闷,喘不过来气呢。” <br/>   我随口问:“大婶还不到四十岁吧,那她怎么不改嫁呢?改嫁也有人替她养孩子。” <br/>   我妈白了我一眼:“改嫁就那么好改的?农村人,只要日子能过得下去,有儿有女的,谁去改嫁?再说了,就是她想改嫁,哪里去找那么合适的人?” <br/>   正说着,大婶带着“收死鸡的”一前一后过来了。一看到那个“收死鸡”的,我不禁笑起来:“宋小帅,是你啊?” <br/>

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7-8-24 21:46:00

我是一朵飘零的花176<br/>   宋小帅也看到了我,看了看我的家,高兴地说:“杨海燕,原来这就是你的家?我以前经常来这个村的,你们村里人多数养免子,鸡鸭养得少,后来我来得就少了。今天正好路过,我随便来转一圈,没想到就遇见你。” <br/>   说话间,大婶的鸡又死了两只,望着刚才还活蹦乱跳的鸡倒在地上,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了,大婶心疼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因为是生瘟疫死的鸡,宋小帅按照他收死鸡的惯例,出价是一块钱一只,但大婶要一块五一只。宋小帅看了看我,大方地说:“一块五就一块五吧,六只你全卖吗?” <br/>   大婶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狠下心来说:“留一只吧,整天青菜、萝卜的,我家两个讨债鬼早就馋死了。” <br/>   于是就留下来一只,五只鸡卖了七块五元钱。宋小帅把死鸡一只只扔进自行车后的筐里。那是一辆破旧的加重自行车,车后面有一个大筐,筐里面横七竖八地放着大半筐死鸡。 <br/>   宋小帅看我打量他自行车,解嘲道:“我这辆车,除了铃不响,其余什么地方都响。没办法,现在卖的那些轻便自行车中看不中用。” <br/>   我妈听说宋小帅是我同学,赶紧热情地招呼他到我们家坐,还给他倒了满满一杯白糖水。宋小帅真的渴了,毫不客气地一把接过来,仰天“咕咚咕咚”几口就喝光了。 <br/>   我妈望着他喝水的模样,一脸欢喜。 <br/>   喝完水,我妈关切地问:“你结没结婚?多大啦?” <br/>   宋小帅爽快地回答:“我还没结婚,和海燕一年生人,比她大三个月。” <!--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br/>   我妈满意地点点头,别有深意地望着我笑。 <br/>   知母莫若女,自从我这次回到家,我妈一看到和我年龄相当的男孩就两眼放光。我故意装作没看到她的递过来的眼色,转头奇怪地问宋小帅:“你比我大三个月?你怎么知道你比我大三个月?” <br/>   他脸“腾”地一下红了,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于娟说的呗,你还不知道吧,顾斌就是和于娟结的婚。” <br/>   听了这话,我惊讶地瞪大了眼晴。我清楚得记得,我们初中时的同学,都是邻近几个村庄的学生,彼此之间都很熟悉。那时的学校周围,一到春暖花开之际,学校就被掩映在墨绿色的小麦、黄灿灿的油菜花、细长的芦苇和许多叫不出名字的青草野花之间。每到这个季节,是我们最快乐的时光。特别是女孩子们,都正值豆蔻年华,课余时间,我们常常三五成群找个地方坐下,然后谈论理想、事业和爱情等等朦朦胧胧的话题。 <br/>   这个世界对于我们是那么的新奇,我们最常谈论的,便是班里的男孩们。每每提到顾斌,于娟总是不屑一顾:“闷葫芦一个,三脚踹不出个屁来,谁嫁给他谁倒霉!” <br/>   想到这里,我不由笑出声来:“顾斌和于娟,都不知道他们是谁追谁的呢。” <br/>   宋小帅哈哈一笑:“他们谁也没追谁,想起来真有意思。你应该还记得汪秀丽吧,就是个了很高,坐在后排的那个女孩子。” <br/>   我点点头:“记得的,长得很漂亮,好象比我们都要大两岁。有一次,老师让她到黑板上板书,她磨磨蹭蹭到黑板前,拿着粉笔,就是不写字,把老师气得半死。” <br/>   宋小帅连连点头,兴高采烈地说:“对对对,就是她,她和顾斌是一个村的。初中毕业后,她们都没有继续读书。你也知道,中考升学率那么低,当时我们班五十几个同学,上高中、中师加起来才只有一、二十个呢,考上大学的也不过就那几个人,还包括你这个没考上没去上的。所以,大多数同学都外出打工了。张云叶也是初中毕业就到广东打工的,张云叶就是坐在我后面的那个女孩,你一定记得的。有一年张云叶从广东打工回来,她想找几个同学聚一聚。她先去于娟家找于娟玩,然后两人又去汪秀丽家找汪秀丽玩,汪秀丽不在家,于娟和张云叶就坐在汪秀丽家的草垛边等,正好被顾斌看到了,就把她们两人领到家,管了一顿饭,后来几个人开始走动,于娟和顾斌就谈上了,现在儿子都快三岁了。” <br/>   乍一听到这么多同学的消息,我仿佛又回到了无忧无虑的少年时光。不过是短短的七年时间,真是物是人非。原来我的这些同学们,并没有几个象小英那样强烈地渴望出人投地,也没几个象曹菊那样大富大贵。他们平平淡淡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守望着清贫而安稳的生活。同样都是农村出身的人,他们可以这样生活,我为什么不可以呢? <br/>   那一刻,我的心,宁静而充实。 <br/><br/>   时间过得真快,感觉不过是眨眼间的功夫,就到晚饭时间了。我妈己经准备宋小帅的晚饭了,还破例到村头的小店里拿了一瓶两块钱的白酒,一定要留宋小帅在我家吃晚饭。但宋小帅却为难地说:“对不起,大婶,我不能在这里吃饭了,下次我会再来的。今天我一定要把收的货送到烧鸡铺的,要是明天再送过去,货变味了,他们要压价的,本来就挣不了什么钱。” <br/>   我妈不免有些失望。但宋小帅离开的时候,一步三回头,这让我妈又燃起了某种希望,她望着宋小帅消失的方向,下了个结论:“你这个同学,看上去对你有点意思。虽然收死鸡死鸭子的名声不好听,不过互相之间知根知底的,不象刘军那个王八羔子;虽然人长得不怎么样,但高高大大门前站,不干活也好看。他说他还没结婚,你看我这老糊涂,怎么刚才就忘了问他有没有对象了?” <br/>   我简直恼羞成怒了:“妈,人家不过是路过,什么意思不意思的!” <br/>

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7-8-24 21:50:00

我是一朵飘零的花177<br/>   我妈十拿九稳道:“我是过来人,我的眼光,一定是不会错的。” <br/>   刚刚过来串门的大婶也接口道:“嫂子你是说刚才那个收"死鸡的"吧,是个好孩子,很讲情面,看在海燕的面子上,连价钱都没和我讲呢。” <br/>   我脱口而出:“够了够了,当初你们还说我和刘军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 <br/>   大婶被我噎得半天说不出话来,我妈也直翻白眼,嘟囔道:“你这孩子,你这孩子,我还不都是为你好。” <br/>   虽然我对我妈和我大婶的话不以为意,但宋小帅和我说话时眼光的专注,让我不能不浮想连翩。我们还是同学时,我就己感觉他对我那方面的意思,但我从没往那上面想过。一方面,宋小帅经常性嘻皮笑脸的,我不太喜欢外向的男孩子;另一方面,我从小就是个志向远大的孩子,我那时候从没想过自己会在这片贫脊而偏僻的土地上过一辈子,总想着考大学,进大城市生活,远远地离开这片生我养我的土地。 <br/>   但是现在不同了,我没考上大学,我不想出去打工,我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渴望在这片土地上生存下来。但现在的我,早己不是初中时那个清涩单纯的少女了,我现在是个声名狼藉的失贞女人。宋小帅虽然不和我一个村,但相隔并不远,我的过去和现在不同版本的故事,他不可能没听别人说过。 <br/>   我越想越沮丧,真后悔当初为什么要去上高中,更后悔为什么要外出打工。如果初中毕业,我就不会想那么多,就和于娟一样,安安稳稳打个男人嫁掉,该有多好啊。 <br/>   但现在,一切都来不及了。 <br/>   虽然我对和宋小帅发展某种超出同学的关系并不乐观,但想到他临走前说的那句“下次再来”,我还是隐隐在心里抱着万分之一的希望,希望他真的再来。 <br/>   我原以为,就算宋小帅真的再来找我,不知要过多少天,没想到,第二天他就来我家了。和他同来的,还有顾斌。顾斌虽然不是很高,但看上去非常健康结实。他们能来看我,我妈比我还高兴,笑得合不拢嘴,殷勤地端茶送水。 <br/>   常言道,人是衣服马是鞍。宋小帅和顾斌虽然算不上英气逼人,但他们五官端正,身材中等偏上,绝不比我在广州、深圳、东莞及电影电视中见过的那引起所谓城市男人、官员老板、白领精英等等长得差,但现在,他们穿着皱巴巴的旧衣服、布满灰尘的皮鞋,再配上风吹日晒变得红黑的脸庞和没有头型的头发,活脱脱一副标准的中国农民形象。这种形象,和我们的父辈们,没有任何区别。 <br/>   我真替他们、也替自己惋惜。论智商和勤奋,我们不比当今的所谓社会精英差,甚至于,倘若我们出生在升学率高、高考分数低、高校多的大城市或富有的家庭,我们同样可以接受良好的高等教育。但现在,因为是农村户口,因为贫穷,我们只能无可选择地做农民。即便我们进城打工,我们也只能统统被称作“农民工”这个带有明显侮辱性质的称谓!每每听到“农民工”三个字,我总有一种想杀人的冲动! <br/>   因为无可选择的出身,在来到人世间的那一刻起,我们便注定跟别人不在一个起跑线上。不是我们不够努力,不是我们不够优秀,实在是,社会给予我们的机会是太少太少了。 <!--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br/>我不知道,在现在很多人都争先恐后外出打工的农村,象宋小帅和顾斌这样坚守土地的年轻农民还有多少?但顾斌却并不这样认为。 <br/>   他说:“出去打工有什么好?我们村很多和我差不多大的人都出去打工了,留下老人、妇女和孩子,全家人一年也见不到一次面。有时过年过节回来,每次都衣着光鲜,但看上去起码比我老五岁。前几年我一个堂哥在广东打工,得了职业病,在那边没钱治,只好回家了。瘦得皮包骨头,鼻子整天流血,头发大把大把地掉。就是因为他我爸妈才坚决不让我出去打工的。” <br/>   我同情地说:“真可怜,不过好象可以和厂里打官司的。” <br/>   顾斌口不择言道:“打个屁官司,堂哥那个厂做了五年,进厂却连合同都没签,厂里根本就不跟工人签合同!拿不出合同,就不能证明他是是那个厂的员工!他这边躺在医院,那边厂里就叫人把他行李送到医院了,最后还是几个老乡看不过去,凑钱把他送回家的。最惨的是,堂哥还没结婚,现在连走路都要扶着墙,一点活都不能干,简直是废人一个。” <br/>   宋小帅也附合道:“就是就是,前段时间我们村也有一个女孩,连加了两个通宵,整个人都迷糊了。刚走出厂门就一头钻进车轮子底下,被轧得没有一点人形。家里人要和厂里打官司,厂里说了,她是下班时间出的事,再说出事地点也不在厂里,只是象征性给了几千元安葬费。” <br/>   顾斌愤恨地说:“到外面打工,没有一点安全保障。听那些在外面做建筑工、煤矿工的人回来说,吃的都是专门的"民工米",做成的米饭发黄发硬,有一股霉味,吃那种米饭是不能嚼的,要直接吞下去,否则一嚼就嚼出砂子,碜牙,根本吃不下去,吃不下去就不能干活。菜吧,不是白菜罗卜,就是罗卜白菜,这些菜还都是下午到菜市场捡的,菜里一滴油都看不到。我表弟以前从来不吃肥肉,去年才出去做建筑工,春节回来,连吃了两大碗肥肉片子,把我小舅母都心疼死了,那生活真是猪狗不如。所以啊,我是不会出去打工的,于其到外面被人看低,不如在家里做我的农民!”<br/>   我反驳道:“话也不能这样说,打工仔打工妹中也有成功的。我以前在一家电子厂,就有一个课长,文化很低,从普通员工做起,后来做到课长的,一个月可以拿到三千多元呢。你们在家贩卖死鸡死鸭,能做到课长吗?一个月能拿到三千多块钱吗?” <br/>   宋小帅冷笑道:“那我问你,他从普通员工到课长经过多长时间?真正打工的人中,象他那样成功的人能有几个?” <br/>

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7-8-24 21:52:00

我是一朵飘零的花178<br/>   我想了想说:“如果不走捷径,普通员工要想升做课长,最少要经过七、八年,而且幸运儿是凤毛麟角的。如果都去做管理者了,谁去做一线工人?象我以前所在的服装厂,有近万人,但真正从一线工人坐到办公室的少之又少。这部分人大多数是在服装行业滚打摸爬了好多年,即便这样,如果没有关系仅靠自身的努力,也是很难出人投地的。” <br/>   宋小帅毫不客气地打断我的话:“虽然我没读过大学,但我也知道概率,当概率小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不要总拿极少数的成功案例来说事,这些成功案例,和庞大的底层"农民工"相比起来,是可以忽略不计的。而你说的成功,不过就是由一线工人到坐办公室的。就是你说的那个月薪三千多元的课长,三千元还不够那些当官的一桌酒席钱!这种所谓的成功,本身就很可笑。” <br/>   我虽然早就知道宋小帅伶牙利齿,但总认为除了比父辈们多读了几年书,骨子里,他还是个不折不扣的农民,农民的定义限制了他的视线,他对外面的世界所知甚少。但没想到,他反而比以前更加能言善道了。虽然我是个不成功的打工妹,但我也很不想让别人如此小看个出打工的人,可一时又找不出反驳的话来。我被噎得半天说不出话来,气得直翻白眼。情急之中,不由冷嘲热讽道:“宋小帅,没想到你从没出过远门,整天跟死鸡死鸭子打交道,家事国事天下事还是事事关心的啊?” <br/>   宋小帅反唇相讥:“怎么?你以为整天跟死鸡死鸭子打交道的人就一定是榆木脑袋吗?也太小看人了?” <br/>   我简直恼羞成怒了,脱口而出:“再高看你,你也是个农民!” <br/>   说完这话我就后悔了,他肯定会叫我去照照镜子看看自己是谁。但他并没有那样说,而是怒气冲冲道:“农民怎么啦?一听这话我就来气!我们之所以是农民,因为我出生在农村,现在户口也在农村。但这怨不得我,出身是无法选择的。我只是纳闷一点,农民外出打工叫农民工?依此类推,农民出身的学生叫农民学生;农民出身的教授叫农民教授;农民出身的官员叫农民官员,农民出身的总书记,也叫农民总书记吗?” <br/>   他最后一句话惊得我张大了嘴巴:太大逆不道了! <br/>   顾斌也意识到什么,连忙打圆场:“算了算了,人微言轻,我们老同学好不容易见一次面,光谈这些大话空话有什么意思。海燕,到我家去吧,于娟在家里做了好多菜,今天专门请你呢。” <br/>   我狠狠瞪了宋小帅一眼,连连点头。 <br/><br/>   顾斌家虽然离我家并不远,但我家所在的村有一条泥沙路直通镇上。而顾斌家相对来说较为偏僻,通向村子里的路都是小路,不但窄,而且还坑坑洼洼的。路上的坑洼是下雨天形成的痕迹,这种路是粘土路,一到下雨天,人或车走在上面,都要被陷进去,村子里的人进进出出都非常困难。 <br/>   相对我们村的房屋来说,这个村的房屋更为灰败破旧,甚至于,以前那种老式的泥草房还比比皆是。顾斌苦笑道:“我们村以前比你们村富裕,所以一般人都不想出去打工。” <br/>   我苦笑道:“谁都不想出去打工。现在还好,因为外出打工的人越来越多了,我小的时候,都说打工和出去要饭差不多呢。不是被逼无奈,谁也不走那条路的。” <br/>   宋小帅阴阳怪气地说了声:“那是那是,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嘛。” <!--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br/>   我对他的话不屑一顾。不知为什么,在别人面前,我说话做事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哪句话不小心又成为别人的话柄。但是和宋小帅说话,我却没有丝毫的顾忌,想到什么说什么。 <br/>   刚一进村,我就闻到一股强烈的臭味,不由捂住了鼻子:“什么味道?这么臭?” <br/>   顾斌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村里很多人家都喂豢养鸡,是鸡屎味。我们村不象你们村,没有会编苇席的。那几分口粮田能顶什么用?能出去打工的都出去了,没有出去的都在家里喂豢养鸡了。你是刚来的,时间长了就闻不到了。” <br/>   宋小帅吸吸鼻子:“就是就是,我经常闻这味儿,没感觉难闻啊。” <br/>   他们这样一说,我只好松开鼻子,果然,不一会儿鼻子就适应了那股味道。顾斌住的是砖土混和的瓦房,看上去还算结实。后排房屋和院子是他的家,前排三间房子,一间是走道,一间是吃饭的地方,另一间却房门朝外,门外搭了一锅一灶。不用说,这里住的是他家的老人。农村很多和儿子分家后,就是这样住的。 <br/>   顾斌顺着我的眼光一看,不以为意道:“里面住着我爷爷奶奶,爷爷几个月前检查出是癌症,是中晚期,现在躺在床上不能动了,不知今年能不能熬过春节。” <br/>   我随口说:“那肯定要开刀、化疗什么的。” <br/>   顾斌理所当然地说:“农村老人还不都是这样,病了疼了,就只有等死的份儿了,谁有钱去医院折腾?要不是我坚持,连检查这一关都免了呢。不是我不孝顺,实在是哪有那个能力。” <br/>   想到我们村里的老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年轻时拼命在土里上劳作,所得的报酬仅够勉强糊口,年老了只能依靠儿孙过活,一有病有灾,便无计可施,这就是农民的宿命。 <br/>   正在这时,于娟迎了出来,看到我,高兴得扑上来,大叫一声:“海燕。”便一把把我搂在怀里又叫又跳,她还象以前那样爽朗活泼。 <br/>

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7-8-24 21:54:00

我是一朵飘零的花179<br/>   随她走进院内,又一股难闻的气味迎面而来。只见不大的院落被丝网围起来一大半,后排的房子一半住人一半住鸡。那些鸡们晃悠悠地从房间房间走出来又走回去,烦躁地“咕咕”叫着,地上到处都是鸡屎,还铺有一层稻糠样的碎屑。 <br/>   顾斌埋怨于娟:“是不是你忘记喂鸡了。”<br/>   于娟拍了拍脑袋,做恍然大悟状:“看我,光想着海燕了,把喂鸡的事情都忘记了。” <br/>   说完,她走进屋,拿出一大桶稻糠样的东西,一把把洒到丝网内,鸡们飞奔出来,欢快地低头啄着。 <br/>   我抓起一把稻糠样的东西闻了闻,被呛得差点吐出来,我惊叫:“这是什么味道?怎么这么难闻?” <br/>   于娟宽容地说:“我开始也闻不惯,现在无所谓了。是专门的鸡饲料,里面掺了很多药,听说是激素,吃了鸡会长得快一些。很多人家都喂蛋鸡,蛋鸡就是专卖鸡蛋。我家喂的是肉鸡,小鸡买回来,每天喂鸡饲料,还要经常打激素,从鸡的腋窝下打,鸡就长得快,三个月就可以卖了。天热吧,鸡就会生瘟疫,天凉吧,每天夜里都要起来烧炕,我都累死了。” <br/>   我点点头:“做什么都不容易,怪不得现在的鸡肉没有以前好吃了,一点味道都没有了。” <br/>   于娟笑笑:“那是自然,以前的鸡呀鸭呀猪呀都是吃粮食的,现在都吃的是饲料。那点口粮田,人吃了都不够,更别说喂鸡喂鸭喂猪了。还有啊,你吃鸡时,最好不要吃腋窝的肉,那里经常打激素,肉有一股怪味儿。” <br/>   正好早上刚刚死了几只鸡,所以桌上的菜都和鸡分不开的。鸡肉炒辣椒、鸡肉炒蒜豆角、红烧鸡块、红烧鸡爪等等。吃饭时,顾斌小声问于娟:“给我爸妈留了吗?” <br/>   于娟不耐烦地说:“早上刚叫东东送过去一只死鸡呢。” <br/>   顾斌低声下气道:“再送点菜过去吧,那只鸡我妈肯定舍不得吃,送给我姐姐了。” <br/>   于娟就冷了脸,但还是装了满满一碗鸡,顾斌如获至宝地接过了,屁颠屁颠地送给他爸妈。 <br/>   于娟转回头跟我诉苦:“他那个姐姐吧,在婆家很受气,日子也过得艰难,成天回娘家来,我都烦死了。” <br/>   我问:“她姐很懒吗?” <br/>   于娟摇摇头:“倒是不懒,可什么都不会做。当初高中毕业考了三年大学没考上,出了校门就嫁人了,田里活和家务活都不会做。刚嫁过去时,她婆婆和妯娌以为她好歹也是个高中生,对她很是照顾。时间久了,发现她除了比别人多识几个字,什么也不会做,就都看不起她了。一到农忙,她什么也不会做,只会哭,越哭婆家越讨厌她。” <br/>   听了这话,我想到自己,不由暗暗叹了一口气。 <br/>   忽然,于娟诡秘地说:“海燕,你比以前黑了好多,也瘦了,又长高了。怎么样,有没有男朋友,要不要我介绍一个。” <br/>   我讷讷道:“还没呢,没人要了。” <br/>   于娟冲对面的宋小帅一眨眼:“怎么没人要?有人几年前就惦记你了。” <br/>   宋小帅刚才还嘻皮笑脸的脸立刻涨得通红,慌乱地低下头。正在这时,一个小孩子灰头土脸地从外面跑进来,拿起水瓢,从水缸里舀起一大瓢凉水“咕咚咕咚”地喝起来。 <br/>   于娟无奈地说:“这孩子就知道玩,吃饭也要我叫好几遍。”转身又冲儿子喊:“东东过来,没看到家里来客人吗?” <br/><br/>   原来这就是顾斌和于娟的儿子东东,我赶紧拿出买的两袋糖果递给他,小家伙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小眼晴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于娟,于娟道:“阿姨给的,拿着吧。” <br/>   他高兴地接过了,剥了一颗糖放进于娟嘴里:“妈妈先吃。” <br/>   我羡慕地说:“你好幸福,东东好乖呢,长得这么清秀。” <br/>   于娟得意地抱起儿子:“还行吧,最起码,他爷爷有人拿花蟠了。” <br/>   我深有同感地点点头。在我们那儿,无论生前是显赫尊贵还是贫穷疾病, <!--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

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7-8-24 21:58:00

我是一朵飘零的花180<br/>   这些规矩,有些似乎看起来不合理,但在农村,约定成俗的风俗,是谁也无法改变得了的。东东是个男孩,所以他爷爷若死了,有人拿花蟠,他爷爷这一生,也算是功德圆满了。 <br/>   送菜回来的顾斌听我们在谈论这些,不由就皱了眉:“吃饭时间谈这个,真不吉利。” <br/>于娟白了他一眼,还是住了嘴。 <br/>   在家吃了这么久的素食,乍一面对这满桌的鸡肉,我食欲大振。虽然鸡肉很粗糙,也没有什么鸡肉的味道,但这毕竟是肉啊。还有于娟做的几碟家常小菜,虽然不值什么钱,但很开胃。 <br/>   因为家里鸡经常死亡,东东早就吃腻了鸡肉,只捡别的菜吃。宋小帅叹道:“东东真有福气,我整天贩死鸡死鸭子都舍不得吃呢。” <br/>   于娟打趣道:“以后你结了婚,也养[被过滤],经常死的,到那时,你想吃多少吃多少。”说到这里,她望了望我,又加了一句,“海燕也是。” <br/>   我窘得满脸通红,无意间抬头,却正碰上宋小帅火辣辣的目光,四目相对,我倏地低下头。我知道,于娟和顾斌在极力搓合我们。想想也是,同学间深厚的情谊是别人无法取代的。那时候,我和于娟同桌,宋小帅和顾斌同桌,若我和宋小帅真的成了,也是一段佳话吧。 <br/>   虽然,宋小帅的活泼外向,宋小帅的嘻皮笑脸,宋小帅微胖的身材,都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若能和他结婚,我就可以在家里安定下来,永远留在妈妈和弟弟的身旁,也未免不是一件好事呢。 <br/>   只是我有些担心,以我现在的名声,他和他的家人,会接受我吗?<br/><br/>   吃过饭,于娟麻利地收拾碗筷,抱到院内的机压机边洗涮。谁知她刚走进院内,便传来一声惊呼:“鸡还在死!”<br/>   我们闻言都跑了出去,只见院内的围网中,又横七竖八地躺着十几只死鸡。有的死鸡嘴里还叼着饲料,另外还有几只虽然没死,却也没精打采的。顾斌迅速反应过来:“天太热,很多人家都生鸡瘟了,快把死鸡和己经发病的鸡拎出来,防止传染到别的鸡身上,我去买药打针!” <br/>   原来每个养鸡的人家,都有针筒,鸡生了病,根据相关的症状买来药片或药水就行了。说话间,于娟和宋小帅跨进了围网,将死鸡和发病的鸡扔出来,和没有发病的鸡隔离。顾斌刚飞奔出去买药。 <br/>   我帮不上忙,便去洗碗筷,收拾干净,顾斌也买来药片和药水,药片研碎掺在鸡饲料里,药水则分别刺在鸡的腋下。但没有来得及打药水的鸡,还在不停地死,望着死鸡越来越多,于娟急得抹起了眼泪,连声乞求道:“老天爷,行行好,不要再死了,不要再死了,再死今年我们就白忙活了。” <br/>   我听得心酸,这些鸡都喂了近三个月,眼看就能卖了,这样一生瘟,不但三个月的辛苦付之东流连本带利,不知要损失多少呢。顾斌家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也不好再呆下去,安慰了于娟一会儿,便和宋小帅起身告辞。 <br/>   刚出门,宋小帅便担忧地说:“连本带利,不知要损失多少呢。他们家生活,除了顾斌贩死鸡死鸭子,就靠这些豢养鸡了。你知道吗?于娟和东东是没有口粮田的,三口人只有顾斌有口粮田,于娟爱面子,再加上娘家也不富裕,她的口粮田虽然在娘家,她也不好象有些人那样,回娘家拉粮食。” <br/>   我点点头:“知道的,我们村很多分过土地后嫁来的媳妇也是这样。” <br/>   宋小帅无奈地说:“虽然他们没有土地,但依然被称人为农民,没有土的也叫农民吗?想想真是讽刺!” <br/>   我怕他又说出什么激烈的话来,安慰道:“大家还不都是这样过,你不要想那么多,想也没用的,反而自己受累。” <br/>   他自言自语道:“我原以为你是一个很聪明很有思想的女孩子,和他们不一样,没想到你也这样麻木。” <br/>   我尴尬道:“我再怎样聪明再怎样有思想,我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女子。” <br/>   他沉思一下,点了点头:“也是,你这次回家,还打算出去吗?” <br/>   我苦涩地说:“我不想出去,一点都不想,可在家里,我又不知道该做什么?”<br/><br/>   他笑笑:“随便做点什么就行啦,比如编苇席啊,喂豢养鸡啊。这些你要是都做不了,就买几只小免子喂呗,每天只要到地里薅青草就行了,也不象豢养鸡那样容易生瘟疫。” <br/>我半真半假地说:“那你怎么做这些事呢?你说话一套一套的,牢骚满腹,可你贩卖死鸡死鸭赚的就是昧心钱。去年非典,还有这几年的禽流感,听说都是通过鸡鸭传播到人体的呢。” <br/>   宋小帅一瞪眼:“我也知道这样做不好,可我是农民,土地都被村干部及期亲朋好友承包了,开电器修理铺又没有本钱,你叫我做什么?再说了,你是土生土长的农村人,你应该知道,农村哪家鸡生瘟疫死了舍得扔掉?就算不卖,也都是自家吃了。前几年猪肉生瘟,那些米猪肉还不是把米粒去掉照吃不误,煮熟就行,也没见哪家因此死人了?农村人,一年难见几次荤腥,再象城里人那样讲究,就别想活命了。” <!--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br/>   确实如此,我小时候家里死了鸡鸭,那时候并没有人来收,都是自家吃的,那些鸡鸭,几乎都是病死的。记得每次家里死了鸡鸭,爸爸妈妈因此要难过好几天,我和我弟却盼着多死几只,因为可以改善伙食。 <br/>

踏浪行歌 发表于 2007-8-24 22:05:00

我是一朵飘零的花181<br/>   虽然我现在的处境很不好,宋小帅的出现,无疑为我的生活揭开了一个新的篇章,但我残存的虚荣心还是对宋小帅从事的职业不太满意的。倘若我真的和他走在一起了,以后亲戚朋友若是问起:“海燕,你男朋友是做什么的?” <br/>   我怎么回答?我难道这样说:“他是收死鸡死鸭的。”多不好意思啊。 <br/>   所以,明知自己没有理,我还是底气不足地说:“你可以做别的,可你看你,除了贩死鸡死鸭就是卖假烟,没一样是光明正大的。” <br/>   没想到,他竟然强硬地说:“这年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人造鸡蛋、鸭蛋满天飞;猪肉有瘦肉精;大棚蔬采加生长素,因为虫子的抗药性强了,农药制造得越来越毒,每一片叶子上都浸满了农药;水果放催熟剂,水果贩子为了防止腐烂,喷了许多化学药水;火腿肠是几十种化学药品调制的,有的还放敌敌畏;鱼是被污染的水里养的,吃了会得白血病;猪血吧,屠夫们常把猪屎、猪尿放在一起搅拌;更可恶的是地下工厂加工的潲水油,他们用猪桶去各酒楼饭店收集脏兮兮的潲水,再用简陋的工具分离出里面的油,很多人贪便宜,吃的都是那种油。前几天,我家一桶油吃到后面,都看到底部黑乎乎的沉淀物。我们农村人还好,吃的是自己打的粮食。听说有些黑心的米贩子,为了增加大米的重量,竟然把白石头粉碎了拌在大米里。还有的为了增加大米的光泽,竟然把工业用的石蜡拌在里面。又是白石头又是石蜡的,你说这米还能吃吗?我说的还只是很少很少的一部分,还有更多致人于死地的行当。和他们相比,我贩卖死鸡死鸭算什么?我贩卖假烟算什么?” <br/>   他越说越气,声音也越来越多,说到最后,简直是冲我嚷了,脸也红了,脖子也粗了,我甚至看到他额头上的青筋在跳呀跳得。 <br/>   我吓得大气都不敢说,好半天,才无力地说:“你干嘛这样大声,我只不过是随便说说吗?” <br/>   他冷冷地看了我一眼,仿佛看到我的五脏六腑一样,最后撂下一句话:“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并不是嫌贩死鸡死鸭昧良心、不卫生,你是嫌我是贩死鸡死鸭的!” <br/>   我张了张口,他却根本不再听我解释,看都不再看我一眼,拂袖面去! <br/><br/>   望着他迅速消失的身影,我心里一酸,差点落下泪来。我好后悔自己刚才说的话,现在,我多么想告诉他,我不嫌弃他,一点都不! <br/>   经历过这么多的坎坷和挫败,我终于能够理智地分辩,哪个男人对我是虚情假意,那个男人对我是真心实意。宋小帅,他对我没有任何隐瞒,无论说话还是做事,都是坦坦荡荡。特别是他注视我的时候,眼晴是那样地清澈透明,没有一丝保留。 <br/>   可是,我竟然虚荣地嫌弃他所从事的职业,而忽略了他的勤劳与善良、他的聪明与幽默、他的开阔的视野与不同于一般的抱负。所有这些,对于一个普通的农民来说,是多么难得与可贵啊。这么好的一个人,我竟然不知道珍惜,还把他气走了。此时此刻,我比任何时候都痛恨我自己! <br/>   我推着自行车,连跳上去的力气都没有了,垂头丧气地走回家。我妈一看到我就来了精神,迎上来笑眯眯地问:“怎么样?他有没有跟你什么?” <br/>   我没精打采地问:“说什么啊?”<u>,</u><br/>   我妈亲昵地打了我一巴掌:“这孩子,莫非连你妈都想瞒着?” <br/>   我沮丧地说:“什么也没说。” <br/>   我妈这才看到我神色不对,立刻紧皱了眉:“怎么?是不是他也听到什么风声了?嫌弃你了?”<br/>   这其实也正是我担心的,我恼羞成怒道:“什么跟什么呀?”唯恐我妈再说一些让我伤心的话,便转移了话题,“今天周未,海鸥还没回来吗?” <br/>   我妈不满地说:“早回来了,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一回到家就把自己关在房中,我叫他他也不理。” <br/>   从我回家到现在,海鸥从学校一回家就围着我转。开始的时候,我还担心关于我的流言蜚语传到他耳朵里影响他成长和学习。但他一直快快乐乐的样子,我便渐渐放下心来了。如今听妈妈一说,心里还是不由一寒。 <br/>   我推开海鸥的房门,只见他躺在床上,睁大眼晴瞪着房顶。我轻声叫道:“海鸥。” <br/>   他赶忙坐起来,勉强笑了笑:“姐。” <br/>   我关切地问:“听妈妈说你一回家就把自己关在房间,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情了吗?” <br/>   他犹豫了一下,小声说:“没什么,快中考了,这段时间大考小考的,要记很多东西,感觉很累。” <br/>   我从幼儿园上到高中,历经大考小考无数,特别是中考和高考,试卷撂起来都能堆成几座小山了。白天要接受填鸭式教学,晚上做题到十一、二点,早上五、六点就起身死记硬背,可谓身经百战,当然知道其中的艰辛。 <br/>   我安慰道:“你在班里从没低于前三名,成绩稳定,只要正常发挥,一定能考上的,不要太担心,你绝不会比姐姐差。” <br/>   海鸥点点头,却几次欲言又止。我以为是他学习太紧张了,也没放在心上。 <br/><br/>   我的心,己经被宋小帅占得满满的。他那爽朗的笑声,他那愤世嫉俗的谈吐,长久地萦绕在我耳边,挥之不去。悔恨和矛盾纠缠着我,让我身心俱惫。 <br/>   我很希望他再来找我,但一天、两天、一个星期、半个月过去了,他再没来找过我。每当村里有人吆喝叫卖的时候,我总会侧耳细听,分辩是不是他的声音,但结果却总是令人失望的。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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