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09-3-2 10: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51. 在 家 弟 子 如 何 修 持 佛 法?
. }% ~: e/ {+ Y. v5 \& h0 U; p 佛 法 是 一 種 應 機 教 化 超 度 的 方 便 法, 沒 有 一 種 固 定 的 修 持 模 式。 把 佛 教 的 修 持 理 解 為 幾 種 狹 隘 的 固 定 模 式 或 者 教 條 主 義 的 方 法, 都 是 錯 誤 的。 佛 教 的 修 行 原 則 是 諸 惡 莫 做, 諸 善 奉 行, 調 服 心 性 三 條。 淨 化 心 靈, 徹 底 清 除 貪、 嗔、 痴、 慢、 邪 見 等 心 靈 污 染, 達 到 人 格 的 真、 善、 美 和 智 慧 的 最 高 境 界 就 是 佛。 修 行 的 方 法 有 千 萬 種, 其 目 的 只 有 追 求 幸 福 快 樂 的 人 身 和 成 佛 兩 條。 智 者 可 以 從 目 的 上 選 擇 一 種 最 佳 修 持 方 法, 在 家 的 學 修 者 不 能 生 搬 硬 套 出 家 人 的 方 法, 這 要 根 據 每 個 人 的 職 業 環 境 和 家 庭 等 情 況 決 定。 有 的 人 可 以 從 閱 讀 經 書, 加 強 思 想 修 養 入 手; 有 的 可 以 靜 坐, 修 定, 修 慧, 走 開 悟 之 路; 有 的 可 以 專 心 誦 經 念 咒; 若 要 想 迅 速 獲 得 修 證 成 就, 就 要 按 修 密 程 序 求 密 法, 堅 持 修 習。 無 論 什 麼 方 法, 修 哪 種 法, 都 要 有 上 師 的 指 導 和 清 淨 的 法 脈 傳 承。 不 能 憑 書 本 自 學, 不 能 相 信 不 符 合 佛 教 經 典 教 義 的 亂 傳 亂 說, 更 不 能 相 信 那 些 打 著 佛 教 旗 號 的 邪 門 歪 道, 巫 婆 神 漢, 以 及 形 形 色 色 的 裝 神 弄 鬼 自 稱 “ 佛 菩 薩 〞 行 騙 的 偽 氣 功 師 之 流。
/ o, k1 L( e q9 J) k7 o X52. 凡 上 師 的 話 都 要 無 條 件 地 服 從 嗎? . N: a! U% i' Y( I! V! b( e
在 修 佛 的 道 路 上 拜 師 是 最 重 要 的 一 環, 因 此, 宗 喀 巴 大 師 的 《 菩 提 道 次 第》 中 稱 拜 師 是 道 本, 作 了 詳 細 的 論 述。 尊 師 重 教 是 文 明 社 會 的 美 德, 對 學 佛 的 人 來 說, 對 上 師 的 尊 敬 和 一 般 意 義 上 的 尊 師 還 有 所 不 同, 應 將 具 德 的 上 師 視 為 代 佛 傳 道 的 佛 的 化 身 和 三 寶 合 一 的 皈 依 對 象。 因 此, 對 上 師 尊 敬 與 否, 忠 誠 與 否 就 會 成 為 學 道 成 功 與 否 的 關 鍵 因 素。 因 此, 不 能 不 重 視 師 道, 在 拜 師 之 前 要 十 分 慎 重, 不 能 “ 見 廟 〞 就 燒 香, 要 從 品 德、 學 問、 教 派 傳 承 各 方 面 對 投 拜 對 象 進 行 了 解, 慎 重 決 定 取 舍。 上 師 的 品 德、 學 問 必 須 按 佛 教 的 標 準 衡 量。 不 能 靠 商 品 社 會 的 虛 假 廣 告, 要 經 過 可 靠 的 途 徑 了 解。 經 過 慎 重 選 擇 而 決 定 投 拜 的 上 師, 就 看 作 入 道 之 本, 加 持 之 源, 尊 敬 供 奉, 不 能 有 三 心 二 意。 只 要 上 師 所 做 所 為, 合 乎 教 義, 就 應 服 從 支 持。 如 果 有 些 上 師 的 行 為 不 合 教 義 法 規, 弟 子 應 該 像 子 女 對 待 父 母 的 錯 誤 那 樣, 善 言 奉 勸 改 正 製 止。 這 就 是 《 菩 提 道 次 第》 中 指 示 的 對 待 上 師 錯 誤 言 行 的 態 度。 這 有 以 下 經 典 根 據﹕ 《 律》 中 說 “ 所 說 背 離 教 義, 應 製 止 〞。 《 寶 雲 經》 中 說, “ 對 善 法 行, 應 隨 從 奉 行, 對 惡 行 為 應 當 背 棄 〞, 這 就 是 說, 對 上 師 的 服 從 並 不 是 無 條 件 的。 - J; {( i" z" }( s7 E8 c# s
53. 不 放 棄 五 欲 能 不 能 學 佛?
~' \" @, E# @( q% o& |6 ~# Q; f' ^ 對 色、 聲、 香、 味、 觸 的 愛 欲, 在 佛 經 中 稱 五 欲。 貪 戀 五 欲 是 眾 生 墮 落 受 苦 的 根 源, 因 此, 節 製 五 欲 是 心 性 淨 化 成 佛 的 主 要 手 段。 但 佛 教 是 一 種 根 據 不 同 對 像, 采 取 不 同 方 法 的 靈 活 方 便 法 門。 對 於 小 機 人 適 應 戒 欲 離 欲 的 方 法, 對 大 機 人 並 不 適 應 戒 欲 的 消 極 方 法, 而 適 應 更 積 極 的 以 欲 止 的 方 便 法 門。 毒 藥 對 不 同 的 人 的 作 用 並 不 相 同, 有 的 吃 了 毒 藥 就 會 喪 命, 有 的 人 吃 了 毒 藥 也 不 會 中 毒, 甚 至 有 的 人 吃 了 毒 藥 會 變 得 更 加 強 壯。 學 佛 也 有 這 樣 三 種 根 器 的 人。 第 一 種 人 無 抗 毒 能 力, 只 能 遠 離 毒 害; 第 二 種 人 不 怕 毒 害, 沒 有 必 要 采 取 防 毒 措 施, 可 以 順 其 自 然; 第 三 種 人 可 以 以 毒 攻 毒, 化 毒 為 自 身 的 高 能 營 養。 這 三 種 人 依 次 是 學 顯 宗 小 乘, 學 菩 薩 乘, 學 無 上 密 的 根 器。 這 樣 大 根 器 的 人 猶 如 食 毒 的 孔 雀。 在 法 護 大 師 的 《 劍 輪 修 行 法》 中 有 偈 雲﹕- ~" b5 n8 A5 U% f6 ?+ s' [5 g
[size=-1]“ 孔 雀 在 毒 草 中 昂 首 闊 步, 不 顧 盼 周 圍 的 香 花 奇 草, 孔 雀 不 喜 歡 香 花 美 味, 他 們 卻 因 吃 毒 草 而 體 壯 羽 美。 〞 “ 欲 樂 猶 如 毒 草 葉, 惟 有 如 孔 雀 的 勇 士 方 能 依 其 茁 壯, 若 是 如 烏 鴉 的 弱 者 去 嘗 試, 勢 必 因 貪 得 無 厭 而 喪 命。 〞 這 裡 說 的 很 清 楚, 若 無 孔 雀 似 的 化 毒 為 營 養 的 能 力, 絕 不 能 貪 戀 五 欲 之 毒 草。
7 D4 j) x8 c/ i0 }3 e& `/ z54. 什 麼 叫 傳 承? 傳 承 共 有 哪 幾 種? * }) b5 t _/ S! P9 q7 u1 j2 \8 D
傳 承 是 真 法 口 耳 相 傳, 一 脈 相 傳, 從 未 間 斷 的 法 脈 傳 遞 系 統。 主 要 有 戒 脈 傳 承, 經 學 傳 承, 灌 頂 隨 許 傳 承 等。 經 學 傳 承 又 分 經 輪 閱 讀 傳 承 和 講 解 傳 承。 如 《 菩 提 道 次》, 有 三 個 經 學 傳 承﹕ 一 . 是 世 尊、 文 殊、 龍 樹 一 脈 相 傳 的 深 密 正 見 傳 承; 二 . 是 世 尊、 彌 勒、 無 著 一 脈 相 傳 的 廣 大 菩 薩 行 傳 承; 三 . 是 持 金 剛、 文 殊、 大 勇 金 剛 一 脈 相 傳 的 修 習 加 持 傳 承。 這 三 個 純 真 無 瑕 的 菩 提 道 經 學 傳 承 到 了 宗 喀 巴 大 師, 大 師 將 以 上 三 個 法 流 巧 妙 地 結 合 在 一 起, 寫 出 了 曠 世 之 作 《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傳 承 必 須 是 口 傳 相 傳, 不 能 用 文 書 相 傳, 也 不 能 由 不 具 備 傳 授 資 格 的 人 代 替。 傳 授 戒 律 的 戒 師, 也 必 須 是 戒 行 清 淨, 具 備 戒 體 的 僧 人。 有 破 戒 行 為 的 任 何 人 都 沒 有 傳 戒 的 資 格。 灌 頂 上 師 除 具 備 從 持 金 剛 以 下 代 代 具 德 上 師 傳 承 未 斷 的 法 脈 外, 還 要 具 備 修 持 實 踐 和 作 金 剛 上 師 的 “ 雙 十 〞 條 件。 經 典 閱 讀、 講 解, 也 有 嚴 格 的 師 傳, 不 能 望 文 生 義, 任 意 理 解, 隨 意 發 揮。 否 則, 就 成 世 俗 見 解, 不 成 其 為 深 奧 的 佛 法。 + N. h% C y( V" |/ }" Z4 K
55. 學 習 藏 傳 佛 教 應 從 何 處 入 手? 3 e7 l T" W# A0 y1 I
佛 教 的 信 仰 是 建 立 在 系 統 完 整 精 密 的 知 識 理 論 基 礎 上 的 理 性 信 仰, 對 佛 教 的 起 信、 入 道、 證 果, 不 能 靠 神 靈 的 啟 示, 不 能 靠 盲 目 迷 信, 也 不 能 靠 幾 條 咒 語 和 盲 修 瞎 煉 的 幻 覺, 而 要 靠 系 統 正 確 嚴 密 的 教 理 和 修 證 理 論 的 指 導。 因 此, 無 論 是 藏 傳 佛 教 或 漢 傳 佛 教, 無 論 是 密 宗 還 是 禪 宗, 只 要 是 佛 教, 他 的 正 確 的 入 手 處, 理 所 當 然 的 是 拜 師, 學 習 掌 握 系 統 的 教 理, 按 聞 思 修 程 序 進 行。 由 於 這 個 原 因, 《 菩 提 道 次 第》 開 卷 第 一 章 就 是 “ 親 近 善 知 識 〞。 宗 喀 巴 等 藏 傳 佛 教 各 教 派 的 高 僧 大 成 就 師 所 走 過 的 歷 程, 可 以 歸 結 為 這 樣 一 個 模 式, 尋 師 求 法 艱 苦 修 持 獲 得 成 就 收 徒 傳 法, 著 書 立 說。 也 許 有 人 會 說﹕ 禪 宗 不 立 文 字, 不 主 張 經 教, 怎 能 說 所 有 的 佛 教 都 從 拜 師 學 習 理 教 入 手 呢? 我 認 為 這 是 對 正 宗 禪 門 教 理 的 嚴 重 歪 曲, 否 則, 六 祖 《 壇 經》 中 的 “ 不 可 沉 空 守 寂, 即 須 廣 學 多 聞, 識 自 本 心, 達 諸 佛 理 〞 ( 懺 悔 品 第 六 ) 這 段 話 如 何 解 釋? 既 然 “ 不 立 文 字 〞, “ 壇 經 〞 難 道 不 是 文 字 嗎? 既 然 不 需 要 經 教, 數 萬 言 《 壇 經》 講 的 不 是 經 教, 又 是 什 麼 呢? 中 國 的 禪 宗 走 上 偏 禪 的 道 路, 其 最 根 本 原 因 是 輕 視 經 教, 舍 本 求 遠 所 造 成 的。 $ C& a$ x& z7 T7 y4 n) q
56. 對 別 的 教 派 應 持 何 種 態 度? 3 P+ b K/ Z! X! v* G/ X5 k
對 待 教 派 問 題 有 兩 條 原 則。
) s+ Y! z9 `+ a( p5 t4 H w 一 . 對 佛 教 任 何 教 派 都 不 應 該 抱 有 偏 見。 ( Z# P5 X( X! z1 q3 e
二 . 信 仰 貴 在 專 一。# |/ V5 }. s. a2 e' P. M% c" O
就 第 一 個 問 題 來 講, 佛 教 無 論 大 乘、 小 乘、 顯 教、 密 教、 禪 宗、 淨 土, 就 藏 密 而 言, 無 論 薩 迦、 寧 瑪、 格 魯、 噶 舉、 希 結、 覺 囊, 都 是 佛 教 這 棵 大 菩 提 樹 上 的 大 小 枝 干, 盡 管 它 們 各 自 花 色 不 同, 但 它 們 同 出 於 一 條 根, 結 同 樣 的 果, 這 一 點 是 相 同 的。 “ 花 色 不 同 〞 是 說 各 教 派 都 有 各 自 的 特 點, 所 以 泛 稱 八 萬 四 千 法。 只 要 有 利 於 眾 生, 能 使 眾 生 離 苦 得 樂 的 法 都 是 好 法。 我 們 不 能 站 在 世 俗 的 立 場 上 為 嗔 所 驅 使, 抬 高 一 派, 貶 低 一 派。 如 有 的 人 站 在 原 始 小 乘 立 場 上 說 大 乘 “ 屬 後 出, 非 佛 說 〞; 有 的 人 一 葉 障 目、 不 見 泰 山, 說 “ 密 宗 出 自 印 度 教, 非 正 宗 佛 教 〞 雲 雲, 仿 佛 唯 有 自 己 才 是 一 切 佛 法 的 遍 知 者 似 的。 這 種 人 如 果 是 佛 教 徒 那 他 就 犯 了 一 個 可 怕 的 誹 謗 佛 法 罪, 他 的 三 皈 戒 性 也 將 蕩 然 無 存。 對 任 何 教 派 都 隨 喜、 恭 敬 是 五 佛 戒 的 戒 律 之 一, 對 此 應 持 正 確 態 度。 8 T, J/ F6 C7 \) }3 Y- ?9 ^. y
第 二 個 問 題 是 信 仰 貴 在 專 一。 這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一 條。 皈 依 哪 個 教 派 是 信 仰 環 境 和 自 己 的 機 緣 所 決 定 的, 有 的 人 經 過 理 論 研 究 以 後, 也 有 改 信 別 教 的 可 能 性。 “ 信 貴 專 一 〞 就 是 說 無 論 信 仰 哪 一 個 教 派 都 要 信 心 專 一, 不 應 該 像 “ 乞 丐 的 面 袋 〞各 種 成 分 混 雜 在 一 起。 “ 專 〞 才 能 “ 精 〞, 作 學 問 和 學 佛 都 是 一 樣 的 道 理。 作 學 問 所 謂 “ 廣 〞, 只 是 指 所 掌 握 的 知 識 面 較 廣, 但 真 正 的 學 者 都 有 自 己 的 絕 貨 專 長。 如 有 的 人 談 起 佛 法 來, 三 教 九 流、 儒 道 基 督, 牽 強 附 會, 東 拉 西 扯, 似 乎 他 們 樣 樣 精 通, 實 際 上 正 好 暴 露 了 他 們 的 信 無 專 信, 學 無 專 長, 淺 薄 無 知。 當 觸 及 關 鍵 問 題 時, 他 們 采 取 的 則 是 一 種 閃 爍 其 辭 的 回 避 伎 倆。 有 的 人 自 吹 自 擂, 說 他 薩 迦、 噶 舉、 寧 瑪、 格 魯 的 大 法 樣 樣 精 通, 但 內 行 一 目 了 然, 他 什 麼 也 不 懂, 他 自 己 表 明 了 他 是 一 個 小 小 的 “ 雜 貨 攤 〞, 而 不 是 學 有 專 長 的 “ 專 業 公 司 〞。
6 e9 q" X7 r& }4 L5 u 不 僅 如 此, 信 仰 不 專 一 的 還 會 遭 到 護 法 的 懲 罰。 因 為 各 教 派 的 護 法 神 都 是 以 保 護 各 教 派 的 法 脈 和 教 徒 的 信 仰 和 戒 行 為 己 任 的。 如 果 法 脈 混 雜、 教 徒 的 信 仰 和 戒 行 不 純, 就 會 激 怒 護 法, 遭 到 可 怕 的 報 應。 在 消 除 封 建 主 史 上 有 關 這 方 面 的 事 例 和 大 德 高 僧 的 有 關 這 方 面 的 論 述 很 多, 絕 不 可 等 閒 視 之。
9 \# ^$ _5 K& s* R, C6 a57. 有 人 說﹕ “ 格 魯 派 教 理 研 究 方 面 功 底 深, 修 證 成 就 差; 寧 瑪 派 教 理 研 究 功 底 差, 修 證 成 就 高。 〞 這 話 對 嗎? 3 R# O, U/ g+ |' s
這 話 本 身 就 有 嚴 重 的 邏 輯 矛 盾, 如 果 前 半 句 是 真, 後 半 句 必 然 是 假, 也 就 是 說, 如 果 “ 教 理 研 究 功 底 深 〞 是 真, 那 麼 “ 修 證 成 就 差 〞 一 句 必 然 是 假, 如 果 “ 修 證 成 就 高 〞 是 真, 那 麼 “ 療 理 研 究 差 〞 必 定 是 假。 因 為 從 佛 教 來 說, 教 理 研 究 和 修 證 成 就 就 是 密 切 相 關 的。 教 理 研 究 不 能 脫 離 修 煉 實 踐, 很 多 教 理 要 通 過 修 煉 實 踐 來 體 會 驗 證 非 理 念 性 的 真 實 性 空 等; 同 樣, 以 思 想 意 識、 精 神 境 界 徹 底 轉 變 為 主 的 精 細 複 雜 的 修 煉 程 序 也 離 不 開 精 深 的 教 理 指 導。 因 此, 教 理 的 掌 握 和 修 持 緊 密 相 連, 是 不 能 脫 節 的 兩 個 有 機 組 成 部 分。 那 種 所 謂 不 掌 握 精 湛 教 理 的 高 深 修 證 成 就, 和 所 謂 沒 有 修 證 成 就 的 對 深 層 教 理 的 掌 握 理 解 都 是 十 分 外 行 的 說 法。 實 際 上 格 魯 派 不 但 具 有 重 視 教 理 研 究 的 良 好 傳 統, 也 具 有 經 續 中 所 說 的 那 種 共 不 共 修 證 高 深 成 就, 只 是 格 魯 派 戒 律 嚴 明, 密 修 成 就 嚴 格 按 密 戒 保 密, 不 向 外 界 公 開 宣 揚 而 已, 看 看 歷 代 格 魯 派 大 德 高 僧 的 密 傳 記 載 便 知。 同 樣, 寧 瑪 派 真 正 的 大 成 就 師 都 是 精 通 顯 密 教 理 的 大 善 知 識, 決 不 是 不 學 無 術, 盲 修 瞎 煉, 故 弄 玄 虛, 裝 神 弄 鬼 的 淺 薄 密 咒 士。 ; Z% C5 u1 O" \2 Z0 }' F, A/ Y: ]
58. 有 人 說﹕ “ 我 對 宗 喀 巴 的 佛 學 思 想, 有 的 贊 成, 有 的 不 贊 成。 贊 成 的 是 他 對 戒 律 的 重 視 和 示 範 作 用, 不 贊 成 的 是 宗 喀 巴 確 立 的 過 於 龐 大 近 乎 戲 論 的 佛 學 體 系, 這 種 佛 學 體 系 從 很 大 的 程 度 上 已 經 失 去 了 佛 學 本 有 的 靈 活 性 和 實 用 性。 對 於 宗 喀 巴 大 師 的 很 多 佛 學 觀 點, 我 也 非 常 不 贊 同。 〞 你 認 為 這 種 說 法 有 道 理 嗎?
$ l' Q1 |! ~, x' `1 Q5 k4 J, t 對 宗 喀 巴 的 教 義, 有 的 贊 同, 有 的 不 贊 同, 並 不 奇 怪。 不 贊 同 的 有 四 種 情 況, 一 . 是 外 道 門 不 贊 同; 二 . 是 受 教 派 偏 見 的 影 響, 說 不 出 正 當 理 由 的 不 贊 同; 三 . 是 對 佛 教 教 理 的 認 識 不 同 而 持 不 同 觀 點, 表 示 不 贊 同; 四 . 是 不 學 無 術, 高 奧 自 大, 目 空 一 切, 自 己 認 為 對 的 就 贊 同, 自 己 認 為 不 對 的 就 反 對, 除 了 “ 自 己 認 為 〞, 拿 不 出 任 何 合 理 的 理 由。 這 類 在 佛 教 中 稱 “ 無 知 狂 徒 〞。 從 此 人 除 肯 定 宗 師 的 重 視 戒 律, 其 余 一 概 否 定 反 對 的 說 法 來 看, 此 人 屬 於 第 二 類 和 第 四 類, 也 有 第 一 類 成 分。 第 三 類 是 屬 於 學 術 問 題, 表 示 贊 同 或 不 贊 同 者 應 該 是 有 一 定 知 識 學 問 的 學 人。 但 從 上 面 所 引 的 說 法 中, 有 幾 點 表 明 持 此 觀 點 的 人 並 非 精 通 佛 理 的 學 者。
2 ]2 v( ~, I1 b, f$ I' c+ y' S 一 . 如 他 說 “ 宗 喀 巴 大 師 所 確 立 的 過 於 龐 大 的 近 乎 戲 論 的 佛 學 體 系 〞, 佛 學 中 的 “ 戲 論 〞 一 詞 指 的 是 分 別 見, 思 維 活 動, 語 言 表 達 對 象, 相 對 存 在 等 等。 按 佛 教 理 論, 見 道 以 下 的 認 識 思 想 活 動、 言 論 無 一 不 是 戲 論。 見 道 以 上 聖 人 的 定 中 智 慧 的 無 分 別 虛 空 境 屬 無 戲 真 空, 定 後 智 慧 中 所 現 出 的 虛 幻 色 相 均 屬 戲 論。 佛 教 教 義 理 論 都 是 思 想 活 動 的 表 現, 都 是 借 語 言 文 字 表 達 的, 學 的 人 也 是 通 過 分 別 思 維 活 動 認 識, 這 些 本 來 都 屬 戲 論, 還 說 什 麼 “ 近 乎 戲 論 〞, 難 道 還 有 非 戲 論 的 教 義 嗎?
3 Q Q3 O5 e( v: P, `* E 二 . 三 乘 顯 密 佛 教 本 來 就 是 一 個 包 羅 萬 象, 囊 括 一 切 精 神 和 物 質 性 相 的 龐 大 思 想 體 系, 將 這 龐 大 法 大 海 的 精 華 妙 理 概 括 為 顯 密 合 一 的 教 義, 隨 機 度 化, 這 正 是 宗 喀 巴 成 為 “ 第 二 佛 陀 〞 的 真 正 原 因。 有 智 者 怎 會 因 教 義 理 論 體 系 龐 大 詳 備 而 反 而 進 行 誹 謗 呢? 難 道 說 沒 有 精 華 精 深 詳 備 的 教 理, 只 憑 盲 目 崇 拜 的 就 是 科 學 的 宗 教 嗎? 難 道 說 不 學 無 術, 盲 目 修 煉 就 可 破 除 所 知 障, 獲 得 遍 知 的 大 智 慧 嗎? 這 種 “ 遍 知 〞 難 道 說 就 是 不 經 播 種 的 憑 空 收 獲 嗎? 我 想 稍 懂 一 點 “ 因 果 規 律 〞 的 人 就 不 會 有 這 種 違 犯 因 果 規 律 的 想 法。 2 {. k; [0 _7 I, t t( m& Q" u
三 . 又 說, “ 這 種 佛 學 體 系 從 很 大 程 度 上 已 經 失 去 了 佛 學 本 有 的 靈 活 性 和 實 用 性。 〞 這 裡 所 謂 的 “ 佛 學 體 系 〞 顯 然 是 指 宗 喀 巴 的 顯 密 佛 學 體 系。 宗 喀 巴 的 這 種 完 善 的 佛 學 體 系 完 全 是 根 據 龍 樹、 無 著 和 阿 底 峽 的 思 想 理 論 體 系 建 立 的 顯 密 學 修 體 系, 這 個 體 系 是 總 結 大 乘 佛 教 發 展 過 程 中 經 過 幾 十 代 具 有 學 修 證 悟 成 就 的 人 們 的 研 究 和 實 證 成 果, 提 煉 顯 密 佛 法 精 華 妙 理 形 成 的, 是 代 表 顯 密 佛 法 發 展 最 高 峰 的 佛 學 體 系, 它 具 有 最 精 密 完 整 的 經 學 理 論 體 系 和 完 全 按 照 佛 陀 的 了 義 教 導 建 立 的 修 證 實 踐 體 系。 對 於 根 據 佛 教 教 義 自 身 規 律 建 立 的 學 修 體 系 的 評 價, 應 該 以 是 否 符 合 佛 陀 教 義, 是 否 符 合 邏 輯 為 標 準。 所 謂 “ 體 系 〞 的 “ 失 去 了 原 有 的 靈 活 性 〞, 指 什 麼 呢? “ 原 有 〞 是 指 那 些 輕 視 經 教 的 盲 禪 呢? 還 是 指 不 學 不 修, 希 望 憑 空 “ 開 悟 〞、 “ 成 佛 〞 的 幼 稚 的 空 想 主 義 呢? 還 是 那 些 實 物 信 仰, 不 守 戒, 混 飯 吃, 甚 至 胡 作 非 為 的 佛 門 敗 類 呢? 如 果 指 這 類 “ 靈 活 性 〞, 不 但 宗 喀 巴 的 教 義 中 不 允 許, 就 是 任 何 一 種 正 宗 的 佛 教 中 都 是 不 允 許 的, 因 為 對 這 種 離 經 叛 道 行 為 的 許 可、 靈 活, 就 意 味 著 佛 教 的 毀 滅。 如 果 “ 靈 活 性 〞 是 指 “ 方 便 度 〞, 那 麼 這 種 “ 方 便 度 〞 在 宗 喀 巴 教 義 中 有 更 大 的 拓 展。 因 為 宗 喀 巴 教 義 顯 密 合 璧。 在 密 教 中 有 不 放 棄 五 欲, 以 貪 嗔 為 道, 度 大 惡, 消 大 罪 業, 即 身 成 佛 等 顯 教 所 沒 有 的 最 大 方 便, 以 徹 底 實 現 一 切 眾 生 速 證 佛 果 的 方 便 大 願。 對 這 種 大 方 便 為 基 礎 的 教 義, 怎 能 誹 謗 為 “ 沒 有 靈 活 性 〞 呢? 對 宗 喀 巴 教 義 的 毫 無 道 理 的 輕 狂 的 指 責 誹 謗, 就 可 以 證 明 這 類 人 不 是 精 通 佛 理 的 學 人, 而 只 是 一 些 充 滿 無 知 偏 見 的 狂 人。 , x9 C. [) y+ [5 f t
59. 有 學 者 考 證, 《 現 觀 莊 嚴 論》 非 彌 勒 菩 薩 所 著。 請 問 藏 傳 佛 教 界 對 此 有 何 看 法? ' }8 Z/ d% p" [, ]$ J
首 先, 要 了 解 清 楚 這 “ 考 證 者 〞 是 什 麼 時 代 的 人? 是 教 內 學 人, 還 是 教 外 世 俗 學 人? 其 次, 要 搞 清 楚 他 的 否 定 此 論 非 彌 勒 所 著 的 根 據 是 什 麼? 不 能 只 憑 某 些 人 的 所 謂 “ 考 證 〞, 就 對 經 論 產 生 懷 疑。 作 為 世 俗 人 的 彌 勒 存 在 不 存 在 與 此 論 無 關, 因 為 真 般 若 並 非 世 人 的 悟 境。 作 為 獲 得 法 身 智 慧 體、 佛 菩 薩 類 的 彌 勒 的 存 在 就 和 文 殊、 地 藏、 虛 空 藏 等 大 菩 薩 的 存 在 一 樣, 要 否 定 就 得 全 盤 否 定 大 乘 佛 教。
. A' q! p8 x2 }1 h" F0 V 在 藏 傳 佛 教 中 對 作 《 現 觀 莊 嚴 論》 等 彌 勒 五 論 的 彌 勒 從 未 當 作 肉 身 人, 而 是 當 作 和 文 殊、 觀 音 同 類 的 慧 身 佛、 菩 薩 看 待 的。 除 了 肉 身 釋 迦 牟 尼, 不 承 認 報 身、 化 身 的 佛 陀 和 菩 薩, 是 小 乘 教 前 期 論 師 普 遍 的 弊 病, 現 在 有 些 人 仍 以 小 乘 小 智 人 的 眼 光 和 順 世 外 道 的 立 場 懷 疑 誹 謗 大 乘 教 和 密 教, 已 司 空 見 慣, 不 足 為 奇 了。 在 漢 傳 佛 教 中 過 去 沒 有 《 現 觀 莊 嚴 論》 和 聖 解 脫 軍、 解 脫 軍、 獅 子 賢 等 印 度 《 現 觀 莊 嚴 論》 諸 論 師 的 《 疏 解》 的 譯 文, 故 有 人 以 未 見 漢 譯 本 為 理 由, 說 《 現 觀 莊 嚴 論》 非 彌 勒 所 作, 這 是 站 不 住 腳 的。 藏 文 翻 譯 的 《 現 觀 莊 嚴 論》 疏 解, 共 有 二 十 一 種。 在 獅 子 賢、 仙 岱 瓦、 阿 格 若 等 印 度 論 師 的 疏 論 中 均 提 到 《 現 觀 莊 嚴 論》 為 彌 勒 菩 薩 所 作。 《 現 觀 莊 嚴 論》 是 浩 若 煙 海 的 《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經》 內 容 的 高 度 概 括 和 系 統 化 的 唯 一 的 權 威 經 典 著 作, 其 中 說 到 的 大 部 分 現 證 境 界 均 非 凡 夫 俗 子 所 能 達 到, 以 此 證 明, 這 部 解 經 理 論 非 凡 人 所 作。 , U7 T! M# H1 [+ X
60. 何 謂 業 印, 何 謂 智 印?
0 P: @8 |) z6 u0 W9 W “ 業 印 〞 指 具 有 業 力 形 成 人 身 的 具 備 修 密 條 件 的 女 子; “ 智 印 〞 指 已 證 智 慧 法 身 的 真 空 行 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