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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踏浪行歌

好看的灵异故事与大家分享(有新故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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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0 08: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心肝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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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班没多久,他就听到手机响,拿出来一看,是妻子打来的,他不想接,就掐断了。可电话又响起,好像知道他不想接,而偏要他接,他抬头看了一下,同事都奇怪地看着他。他终于还是接了:“喂。”
  “我同意离婚,不过有一个要求。”妻子开口就是这句话。
  “好,你说。”谢天谢地,她终于同意了。
  “大后天是我的生日,希望你能回来陪我吃餐饭,之后我们各走各的路。”
  “行,我大后天回来。”他想了一会,答应了。
  挂了电话后,他心理轻松多了,耗时一个多月的离婚战终于可以告一段落了,她终于同意了。他刚提出要离婚时,她简直像疯了一样,跟他闹,也死活不同意,说想离婚没门,除非大家一拍二散,她会杀了他再自杀。第二天他就搬了出来,住进了他新交的女朋友那儿,那真是一个娇小可爱的姑娘,又年轻又漂亮。妻子同意了!他可以和新女朋友双宿双栖了,想到这他心里还是格登了一下。妻子在家再怎么闹,她毕竟还是没闹到他公司来,没让他在同事面前丢脸,读过些是不同,他打算大后回去时对她好一点,怎么说也是夫妻一场,当然是好聚好散。

  二
  周五下班后,他去市场买了一些提子,他妻子喜欢吃。他没用钥匙开门而是按的门钟,连他自己也不知为何要这样?不想给她再有幻想?门开了,妻子身穿一件白衬衣,一条碎花短裙,头发是扎了一个马尾。一照面,看到她这样的打扮,时间好像倒退了回去。活脱脱面前的她是他第一次见到她时的样,甚至她脸上也年青了许多,和十年前见她时一模一样。
  “回来了?”妻子伸手接过他手上的胶袋。“你休息一会,很快就好了。”妻子转身进了厨房。
  他换了拖鞋,到沙发上坐,如有所思,妻子怎么看上去这么年轻?还穿着那身衣服?
  记得十年前在大学里,他和一班同学打完蓝球后走在回宿舍的路上,他不知对其中一位同学说了什么,那位同学就追着他打,他边跑边回头依然和同学斗嘴。碰地一声,他感觉到他撞上人了,他知自己长得高大,被他撞一下可不轻。他边忙停下来看撞到谁了,看到一位女同学坐在地上,痛得直出气。
  他口中连说对不起,伸手想将她拉起来,这女同学好像有些站不起来,他只有蹲下来将她扶起身。看她样子,长得还真不错,他立刻很殷情地问有没事,并自告奋勇地要送她回宿舍。她可能也实在是被撞痛了,也没反对他送,就这样他们认识了,他不停地追她,硬让她和异地上学的男朋友分了手而爱上了他,她真被他感动了。
  后来毕业她随他到了这个城市而没回到父母身边,最初几年的辛苦过去了。他也能干肯吃苦,终于有所成,顺理成章地他们结婚了。想趁年轻多干点事,他们约好不急于要孩子,过几年再说。
  他不停地忙,出席出各约会,穿梭于不同的人之间,奔波在大小场合里。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常常回去时她已经睡着了,而一早又大家忙着出门而少了交流。妻子越来越不满,希望他能多抽些时间回去陪陪她,他也有些歉疚,可身不由已啊。现在年轻不打好基础,将来更难发展了,他想她会理解的。妻子是那种将什么事都喜欢放在心里的,看他回家越来越晚,话也说不上几句,也干脆不说话了。
  在他的各种应酬中,他认识了现在的女朋友,这女孩开朗热情,总是笑个不停。跟她在一起,让他感觉很放松,也很开心,他几乎不费什么事就和这女孩好上了。有时晚了他也懒得回家直接睡在了女孩那。他在外夜宿不归,开始妻子还很伤心,希望他珍惜他们的家,说多了他觉得她很烦,怎么女人一结婚就成了这样?没了当初那份伶俐?甚至连打扮都忘了似的,在家里总是那套穿不厌的休闲装,她已经不再是他当初认识的那个女孩。当那女孩提出要和他结婚时,他考虑了一下,也觉得和妻子是无法再生活下去了,于是他回家对他提出了离婚。
  想到这,他也有些感慨,毕竟他们在一起十年了,她对他也好,怎么说也是自己变了心。爱情消失了真是没办法,当初也曾那么爱她,爱情要走了是什么也挡不住的,他决定今晚对她好些。


  “可以吃饭了。”妻子的声音响起来了。
  他挥去了那些多少年不会想起的往事,起身进了饭厅,妻子又换了一身穿着,这身穿着让他很眼熟,可一下想不起来。连她的头发也变了,变成了一头卷发,像刚从发廊里做好头发出来一样。他一下想起来了,她这身穿着正好是他们去登记结婚那天穿的,而她的样子也与刚开门时不同了些,又似大了几岁,正是他们结婚时的样。可以她的头发怎么能做到一会直一会卷?这一会的功夫她也来不及啊。
  他虽然疑惑但还是没开口问,女人的名堂多了,问了也白问。
  他坐了下来,一看餐桌上,菜式虽不多看上去还是挺丰盛的,他没话找话说:“做了什么好吃的?”他知妻子的做饭水平,从开始时什么也不会到后来做得很有水平,也知他喜欢吃什么。
  妻子说:“吃罢,都你喜欢的,最后一次在一起吃饭,希望你能多吃点。”
  他不想接她的这个话题,于是端起了碗。
  “这是爆炒肝,这是红烧肉,这是小炒肠,还有这是麻辣血旺,这汤嘛,是我用心做的。”
  “嗯。”他边答边吃,妻子这几味菜还真的做得不错。吃了一会他发现妻子并没有动筷子,就说:“你也吃啊。”
  “行,等一会,我给你拿点酒。”
  妻子起身从冰箱里拿来了几听啤酒和一支红酒,给他用怀子倒上了红酒,而她自己则喝啤酒。
  “星斯一,星期一我和你去离婚,你将协议写好,我签字就行。”
  他口里边吃边含糊地应着,他不知可以说点什么,生怕说了什么让她不高兴又闹起来,搞得大家不愉快,可不说点什么好像又不对。
  “不管将来怎么样,你有什么事就来找我,我一定会帮你的。”
  “行。”
  “希望你理解,我也是没办法。”
  “没办法?嗯,对,没办法,别说了。”
  有一搭没一搭地他们说着话,酒也不知不觉喝了不少,他有些醉意了,他发现妻子好像没吃东西,又问:“你怎么不吃点?不饿?”“是,我不饿,看你吃也一样。”
  “今晚别走了,好吗?”妻子问道。
  他迟疑了,看着妻子那期待的眼光,他最终点了点头。

  四
  吃完饭,他们也没离开餐桌,就这样坐着说了许多话,说到了以前,说到了他们曾经是多么的相爱。渐渐地他似回到了他们新婚时,心里被柔情蜜意充满着,灯光下妻子也越看越美,还有一种不真实的妖艳。
  后来说累了,他拉起妻子的手就朝卧室走去,妻子挣脱了他的手,说她去洗洗,让他先上床,他衣服没脱就躺倒在床上,鼻中闻到一阵浓浓的香气。朦胧中他感觉到妻子为他脱了衣服,又毛巾帮他清理了。
  不知睡了多久,他觉得尿急醒了,起身去了卫生间,回到卧室时,看见妻子并没有睡,穿着一套非常性感的睡衣靠在床沿。借着微弱的光线,妻子看上去美得不像真人,也不是那是平时有着一付怨妇样的她。他扑上去搂住了她,手脚并用,那一夜他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感,之后他心满意足地睡去,心里闪过一丝念头,其实自己的妻子也不差啊,自己何必搞那么多事,不如好好跟她谈谈,让她保持现在的样子,他们也能过下去的。


  头很痛,他醒来时觉得头痛得很,一看表快八点了,糟了,上班要迟到了,妻子也不叫醒自己。在卫生间里洗漱时他才想起这天是周六不用上班的,他出了卫生间,各个屋子一看,不见妻子的人影,奇怪大清早她能上哪?他又进到卧室准备将被子整理好再走,以后怕也不会再回到这了,有个好手尾吧。
  卧室里的香气依然很浓,昨天吃饭时怎么会没发觉?不对,香气中还夹着其他味,仔细闻一下,似乎是血腥味。家里怎么会有血腥味?不会有什么不对吧?他吓了一跳,四处查看,阳台、衣柜、桌下,到处都没什么东西啊。可那股血腥味却越来越重,他不知该找哪?妻子又上哪去了?家里为什么会有这种味道?他到床边坐,脚无意中碰到了床板,床板一下脱开了,吓了他一跳。
  他起身蹲到床边想看怎么回事,席梦思床下面都不是空的,至少有一圈板围着,现在围住的板脱开了。没错,味道就是从床下传来的,他干脆爬下身,看是不是有老鼠之类的死在下面了,一看,是他妻子。
  全身赤裸地躺地床下,他吓坏了,这是怎么回事?他壮着胆将妻子拉出来,妻子已经冰凉,看来早已死了。她身上没穿任何东西,只有手中紧紧在攥着一封信。他惊魂未定,简直不敢相信他眼前的事,这怎么可能?昨晚才一起吃的饭还一起上的床。
  他定了定,从妻子手中将信抽出来,就坐在地上展开了信。

亲爱的: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不知你会不会为我难过?又会不会为我而流泪?不过你会不会我都不知道了,也不在乎了,其实当你提出要和我离婚时,我的心就死了。心死了人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亲爱的,我爱你,爱你爱得很深很深,连我自己都没想到,一想到你从此将要在我的生活消失,我完全无法忍受。你在外面有女朋友我早就知道了,但我没说什么,也没有和你闹。我们曾那么相爱,我以为只是你一时的兴起,玩过后你就会回家的。没想到你却对我说要离婚,你要彻底离开我!你想象不到这对我是一种什么样的打击?
  曾经我想过既然你都不爱我了,我也不会让你好过,反正我也不想活了,不如干脆杀了你后再自杀,但我不忍心且我又怎么下得了手?后来又想那我就去杀了那狐狸精,只要她死了你就会回来,回头一想也不行,关她什么事呢?不是她也会是别人。想来想去,我只有杀了我自己才能将自己从痛苦中解脱出来。
  亲爱的,记得吗?那时候我们年轻,我们那么相爱,你一直叫我心肝宝贝,说我是你一世的心肝宝贝。我也以为我将会是你一生的心肝宝贝,我们一起相爱到老,没想到才短短十年时间,你的心就已经不再在。没关系,我还是要做你一世的心肝宝贝,亲爱的,你不是说昨天我做的饭也吃吗?是的,那可以我花了好多心思做的,那几样菜分别是用我的心、肝、肉、肠、血液做成的。看着你吃得那么开心,吃了那么多,我真的非常高兴,我是看着你将我一点一点地吃进你的肚子里啊。从此我将化为你的血液,永远流淌在你的身体里了,亲爱的,我终于成了你一世的心肝宝贝了。

  在阴间等你的妻


  他看完了,他立即将信放下看妻子的身体,她肚子上真的有一条很长的疤,扒开看,五藏全没了,他狂喊一声昏了过去。
  再醒来已是黄昏了,他觉得恶心想吐,可再没东西让他能吐出来,已经全部消化了,他忍住恐惧报警。呆呆地等着jc上门,手机不停地在响,他没接。
  之后一系列的处理后事,经警方证实,妻子确实是自杀,且死亡到他发现时已经超一天。只是都纳闷她的五藏呢?问他也白问,他完全像没有了灵魂一样,和白痴没什么两样。说来说去都是那句话:“她是我的心肝宝贝,是我一生一世的心肝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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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0 08: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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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疙瘩喝醉了,然后就把头埋在我的胸前不停地哭,他的泪水和口水浸透了我新做的紫色云锦下江绸的小短袄,一直渗透到里面的小肚兜里。我一直搂着他,哄他,告诉他不要难过,不就是分开几天吗?后来他就把我按到床上,趴在我的身上,扯了我的衣服,又扯了他自己的衣服,和我肉贴着肉就睡着了。
  钱疙瘩的气息随着他的呼噜,吹到我的发根,弄得我很痒。我轻轻把他从我身上推下来,看见月光正好照在他额头上的那块胎记上。这块胎记正好有个铜钱大小,圆圆的,所以大家叫他钱疙瘩,至于他的名字,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我无法入睡,就起床,走到窗前的梳妆台前,对着镜子坐下。
  月光穿过窗户照到床上,我看见光线昏暗的镜子里,自己披头散发的样子很像个鬼。
  原先,老丁还没有把我赎出来的以前,把客人哄得睡着了,我就爱一个人这样坐着,看着昏暗的镜子里鬼一样的自己的脸。那张鬼脸总是告诉我:“阿霞,你已经死了知道吗?你什么都没有了,你就这样混吧!你那张明艳的脸是给客人看的,这张脸才是你的。”
  于是我冲着镜子里的鬼脸笑了笑,说:“还能怎样呢?命苦,也就无所谓活着还是死了。”
  自从和钱疙瘩在一起,我就没有再这样半夜起来看过这张鬼脸,因为我睡得踏实了,我不需要它了。
  可是今天,我睡不着。
  老丁白天来过,通知我明天去绣球胡同照料一个人。
  我问他:“照料谁?和去年照料钱疙瘩一样吗?又是个被人打得半死的?我去了,钱疙瘩怎么办?”
  老丁走过来,伸手摸我的脸,我让开了,其实我最讨厌他摸我的脸,以前忍了很多次,今天却突然不想再忍了。他有些诧异,手停在半空,然后一伸,猛地揽住我的后脖子根,把我扯进了他的怀里。这个老东西,练过,他的功夫现在打架只有挨打的份儿,可是对付我却还是绰绰有余。
  老丁使劲搂着我,好象他只要手臂一紧,我的整个上半身就要在他胸口上被挤压成一摊泥似的,然后说:“怎么,和钱疙瘩动了真情了?别傻了,你也老大不小的人了,还会有这心思?别让我笑话你!”
  我拼命把脸转开,说:“以后吃了蒜记得漱口!”
  老丁笑了,放开我,说:“阿霞,我就喜欢你这点,贱也贱得有格!明天天黑以后,你自己过去,钱疙瘩,我会先带他去喝酒,然后安排他去扬州摆几个局。我这个人可能很不近人情,但是我很有原则,只要你做到了我要求你的事情,你和钱疙瘩爱怎样,我不管。”
  我看看睡在床上的钱疙瘩,突然想哭。
  他翻了个身,趴在床上,嘴半张着,跟孩子似的。
  他爱把头埋在我的胸前,使劲地挤到我的乳沟里,直到快把自己憋死才肯抬头。他还会贪婪地吮吸我的乳头,好象我是他娘一样。
  钱疙瘩是个光头,他的头形十分好看,很圆,就像个鸭蛋。他浑身上下都是饱满结实的肌肉,随便一动,就鼓胀起来,真想狠狠咬一口。
  可是他的小棒槌却永远是软的。
  他受过伤,打架的时候,被人裆里踢了一脚,那个人虽然被他活活勒死,可是他从此却不能做男人了,至少他和我在一起从来就做不成。我们在一起,只能使劲抱着对方,每当这个时候,他都不敢看我。我还记得他第一次把我压在下面,然后使劲地、快速地蹭,然后突然就哭了,说:“废了,我被那个混球给废了!”
  我搂着他,轻轻拍打着他的后背,说:“慢慢来,会好的,别急。”
  他说:“霞,对不起,我其实……你别告诉别人啊!”
  我说:“傻瓜,我怎么会告诉别人呢?我们现在这样也挺好啊!”
  从我记事的时候起,我们就在学怎样哄男人了,所以我能把钱疙瘩哄得很好,很乖,很开心。但是我也知道,我不是在哄他,因为我是真心的,看着他那清澈得像是宝石一样的眼睛,我真的没有办法拿应付的态度来对待他,我曾经应用得滚瓜烂熟的各种媚眼巧笑和婀娜扭捏,在他清澈的眼睛面前,就像嗅到了猫的气息的老鼠一样躲到不知名的黑暗当中。
  我们现在这样也挺好,我说的是真话。当我把头枕在他厚厚的胸口上,听着他的心脏坚强、深沉而缓慢地跳动,任由他用手指把我的发稍卷起来轻轻地扯,我才觉得我是个得到了依靠和爱抚的小女人,而不是个用笑脸和身体和男人身上觅食的野猫。在静谧当中,在他满是茧子的手掌轻轻拂过我的脊背的时候,爱和宁静就会充满我们的呼吸,原来活着可以这样快乐。
  可是,一想到老丁,我就不得不再次面对昏暗的镜子里的那张鬼脸。
  老丁就像是一个随时会回来的恶梦,他似乎和我那张鬼脸在一起,他莫名其妙地把我放到钱疙瘩的身边,又要莫名其妙地把我带走,为什么?


                 
  二更时分,我来到了绣球胡同。
  现在赌赛已经开始,人从被打得半死到大夫包扎好然后送过来,至少还有一个更次,我有的是时间。
  就像三个月前,等着照顾被打得半死的钱疙瘩一样,我得先熟悉这里,好像我就是这里的主人。
  我先去烧水,然后回到卧室开始插花,一切都和一年前一样。
  半年前,老丁把我赎了出来,这是完全出乎我的意料的。老丁算是我的熟客,可是从他那里,我从来没有感觉到他对我有什么真心。所以当他说要赎我出来的时候,我并不相信。我问他:“为什么是我?”他说:“你懂事,又便宜。”
  我当时连叹息的意思都没有,因为他说得太对、太坦白了。我十四岁就开始陪男人睡觉,能不懂事吗?转眼就是十二年,一个轮回如同睡了个晌午觉一样就过去了,当年穿我剩下的衣服长大,叫我“小姨”的孩子都已经挂头牌了,我能不便宜吗?
  然后他接着说:“你这把年纪,也该为自己想想将来了。过几年没人要了,妈妈恐怕也不会给你好脸色,不如先找条后路,安顿下来,以后自己做暗门,还是从良,都由着你。”
  我说:“你怎么看也不像这么好心的人!”
  他冷笑道:“我当然没什么好心,不过我讲原则,只要你答应照我说的做,我就答应给你这条后路!”
  我答应了,然后就跟着他搬进了一个小院,从一个很多鸟关在一起的笼子,来到了一个只关我一只鸟的笼子,就是现在我和钱疙瘩住的地方。
  不久后的一天夜里,老丁突然来了,说:“等一下我会带个人来,你好好照顾他。我赎你出来,就是看重你会心疼人,好好做!”
  然后他们就把被打得全身是伤,浸满血污的钱疙瘩弄了进来,放到我的床上。
  当时我惊呆了,心想人被打成这样还能活吗?
  他的全身上下,有各种各样的伤,有的是新伤,有的是老伤,这个人简直就跟那混混们养的斗鸡一样,没几根毛,鸡皮疙瘩上全是伤。我用温水帮他轻轻地擦去血污的时候,觉得他的疼痛都传给我了。
  老丁看起来就像个生意人,难道他的生意是保镖什么的吗?自己的伙计都得打打杀杀的不成?可是又不对,他的外伤要么是淤青要么是骨折,却没有被刀砍过或者枪扎过的伤口,几乎就是被人用拳头硬生生打出来的,真奇怪。
  钱疙瘩并没有昏迷,只是很难受,很虚弱,我稍微不注意,就会弄得他抽搐着发出细细地尖叫。为了平复他的情绪,我温柔地和他说着话,他不能说话,但是我看见他清澈的眼睛里,充满了笑意。
  三更已过,我烧热了水,插好了花,点上灯,开始等待。
  又一个被打得半死的人应该快来了。
  我无法想象这个即将到来的人是什么样子,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会是什么。
  我还记得钱疙瘩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我叫你姐姐好吗?”
  整个世界非常安静,打更的声音在院子里肆意地回荡。这里的人们都很正常,他们睡得很早,起得也很早,他们的世界和我的世界是完全不同的,我有时候会很羡慕他们,直到我遇见钱疙瘩,我知道我也可以得到他们所有的。
  我每天都被一种近乎愚蠢的安宁所充满,买菜、做饭、熬药,空闲的时候,就让钱疙瘩拉着我的手,给他说笑话听。他不太会说话,可是会听话,他知道什么时候该笑,什么时候该惊奇,什么时候该点头。他清澈的眼睛,就像两盏灯,我倒的油越多,灯就越亮。
  就在我添了第三次灯油以后,外面终于有了嘈杂的声音。
  我去开门,看见又是几个汉子用担架抬着一个人进来,已经有大夫包扎过,他的右边肋骨处有一大片血迹,右腿小腿的骨头被折断以后又接了起来。我想他们现在才来,原因是这个人在大夫那里治疗了很长时间。
  他可能还在昏迷,狭长的脸上,脸色白得跟纸一样,薄而宽的嘴唇没有丝毫血色,看起来像是刚打完粉还没有揉上胭脂的戏子。
  我看着他们把人放到床上,问道:“他,会死吗?”
  一个人对我说:“大夫说了,死不了,他可能会发烧,但是弄些凉水在汗巾上帮他敷着额头就好。这些是汤药,丸药,还有跌打酒。丸药用跌打酒调了给他服,每天早晚各一次,汤药明天开始给他喝,每天喝四次。”我连忙一一记下。
  我用凉水敷他的额头的时候,他醒了,用迷惑的眼神看着我。
  我冲他笑笑,说:“你别乱想,什么也别管,好好养伤,就当这里是你家。”
  他的目光逐渐清澈,冷冷地瞪着我,好象我随时会害他一样。我努力让自己的手能够尽量平稳地用汗巾擦他脸上的汗,但是我不喜欢他的眼神,我不去看他的眼睛。
  他看了我半天,终于闭上眼睛,说:“我叫瘦驴,你呢?”


                 
  这是一个疯狂的城市,原先我常常这样想,因为那些喝得半醉的男人会做出很多奇怪的举动,说很多奇怪的话,甚至会有很多奇怪的要求。可是当我被老丁带出来以后,才知道这个世界的疯狂,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疯狂到有老丁和钱疙瘩、瘦驴这样的人存在。
  老丁是一个专门组织格斗赌赛的老板,钱疙瘩是他养的打拳的人之一,每到二更时分,他们就开始打斗,看客们则开始押注。这样的格斗据说不论生死,直到分出胜负才结束。
  钱疙瘩是老丁手下最好的打手,他已经连胜了十一场,那天他被打成这样,作为对他的一种奖励,老丁把我带来照顾他。我不知道老丁干这个可以赚多少,只知道他赎我花了一百三十两银子,一个月给我十两银子过生活,而他买给我住的这个院子,少说也值四百两银子。
  一边给钱疙瘩擦洗,我一边想,人都是怎么了,这样血腥,很好看吗?人们花那么多钱,赌什么呢?这个人是傻瓜还是有病,怎么会干这样的事呢?被人打成这样,值得吗?
  钱疙瘩的身体真棒,躺了半个月就可以起床了。那天我给他擦完了身子,他就摇摇晃晃地坐了起来,我叫他躺下,他笑着摇摇头,试着把脚放到地上。
  他有四处外伤最重,分别是左肋、左肩、左脚脚背和右腿小腿,据他自己说,他有左手勒住敌人的脖子,敌人拼命挣扎,最后被他勒死了,他也被打成了半身不遂。可是我看到的伤,却是全身到处都有。大夫还说他有内伤,要给他吃很臭的汤药。
  钱疙瘩慢慢地站起来,刚迈出一步,就疼得“哎呀!”一声,我连忙钻到他的胳肢窝下面架住他,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你才几天,快躺下!”
  他在喘息,大概是哪里很疼痛,慢慢地站直了身体,苦笑着说:“我是不是老了,这么点伤让我成这样!”
  我说:“胡说,铁打的人也不能伤成这样!快躺下!”他还想试,我就装作生气地说:“不听话我可不管你了!”他腼腆地说:“好吧。”
  我架着他,慢慢地坐到床沿,然后一手托着他的腰,一手扶住他受伤的左肩,帮他躺下。他全身在发抖,估计是疼痛和伤势让他难以做这样简单的动作,他很紧张地慢慢往后躺,我也跟随着他的节奏,慢慢向前倾。他慢慢地后仰,突然一放松,躺了下去,我不防,被他带得扑倒下去,正好趴在他的胸口。
  钱疙瘩用他的好手一把紧紧抱住我,说:“姐,我的心肝!”
  我趴在他的胸口上,哭了。
  我长这么大,还是有男人头一次这样对我。过去也有些喷着酒气的嘴叫我“心肝”,可是我从来没有感动过,我说不出来有什么不同,可是我知道钱疙瘩说的就是我想要的,也是我从来没有得到过的。
  我一直在绣球胡同照料瘦驴,老丁带着钱疙瘩去扬州应局了,钱疙瘩说他们大概要去一个月。
  到今天为止,正好一个月。
  瘦驴和钱疙瘩是完全不同的人,他看我的眼神,和从前的客人没有什么两样,他好象知道我是干什么的,也知道他为什么会在这里,他对我总是很冷漠,偌大个院子里,就我们两个人,还整天说不上几句话,这样的气氛让我窒息。
  他的眼睛也很清澈,但是清澈得寒冷,好象活着对他来说是一种负担,好象他已经对这个世界无比地厌倦。
  今天,我为他搓澡。天气接近秋天了,反而更热,如果不擦洗干净,他的背和屁股很快会长疮、溃烂。擦洗到他的下身的时候,他照例闭上眼睛,把头仰得高高的,什么也不看,什么也不说,装作没有这事一样。我每天照料他大小便,他也是这样的神色。
  我用汗巾擦洗他的那玩意儿的时候,那个东西又涨大了,红通通、直楞楞地挺着,一副想找人打架的模样,怪好笑的。这样的情况已经好多次了,我本来就不是正经女人,更不会装正经,今天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
  瘦驴涨红了脸,吼道:“笑什么笑!你这个婊子!滚!我不要你管!”
  我楞住了,接着气愤极了,站起来骂道:“这里是我家,好像该滚蛋的是你!你这个没心没肺的东西,我要是不管你,你早就死了!你还跟我急,你这是人说的话吗!”
  他没想到我会这么冲动,但是又不甘心,歇了口气,说:“老丁让你照料我,我是知道的!等我养好了伤,能打拳了,我也会给你钱!”
  我被他气得脑袋里面都着了火,我“啪”地一下把汗巾摔到他的脸上,说:“钱,多大个钱呀!啊!是,老丁要我这样做!可是现在我不做了!我现在就把他找来,告诉他我不做了!我宁可饿死,也不受你这气!你当我是什么,是狗,是毛驴?不错,我为了吃饭就得做,可是今天我宁可饿死也不受你这鸟气了!怎么样!你现在就给我滚!我不稀罕你的钱!你让我恶心,你现在就给我滚!”
  他的小弟弟缩回去了,他拿眼睛瞪着我,样子就像是被自己养的狗咬了一口,我也瞪着他,吼道:“你看什么看!我告诉你,我不是谁养的狗!我是一个婊子,可是我也有心肝,我也会难过,知道吗!你成天耷拉着你的这张驴脸,在我面前装大爷,我早就想叫你滚了!”我说着说着,竟然自己先哭了起来。
  瘦驴看着我,呆了。
  我当然不能赶他走,我赶他走老丁大概立马就会赶我走。我一边抹眼泪,一边收拾东西,去了厨房,然后搬个小凳,坐在厨房门口,看着院子里的兰花发呆。
  天黑的时候,我的气也消了,想想自己,不就是一个寄人篱下的老了不值钱的婊子吗,有什么本钱发脾气呀!我大概是被钱疙瘩惯的吧。他真心对我好,不代表别人也得这样对我啊,我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吧,有什么话,留着夜里冲镜子里的鬼脸说去吧。
  现在该做饭。
  我又想起我刚刚开始接客的时候,有一个客人老是要把他的手伸到我的胸口来乱摸,我老躲,他老摸,终于把我的乳头抓破了,我很生气,就哭着骂他,哪里知道那个客人是个横惯了的,打了我几个耳光,还把妈妈叫来一齐骂。
  我那天真的想从楼上跳下去算了,被别的姐妹拉住,妈妈跑出来,搂着我说:“我的儿,吃这碗饭啊,你得把心肠、脸皮都放到妈这儿来,妈帮你们收着,你就当没有自个儿,把爷们哄乐了去吧!”
  那天,我终于还是笑着滚到了那个人的怀里,任他想玩哪里就玩哪里……
  照妈妈说的,我把心肠、脸皮都交给她保管着,我就红了起来。
  可是以后再想拿回来,就怎么也拿不回来了。


                 
  我做好晚饭,端到屋子里。我深深地吸了口气,尽量平静地对瘦驴说:“饿了吧,我来喂你吃饭。”
  瘦驴的眼睛不敢看我,乖乖地让我喂他吃东西。他努力地嚼,努力地咽,努力地表现出爱吃的样子。
  结果他噎着了。
  我连忙帮他翻身,拍着他的背帮助他咳嗽,他吐出了一小口粘稠的脏东西,然后突然把脸埋在我的大腿上,痛哭流涕。
  他一边哭一边说:“你为什么对我这样好,为什么!我混蛋啊我,你这样对我好,我还说你,我混蛋啊!我不是人啊……”
  我也被他弄得鼻子酸酸的,一时说不出话来,只能用手轻轻抚摩他的脊背。
  瘦驴哭了很久很久,我一直陪伴着他,所以不能去掌灯,所以我们一直默默地坐在黑暗中。
  月光又来了,朦胧胧地照着,我突然又想起了钱疙瘩,他现在在哪里,在干什么,也在想我吗?我肯定他会想我的。
  瘦驴哭过以后,翻个身,平躺着,沉默。
  我站起来,他却使劲拉住我的裙子,说:“阿霞,别走,陪我坐坐吧,求你!”
  我温柔地说:“饭都凉了,我拿去热一热。”
  瘦驴说:“等一会儿吧,先坐一坐。”
  我笑了笑,顺着他的意思,坐在床边,拉起他的手,帮他轻轻按摩着。
  瘦驴说:“你真好,谢谢你。”他的声音听起来很陌生,很羞涩,很温柔,像个小孩子一样。
  我说:“有你这句话,我就算是没白费心血。”我故意装得冷冷淡淡的,我怕我被自己感动得流眼泪,今天流得够多了,不能再流了。
  瘦驴说:“我很小的时候,就没了爹娘。我师父把我带到十三岁,他是耍把势的。后来飞虎帮的教头看我根骨好,就把我买来学功夫了。我打拳打了三年,这次还是头一回输呢。”
  我说:“看你瘦成这样,居然也能打拳!谢天谢地,没被人家把你的骨头给拆了!”
  他听得出我在和他开玩笑,就笑了,说:“这次还真的险些被人给拆了呢!不过啊,”他捏着我的手,说:“能认得你,被拆了也值!老丁还真有一套,知道找个妞陪他的拳师养伤。难怪他手下的什么钱疙瘩、大花豹都那么厉害!”
  我奇怪地问他:“怎么,你不是老丁的人?”
  瘦驴笑了,说:“我本来是飞虎帮的,老丁是青羊帮的。这次被大花豹打个半死,老丁马上把我从飞虎帮买过来,医治以后就送到这儿来了。嘿嘿,老丁真是个人精,飞虎帮的少东家看我输了,心情不好,老丁马上花六百五十两银子把我买过来。他可真识货啊,我要不是一时犹豫,也不会输得这么惨!六百五十两,你知道吗,多羞人啊!我的身价少说也在两千两!我,我一定会让飞虎帮后悔的!我一定会值这个价的!”
  “哦,”我说,“你们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价钱吗?那么,钱疙瘩,钱疙瘩值多少钱呢?”
  瘦驴叹了口气,说:“钱疙瘩是现在最好的,恐怕值三千到四千两呢!我要是能打赢他,那就好了!你怎么会问这个,你和钱疙瘩很熟吗?”
  我连忙说:“我听说过他呀,他那么厉害,我当然知道了。我是怕你吃亏,万一你要是和他去打,我,我……”我装作害羞,不往下说了。
  这一招果然管用,瘦驴的呼吸急促起来,他紧紧地抓住我的手,轻轻叹了口气,说:“傻瓜,我现在和钱疙瘩是同门,怎么会打呢!哎,你知不知道钱疙瘩是不是也有女人照料他,他的女人是什么样?”
  我甩开他的手,说:“讨厌!我不知道!我也不是你的女人!”
  瘦驴讪笑几声,没有话说,只是使劲捏我的手。
  突然,他叫起来:“哦,对了,阿霞,你还没吃饭吧!看我这人,就只顾自己,你,你快去吃饭吧!”
  我完全没有想到,他居然也会关心我,我的心顿时变得比柳絮还软还轻,我不禁俯下身去,去亲吻他的额头。
  瘦驴突然一把搂住我,喷着火热的鼻息,亲吻我的脸,我站立不住,整个人都扑倒在他的身上,他搂着我,疯狂地亲吻,然后抱着我,死死地抱着我,让我的胸口紧紧地贴住他的胸口。
  他的胸口上全是排骨,比钱疙瘩的胸脯硌多了。
  瘦驴的小弟弟又硬梆梆地直立起来了,他对我说:“我受伤了,我的玩意儿可没有受伤。可怜儿,你救救我吧!”
  我被他的小棒槌顶得骨头都酥了,就笑道:“死鬼,你不要命了!”
  瘦驴说:“姐啊!你不要我,我宁可死了!”


                 
  老丁来叫门的时候,我和瘦驴睡得正香,昨天夜里,我和他一口气做了四次,这个瘦驴,别看他瘦得皮包骨头一样,办那事可是大行家,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这么爽利过。
起床去开门的时候,觉得全身的骨头都要散了,肚子还有些隐隐作痛。
  老丁没有和我多说,径直走进了屋子,大声叫道:“瘦驴,四十天了,你养肥了没有啊!”
  瘦驴一边穿衣服,一边说:“肥不起来,倒是手痒了,想打人呢!”
  老丁笑道:“那就走吧!车子就在外面。”
  瘦驴出门的时候,伸手摸了摸我的脸,还故意看看老丁,说:“丁爷,承蒙关照,多谢了!”
  瘦驴走后,老丁看着我,上上下下反复打量,终于竖起大拇指,说:“厉害,厉害!我没错看你!”
  我转过身去,装作照镜子,说:“有事说事!”
  老丁慢慢地走到我的身后,似笑非笑地,还是在打量我。我被他看得脊背发麻,一边梳头一边问他:“你今天是怎么了?贼头贼脑的!”
  老丁把鼻子凑到我的头旁边,搂着我的肩膀,深深地吸了口气,说:“阿霞,你变了,你不知道吗?你现在像是水浇透了的青菜一样又嫩又脆呢。怎么,也不想着谢谢我?”
  他的嘴里永远都有一股蒜味,我非常讨厌,我扭开头,说:“我们两个谁跟谁啊,要谢,该是你先谢我吧!”
  老丁讪讪地笑了两声,板起脸,说:“一个时辰以后,钱疙瘩就回家了。不过呢,他现在和我们已经不是一家人了,我已经把他卖给飞虎帮的少东家了。你们两个怎么样,我不管,你和瘦驴怎么样,我,也不管!不过老哥哥我要告诉你一句,聪明的人要学会为自己打算!人心,是靠不住的,感情,也是靠不住的,这,你应该比我懂。只有一样东西靠得住,那就是银子!现在,你眼前就有五百两银子,拿不拿,全在你,可别说我不关照你。你先回去和钱疙瘩好好过日子,过几天,我会来找你的!”这个老东西说完了话,还伸手在我的腰里掐了一把,我真想给他一个耳光,但是我没有,只是啐了他一口。
  我赶过去以后,看见四处都是灰尘,连忙挽起袖子,打水来擦洗,总算是赶在钱疙瘩回来之前,把一切弄好了。我又照了照镜子,觉得自己的脸色容光焕发得很是离奇,便多弄了些粉,把光泽盖住,把眉毛画得平而细长一些,把嘴唇上的红色擦去一层,让它似有若无,这样看起来似乎要哀怨一点。
  钱疙瘩敲门了,我深深地吸了几口气,努力回忆钱疙瘩告诉我要离开我一段时间的那个夜晚,终于依稀找回了一些感觉,才开了门。
  钱疙瘩看见我,突然说不出话来,只是笑。
  我看着他,没有笑,慢慢地,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你总算,回来了!”
  他进来,关上门,然后就一把把我抱起来,我尖叫,他却觉得更来劲,把我扛在肩膀上,“哈哈”地笑着,转着圈,进了屋子。
  我使劲打他的背,让他放我下来,等到我被转得头晕想吐,他才放我下来。
  他亲了亲我的额头,问我:“想我了吗?”
  我“哼”一声,借着头晕,靠在他的怀里,说:“你真坏!”
  他说:“好了,一切都好了,我们以后再也不会分开了!”
  我连忙看着他,说:“怎么了?”
  钱疙瘩说:“老丁把我卖给了飞虎帮,卖了五千两银子。照规矩,我有两成的吃红,这样我就有了一千两银子,我拿出五百两银子给老丁,让他同意我把你带走,他答应了,还答应在我们找到房子以前,让我们继续在这里住!”
  钱疙瘩用双手捧着我的脸颊,说:“你别生气,我知道我们的相遇是老丁安排的,我也知道你过去一定吃了很多苦,虽然我没有问过你,可是我知道。不过不要紧,只要我们能在一起,我什么都愿意。到了飞虎帮,我每打赢一场,就可以有三成吃红,我们一定可以过得很好的,说不定我们,我们还可以生个儿子!”
  我一边听他说,一边眼泪忍不住掉下来。我心想老丁啊老丁,你好奸的心啊!你花一百三十两银子把我赎出来,现在又把我五百两银子卖给钱疙瘩,还说有五百两银子给我赚,那不就是赚钱疙瘩还剩下的五百两吗?钱疙瘩拿命给你换来了五千两,你现在却要连他的骨头渣子都嚼碎啊!这是什么样的世界,怎么会有这样可怕的人啊!
  我抬起头,看见快乐得脑门上直冒油的钱疙瘩,我的心突然像被人一刀劈开然后泼上去一瓢醋一样难受,我再也忍不住,紧紧抱着他,痛哭起来。
  钱疙瘩轻轻拍打着我的脊背,说:“傻瓜,这是好事啊,哭什么。这些天我不在,你受委屈了,说话的人都没有一个。我们去了扬州,连打了六场,我全赢了!知道吗,我告诉自己,一定不能让你担心,一定要好好地回来见你,所以我就打赢了!对了,”他略推开我,从怀里拿出来一张银票,交给我,说:“收好,这些钱够我们置一所房子了,你不方便出门,等我看好了地方,再带你去看,你觉得合适,我们就买我们自己的房子!”
  我越听,越觉得难受,越觉得钱疙瘩可怜,越是忍不住地痛哭。钱疙瘩见我不接银票,只是哭,有些慌了,问我:“怎么了,谁欺负你了?”
  我实在没有勇气把这些天的事情告诉他,只好强忍住,努力笑了笑,然后死死勾住他的脖子,说:“除了你,还有谁会欺负我!你不要丢下我不管,好吗?”
  钱疙瘩紧紧抱住我,说:“我死也不会丢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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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0 08: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钱疙瘩这次去扬州,只受了些较轻的淤伤,我用艾叶和烧酒帮他揉一揉,就没事了。
  我们又像从前一样生活着,钱疙瘩每天白天去帮里练功,我在家里做饭做家务,生活又变得傻子一样平静而安宁。那些在绣球胡同,和瘦驴在一起的日子,变得像梦一样虚无缥缈起来,只是夜里,钱疙瘩无能为力地抱着我的时候,我才又会回味起那些个少有的销魂时刻。
  不过我没有丝毫的抱怨,钱疙瘩真心对我好,愿意和我过日子,我已经很满足了,我真的已经很幸福了。
  今天,钱疙瘩又买来了酒,只要是有事情发生,他都要喝酒。
  钱疙瘩说:“五天后,我要和瘦驴打一场。老丁大概是老糊涂了,把我五千两银子卖给飞虎帮,又花六百五十两银子把瘦驴买下,还让他来和我打,这不是明摆着找死吗?那个瘦驴啊,敢拼命,可是身体太单薄,我只要慢慢和他磨,他是一准输的!”
  我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老丁这个老奸巨滑的家伙,肯定有什么阴谋。
  我问钱疙瘩:“你们实力相差很大,为什么还要打呢?”
  钱疙瘩说:“有些人爱赌冷门,这样的局,我如果发生意外输了,那么押瘦驴的人可以赢二十五倍的钱,不过瘦驴的赢面其实连三成都没有,要想求稳当,客人们押我,保证可以赚两倍半的,哈哈!”
  我不是太明白,因为我根本想象不出来,是些什么样的畜生会来拿别人的命下赌注,而且看着好好一个人被打得半死不活,难道会好受吗?
  五天以后,这两个和我最亲近的男人就要打一场,可能有一个再也活不下来,我的心里非常难受,所以我又半夜起床,去看镜子里昏暗的鬼脸。
  那张脸一直以来没有丝毫改变,仿佛人世间发生的一切,都很正常,我问她:“我为什么要受这样的折磨?钱疙瘩、瘦驴为什么要受这样的折磨?”她沉默。
  月亮缺了很多,月光薄了很多,镜子里的脸更加昏暗,仿佛要离我而去。
  第二天醒来,我觉得好困好困,浑身无力,不知道是不是昨天酒喝多了几口。
  钱疙瘩走后不久,老丁就来了。
  我本来就不舒服,看见他,我更是想吐。
  老丁又仔细打量着我,他想伸手摸我的脸,被我一把打开,我冷冷地说:“你已经把我卖给钱疙瘩了,你还想怎么样!”
  老丁说:“别把话说得那么难听嘛!我来看看我的老相好,不可以吗?阿霞,我一直以为你是个聪明的人,哪里知道我看走眼了,哈哈……”
  我打断他,说:“你想怎么样?”
  老丁说:“你的心思我明白,你想靠着钱疙瘩过日子,好啊,谁不想过日子呢,可是钱疙瘩不是一般人,他是打拳的,随时会死的!就算不死,将来落下一身的病,干不了活,你们谁养活谁呢?我只告诉你一句话,人要靠自己,除了你自己,谁也不可靠。阿霞,我这可是掏心窝子的话呀!”
  我冷笑道:“你跟我掏心窝子,那你要我掏什么给你呢?”
  老丁说:“我就说嘛,阿霞最聪明,最机灵的,一点就通!我只要你做一件事情,到时候,你去看打拳,然后拿起白色的小旗子来摇。”
  我又问他:“我这样做,有什么好处?”
  老丁说:“一千两银子,怎么样,老哥哥我够意思了吧?”
  我说:“你赚二十五倍吧。”
  老丁说:“咱们明人不说暗话,干脆,事成之后再加你两千两,一共三千两!三千两银子攥在手里,那才是你下半辈子的靠山啊!”
  我的厌烦与恶心达到了极点,我狠狠地“啐”了他一口,说:“你简直是丧尽天良!你想要我帮你做掉钱疙瘩,好让买偏门的赚大钱,我告诉你,休想!你给我滚,马上就给我滚!”
  老丁似乎想对我抡拳头,但是他忍住了,说:“真的,你再好好想想,这么好的机会,错过了可就再也没有了!告辞!”
  我看着老丁离开,突然恶心得要命,就吐了起来。


                 
  今天还是觉得恶心,犯困。
  上街买菜的时候,路过周大夫的摊子,我就想去抓副清理肠胃的药来吃。
  周大夫号完了脉,笑道:“娘子,恭喜,恭喜啊!我这有祖传的保胎秘方,你吃了以后,包你一切顺利!”
  我的脑袋里顿时“嗡”地一下,我觉得世界翻了个个儿。
  我呆呆地拿着方子,沿街走着,脑袋里一片空白。
  我觉得这很荒唐,真的,我前后打过四个孩子,药也吃了不少,做了十二年的姑娘,现在居然还能又怀上,真是不可思议!
  这个孩子的爹,当然是瘦驴。我和他翻云覆雨,前后干了十几次,按说也是会有的,如果我是个普通女人的话……
  不,不行,我想,我不能对不起钱疙瘩,我可以把这个孩子打掉,神不知鬼不觉,就当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对,就这么办!去求求周大夫,换付药,请他千万不要告诉别人……不用,我还是回去一趟,找妈妈拿点药来自己解决,这样最保险不过。
  主意已定,我就先去买菜。
  那个老叫花子又来了,一个老太婆,在这里讨饭,怪可怜的,我拿出了一文钱,扔到她的面前,老太婆连忙向我磕头。她跪在地上,脚裹得贼小,比我的还要小,小时候大概也是吃惯穿惯的吧,如今落到这个地步,真可怜。
  我走着走着,突然心里一惊,我将来会这样吗?是的,如果钱疙瘩死了,或者成了残废,我怎么活呢?
  有什么是真正可以依靠的?
  老丁说的话,每个字都像锤子一样,敲打着我的心。
  我的确得给自己想想将来。
  我突然有了主意,急忙叫了个驴车,赶往绣球胡同。
  我根本不知道瘦驴还会不会在这里,我只是想见到他。
  我拼命地叫门,门开了,开门的是一个女人,她非常冷淡地打量着我,问我找谁,这个女人的神情,我一看,就知道和我是一路的。
  我说我找瘦驴,这个女人把我拦住,问我找瘦驴干什么。
  她这样一问,我就知道瘦驴肯定在里面,于是突然有了很大的力气,把她推开,冲了进去。
  瘦驴还是那么瘦,端着个茶壶,在屋子里坐着。
  他看见我,很吃惊,一下子跳了起来。
  那个女人骂骂咧咧地跟进来,瘦驴冲她挥挥手,说:“你可以走了!出去的时候把门带上!”
  他看着我,似笑非笑,终于说:“失敬,失敬!我是不是该叫你一声嫂子?原来你就是钱疙瘩的女人!”
  我底下头,轻轻地说:“你已经知道了吗?”
  瘦驴让我坐下,还为我沏茶,说:“老丁都告诉我了。我要和钱疙瘩干一局,想必你也知道了吧。对了,你来干什么?有什么事?是不是来当钱疙瘩的细作,看看我的伤好没好啊?”
  我一直在犹豫这样跑过来是不是很傻,可是现在我决定了,我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说:“我有了,我们的。”
  瘦驴看了我半天,冷笑道:“你是钱疙瘩的女人,你凭什么说是我们的?”
  我咬咬牙,说:“钱疙瘩,他其实是个太监,做不了的。”
  我曾经答应过钱疙瘩,绝对不会把他的这个秘密告诉别人,可是,现在,我别无选择了。如果我不说出来,瘦驴就不会相信我。
  瘦驴看着我,咧着嘴,说:“你说什么,钱疙瘩是,太监?”
  “他的那个被人给打坏了,什么也做不了。”我的声音很低,连我自己都听不太清楚。
  瘦驴大笑起来,勾住我的脖子,说:“你不会骗我吧!”
  我推了他一下,摸摸自己的小肚子,说:“你要是不信,到时候你自己问问你儿子去!”
  瘦驴也一只手摸着我的小肚子,一只手揽住我的肩,说:“你怎么就知道是儿子?”
  “像你那样乱干,肯定出来的是儿子……”我一边说一边往他身上蹭。
  瘦驴把我抱起来,狠狠地亲了一口,说:“我好想你,你知道吗,来,我们再乱干一次!”


                 
  我这是头一次去看打拳,从前我连想都不敢想。
  宽大的屋子中间,是一个半丈高,三丈见方的木头台子,拳师就是在这里比试。四周的座位,分楼上和楼下,都已经作坐满了人,也不知道有四百人还是五百人。这些人看上去也就是非常一般的人,并不是什么牛头马面的怪物,可是他们的心却非常可怕。
  老丁把我带到楼下最前排的地方,叫人给我上最好的茶。
  赌局开始,拳师上场。
  两个人,都蒙着脸,赤裸着身体,只在下身裹着块遮羞布,蒙脸布和遮羞布是一样的颜色,两个人一红一白。我看不见他们的脸,但是我知道白色的是瘦驴,红色的是钱疙瘩。
  我们坐的地方距离场子很近,他们都看见了我。钱疙瘩看到我,感到很吃惊,但是还是挥了挥手,我无法面对他,就把头低下了。
  伙计给每个人发小旗子,支持钱疙瘩的舞小红旗,支持瘦驴的舞小白旗。
  一声锣响,他们开始打了。
  大家都分别挥舞着自己的旗子,支持自己押注的一方。
  我看看老丁,就拿起小白旗来挥舞。
  钱疙瘩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过我,现在,他看见挥舞着白色的旗子,人整个就呆了。
  瘦驴开始进攻,钱疙瘩只是机械地招架,瘦驴终于用膝盖狠狠地顶了钱疙瘩的左大腿内一下,钱疙瘩痛苦得跪倒在地,接着瘦驴飞起一脚,正好踹在钱疙瘩的咽喉。
  钱疙瘩的左大腿内侧有一个老伤,被打到以后他的左腿就不能动了。
  这是我告诉瘦驴的。
  后面的打斗,基本就是瘦驴把钱疙瘩活生生打死的过程。钱疙瘩身体很壮,瘦驴打到了他的要害,可是还不能形成致命伤,所以瘦驴不得不反复地打,钱疙瘩的蒙脸布虽然是红色,但是我还是可以看到许多血渗出来,眼珠也被打得离开了眼眶。
  钱疙瘩最后是冲我跪着死去的。
  我觉得还好他的脸被蒙住了,否则我一定会自杀的。
  我心里默默地说,钱疙瘩你不要怪我,我要为自己的将来考虑,我要有一个自己的孩子,让他给我送终,这是你不能给我的,我还需要一个能给我快乐的男人,这也是你不能给我的,我是个女人,我生孩子是要人照料的,这是你所不可能做的,而瘦驴,我虽然不指望他能比你多活几年,但是至少可以照料我把孩子生下来。你要怪,就怪我们没福份吧!
  老丁真的给了我三千两的银票。
  下雪的时候,我开始出怀了。
  瘦驴不能再碰我,就自己出去鬼混。不过他还是很想当爹,找了个老妈子来伺候我。
  我告诉自己,这就足够了。
  又是一个夏天来临的时候,我终于把孩子生下来了。
  孩子的头不正,生的时候我痛死了,流的血装满了半个木盆,孩子生出来,听见哭声的时候,我就晕了过去。
  当我醒来的时候,看见瘦驴正瞪着我,说:“我这个驴脑袋,居然会相信一个婊子的话!”
  我诧异地看着他,我很虚弱,说不出话来。
  他拿木盆给我看,里面是一个婴儿,婴儿的脖子已经被拧断了。
  我看见婴儿的额头上有块胎记,胎记正好有个铜钱大小,圆圆的。

[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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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0 08: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醉颜酡·西洲·血薇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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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 碧水摇空
  我是Vagary·Soar。伦敦的薇葛蕤。庄园中人会叫我薇葛。然而许久之前,我只是一个年轻的英伦女子。
  我的姓氏是萧。萧晴溦。晴日微雨。那是我优雅美丽的名字。在我还身为凡人的时候。
  十九岁时,我被变成了血族的一员。那是我们的自称,对于它,也许你更熟悉的说法是:吸血鬼。
  那时我只是一个十九岁的混血女子,拥有显贵家世,过人身手,古怪性情,以及,一双青墨双色的美丽眼睛。我生长在伦敦,我的家族是英伦历史上最为神秘的传奇,世代承袭侯爵衔,富可敌国的混血世家,我们的血管中流淌着东方的血脉。那是自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时以使臣身份移居到此的中国明朝皇族,萧,我高贵而落寞的姓氏。
  晴游是我的亲生哥哥,大我七岁,他也许是这个世界上最钟爱我的人,甚过我们优雅而淡漠的父母。我们心意相通,对我,他无比纵容和关爱,我是他唯一的妹妹,我们的血液徐徐流淌着相同的气息,那种淡漠而芬芳的奇异清香,常常让我们意识到彼此的与众不同。
  我的袖中永远静卧着一柄细长微弯的短刀。那是霞月。刀锋弯如下弦之月,凄迷而妩媚的光亮挥之不去。那是我周岁时得到的礼物。抓周游戏上我的手指扣紧它的刀鞘,所有人都愕然,纵然他们并不晓得那便是霞月刃,萧家祖传的一对名刀之一。也许从那一刻起,就注定了我是这样一个妖异暴躁的杀伐女子。
  我,晴游,还有晴洲,我们是这一代萧家嫡系中最夺目的三个孩子。晴洲是我们的堂弟,事实上他与我同年同月同日出生,只是我生在黎明,太白初醒的时刻,而他则在暮夜时分。
  在许久之后的思索和回溯中,Bartholomew会一次又一次温柔而毒辣地对我微笑。
  (薇葛,你看,你们根本就不该相遇。按照你们东方人的说法,参商两曜斗西东。你们
  是根本就不应相见的人)
  我冷冷地盯着他,无从分辩,也不想辩驳。心头的痛楚在光阴之中渐渐磨平。时间的动物。人,或者吸血鬼都不外如此。昨是今非,而今的悔恨根本毫无意义。而我也从不是会为自己的过失忏悔的女子。我是萧晴溦,萧家的薇葛蕤,独一无二的盛世蔷薇。
  是的。Alfred是爱我的人。而晴洲却是我爱的人。自我十二岁起,阿尔弗雷德的目光就为我而停驻。我是那样一个旁若无人的女孩,从小就是。我自幼接受的是家族内部的教导,仿佛对古怪生灵的豢养,在英伦的土地上,萧家的长老们以东方式的教养混合了欧洲贵族特有的固执传统,将萧家的后裔们教养成一代又一代的传奇。我们这一代,长老和亲族们共同选定的首席继承人是晴洲。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选中他,那与我无关。我的父亲同晴洲的父亲是亲兄弟,我们之间的血缘如此接近。自晴洲五岁时,他便被送往法国。那是每个萧家继承人必经的训练,背井离乡,孤身闯荡,然后在一个恰当的时刻回来接替萧家执掌之位。也许是受了那个古怪的法语狂热者,出生于德国的乔治一世影响,法语在宫廷内外盛行一时,事实上当时整个欧洲都被法兰西迷得天花乱坠,法语是任何一个身份高贵的人不能不掌握的语言。而晴洲在法国接受的高等教育无疑是他日后深入皇庭,长袖善舞的根基。
  我的母亲于我两岁时去世,我甚至记不清楚她的容颜,虽然据说那是一个绝色女子,出身皇室,温柔而优雅。然而每每揽镜自照,我都无法在镜中那个女孩脸上重现她的痕迹。我过多地承袭了父系的血统,东方人的特征在我脸上尤其明显,我的眼睛同时呈现墨晶和蓝宝的色泽,我青棕色的长发光泽华艳,在日光下甚至会闪烁淡淡银灰宛如月华,却笔直顺滑如水中浸润的丝绸,没有丝毫鬈曲。
  我从来就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子。我学会用刀的年纪早于任何一个贵族子弟学会使唤他们的佣仆。萧家子弟众多,嫡系,或者旁支,在成年之前都会得到充分平等的教育,和当时的其他上流贵族一样,我的兄弟们被送到公学,和其他贵族后裔乃至皇室子弟同行止。而我的姐妹们则在家中接受家庭教师的辅导。但这些都与我无关。我的自由无所限制。这是祖父钦赐的许可。作为萧家第十二代执掌,他的权威无可置疑。似乎从他亲手把霞月放在我怀中那一刻起,祖父就给了我这种特权。我不受任何淑女规范的管束,至少不必像我的姐妹们一样长裙曳地,苦恼地头顶水晶盏练习翩翩欲仙的步态。
  我出生的那一年,七年战争刚好结束,日不落的旗帜飘扬在蓝色海洋和天空之间,艳丽嚣张得触目惊心。1763,一个充满绚丽冒险的时代正在盛开,在我出生的前一年,一个三十三岁的女子在遥远的俄罗斯,那个冰雪帝国,登上了将影响整个欧洲政局的帝座,那个傲慢的德国女子。
  是的。我生存在这样一个时代。而我最初的选择注定了我的宿命与众不同。
  我曾经多少次纵马奔驰在塞尔比御苑之中,旷野的风清冷,我的长发飞散如风,白衫胜雪。我屡屡亲自到公学中探望晴游,我亲爱的哥哥。他所有的朋友都晓得我,萧晴游有一个最美丽和任性的妹妹。在那里我曾经被一个德国人,贵族子弟兵团教官挡住去路。那时我是十一岁吧,我策马扬鞭的姿势从来嚣狂。我身穿纯白男装,长发高高束起,眼神是一贯的漫不经心。他命令我下马,像其他少年一样低头走过他面前。

我轻轻挑起唇角,笑意低柔。
  “你以为你是谁?”
  我被刻意训练出的的语调文雅如故。然而瞬间我已扬鞭催马直奔他的马头,骤然勒缰,座下的Dew最通我的心性,两足直立而起,一声咆哮如同龙吟。教官的坐骑顿时步履散乱后退。我冲过他身边,中指轻轻一弹,那根长而尖锐的纯银探针已经滑出袖底夹在指尖,我利落地扬手划出一道完美弧度,他的坐骑痛苦地嘶鸣,带着后臀上一道皮开肉绽的血痕,猛然把猝不及防的主人甩下鞍头。而我已自他们身旁掠过,催马直奔向走来的晴游,自马上疾扑而下,落到他沉稳坚实的怀中。他的同学纷纷奔来看发生了什么,教官狼狈地爬起,投来质问眼神。而我的笑容,灼灼其华。
  我不止一次如此猖狂。我的高明身手来自祖父为我自幼便多方聘请的优秀教官,但难以忽略的是我的天赋,近乎诡异的轻盈和敏捷,野兽般敏感的直觉和灵巧反应,那是成为顶尖高手必不可少的条件。萧家长老之中不乏武道高手,我从四岁起就跟从他们,从他们那里,我继承了来自古老东方的各种内功,柔术和兵器,招数。而我的手腕可以把一柄轻剑旋转成妖艳的菊花,带同挑战我的人优雅地步入伤痛与死灭。十四岁那年,长老们给我的评价就已经是,萧家嫡系中的第一高手。
  然而我始终不晓得那另一柄刀的下落。瑟瑟寒。瑟寒刀。那是同我的霞月齐名的宝刃。然而我更在意的是那个传说或者预言:瑟寒霞月,两相缺,相逢便成劫。那是两柄自百年前就默默守护着萧家的传世名刀,世代只有继承人可以执掌。而霞月在我手中。我记得祖父曾经对我说过,晴溦,你的命是你自己选的。永远不要忘记,你,永远是萧家的女子。
  灯火阑珊。我常常一个人在午夜与凌晨之间的罅隙醒来,穿着单薄的白色罩衫走出庭园。月华如水,落在我的掌心。我痴迷于冰冷的月光和夜风中带来古怪的清香和怅惘回音,仿佛有某种生灵在暗处悄悄窥视。十二岁起,我就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我或许不会活得很久。常有这种年少早夭的预感,虽然我从未对谁提起。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想,霞月在我袖中低柔沉睡,我的手指轻轻抚摸它的刃锋。没有人知道霞月就在我手中,除了祖父和晴游,甚至连我的父亲都不知道这个秘密。生命究竟是怎样一回事呢。我从来没有好好想过。从小到大,我只是恣意而为,我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也许我是被宠坏的孩子,可是何妨。
  除了哥哥之外,蓓若对我的宠惯最甚。他是萧家的总管家,与祖父年纪相仿,带有正宗英国人那种近乎古板的雍容高雅气度。他是个不为人知的剑术和用枪高手,我的击剑技巧就是他一手教授的。蓓若要我严守秘密,他的神情永远那么严肃,只在看到我时微微放松。这个潇洒老练的英国男人,自幼跟从服侍我的祖父,终生未婚,也许因此他才如此疼爱我。我只叫他名字,从他身上我闻到信任的气息。我的直觉,有些时候我不由自主地觉出他看我的眼神悲凉怜惜。我不知道那是为什么。
  虽然后来我懂得了。
  十二岁时我见到了阿尔弗雷德,在克里斯廷伯爵夫人举办的舞会上,这样的场合晴游常常会被邀请出席,作为萧家嫡系长孙,他的身份和他的翩翩风度迷倒了伦敦的贵妇和公主们。我曾经调侃过他,如果他愿意,他可以在我们的小图书馆里为他收到的情书设一个专柜。晴游总是容忍地对我微笑。每逢这种场合他总是带我出席做他的女伴。我的哥哥,贵族女子心中无比动人的神秘东方王子,在他身上仿佛找得到一千零一夜的魔法和甜蜜华美幻象。然而他不曾对谁动过心,万花丛中,我看着他笑意中只有我懂得的冷漠和疏离。心事流离,没有哪个女子真正走得进萧晴游的心。
  我记得那夜我穿的是件古式白色长衫,从不穿带裙环的裙子,那让我厌烦。侍女把我的长发中分成两束盘起,仿佛一对精巧的螺。坐在马车里,我一直不耐烦地拍打着扇子。老天,我宁可手里握着的是熟悉的马鞭或者剑柄。晴游看着我微笑,他了解我甚于我了解自己。我并不是很受欢迎的女子,至少在伦敦的贵妇淑女圈子中是如此。我的狂傲和放肆,以及古怪性情,瑰艳容颜,出色身手从来都是传奇,带有令人神魂颠倒的诱惑和因神秘而不由自主生发的微微的恐怖感。一如我的家族。
  阿尔弗雷德大晴游三岁,那年他刚二十二岁,如果从母系血缘来看,他是波兰望族后裔。他博览群书,通晓五国语言,到过欧洲几乎所有的宫廷,在一些最负盛名的沙龙如鱼得水。在巴黎,他在乔富林夫人的沙龙里博得了一个“伏尔泰的莎乐美”的外号,据说是因为这个来自贵族宫廷的年轻人在一些哲学问题上同那些老头子们争论得太过火了。

三年之后他对我说,他在那场舞会上第一眼看到我时,仿佛整个人掉进了炼狱的火窟。“我浑身都发起抖来,身上燥热得要命,心里却有一股寒气直窜到喉咙,好像一柄锋利的剑刹那穿透五脏六腑,我根本说不出话来,心里只是哀鸣,上帝,您为什么会造出这样的一个女孩。”从那一次他便开始追逐我,技巧地先同晴游交上了朋友。我的哥哥,这个冰雪聪明的男子。晴游对我习习微笑,知道他醉翁之意不在酒。“我同你打个赌,薇葛。”我的哥哥笑说,“他的耐心绝超不过三个月。”
  我冷冰冰地看着他,“你要我嫁人吗?”
  晴游走过来,从身后抱住我,他的手臂轻轻环在我肩头。“傻瓜。”他轻声说,柔软细长的发丝垂落在我脸颊上。“如果可以,我宁可你一辈子不要离我而去。”
  我靠在他怀里轻笑。“那也没什么不可以。”
  两个月之后,阿尔弗雷德向我父亲提出了婚约。父亲派人把我从马场唤回,问我意见。我懒懒地跳下马背,看牢了面前这个男人,然后呵呵大笑。我不客气地用鞭子指着他的鼻尖说,“想要我,就来击败我。”阿尔弗雷德眼神惊诧至极。而晴游保持他优雅的微笑,静静地坐在远处瞧着这一切,他对阿尔弗雷德轻轻摊了摊手。
  十二岁时我已经长的同现在差不多高,这在当时的女孩子中已经高挑得过于出众。晴游不知何时已请来了蓓若,带来两柄长剑。我们在大厅中对峙。阿尔弗雷德的惊诧良久才平复下来。难怪他,舞会上他见到的只是那个修长白衣女孩,年轻而古怪,神态却是他从未曾见的放任疏狂。她就是那样立于一众装扮娇美的贵女中,刹那回眸,神色静默,衣衫清素如洗,容色却艳如蔷薇。我深知自己一双眼眸深处的天真和邪气是何等蛊惑。我的左眉尖上生着一颗色泽甜美的胭脂痣,殷红如朱砂,每当我微笑时便会轻轻颤动,风华滟滟。那夜的千般风情,并不是他眼前这个妖冶暴躁的男装少女。他踌躇着拿起剑面对我,而我毫不留情。
  晴游的笑意,淡如清风。他深知我的身手和脾性。在我一剑划破阿尔弗雷德面颊的瞬间,他转身而去。
  我注视着自那个男人脸上滴下的血,微微挑起唇角。而他的脸色惨白如死,一言不发地对我鞠了一躬,转身狂奔而去。
  我在他身后呵呵地笑,如此嚣狂无礼。当时年少,根本不理会别人的心情。年轻女孩子是何等残忍的生物,仗着天生美丽残杀四方,殊不知,时光与命运对每个人都是公平。
  一个星期之后,晴游告诉我,阿尔弗雷德去了美洲,征战于平定北美独立纷争的疆场。
  我笑,“他可是受不了伦敦的天气?”
  晴游用一根手指轻抚我的面颊。“栽在我的薇葛手下,也不算他无能。”他微笑。我看着他优雅平静的笑意,轻轻问,“是你怂恿他来向我求婚的吧。”
  晴游注视着我,款款地挑起唇,态度依旧悠然。“冰雪聪明。”他说,忽然轻吻我的耳垂,温暖舌尖一掠而过。我转头看他,他若无其事地微笑如故。
  “薇葛,好女孩。”他说。
  三年之后,阿尔弗雷德重回英伦。其时他已受封为勋爵。
  那年我十五岁。

是的,就在那一年。
  仍然记得那个时刻,在时光已遥瞰这许多年之后。
  那年那月那日的那个凌晨,清冷,有雾,潮湿冰凉的空气,我单薄的真丝睡袍被一点点洇湿。我赤脚走在桂婴树下,合起眼帘,深深呼吸清香甜美的空气,长发散披而下。
  一丝蝶翅低拍般的振动划过,我猛然睁开眼睛,脚步下意识地向前疾滑而出,同身后的气息脱开距离。与此同时我的手指已经握紧霞月的刀柄。
  我回过头。
  我首先看到的是他的眼睛。眼瞳碧绿青翠,清美得近乎妖艳。我的心头突然掠过某种震颤。上帝,我在他的瞳孔中看到一个如此清晰的自己。如此清晰和自然,仿佛对着一面亘古不变的镜子,仿佛直指自己的灵魂。他的眼神中流转着浓郁的寒冷与狂冶,在那一瞬间,被他深深注视的刹那,我突然感到脆弱,被狠狠灼烧的触感毫不留情地窜过每一寸身体。
  我深深呼吸,清冷空气窜入脑海,终于自他的眼神中脱开。我的面前是个高挑俊俏的年少男子,年纪同我相仿,他全身黑衣,那种漠然深沉的色彩刺痛我的视线。我习惯了注视满目的纯白清静,习惯了与众不同给人惊奇,这一刻却突然被他震荡了直觉。他的黑发轻轻垂下,细长优雅的发丝有种熟悉的亲近感。像某个人。他的脸上没有表情,一双绿眼一眨不眨地盯着我,仿佛要穿透我的魂魄。而他的眼中暗火狂焚。
  我情不自禁后退了一点。只有一点点。
  他缓缓地移动,向我走过来。我停在那里一动不动。他的视线一分不曾离开我的眼睛。他走到我面前,极近,几乎要贴合在一起。丝毫没有世间礼数。我仰头看他,眼神纠缠对峙,我的宽大丝袍被风吹起拂上他的身躯。我的白衣,他的黑衫。微微纠缠。我们在树下对视,风中飘过若有若无的风笛声。
  他忽然伸出手抓住我的肩头,掌心灼烫,骤然烙进我的肌肤。我不由自主地一抖,猛然甩开他的手,弹指,霞月已滑进掌心,我曲肘撞他胸口,却被他轻巧避开。
  “你是谁?”
  他的声音低沉清郁,不似晴游的轻柔,却分外脱洒沉静。
  我不答,他侵犯了我的寂静,总该付出代价。而他的身手看来颇佳。我的眼神闪烁,而他仿佛看透我心意一般,微微一笑,蓦然欺身而上。我吃了一惊,后退半步,接招。他的身手果然很好,但并非我的对手。拆了几个回合看出了这一点,我飞身欺近,扬手切他肩头,被他格住。我的手腕柔软地辗转,霎时绕住他手臂滑上肩头,在他颈间一转而回。
  我退出几步,唇边漾出淡淡笑意。而他站在那里冷冷地盯着我,忽然伸手抚了抚自己的脖子,再摊开掌心时,已经是一片殷红。
  清凉的血水一滴滴自我袖中的霞月上滑落。
  “你最好去包扎一下。”我说,然后转身离开。我给了他一点点外伤,应该不会太痛,这个男孩子该受点教训。
  我的长发忽然被人从身后抓住,用力带回。陌生的野蛮痛楚,我不由自主地向后跌倒。天晓得,是他,居然是他,他居然如此嚣张,我居然没有防他。他的手臂强硬地扣住我,自上而下看我,染血的手指轻轻抬起我的脸。
  那一瞬间我几乎窒息。那双碧绿如水的眸子。
  我竟然忘记了出手。
  隔着纤薄丝绸,他的体温清楚传来,他的气息温暖沉稳,眼神清悒,一种豁朗包容的感觉刹那之间就掳获了我。骄傲,倔强,任性,暴躁,目中无人的我。
  他低低地问,“你是谁?”
  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他是这样的人。
  “放手。”我音调转冷,暗暗握紧霞月。
  “你是谁?”他丝毫不为所动。
  我猛然曲膝回撞,他利落地避开,却不肯放开我的长发。我反手一刀指向他心口。他竟坦然不动。
  我的手蓦然停住。刀锋已逼紧他胸前衣裳,我死死地盯着他,这个出奇执拗的男子。这个有生以来头一次震动了我的男子。霞月低鸣,那是只有我听得到的恳求。我晓得它嗜血它饥渴它期盼。可是我的手指居然微微颤抖。我可以刺下去吗。我为什么会犹豫成如此呢?他紧紧抓着我的长发,眼神清明镇定,直指人心,依然逼迫着那个答案。我居然恍惚了。
  “溦小姐,请你住手。”
  蓓若的声音微微急促。我心神一敛,看向他,他匆忙走来,对我身边的这个男子行礼如仪。
  “洲少爷。恕我失职。”
  他看着我,我看着他。我们的眼睛里同时闪烁某种无以言表的光亮。一瞬间我们就明白了彼此。前尘后世。昨日今生。我们注定了要这样相见。相见,无论如何,仿佛无可避免的宿命。
  萧晴溦。
  萧晴洲。
  是的。那就是我们的初遇。
  天谴的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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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0 08: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该如何向你们解释这一切呢?我相信如果换一种场合,我们再相遇,一切的发展可能会变得不同。如果我们可以有一个郑重的相见。如果我不是如此傲慢任性的萧晴溦。如果他不是那般执拗坚持的萧晴洲,如果他归来的时间再晚上一些,如果……我甚至假设如果他没有生着那样一双绝色的眼睛。一切,也许会变得不同?呵呵,我开始嘲笑三百年后自己这一刻的痴了。发生过的一切就是发生,无可更改。任何的假设都毫无意义,不过是形而上学的辗转自虐。我就是我,他就是他。我们血脉相连,然而我们却疯狂地相恋。
  在晴洲归来两年之后,我就成了他的情人。这个男子,与我同年同月同日生的男子,十七岁的我唯一心甘情愿把自己交付的人。你能理解那种宿命一般的纠缠吗?于我而言,晴洲的出现仿佛彼岸盛开着的花朵,艳丽不可捉摸,我是那样地渴盼那种不可企及的诱惑,为之葬送了自己。即使飞蛾扑火,即使一去不返,也要让苍白凛冽的生命充满那种摄人的芳香,可怖的美丽,那是开在灵魂尽头的绝望之花,点燃了我年轻生命中最初与最终的渴望,不可宽恕,不可拯救。
  而难以解释的是,我,对于晴洲而言,亦是如此。
  “你就是那个教我终生终世难以挣脱的女子。我知道。”他说。在他初见我的时刻。
  为什么不呢?我已经足够孤单。我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我拥有一切:超出寻常贵族女孩太多的自由,萧家长辈们的宠爱,旁人的无限赞许,艳羡,乃至爱慕。如果虚荣心是一面银质的镜子,那么属于我的那一面已经足够被太浓烈的热切反光照耀给熔化掉。这是真的。
  然而我感觉寒冷。
  (是的,我的公主。你是有理由哭泣的。你的祖父把你当作霞月最完美的刀鞘,你的父亲却无疑把你看成哥窑瓷瓶里最艳丽的一枝血色蔷薇。而你的哥哥,优雅的萧晴游,你最好谨慎地琢磨和思考一下,弄清楚他究竟是爱你刻骨还是恨你入骨)
  这就是我身边的亲人呢。
  从某种角度上说,我爱晴游,并非以作为妹妹的感情,母亲的去世,斩断了晴游和我同这个人世间仅存的温暖幻想的最后一缕牵连。萧家从来不是个温情的家族。作为嫡系孙辈的我们,我们空有无上的权威和尊严,却从未体味过一个两岁女孩和一个九岁男孩有权享受的温暖亲情。我和晴游,我们相依为命。我们从来就不是正常的孩子。这我早就知道。
  母亲死后,父亲并未再娶,这个我所不熟悉的温和男子只是躬身在他的父亲身旁,尽心竭力地料理家族事务,仿佛一个最完美的亲王秘书。在我的记忆中,他看我的眼神始终漫不经心,因为我与我母亲的迥然相异。长大之后,有些时候我甚至会痛恨他的冷漠和痴心,往事已成尘,而他却硬要勒令我去细细追回,这还不如杀了我来得痛快些。
  而晴游对我而言,就是天。他是我的全部依赖和信仰,我从来都是他最虔诚的皈依者。我的哥哥,我从未怀疑过他的一切。因为他是我的哥哥,他是萧晴游,萧晴游就是我的真理。只是你可以在信神面前下跪,却永远无法对牢他脆弱地哭泣。即使是为了他的尊严和自己的虔诚,即使是虚伪……天,我是这样一个固执又任性的女子。

(是的,你就是,所以我眷恋你。是的,你就是,所以我需要你)
  虽然晴游对我,已经是不同寻常。
  然而在晴洲怀中,我终于可以纵情哭泣。他是同我一样的孩子,甚至比我更加孤独。父母双亡,年少别离,如果孤独和寂寞是追逐人逼迫人成长的蛮荒野兽,那么晴洲,他的颈上应该早已挂满了美丽的兽牙。论起身手,也许我是萧家子弟中的佼佼者,然而在孩童心事奇异的紊乱和如丝的痛楚面前,我一无是处。这一点,连晴游都无法弥补。他大我七岁,当他的心事寂寞独倚梧桐清秋的时候,我还没有成长,然而当我被那种与生俱来的踌躇和绝望折磨得无力反抗时,他早已学会将沉默化为优雅,将眼泪磨成钻石。
  我,和我的哥哥,我们永远都是擦肩而过。我们的灵魂注定残缺,在我们的生命中,从一开始就缺少了那个唯一能够填补我们心性中久违的柔软和脆弱温情的女人,我们的母亲。
  而我,一直都是晴游身边唯一对他毫无企望的女子。他不必提防的人。
  我,和与我同年同月同日生的晴洲,我们象是迷雾森林中携手行走的两个孩子,模糊的双眼,强忍的泪水,面对寒冷和恐惧无法言语,只有在彼此的怀抱中取暖。只有在他怀中,我不是高高在上,也不必低落尘埃,我只是个渴望温暖的孩子。我们一样心怀恐惧,紧紧拥抱着倾听彼此灵魂的嗫嚅,然后可以微微放松地睡去。
  所以不要问我为什么走进这样危险的禁忌。除了爱他我什么都没有想过,除了他的怀抱一切都毫无意义。即使这样就叫做疯狂。我只想用我意料中不会长久的全部生命去爱,其余的就交给命运去撕扯去践踏。我知道自己的生活注定不会到达尽头。
  (穿行在迷雾森林中洁白月光下的孩子,红胸鸟在你们的发间筑起家巢,闻不到玫瑰的清香,城堡在遥远的蝴蝶飞舞的黑暗前方闪烁诱人光亮)
  (那光亮反射的是泪水中的斜阳和葬仪上烟火的芬芳,我的公主)
  当晴游确定我和晴洲的关系的那一刻,我有生以来头一次在他脸上看到愤怒和扭曲的痛楚表情。然后亦是有生以来的头一次,我挨了两记沉重的耳光。脑子里轰轰作响,烧灼般的剧痛缓缓袭上脸颊,我怔怔地微笑对他,血丝从破裂的嘴角不断流落。我继续向他微笑。
  晴游旋风一般把我按倒在椅背上,目光灼痛。我从他眼底品出某种我几乎不愿猜测的意味。我继续微笑,血的味道甜蜜而苦涩。我甜甜地叫他:“哥哥。
  我的哥哥。”
  (如果换成我是他,我会恨你入骨,我会为了这句话把你永远囚禁,我会穷尽我一生的幸福去换你刹那的生不如死)
  晴游那一瞬间的眼神让我情不自禁合起双眼,我想他会活活扼死我,用他那双似乎永远不会触碰金银茶具和精装书本之外东西的白皙双手。
  而他只是默默地放开了我,神情冰冷。
  他说:“薇葛,你真的对得起我。”
  我想我让他彻底失望。萧晴游。你能想象吗,他对我如此说过,薇葛,我的薇葛。如果这世上真的有第二个萧晴溦,我会毫不犹豫娶她为妻。只有你,薇葛,你是真正配得上萧家的女子。只有你是。
  他说:薇葛,你让我别无选择。
  你·让·我·别无选择。
  天晓得。我们都别无选择。
  (如果我别无选择至少我得到了你,如果你别无选择至少你可以选择生死)
  巴瑟洛缪的出现对我而言是个绝对的意外。而我对他而言,似乎并非如此。
  十九岁的冬天,是我记忆中最寒冷的一段日子。在那个季节,巴瑟洛缪来到我身边。在那个季节,我把自己年轻的生命拱手相赠给我的家族。在那个季节,我与我的情人永生永世地别离。在那个季节,我的灵魂永远地融入了那座华美黑暗的血色丛林。
  那个冬天我在爱丁堡,那里有我们古老世家的封地和庄园,我之所以在这里是因为晴洲,在伦敦,最繁华的上流社交活动刚刚告一段落,信奉奢华的贵族们开始为自己一千零一夜的华丽罪过忏悔,宁静和冥想,试图抵消所有的乐趣。聪明无处可用的贵族们总是把宗教的虔诚与世俗的靡乱消遣天衣无缝地结合在一起。享乐后忏悔,忏悔后再尽情享乐。只可惜,我从来不是可以认真在胸前画完十字的女子,如同我拒绝相信灵魂的可以净化和救赎。
  而对晴洲而言,这是避开尘嚣同我两相厮守的良时。于是我们来到这荒凉山野中的古堡。
  (如果我不到达这里也许我们不会相见。Bartholomew.)
  (不,我亲爱的蔷薇。即使你的一生都同我擦肩而过,我也会毫不犹豫地扯下你的灵魂如扯下艳丽蝴蝶柔弱的翅膀,然后紧握在掌心)
  我不知道那个夜晚巴瑟洛缪是怎样来到我们的城堡,他侵入了晴洲的房间。幸运的是我的爱人不在。当我的霞月滑出衣袖,所有的一切刹那之间便告终结。我看到魔鬼般的身影,宽大漆黑的衣裾。水银泻地般的旋转和飞掠。我的刀甚至来不及出手,然后一切就已归于死寂,只余下窗口荡进的凛冽月光。
  我冲出阳台,刺骨寒风令我微微颤抖。我穿着一件白缎男式长衫,幽灵般飘忽,愤怒而暴躁地紧握我的霞月。
  天空黑暗而清静,流云四卷,似乎没有半点星光,月亮却出奇清澈,带着那种不同寻常的苍白,冷冷地凝视着我。我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寒颤。
  月光深处,似乎深深埋藏着一双寂静的眼睛。
  (是的,我的蔷薇。你的直觉居然如此敏锐。我就在那里,当然无论你的眼睛多么明亮,都无法在悲凉的月光掩映下发现我的凝立,然而我却始终在注视着你)
  (那一瞬间我知道,我渴望的就是这样一枝傲慢绝望而迷人的花卉)


当我渐渐遗忘了这桩怪事的时候,晴洲被祖父的命令召到伦敦。他应允我一个星期之后就会归来。这个承诺让我暂且有足够的耐心应付独居城堡中的无所事事。
  然而我在一个诡异的夜晚惊醒,窗幔透出细碎亮光,黎明似乎近在眼前。然而那是一场惊人的大雪,四野浓白。我感到透心的寒意,然而比这更令我坐卧不安的是突然涌进身体的古怪冲动。有些什么在召唤着我蛊惑着我。我无法放弃或者忽略。我带着某种难以解释的,低烧疼痛般的热望,一个人溜出城堡,纵马闯进风雪茫茫的丛林。
  (来啊,我的公主,冒险即将开始)
  不要问我在丛林中发生了什么。当我的Dew用它不安的踢蹬和惨厉的嘶鸣惊动了城堡中人时,他们惊恐地发现马背上载着的竟是奄奄一息的我,雪狐披风和锦缎上衣的衣领被轻易撕得粉碎,我裸露的脖颈上没有丝毫伤口,而我的脸色白如裹尸的素绢。我的身上裹着一件华丽的男式雪袍,在它贵重的玄狐镶领上发现了一根光泽明亮的亚麻色长发。
  (你看,我的公主,我们最懂得如何遗忘)
  我病了足足半个月,晴洲被祖父留在伦敦暂时难以回来,这是蓓若的传讯。他照料着因某种惊吓和莫名的失血过多引起高烧不退的我。
  当我逐渐清爽起来的时候,蓓若尝试着要我想起那天发生的事,然而这只让我重新陷入迷乱。
  那个夜晚我再次发起高烧。被深重的倦怠和难以忍受的高热折磨着,我难以入睡。干渴。疼痛。血管里流淌着的仿佛是烧化的青铜汁。医生们束手无策。我恍惚听见蓓若震怒的咆哮,悖逆于他坚持的冷静镇定。他威胁那些名望盛极一时的医生们,如果我出了什么事,萧家会千倍惩罚他们,甚至祸延居于这一方封地上的子民。所有人都一片慌乱,不知所措。
  我一次又一次地陷入昏迷,胡言乱语,呻吟着谁都无法懂得的词句,反复到夜深,我稍稍平静下来,医生们松一口气,作鸟兽散,而蓓若也平静下来,他解散仆佣,命他们去休息,自己留在我身边陪护。
  烛光静默。高烧令我的视线模糊,光线在我眼中仿佛一片织工散漫的丝锦,杂乱不清。我的额头上敷着蘸过薄荷药汁的清凉丝巾,蓓若牵起我的手,把那枚浑圆的水晶放在我手心,合上我的手指。我努力地扯动嘴角试图微笑一下。蓓若,他照料了我十九年,对我的体贴无微不至。他知道我生病的时候喜欢握着这枚水晶来冰自己灼烫的掌心,勉强会感觉舒服一点。
  夜深。一片静寂。我从不知第几次的眩晕昏睡中醒来,汗水湿透了睡袍,高烧微微退去,疼痛稍有缓解,我清爽了一点,手里握着我可爱的水晶,我把它放在眼前把玩,透过它观看周围。蓓若坐在床边的曲背椅上,垂着头,他已经睡着了,一头混有银丝的金发轻轻颤动。他太累了,这么多天他一直为我担惊受怕。我的心头一片怅惘。祖父,父亲,哥哥,还有我的情人,他们都不在我身旁,当我被这样一种突如其来的灾祸击倒的时候,只有蓓若守护了我,照料了我,既出于责任,更是怜惜和关爱。
  我想我永远不会忘记这样一个宁静的时刻。
  虽然后来我才领悟到,我的永远,其实并没有多远。
  水晶突然自我手中跌落,我无法形容自己那一瞬间的心情。透过那透明闪亮的晶体,我看到黑色的衣摆一闪而过,多棱的折射令所有存在看上去都无限宛转和多变。一千只眼睛看到一千种轮回,可是天晓得,我看见了他。
  他看上去仍然象个绅士,黑色的外套洁净高雅,剪裁精致然而毫无装饰,只从上衣口袋里探出一条细细的白金链子,上面不惹眼地挂着一颗拇指大的祖母绿。
  洁白得古怪的修长手指稳稳地托着我掉落的水晶,他开玩笑一般把它送到我眼前,用那不自然的手指,我吓得微微向后退缩,而与此同时他从衣袖里抽出了我的刀。
  霞月。我的眼睛睁大。天啊,我居然失落了它。这么多天我居然始终没有想起它。半个多月来,我仿佛一直沉湎于某种浑浑噩噩的梦境中来回摇曳,我无所事事,天空倏尔明亮,那是黎明,倏尔阴暗,那是暮夜。我甚至没有记住自己经历的一切。我这才明白,面前的这个东西,它在我身上加诸的神秘,它根本改变了我,让我再也无法回到从前的自己。那是常人看不出但感觉得到的东西,一种令人恐惧的黑暗和妖异,改换了我原有的清明神志和反应。我已经如此远离曾经的萧晴溦。
  我突然探身而起,去抢夺我的霞月。他后退的速度是我根本无法想象的,仿佛两个空间刹那的交替。我的手指擦过空气,颓然落下。我气喘吁吁地坐起身注视着他,他站在蓓若身边,若有所思地看着他,然后伸出手,再看着我,他微微展开嘴唇笑了一笑。那一瞬间我看见他光滑如丝的嘴唇向后拉动,露出惊人尖利的犬齿。惊恐令我反应迟钝。
  “……不!”我干涩地尖叫出声,喉咙疼痛难忍,仿佛铺满正午日光烧灼过的黄沙。
  他的手指轻如羽毛,迅速合拢。坚硬的水晶在他掌中粉碎,流沙般习习落下,没有一丝声音。他用另一只手温柔而霸道地指着我,那种既像威胁又像嘲讽的态度,依旧舞蹈般优雅机敏。我支起身子,张大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他。
  “不。”我轻轻地说,然而我清楚这毫无作用。我盲目地抬起手挡住脸,仿佛怕他会殴打我。我太清楚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这个妖精,这个没有言语的怪物。他一定要把我逼到彻底崩溃才肯罢休。
  霞月滑出他的衣袖,他运刀的姿势居然优雅绝伦,充满了聪明贵族特有的冷静和超自然生物特有的妖异气度。我放声大叫,丢弃所有的镇静和这些年来都不曾失落的骄傲。然而我的声音被牢牢遏制在喉咙里变成嗫嚅,我呻吟着抄起枕边的一柄檀香木扇子丢向他,扇子在空中展开,犹如末世之花绽放娇媚恶毒的芳香蕊瓣。一切的飘落都缓慢如梦中情境,迅速被延缓,痛苦被拉长。我放声大叫,却只累得自己的身体被冷汗湿透。透过细致镂空的扇骨,我看见温热的血水清晰如画中笔触,缓缓描摹而出。一切都在那精巧的雕花和螺钿镶嵌中被分割,被剪切和扭曲。我最后看到的是他一成不变的优雅冷静笑容,包含了疯狂的自得和恣意的掠夺。他看上去居然像一个夸张的孩子般天真。当我看到蓓若的头从被洁白的层层丝绸硬领簇拥着的脖颈上滚落的刹那,我就已经失去了知觉。
  你为什么,为什么要如此地逼迫我?
  (如果泪水流下,我如何可以看到你的泪水)

我被他裹在黑色大衣里,寒冷的风席卷我的长发,他的皮肤居然泛出温暖。他喝了多少血?他带着我飞行。空中拂过暗色飞鸟的痕迹。午夜时分也有云朵,看上去仿佛泼墨画中的天使翅膀。这是真的吗?还是我在高烧不退时偶发的一场怪梦?我的手指颤抖着摸向袖中,熟悉的冰冷刀锋令我寒颤,我的霞月。哪一个男人这样紧紧地拥抱着我?晴洲?还是晴游?我试图叫出他们的名字。可是我得到的只是一只缓慢而陌生的手,他拨开我的长发,在我的脖颈上……咬了下去。
  我平静无比,对接下来的一切早有预料。我想我不会再活下去。蓓若死了,掌握着我的这个家伙,他杀死了他。而我无疑是下一个祭品。我那被高烧折磨得奄奄一息的脑子早已拒绝思考。晴洲。晴游。两个男人的面孔幻象般在我眼前飞速摇曳,我分不清楚。原来死亡只能让人遗忘。我不再疲惫。多么好,这一刻,爱,已陌路。
  干枯灼热的嘴唇被微微润湿,他的手指潮湿抚过,我迫不及待地伸出舌尖,婴儿一样吮吸他的指尖。那些清凉甜美的液体,仿佛自有生命,刹瞬之间便到达了我的魂灵。有些什么,声响,气味或者姿影,像以陌生而恐怖的速度在雨后悄然生长的花藤,纠缠住我的心,像杰克的豆蔓一夜登天。在那一刻我被他灌输了什么?
  “巴瑟洛缪……”我喃喃叫出一个名字。
  是的,是我。我的公主。那个陌生而恍惚的声音回答我。跟我来,跟我一起观看,看你的世界如何崩溃倾颓于刹那之间。繁华胜场终究要被洗去颜色,我的公主,这一刻你难以保留的美貌又是如何的教人心碎魂断。看不到的是灵魂,折不断的是无邪的邪恶。我要你懂得这一切的美妙和通透,我的东方公主,末日的蔷薇仙子,只有在我身边你才可以得到和满足,你那无休止的欲望和奔腾灼烫的血液,你像风车一样无限旋转的理智,你那蒲公英绒羽般洁白脆弱的,对所有情感的无限渴望,只有有风你就无法停下来,你不能停下来。你将永远是被风所驱逐的孩子。你的想象和困惑永无休止。你的寒冷。你的饥渴。除了我这个世上没有什么可以包容你的绝望,你的天真,你罪孽的爱情和迷恋。
  我能给你一切。他在我耳边徐徐耳语,吐出月光般寒冷空洞的呼吸。我可以让你领略这尘世间的所有,让你有足够的时间去懂得和占有你与生俱来的欲望,品味无穷无尽的美和优雅。这是我们生存的唯一真谛,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呢?这世界已足够广阔足够繁华,足以让我们有充分的乐趣来永生不死。跟我来,我的公主。即使我已经厌烦,即使一切都将终结,我的身边依然有你,你将是我在这世间最初与最后的珍宝,我用灵魂造就的绝世玩偶,你的生命,注定壮丽。
  跟我来,我的末世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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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0 08: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下篇 南风吹梦
  也许你们早已认为自己已清楚猜到,我十九岁时的爱情,终究是以怎样一个恢宏黯淡的方式,告别了我的生命及其终局。
  不,亲爱的。事实并非如此。
  当一切都已远离,甚至并不是以一种凡人可以理解的姿态来经历来辗转……真的很难说,我是不是心甘情愿。在三百年后的今天,我只能说,那一刻,我别无选择。
  (是的,我们都别无选择,而我所需要的,是一个全心全意埋葬在绝望和渴望中的你)
  当我再次睁开眼睛时,淡蓝色的烛光在水晶罩下轻轻摇曳,我眼前坐着那个怪物。而我惊恐地发现自己睡着的床铺是一具棺材。我几乎在瞬间精神错乱,眼前的一切都如此虚妄脱离现实,超出我所能接受和理解的范围,我连尖叫都失去了信心。而他只是静静地看着我,目光沉默,却充满了活生生的侵略气息,他坐在那里,装束清贵,姿势文雅,可是无论如何都不象个活人。无论如何。他的一举一动都带着种与尘世格格不入的寂静和超离。他的目光反而比他的精心装扮更有人性,也更能感染我的心绪。
  我环顾四周,这是一间六角形的精致房间,就象用纯银和蜜蜡颜色的珐琅玉精心镶嵌出来的狭小蜂巢,房间并不很大,可是因为没有多余的家具,看上去远比它本来的尺寸宽敞得多。一张珊瑚镶边的芸香木书桌,两把古色古香的曲背椅,他就坐在其中的一把上面安静地盯着我看。除此之外,就是我正浑身颤抖地躺在里面的这具棺材。此外,这间房间既没有窗子也没有门,我所能看到的墙壁上不是点缀着古老的绘画和浮雕,就是被色彩玄妙花纹诡丽的帷幔深深遮蔽着。在我四处扫视的同时那个怪物一直在注视着我,我颤抖着想坐起来……老天,活生生的我坐在一具棺材里!他似乎一动不动,一只手却已经彬彬有礼地伸给我,他坐着的椅子不知何时已经滑到我身边。我惊诧得几乎向后倒去。
  你在怕什么,我的公主?他的嘴唇纹丝不动,而我却清楚地听见这些言语。愤怒和好奇暂且压制了恐惧,我死死地盯着他深蓝色的大眼睛,然后慢慢地伸出手放在他的手掌里……他的手光滑冰冷如盛满雪水的瓷杯。他对我笑了一笑,似乎惊讶于我的反应,这一次他只是微微展开嘴唇,没有让我看到他的牙齿。然后他扶我坐了起来,温文尔雅地把一只中国刺绣靠垫放在我背后。
  “你到底是什么?”我轻轻地问,惊奇地感觉身上的病痛已经消失,我只是出奇的疲惫,身体却远比在城堡中清爽得多。
  他无声地看着我,似笑非笑,不理睬我。我握住棺材的边沿,向他伸出手,这一次我只是在心里默默地念,还给我我的刀。
  仿佛魔术的变幻,霞月的苍白光亮逼开淡蓝的烛光,他默默地把它递给我。他果然是通晓读心术的。这个吸血的怪物。
  刀锋明亮,一瞬间我想起蓓若的死,一道闪电劈进我心底,我反手刺向他。我的出手已经比平时迟钝了许多,我自己清楚地意识到那种无力。他再次轻而易举地把刀从我手中夺了过去。
  “我的公主。”他终于开口说话,且是流利纯正的法语,带有上流社会成员那种刻意的忽略口气。附庸风雅。这个时代的通病。
  “我的公主,这并非你所想象的那样容易。”他微笑着挥了一下手,烛光顿时黯淡,幽暗中我只看得见他一双深蓝的眸子闪闪发亮,仿佛海底妖魔怀中最纯净的蓝宝石,深邃,妖艳,附着难以言传的蛊惑。他止住我的话,我再次听到他静静的言语,很显然他并不喜欢对话,而读心术和传心术则无疑是他所擅长的方式。
  你是什么?这里是哪里?你想对我做什么?为什么?我一连串地发问,他的眉毛孩子气地皱紧,在额头上现出了一些细细的柔软纹路。那双蓝得沉寂的大眼睛带着古怪的郁闷气息盯着我,像盯着某件精致陶器尚未完工的湿润泥坯,审度而踌躇。
  巴瑟洛缪。
  在我在心底唤出这个名字的刹那,他猛然站起身,来到我面前,动作快得令我情不自禁向后缩去,蜷缩和躲避。他抓住我的肩头,光亮的亚麻色长鬈发垂下,碰到我的脸,我悄悄地避开。这似乎有一点惹怒了他。
  “如你所见,萧家的侯爵千金。”他微带嘲弄地说,“这里是我的房间。而它正是坐落在伦敦。”
  他盯着我的眼睛,是的,公主,我们所在的地点离您的府邸并不很远。
  究竟过了多少时候?天晓得,我失去知觉的那一刻还身在爱丁堡!
  “二十四个钟头。”他应声回答,“那是昨晚的事了,我的公主。”
  我死死地盯着他,发生的一切已经超乎我的想象。
  “你想怎么样……你到底想对我做些什么?”我勉强镇定地问他。而他只是再次态度嘲弄地笑了一下,不声不响地弹了一下手指,微弱烛光刹那熄灭。
  黑暗。茫茫不见五指的黑暗。突如其来。
  我一身冷汗,死死地抓紧靠垫,黑暗中仿佛传来他悠悠的笑声,这笑声激怒了我,我猛然站起身,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我跨出棺材,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扑去。我不知道我要做什么,只是我已经无法忍受这一切。可是我的脚步居然虚软得令自己惊恐,我甚至连多跨一步都无法办到。我沉重地摔倒在地上,满地厚重铺陈的珍贵兽皮令我毫发无伤,可是我伏在那里,已经被这无助的事实折磨得欲哭无泪。我,这是我。萧家的萧晴溦。第十三代子裔中公认的第一高手。我许久以来的骄傲,我的全部自信和自尊,在这一刻倾颓殆尽。
  “你对我做了什么?”我嘶声大喊,音调里已经带出泪韵。
  “你这怪物,天谴的,你到底对我做了什么?”
  冰冷的手指粗暴地拉起我的手臂,我跌入他怀里,他浓郁的长发中散发着紫罗兰妩媚苍凉的气息,郁郁葱葱地散落在我脸颊上。他抱得我透不过气来,那充满魔力的十指深深插入我的头发,以他对一个毫无反抗之力的我可以做出的最粗暴姿势,他扯高我的面孔,然后俯下身吻了我。
  当他冰冷的吻狂冶地覆盖我簌簌发抖的嘴唇,某种陌生的炽烈痛楚被强硬地注入我,我的全身,我的脑海,逼迫我难以自控地呻吟出声。那是我从来陌生的情感泉流,凶暴而深沉,狂躁而脆弱,像一场从未曾被芜杂尘世所期待的茫茫冷雨,将我的神志扫荡殆尽。他的吻里蕴含着某种我难以理解的东西,既像爱情,更像杀戮,或者是二者合而为一。我不明白这究竟代表什么,陌生得让我心怀恐惧却又荡漾着某种惊心动魄的期待。他吻了我,在我的唇上留下细密的伤口,血潮湿温暖地润湿。

魔鬼的吻,奇异的爱抚和伤害。
  他微微离开我的唇,以那种低到连蜻蜓的振翅都可以将之淹没的细微音调,轻声耳语。
  “未来即将结束。我的公主。”
  他突然望进我的眼底。我看不到却感觉得到,那种深蓝暗静的注视,没有光亮的水流在寒冷的黑夜深处静静流淌,一种引人投溺的蛊惑。黑暗宽容着一切,收敛着一切。一种仿佛罂粟的奇香袭入身体每一分每一寸,迷乱神志。我在刹那之间瘫软,沉沉睡去。
  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醒来时,巴瑟洛缪依然在黑暗中注视着我。我以为的噩梦瞬间成真。这一次没有惊诧,我只是静静地躺在那里回望他那双充满魔感的蓝眼,努力地让自己的思绪停顿。此时此地此情此景,我或者只能拒绝一切思考,否则我知道自己迟早会发疯。
  我听见手指弹动的短促声响,而后淡蓝色的烛光照得满室通明。奇丽的烛光铺陈出益发诡异的氛围,我抬起手指轻轻按住额头。不,不要。不要再来拷问我的神志,我已经承担不起。我承认脆弱,我招供我的恐惧,可是,究竟谁可以给我一个坦白清楚的回答,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怎会遭遇这一切呢?
  我坐起身来看着他,他不言不语。
  “是的。”我说,望着他的目光,突然有些头晕目眩。“是的,我不知道你是什么,魔鬼,妖精,或者其它什么,随便你是什么。”我突然提高声音,死死地盯着他,“可是你能不能回答我,你到底想要对我做些什么?你杀死看护我的人,你带我到这里,你吸了我的血。”
  我看见他的眉微微皱起,仿佛不悦,或者是某种我所不了解的痛楚。我不懂得啊,不懂得,不知是我无法明白他抑或是他无法懂得我,仿佛两个空间的生物,或者原本也就是如此。
  我跨出棺材走向他,步履虚浮,方向却是唯一。我始终盯视他的眼睛,一刻不曾错过。
  突然脚下一绊,我不做声地跌倒下去。我合上眼睛,不再挣扎和抗拒。
  真期望自己就此停止呼吸,不再醒来。
  他抓住我,用那种非自然的速度和姿势,把我拖到怀中,细细地,仿佛端详一个精工细作的未成形玩偶,挑剔着每一分量度。
  他忽然暴怒,如果我的感觉无误的话。他的手指紧扣进我的皮肤,轻而易举地把我举起来直面他。我闭上眼睛,他的声音在耳边悄然冷冽地迂回,不知是真的还是只是我心头的错觉,我已经虚弱得连猜测都无力。
  他的手指威胁地点在我心口。
  “那个人,那个人的影子。我要你把他的一切从这里除去。”
  我猛然睁开眼,看着他,这个古怪的妖精,怪物,非自然的生灵,此时他的神情活像个郁闷的孩子。而我半点都笑不出来,我只是迷惑,再迷惑,我已经被他控在掌心,还有什么,还有什么是他不能掠夺的。我早已绝望。
  “不,并非如此。”他准确地读出我的每一丝反应,那张诡秘的脸孔,光滑洁白如精致骨雕,此时被一种难以言表的神情涨满,有一种潮水,千里迢迢漫过死寂的礁岩,黑暗之中偶发的一线光亮,仿佛千顷日光兰在月夜的凄厉歌声中骤然开放。就是他那一刻的表情。
  “那个男孩,占满你的心的那个男孩。”他冷冷地笑着,仿佛是笑意,潮水瞬间退却,只留下他尖锐寒冷的笑容,他向我轻轻俯下身来。
  “冰雪聪明的女子,你明明早已知道你的命运。为何你如此敏锐却又如此执拗。”
  他放松我,让我靠在他的肩上微微喘息。他十分高大,我本也是高挑女子,可是在他身边只仿佛挂在他手臂上的佩饰,轻细单薄得不成比例。
  他的话刹那给我重重一击。他的手指在我肩上环过,突然揽过我来直视我的眼睛。
  我凝视他蓝如暗夜深海的眼眸。晴洲的眼神骤然闪烁,柔曼深沉,是我沉溺其中难以自拔的那一片碧绿,艳丽清凉。为什么,我深爱的人,我迷恋的人,谁的手指轻轻抚过我的面颊,轻柔如薰风婉转。我闭起眼睛,期待我熟悉的吻,晴洲的吻,温柔而暴力,充满不顾一切难以挽回的执拗和不甘,是我熟悉的绝望。无法逗留的拥抱。无法安稳的依偎。无法长久的温暖。无法成真的爱恋。这是我们清醒的自控和疯狂的纠缠。无法长久,无法成真,是的,我们都明白。我,早已知道自己的生命不会久长。而晴洲,他曾对我说过,薇,我的薇,即使你离我而去,我也断不会为你舍弃这人间烟火,你知道。
  可是没有你的人间,也不过就是我的地狱。
  我,和晴洲,我们是这样的两个孩子。我们人未老,先绝望。我们的纠缠迷恋,未曾深爱,先已绝情。
  我爱的人,爱我的人,晴洲。晴游。还有被我伤过良深的阿尔弗雷德。我短促生命中的三个男子。究竟我是恶魔还是他们才是?究竟我是天使还是他们才是?归根结蒂,一切都无法被拯救。一起都只能走到这里。那个从我十二岁起就深深注视我的人,自他归来那日起,每一季他都郑重地向萧家求婚,求取那个名字中荡漾了一场晴日微雨的女子,这是他深沉而落寞的梦想么?我并不知道自己凭了什么被他如此深爱,我真的不知道。
  四年了,他并不曾得到我。坚持并不代表结果,在我眼中,那不过是挫折与伤害的另一张脸孔,微笑地对他扮着恶毒鬼脸。他的宽容,是我嚣张伤害他的唯一理由。而我却不曾后悔。
  而晴游,我注定是他今生今世唯一的无法爱恋和难以获得。我们是那样相像和迥异,身体中流淌着毫无相差的血液,却酝酿着截然相反的温度。他需要我,一如我需要他,然而我们都只是彼此的残缺,我们都无力填补。那种想象过的,与生俱来的温暖,注定是绝望的末路。
  冰冷的嘴唇骤然印上我的脸颊,一丝刺痛带着湿润绽放。妖魔的吻,除了伤口,留不下其他痕迹。痛楚唤醒沉浸于幻象中的我,我茫然地看着他,已经没有恐惧。朦胧之中,迢迢不可知的未来在我心头留下了某种阴暗的影迹,我急于探知,甚至忽略了自己的一切。
  “把它给我。”我扯住巴瑟洛缪胸前的衣襟,“求求你,如果你可以知道一切,就把我的家族,我的亲人的未来给我,就让我毫无牵挂地离去。”
  他的嘴角滑出一丝微弱的光弧,似乎在嘲讽我的祈求。然而他扬起手上的东西披在我身上,那是一件纯黑的丝绒披风,衬里镶嵌着洁白的狐皮,他撩起披风下摆的一角裹在我肩上,遮住我的脸,然后让风帽掩去我显眼的长发。
  我要带你去一个地方,我的公主。他一言不发地对我说话,嘴唇微微抿紧,神态里带出一种胸有成竹和刻意伪装得漫不经心的矛盾模样,仿佛一个真正的凡人。这大概是对我的一种提醒。他对我说,我带你去了解你应该了解的一切。可是你只能置身事外地观察一切。如果你发出一点声音,如果你让某些人察觉了我们,如果你干预了一切的发展,我会毫不犹豫地吸干你的血,撕碎你,再把你的残骸送到你心爱的那个男人眼前。我会毁灭你的一切,让你的灵魂连地狱都无法容身。
  “那前提是你确定我还拥有灵魂。”我轻轻地顶撞他。然后出我意料地,他放声大笑起来,甚至露出他洁白的獠牙,不是恐吓,只是情不自禁。然后他再次吻了我,用人类的方式喃喃地说:
  “毫无疑问,我独一无二的花朵。我最正确的选择。”
  他抱起我,遮住我的脸,眼前一片黑暗,我们离开那间诡秘的房间,我听到翻板和滑门轻微的沙沙作响,如果不是崭新的机关,就一定是被上等鲸油精心护理过,这样的秘室和机关,伦敦也未必有多少门庭可以拥有。我们究竟置身于怎样的所在呢?

片刻后我骤然离开了地面,空气带着冬日夜晚特有的清新寒冷将我包围,夜风吹开我的风帽,我看见周围的一切,几乎惊呼出声,下意识地抓紧了巴瑟洛缪。他抱着我,我们像两片执拗而辉煌的落叶,驭风而行。黑暗中我仍然可以辨认出自我们脚下掠过的重重屋顶,沉重多棱的屋脊仿佛深沉水流中蹦跳闪光的鲷鱼,变幻着它们在日光下从未展示过的神秘阴影。
  即使在最荒唐的梦中也没有出现过的情景,我在空中轻而迅速地飞行,呼吸着沉郁冰冷的空气,感觉着天地的广阔和虚无。这种感觉刹那之间就征服了我,甚至在成为吸血鬼之后的无数蒙昧岁月里,我依然对这种感觉倾心不已。毫无限制,漫无顾忌地飞行,仿佛无法停留的鸟儿,拒绝死亡一样拒绝大地的平庸。
  巴瑟洛缪紧紧地抱着我,我感到他的手指渐渐由僵硬变得柔软,一种细腻深沉的力量一点点透入我的心。我抬起头看他,他正在看着我,我们的视线瞬间交融。沉默深邃的深蓝和诡丽漠然的暗墨,刻骨纠缠。这一刻我心头的恐惧和怨恨突然旋风般消逝无踪,我注视着这个紧拥着我仿佛永生永世不愿放手的生物,这个拥有成熟俊美男子外形的吸血怪物,我发出一声连自己都无法了解的轻微叹息。
  他猛然一震,仿佛在瞬间探入了某些连他自己也无法懂得的神秘和深远禁忌。我看出他的脸色渐渐氤出血色,似乎激动或者不安。他究竟了解了什么呢?
  在许久之后的后来,那些无法言说的时刻里,他曾经对我透露过的,瞬间的脆弱。
  每一个古老的吸血鬼都有他自己不堪回首的过去,不堪回首。
  (我的公主,那一瞬间我清楚地察觉到你的动摇,你隐匿在瑰丽凌厉容颜下的柔软的心,居然如此脆弱。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正确,然而我需要你,我唯一的渴望和支撑)
  (是的,我渴望你,我想要摧毁你)
  他稳稳地带着我落到一扇灯火通明的窗外,我们静静地注视着房间里的一切。辉煌的灯光,华美的陈设,这是一间装潢富丽的会议室,古雅的圆桌边坐着一些人。
  我的眼睛睁大,巴瑟洛缪盯着我,看我是否会背离他的告诫。然后他满意地放松了我,我惨白的脸色映进他蓝莹莹的瞳孔,我在玻璃窗上看不见自己的脸。我们隐身在巴瑟洛缪的魔力之下,我的手指攥紧披风的下摆,巴瑟洛缪却轻轻地扳开了它们。他的掌心像一块丝绸包裹的柔软的冰,握住我灼烫的手指。他俯下身轻吻我的后颈,那种死亡般的寒冽气息让我颤抖着清醒。
  我注视着桌旁的人,我看到我那优雅俊俏的父亲,他漫不经心的脸孔微微倾斜,神态是固有的淡定。在他的身旁,以某种一望可知的恭顺姿态坐着的,是萧氏家族中几位举足轻重的长老们。
  更加震动我的,是背对着窗子安稳地坐在那里的身影,我所熟悉的背影,高大,昂扬,坦然,带有军旅生涯留下的端正硬朗神气。我不由自主地向后仰去,靠进巴瑟洛缪的怀里。他低头注视着我,嘴角有淡淡的笑意。
  你想听清楚他们在谈些什么吗,我的公主?他无声地问我。我拼命摇头。他轻轻地扳住我的头,让我看清楚房间里的一切。这些人,这些事。那一刻我就清清楚楚地明白发生了什么。我的父亲,祖父忠实恭顺的儿子,那些家族中地位崇高的长老们,还有我曾经以为过永远不会伤害我怪罪我的人。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这是你们东方人的格言。只有自杀自灭,才能一败涂地。
  巴瑟洛缪低低地对我笑着,看啊,我的蔷薇,看这一切,我冰雪聪明的公主。
  “你好残忍。”我低声说,轻微地推开他。他的胸膛中发出一段难抑的沉厚振动,仿佛钟鼓的低鸣,是他的笑,微微波震着我的掌心,我的手被他飞快地按住,他俯下身,长发拨弄着我的脸颊,我咬紧嘴唇,眼中一片静静的冰凉,渐渐沾湿他的发丝。他突然握紧我的手。
  我别开脸,嘴唇润满涩重潮湿的血迹,我贴近窗子,安静地聆听。隔着层层玻璃,我仍能清楚听到他们的对话和商议。
  那是巴瑟洛缪的血,那个恐怖夜晚,他把我带离爱丁堡的夜晚。他注入在我唇上的血族痕迹,阻止了高烧的我在风雪满天的夜晚轻易死去。而那神秘的魔力,已经深深地附入了我的肌体。
  我倾听了一切,那骇人听闻的计划,周密而毒辣。我紧贴着玻璃无法动弹。巴瑟洛缪把我拖离的那一刻,我几乎尖叫起来。他迅速地按住我的嘴,像灵巧的飞鸟骤然离开枝头,柔软的颤动仍未停歇,刹那我们已置身数十英尺外的另一座屋顶。他放开我,让我在他面前站稳,冷冷地注视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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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0 08: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茫然地站在倾斜的屋顶上,夜风凛冽,掀动身上的黑缎披风。脆弱的鸟,凌乱蹂躏过的心灵,我的羽毛散落一天一地,我的飞翔,从一开始就不曾远离绝望的终点。萧家的女子,我十九年来的唯一信仰,我的家族,二百年来的辉煌世家,为什么,一切都无法永恒。
  信仰是什么?是让你用来相信的东西。谎言是什么?是让你用来信仰的东西。
  人心是脆弱的,易腐的,我的蔷薇,谁能够永远珍惜那种丰盛的统一的美。每个人都渴望权势的奢华,忽略自己是否拥有把持的资格。每个人都渴望品尝盛宴佳肴,毫不理会应当遵守的一切礼仪和规矩。
  你的家族,你的爱人,你的信仰,那伟大的萧家族长。你看,我的蔷薇,这一切都正在被腐蚀被侵略,蛀虫来自你尊贵家族的核心,甚至是你所亲爱的人。
  这就是人生,薇葛蕤。
  他轻轻地叫我的名字,及时接住我倒下的身体,凝视着我绝望的苍白瞳孔,他的笑意扩大成优雅的涟漪。
  你看,他们是否会取你的祖父而代之?
  “不。”我抓着他的衣襟撑起身体,伏在他的胸口,我死死地咬紧嘴唇。
  “我不相信。我不允许。”哪里爆发出这样一股癫狂暴躁的力量,我抓住他,仿佛握紧了一件最凶猛的武器。我盯着他美丽的眼睛,血丝沁出我的唇,我冷冷地说:
  “帮我毁灭他们,求求你。”
  巴瑟洛缪的神情骤然冷定,他望着我,静静地说,“那是你的父亲。”
  那是我的家族。我望着他,冷静地回答。我二百年来不曾坠落半点盛名的家族。
  好一个绝情寡义的女子。巴瑟洛缪的笑意骤然扬起,凛然而残忍。我应允你。他说,如果那就是你的希望,我会如你所愿。
  他的手指忽然抬起,轻轻拂过我的嘴唇。刹那之间,某种幻象在我眼前闪烁而过。
  (刹那之间)
  (我要你,薇葛。我要的是你。这就是我要的代价。如果你和魔鬼谈妥了条件,就准备好你的灵魂来承担。因为我要的只是你,无论一千年,一万年,从今以后,我要你只停留在我身边)
  “带我走。”我轻声地说,手臂攀上他的肩头。我无力地埋进他怀里。“带我去晴渘那里,拜托你。”
  我的堂姊,萧晴渘。萧家后辈女眷里,少数几个敢同我亲近的人之一。我唯一可以拜托的人。
  (我微笑着回忆。微笑着在心底无声哭泣。时光飞渡二百年,而今我连自己一点一滴的绝望也看得如此清晰)
  (是那一刻,是那时。我已经无力抗拒。我绝望到底。我伤痛到底。而今我才可以坦然承认,我爱晴洲,我信仰晴游,然而我更爱更信仰的只有我的家族。是萧家,是萧家长长久久不容损毁的荣誉。为此,我可以赔上自己。生命,或者灵魂)
  (归根结蒂,我是这样一个无情无义的女子)
  那一刻,就在那一刻我知道自己已经无法停留。我无力停留。有生以来的全部信仰瞬间坍塌崩溃。
  (巴瑟洛缪,其实你看错了我。我的绝望,早已无路可走,无法回头)
  他的笑意出奇淡然。“薇葛,果然,一个冰雪聪明的女子。”
  你知道,我是不会让你亲手救下那个男孩的。同样的,我也不会放手让你重返萧家。你可以选择的方式只有如此。
  “而你是会让我成功的,对不对?”我默然地回问。站在窗前,我看见晴渘修长妩媚的身影,她穿着睡袍站在对面。我们之间,只有薄薄一扇琼骨玻璃。然而我们无法相见。她的神情是努力镇定的困惑,带有些许纤细的恐怖和震惊。然而我已经钦佩她的勇气。我藏身在巴瑟洛缪的魔力下,我们漂浮在古宅的四楼窗外,与一个无法见到我们的人间女子默默对视。他带着我冉冉飞舞起来,离开,仿佛两只巨大诡异的蝙蝠,在夜风猎猎中挥动着我们乌云般压迫的翅膀。
  我告诉迷惑的晴渘,马上,就是这个凌晨,去通知祖父,还有那些拥持着晴洲的萧氏子弟们,让他们迅速赶到那里。我的晴洲,他已经落入我父亲的手里。
  那里,我的父亲和阿尔弗雷德会面的所在,萧家的别馆。
  巴瑟洛缪在许久之后告诉我,那里的地下密室竟是他隐身多年的所在。
  原来,一切早在算中,早在某个人眼底眉间。
  “你给我多少时间?”
  问出这句话的同时,我的嘴唇自巴瑟洛缪的手腕上微微离开。清凉的血丝流过苍白面颊,我的唇恍若朱砂点染,诡艳仿佛脱离肉身,自有魂魄。
  他轻轻抚摸我的长发,不言。
  他给了我他的血。妖魔的气息悠悠流转,我的血脉嚣张而激烈地翻腾,某种难以形容的力量执掌了我,仿佛牵扯着偶人的金丝线,深深嵌入我每一分每一毫筋脉。我已经不再是我。
  “等到他们到来。”我低低地说。
  你同魔鬼做过交易吗?
  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验,同即将取走你性命的妖魔面对面款款商谈,那些关于你身后的安排和细节,仿佛谈论的只是一场精致的晚宴。
  “等他们来,就可以。”我虚软地靠进他怀中,血液的温暖令我昏昏欲睡。
  他微笑。你还有多少时间?我不敢相信,你这样一个女子,你如此平静如此坦然。
  是的。
  因为我别无选择。

付出什么,就可以得到什么。
  巴瑟洛缪将我带到昨夜的会馆。透过长窗,我面对了那一切。萧晴溦平生最绮丽辉煌的一场盛宴。
  他们都在。父亲,阿尔弗雷德。一些萧家长老。大厅角落的一张曲背椅上,晴洲一动不动地睡在那里,脸色苍白如纸。
  他们给他下了[被过滤]。巴瑟洛缪无声地说。轮到你出场了,我的公主殿下。
  游戏即将结束。
  他猛然一掌击碎玻璃,巨大的破碎声震动所有人。他们纷纷注视过来,然后神情惶恐地目睹我的身影仿佛奇异的飞鸟自窗口一掠而下。
  没有人能够确切描绘出那年那夜的那个时刻。即使是我也不能够。有生之年最后的难以幸免。那个白衣的女子,长发飘摇,神色如雪,翩然凛冽地闯进所有人的视线。我缓缓走到他们中间,扫视每一个人。他们不由自主地微微后退。然后我看向我的父亲。他看着我,神情漠然。
  “抱歉,父亲。”我低低地说,“对不起。”
  我的父亲慢慢地举枪对我,他逼视着我,轻轻偏了偏枪口。他示意我,最后的机会,退下去。我明白他的意思。
  我一动不动。
  父亲的眼角微微抽动,那样的神情,出奇的平静。我知道他已下定决心。
  我笼在袖中的手指轻轻握紧霞月。
  寂静如死。我有把握吗?我又能改变什么呢?
  “父亲!”身后有熟悉呼喊传来,父亲的神情突变凛然。我不回头也知道那是谁,那熟悉透骨的声音,那曾经温柔呼唤过我名字千万遍的声音。
  晴游的白衣胜雪,同我一样的清净高傲。他慢慢走到我身边,同我并肩,注视着我们的父亲。他的神情微微惨然。
  “……放过她,父亲。”晴游低声对他,“她是我们的薇葛。你唯一的女儿。我唯一的……妹妹。”
  父亲挑高了眉,不语。
  我情不自禁地轻轻微笑起来。“哥哥。”我低声说,“萧晴溦今夜既然来了,又怎可能离开。”
  晴游猛然一震,不待他开口,长老们已经逼上前来。我看见一张张冷漠写满阴谋的脸孔,我的手指缓缓滑下刀刃,霞月微微地歌唱起来。
  我已经做好一切准备。我以为自己已经估量好一切。
  (我以为。三百年前,十九岁的我的确是那样以为)
  晴游骤然挡在我面前。他侧身面对那些长老,一半也对牢了我。他神色如冰。这一夜,他舍弃了所有的温存和优雅笑意。那张隽秀得惊世骇俗的容颜上,是我平生第二次见到的冷漠和绝望神情。
  长老们慑于他而不敢再靠前一步。
  “住手,薇葛。”晴游轻轻地说,“求你。”
  “你不能够再保护我了,哥哥。”我微笑,“你已经纵容了我太多。”
  “这孩子不能留。”如此冷静而熟悉的声音,是向来疼爱我和晴游的三堂叔。
  “这孩子一心向着晴洲,留着她,你知道会出怎样后果。”
  晴游的神情在那一瞬微微扭曲。而他们的话语,煽风点火,一发不可收拾。
  “我们不是不晓得,这孩子……她已经是晴洲的人。”
  “萧家怎容得下这般[被过滤]。”
  而父亲的声音,轻柔镇定。
  “这孩子自落地始,就注定了是主君选定的第十三代继承人的贴身护卫。”
  晴游的身体突然僵硬。他一言不发。
  “这是我父亲的安排。”父亲轻笑,“混帐安排。”
  “所以她注定要死。即使今夜她没有擅闯这里。”三堂叔静静地走上前来,手里一样握着枪。
  “你是如何知道这里的?”他逼问我。“你怎会知道这些?”
  我抬头,不答,目光掠过在场每一个人,寂静空茫。我看向窗外,那个只有我清楚了解的事实。巴瑟洛缪,他注视着我,观看着我面对这样的绝望和背叛。他很高兴,我知道。

“你们真的想知道吗?”我微笑,“只怕你们更加承受不起那个答案。”
  我在等待。等待祖父的到来。我知道晴柔不会辜负我的信任。在祖父面前揭破这个阴谋,是我唯一能做的事……最后的承诺。最后的保护。
  晴洲。
  我远远地望着他昏迷的容颜。他们没有立刻杀死他……天大的幸运。
  三堂叔咆哮,“信不信我真的杀了你?”
  我皱眉,霞月的低鸣一阵紧似一阵。它已经不想忍耐下去。
  晴游骤然挡在三堂叔和我之间,隔断我们的对视。
  “……薇葛。”他音调极低,是种痛楚至脱离理智的恳切柔情。
  “哥哥。”我最后的微笑,是怎样地落在他眼中?
  我始终不晓得。
  他不再讲话,缓缓地让开,自我身侧经过,向后走去。
  然后。
  清凉寒光似水,刹那掠过我眼前,退,或者抵挡都没有机会。是那样的快和狠辣利落,那样的一击。
  半段明亮纤薄的刀锋,在那一瞬没入我心口。
  那一刻甚至没有痛楚。我只是向后踉跄一步,撞上了大厅的石柱。
  我慢慢低下头,这是事实,不是么?留在我心口的刀锋,清净闪光。那样熟悉而诡异的感觉。
  “……瑟瑟寒!”长老们中有人惊呼出来。
  而我的哥哥,他长身玉立,依旧翩翩。
  他是那样注视着我,然后,慢慢地俯下身来。
  那样的一张容颜。那样的一双手。真的,是握得起发得出这样的一刀的吗?

  “薇葛,对不起。”晴游俯在我耳边轻轻地说着,他的脸上没有表情,没有那一贯的笑意,文雅而淡然的。那是我熟悉的神情。此时一无所有。他说,冷静得近乎残酷。
  他说。
  “妹妹,是你生不逢时。”
  我靠在柱子上,身体以自己也无法预料的缓慢轻轻滑下,我已经无言。而晴游悄然转过身去,面对众人。他朗朗地说:“这一次,我们可以赢。”
  是他。原来,真的是他。我感到嘴唇的潮湿,鲜血沁出唇角,不住滴落。瑟瑟寒。心口的刀锋冰冷。我无力地微笑起来。
  “哥哥,为什么,真的是你。”
  为什么,我竟然没有察觉这一切。
  晴洲之后,萧家首席继承人非他莫属。一切的条件,只要,只要晴洲自这世上消失。
  “晴游……”我的手指缓缓滑动。诡异的细节,却没有人理会。
  最后的绝望。抉择。冷漠。
  晴游微微侧身,仿佛想要看我。而我再也没有给他这个机会。电光石火。白驹过隙。霞月落在我掌心,我的姿势一如往昔,窈窕而优雅,却是惊世的毒厉。我在他能够对我投来目光之前,突然探身而起,蛇妖般矫捷而柔软的动作。
  我一刀刺入他的身体,左肩胛之下寸许。霞月的刀锋完全没入。
  风停。云静。夜深。
  繁花凋零。
  呼吸是诡异节奏,停留在永恒无边的寂静深处。
  “果然。”
  他轻微地说。
  “瑟寒,霞月,相逢成劫。”
  晴游高挑的身躯慢慢软倒在我面前。他颓然跪倒,垂下头轻轻地呼吸,我倚在石柱上默默地注视他,心中一片空白,苍凉如镜。
  哥哥,是我们,我们都生不逢时。
  鲜血如丝自这个男人的唇角慢慢滑落。我的哥哥,我的亲生哥哥。这个世界上最宠爱我的人。我亲手将他的生命终结。他竭力地侧过头,深深地看向我,忽然一笑。
  是我所熟悉的笑意,悲凉落寞,优雅不群,充满了一意孤行的宠溺和难以言表的爱怜。
  有一种直觉,痛,电光石火间刺入我的心灵。
  他颓然倒下。霞月自他身上脱出,留在我簌簌发抖的掌心。
  哥哥,你本也是用刀的高手。能把持得起瑟瑟寒的人怎会是无能之辈。二十六年来,虽然你隐藏得天衣无缝,可是你的身手,其实绝不会下于我。是不是?
  可是方才的那一刀,你并没有将我毁于当场,那怎会是你的失手,做你妹妹这么多年,你的心事我又怎会不明了。
  你,不过是存心放过我,要我重伤不支,却不致丧命于当场。你不愿。你不忍。纵使我已心许他人,纵使我已不再心甘情愿做你怀中独一无二的珍宝,我却终究是你唯一的妹妹。
  你心爱的人。
  我知道。我知道的。可是已经迟了,哥哥。
  萧家的未来,我选了的人,是晴洲。
  “哥哥。”我轻微地叫他。晴游的脸色苍白如玉。我凝视着那张秀美惊人的容颜,有生以来第一次察觉自己的绝望。如此深重。如此坦然。我轻轻抚上他的眼睛,然后抬手。阿尔弗雷德远远地看着我,他突然叱喝:“薇葛!”
  我掌心落下,压在自己心口,刹瞬之间,瑟寒刀已透胸而入。一阵昏眩,温暖甘甜的血丝涌出唇边,没有痛,没有寒冷,心头是前所未有的轻松和安然。
  我缓缓起身。所有人的脸色都惊恐异常。我一步步向他们逼去,瑟寒刀犹在心口,有血,湿润清凉,缓缓滴落。我不拔它,仿佛那是我身体残缺又补全的一部分。我轻轻扬起霞月。
  他的血徐徐流转。巴瑟洛缪,他给了我他的血,虽然只有点滴,然而已足够悚人。透入我心口的刀锋。没有人可以在这种伤痛下存活,没有人。
  是的啊,我早已远离这个人间。一切何其遥远。
  我飞身逼上他们,霞月的光彩血色淋漓。我听见巴瑟洛缪的笑声,如此辽远,如此清晰。
  (来啊,我的公主,请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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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0 08: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刀光如梦。来去匆匆。仿佛我纤细的手指轻轻折下园庭中缤纷脆弱的花枝,仿佛风过无声。我的动作从未有过的轻盈诡异,眼前是一片茫然的苍白和血红。掠过的是一双双惊恐绝望的眼睛,没有声音,没有呼喊。我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看不见。耳边只有刀锋割裂和剖蚀肉体时愉悦的低鸣。纤薄的刀刃切进丰盈的血管深处,溅出的音韵近乎透明,是一种清亮不堪一击的碎裂声。当我终于收住霞月,茫然地转身回望,身上胜雪的白衣早已潮湿斑斓,血水自发梢和指尖滴落,我全身上下已经背负了多少崭新的亡灵?茫然回望,宽广大厅仿佛末世的屠场,视线遍及,没有一个角落不浸染着温暖的血液,整间大厅仿佛一片旷远的原野,开满红花,奇妙的溪流徐徐流淌。
  他们没有来。我闻到黎明将至的味道。是巴瑟洛缪的血,赋予我这样奇特的能力。
  他们为什么还不来?
  我的体力已经渐渐流失。即使是吸血鬼的点滴血液,又能让一个身负致命伤之后又全力搏击的女子撑持多久。何况黎明将至,即使是巴瑟洛缪自己,这一刻也难免衰弱。
  祖父,您为什么还不来?来帮帮晴洲,帮帮我。我已经保护不了他太久。
  我缓慢地走上前,目光所及,大厅里已经没有一个活人。
  我走到晴洲面前,凝视他沉静的容颜。我轻轻抚上他的面颊,指尖潮湿的血迹染上他苍白的脸。霞月突然自我掌心滑下,我疲惫的手指握不住这样凌厉的它。心口嵌入的刀锋,这一刻突然椎心刺骨。我颓然跌倒在他脚下,仰望他昏迷不醒的神情,我轻轻地微笑,我已经无力再撑持下去了啊。
  “萧晴溦。”
  那声音教我猛然震动。
  阿尔弗雷德默默站在我身后,握着枪,神色平静。然而我在他眼中看到另外一种疯狂。一种已经无法解脱的痴迷和绝望。
  我扶着椅子撑起自己,面对他。
  他的手里提着两柄轻剑。
  一瞬间昨是今非。我们仿佛回到昨日,昨日,那个一切都尚未开始,一切都尚未远离的时刻。那年我十二岁,我们比斗,他想要赢得我,而我的剑锋划破他年轻的面庞。我的骄傲,我的美丽,一样令他无地自容,无路可走。那是他背井离乡征战异国的理由,却是我同心爱的人双宿双飞的借口。
  他枉费了他自己。阿尔弗雷德。
  七年。
  他突然扔下枪,冷冷地看着我。
  我突然听见他的心绪,如此真切,如此清晰。
  我为什么要参与这一切。为什么。
  “他们许诺给你的代价,就是……我,对不对?”
  我轻声问出口,阿尔弗雷德的目光瞬间痛楚。
  他终于说,“薇葛,我们已经走到尽头。”他突然抛一柄剑过来。
  我无声地微笑起来。他想杀死我,也想征服我。这个骄傲的男人。
  我反手收起霞月,缓缓站起身来。他盯着我心口的刀锋,脸色突然惨变。我没有给他质疑和恐怖的机会。我的剑已经刺向他。
  剑锋相击,每一记都耗去我仅剩的些许生命。我知道,可是他了解自己是在和怎样的一个妖魔争斗吗?我已经徘徊在死亡与蜕变之间,我已经不再是个人间女子。这样的我。而阿尔弗雷德无疑已经处于崩溃边缘。今夜的屠戮,今夜的诡异和疯狂,任何目睹的人都无法承受。
  他突然一剑击开我的剑,逼得我踉跄着撞上身后的墙壁。那里装饰着多幅名家绘画。他敏捷地以剑锋刺中我的剑锷,利落地挑开。我的剑脱手的刹那,他毫不留情地直击而下。剑尖刺入木质画框,清脆的“夺”一声轻响。
  细长剑锋透过我右腕,钉在那幅妖艳的行猎图上。
  此时此刻,我也不过是他掌心中一只濒死的蝴蝶。
  那年我十六岁。睽违四年之后,阿尔弗雷德再次出现在我面前。这一次,他对我的祖父郑重地提出了婚约。
  然而我的答复是齐腕划下的一刀。举座皆惊,所有人眼睁睁看着我左腕血如泉涌。当着萧家那些身份最高的长老和亲族,我歃血为誓。萧晴溦绝不会应允这纸婚约。
  那一刻,灼热的鲜血漫过我腕上的翡翠玉镯,之后我发现,那纯净的翠玉中竟然浸染了一丝血纹般的伤痕。
  阿尔弗雷德慢慢走近我,这只跌落在他掌心的蝴蝶,千疮百孔的美丽。
  “……你满意了吗?”我低低地问他。
  他沾满血迹的手掌轻轻抚摸我的面庞,目光灼热而疯狂,“是的。”他说。
  “终于,是我毁灭了你。”他靠近我,仿佛呻吟般对我耳语。“薇葛,这一刻,我终于得到了你。”
  他的面孔突然扭曲,然后无法置信地低下头,看向自己腹部。我轻轻地放开了左手。
  霞月已经插入他的身体。
  “很久之前,我就已经说过,不要靠近我。”我无声地微笑起来,“爵爷,绝对不要靠近一个用刀的女子。绝对不要。
  因为你无法知道她会用哪一只手杀死你。”
  他倒下去。然后我看见晴洲疲惫地睁开了眼睛,瞬间已被惊骇。然后他看到了我。


门外有无尽喧嚣,祖父镇定稳健的脚步走进大厅,这一片出自我手的血海。
  晴洲脚步蹒跚地扑到我面前,我从未看过他如此恐怖的神情,绝望,了然,失措。
  拔下那柄钉住我手腕的长剑,我跌入他怀中,他注视着我心口的瑟瑟寒,刹那间明白了一切。
  那已经不是可以救治的伤口,任谁都会明白。
  我低低地对他说,“拔它出来。”
  晴洲的脸色,静如死水。他死死抱住我,双手已经颤抖得无法动作自如。
  血丝不住自我的嘴唇滑落,温暖而柔软的血液。即使是我这样的一个女孩,身体里流淌着的依旧是甜美脆弱的血,温暖,湿润,永不再回,一如常人。我终于知道这一点。我缓缓地微笑,我希望自己的神情一如既往,艳如碧空之下的万顷蔷薇。我喜欢优雅而华丽的落幕。我喜欢坦然自若地转身离去。
  我喜欢这样的一个结局。我谁都没有亏欠。是真的。
  “拔它出来啊,晴洲。”我轻轻地恳求他。他的嘴唇簌簌发抖,血色全无。
  “薇……”
  “……拔下它,晴洲。”我的神志一点点迷乱,力气迅速流失。我已经无力再重复恳求。我对他微笑,让这样的笑意尽可能停留在唇角。我知道自己再不能重来一次。我知道。一切都已落幕。
  “……晴洲。求求你。”我拚尽力气。
  “……我真的好累。”
  我微微闭上眼,有水珠滴落在面颊,冰凉。我知道那是什么。可是你为什么要哭泣呢。我感到从未有过的飘忽。身体已经很轻,很轻。心口的伤口没有一丝痛楚,我甚至感觉不到刀刃的冰冷。飘然,疲惫。手指已经没有知觉。
  我是真的累了。
  他的手慢慢握住瑟寒的刀柄。我微笑。如此的结局。我喜欢。我真的喜欢。
  他的手掌轻柔地抚过我面颊,拭去他滴落的泪水。
  如果离去,是啊,我宁可一无所有地离去。我连你的眼泪都不要带走。你到底是知道我的,晴洲。我喜欢无牵无挂地行走。我迷恋自由。我的离开,不需要理由。
  就让我们从此两不相干,就让我把你坦然地抛弃。晴洲,恨我吧,爱我吧。无论如何,我都要先你而走。我喜欢这样,任性的我,我喜欢做你心头最绝色的伤口。
  我深深地合上了眼眸。
  任性蔷薇,总有结局。
  一切的一切,不过是黑暗。
  是一阵狂风吗?突然席卷了我。我的身体自晴洲怀中突然脱开。隐约间我听到他疯狂的叫喊,还有嘈杂的惊呼和凌乱脚步声。
  有一种感觉,清冷而新鲜,仿佛凌晨时分含着雾水的冰凉空气,沁入我的身体。我似乎恢复了一点知觉,然后看到巴瑟洛缪的眼睛。
  他似笑非笑地注视着我。
  我死了吗?我安静地问他。
  不,我的公主。你即将死去。
  你真是我的惊奇,薇葛。你的残忍,你的野蛮,看过你杀人的样子,我才知道,其实你根本不比我更加仁慈。
  可是,我本不必杀死他们的……
  不。巴瑟洛缪无声地微笑着。你必须。
  必须是你。
  我睁大眼睛看他。
  你还不明白吗,我的公主。你,永远都是萧家族长手中最锋利的武器,没有人会放过利用的机会,哪怕是最后。
  我拼命地睁大眼睛注视他,我的神志已经不大清明。朦胧中却仍然可以倾听他的声音。
  就是这样。薇葛蕤,我亲爱的末世蔷薇,可怜的小美人。
  除了你,谁又能够背负这样的罪孽。除了利用你,你的祖父还能够利用谁。他怎样能够狠心铲除自己的亲生儿子和直系亲族,纵然他们背叛了他。即使他肯,也没有人会原谅他的狠毒和不够仁慈。
  只有你,可怜的,只有你能够背负起一切的罪名,一切的流言,一切的债。
  他的声音突然沉默。
  只因为你毫无理由地爱那个男孩。这就是你的咎由自取。
  这一切,活该由你承担。不要怨怼你的死亡,亲爱的,这一切根本都是顺其自然。
  你,注定了是为萧家这一代的更迭准备的牺牲。
  而我,只不过是在仪式完成之后,把一具美丽的尸骨带下祭台。
  我撕心裂肺地尖叫起来,却丝毫听不到自己的声音。
  巴瑟洛缪的笑声朗朗。
  是啊,你不想死。你怨恨这一切。你想报复这一切。是啊,亲爱的。
  我知道,你有理由活下去。你可以活下去。
  他的声音突然沉默,冰冷光滑的嘴唇触及我的脖颈,然后是他的牙齿,深深地压进我的皮肤和血管。我仅剩的血液仿佛就在那一瞬间全部融入他的魔力。寒冷和疲倦无声无息地侵蚀了我。我软软地合上了眼睛。


我好累。真的好累。
  有种气息在我身边萦动。巴瑟洛缪微微放开了我,淡蓝色烛光如烟似梦。
  这里是哪里。是那间神秘的地下秘室,是爱丁堡满天风雪之下无尽的缠绵和恐怖。难道一切真的只是我的一场噩梦,不必捕捉,无法记忆。
  一圈,又一圈,我在空蒙中轻轻舞蹈。是否晨风拂起我的长袍,抑或天使的翅膀簇拥着我在灯下旋转。
  一切的一切都如此茫然,血色如烟。
  巴瑟洛缪再次抓住了我,他的手臂温柔地环住我的肩。湿润清凉的液体在我唇上慢慢流过,那是泉吗,洁净而甘甜的水源。
  生命之泉。
  “喝吧。”他低声地说。
  我听话地抓住他的手腕,疯狂地啜饮。他的血液,灼热的,冰冷的,仿佛自有生命,迅速地漫入我身体的每一分每一寸。突然之间,身体所有的感觉都被唤醒,每一道伤口都呻吟着跳动它们自己的节奏,前所未有的痛楚席卷了我。我不由自主地惨叫起来,那样无法形容的痛,似乎永无终止,那样的剧烈而又诡异。甚至每一根发丝都在痛苦的折磨下呻吟着尖叫着,有那么一瞬间,我宁愿魂飞烟灭,永不超生,这样的痛楚根本不是人类可以忍受。
  这就是我必须付出的代价吗。
  巴瑟洛缪死死地抓住挣扎不休的我。他控制着我,强迫我忍受下去。
  你的身体已经超出了所有的极限,薇葛。这就是代价。生而为人的痛苦。不过,你已经不用再承担下去了。
  相信我。
  一切都结束了。
  随着那灾难般的痛楚丝丝抽离,我的神志也渐渐脱离了身体。然而我记得自己最后的思绪。我想,我是真的要死去了。这一刻。解脱。
  我们的面前是那具黑色的棺材。
  他拥着我倒了下去。棺盖缓慢地合拢,黑暗席卷了一切。那是我模糊的眼眸中最后的影像,黑暗,永恒的黑暗,充满了不可预知的祝福和危险。
  巴瑟洛缪。你的冒险。我的年华就是你无法回头的冒险。你用你的魔力征服了的我,这样的薇葛蕤,新生的妖魔女子,她会给你带来些什么?在那一刻你可曾想过?
  你没有,我知道你没有,你这个一意孤行失魂落魄的家伙。然而你却要我。
  是的。所以你得到了我。
  这一刻。
  冒险即将开始。
  游戏即将开始。
  忧愁即将开始。
  怨恨即将开始。
  痛苦即将开始。
  罪孽即将开始。
  而幸福,即将远离。

  采莲南塘秋 莲花过人头
  低头弄莲子 莲子清如水
  置莲怀袖中 莲心彻底红
  忆郎郎不至 仰首望飞鸿
  鸿飞满西洲 望郎上西楼
  楼高望不见 尽日栏杆头
  栏杆十二曲 垂手明如玉
  卷帘天自高 海水摇空绿
  海水梦悠悠 君愁我亦愁
  南风知我意 吹梦到西洲

  ——西洲曲·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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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0 08: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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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老的传说中,魔鬼是永世不灭的,它以灵魂的方式浮游在人世间,寻找合适的宿主。当它把灵魂寄居在某个人身体里时,这个人便是魔鬼的宿主,从此以后,他的灵魂不再属于自己,而全部交由了魔鬼主宰。


  炎热的夏,没有一丝风,太阳漫无目的地照耀着,整个城市反射着白色的光。
  美术展览厅里却是一片清凉,柔和的光线,高雅地悬在四壁的画,使人一置身其中,就忘记了炎炎盛夏,心跳和脉搏也随之安静下来,再没有一点燥动。
  托尼站在清凉光洁的大厅里,背负着手,缓缓移动着脚步,浏览着墙上一幅幅色彩各异的绘画。
  他的职业是心血管医生,每一次成功地做完一例手术,他都会逗留在这里。这里离他所在的医院非常近,一年中几乎每一天都在举办着画展,成名的、无名的,精品与陋作,时常杂陈其中,观赏的人不多,却也从未间断。
  医生和绘画原本是毫无关联的,却都是需得精心地、全神贯注一丝不苟,要享有成功就得毫无败笔。这种相似使他在看到一幅精品绘画时心灵得到某种交融,仿佛在绘画中瞧见了自己的胜利。
  但他不是绘画的崇拜者,他只限于观赏。他踱着步,随意浏览着,这种步伐节奏宛如在医院巡视病床,看见精细美奂的,略略停下脚步,稍稍点一下头,目光就再向前移,然而这次却顿住脚步,目光停留在廊边角落不甚起眼的一幅画上,这次,停了许久。
  这是一幅没有标题也没有署名的油画,整幅画面只用了一种浓郁的灰涂抹重叠,乍一看,宛如一块揉皱的肮脏的抹布,丝毫没有任何美感可言。他不由又向前凑了凑,仿佛画中有一股神秘可怕的力量,把他的目光一直拉进去,那重叠的灰是翻滚涌动的云,细腻得使人看见了里面蕴藏的水份,在风的呼啸中堆积压迫,一直压到眉前,霹雳一声,已倾盆而落。
  他被这鲜活的感觉吓了一跳,眨了眨眼,再注目凝神,这次又全没有了云的感觉,那团灰仿佛是涌起的浓烟,迅速升腾聚集,被腾起的火光举起来,席卷了世间万物,都化成更浓更密的烟雾,扩大弥漫,一瞬间将他整个都淹没进去。
  他惊骇起来,猛地向后退了一步,从这烟雾中挣脱出来,额上竟已细细一片汗珠。他不敢再将目光投入进去,却又不舍,徘徊一阵,向身边一位路过的招待小姐问:“请问,这幅画出售吗?”
  问出来时,自己也觉得诧异。他在这里流连几年,从未想过要带一幅回去,现在竟然对这样一幅怪异图画,动了购买之心。
  小姐看了看他指的这幅画,歉意地微笑一下:“先生,对不起,这幅画是私人展览品,是不出售的,如果您想购买的话,可以看一看二号厅里的作品。”
  “哦。”他应了一声,十分地遗憾。他承认自己是个有着强烈占有欲的人,遇上心仪而不获,整个人都意味索然了。走了两步,依然将目光投回来,突然觉得同一展室中的大大小小、色彩各异的绘画中,再也没有一幅给人的印象强烈得足以与之抗衡。这幅画中那一股鲜活的灵气,足以激发人所有的想象空间,而别的作品,无论怎么精美,也就只是一幅图画罢了。
  他忍不住又问:“真是不能卖吗?”
  “您喜欢这幅画?”
  他突然听见一个很优美的声音问,立刻回过头,一个清雅得犹如盛开在野地里的百合般的女人映入了他的眼帘,鼻息间似乎也嗅到一股带着天地灵气的芬芳。
  “这幅画就是这位小姐的,如果您有兴趣,您同她商量吧。”听到招待小姐的话,托尼这才从这芬芳的沉醉中清醒过来,心里暗笑自己的失态,面上却更礼貌地、绅士般地向她微微一笑:“您的这幅作品让我萌生了一种很奇怪的意念,竟想到要夺爱了,真是不好意思。”
  她看了他一眼,他向着她点点头,笑一下,想再说点什么,来表示对这幅画的领悟和喜爱,但他却看见她平静的脸一瞬间起了变化,仿佛是惊异,是欢喜,是悲伤,是憎恶,几种最复杂深邃的感情突然全在她眼中显现了出来,反而让他有些失措,僵硬笨拙地再笑一下,却不知怎么开口了。
  她也立刻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把目光转向了那幅画。他看见她胸腹起伏得有些激烈,他莫非无意间触动了她什么心事?
  他小心翼翼地观察她,看见她全神贯注看着那画面,似忧伤,似悲哀,更有无比的眷恋,他从心里叹了口气——看来这必是主人的心爱之物。他准备退却了,却突然听见她说:“这幅画,我送给你。”
  托尼诧异了,又有些慌张:“您送给我,这怎么可以呢?”
  “没关系,就这么决定了。”她丝毫不给他争辩的机会,向招待小姐说:“请这位先生留下地址,送过去给他。”她再不看他,说完话,径直走了。
  托尼还来不及反应,招待小姐已经将笔和纸递了过来,他匆匆写下姓名地址,忍不住问:“她是谁?”
  “方宁方小姐,这个厅里有许多是她的作品。” 招待小姐很有礼貌地回答。
  “哦。”他四下环顾,“这一幅也是?”
  “不知道,也许吧。” 招待小姐笑了笑,“您真幸运,这幅展览品,有人出过很高的价钱,都被方小姐拒绝了。”
  “我也没想到,”看着方宁的背影,他忙着把笔和纸递回给招待小姐,匆匆追上去,“方小姐,请等一等。”
  方宁停下脚,回身看着他。
  “一起午餐吧,让我感谢您将这么珍贵的绘画送给我。”
  方宁没有说话,目光在他脸上凝视了一会,才点了点头:“好吧。”

钢琴圆润优美的音符在空气中迴荡,方宁手托着下颌,许久没有动,思想仿佛跟着音乐跑远了。托尼看了她许久,问:“听说有人出高价买过这幅画,您都不肯卖,又为什么要将它送给我呢?”
  方宁的思绪从音乐里收了回来,却避免用目光接触他的脸——这张脸无疑会勾起她尘封了的痛苦。她沉默了一会,才缓缓说:“在很多人眼里,这是一幅笨拙丑陋的画,我把它挂在这里有一个多月了,通常没有人会看它第二眼。”
  她看了他一眼,又立刻移开目光:“你为什么偏偏喜欢这一幅?”
  “不知道。”他耸了耸肩,用手不知所措地比划着,“我觉得它是活的,诡异、但有生命。”
  “我把它送给你,应该是没有错了。”她脸上浮出种苦涩的笑容,“以前要买这幅画的人,仅仅是因为这是他的作品。”
  “他?他是谁?应该是位很特别、很有名的人吧?”
  “他已经死了。”她慢慢地说,不理会他的动容,“他是个很特别的人,也曾很有名,只是他有名不是因为他的绘画。”她的目光停留在桌角花瓶里一株稍稍显露出败像的红玫瑰上,忍不住把它拿过来,轻轻剥掉外面萎缩的花辨,又插回去。然而花瓣还是显不出生气,她脸上现出极忧伤的笑容,“一个画家,出名却不是因为他的画,有人买他的画,也不是因为画的本身……”
  她没有再说下去,托尼也不敢再问。他的心似乎被她的笑容碾碎了。他从未想到过一个像她这样青春亮丽的女人,却会带给人这么沉重的沧桑感,她那比任何人都敏锐的神经,仿佛搜寻了人世间所有的不幸,聚集在她的内心。
  他有些沉重得不能呼吸了。

  托尼第二次看见方宁,是在一个月后一个暴雨滂沱的深夜。他做完一例手术,想回家时被台风阻在了医院里,百无聊赖时,在医院急诊室的长椅上,看见了她。
  她靠在椅背上,头发湿湿的贴在脸上,脸色在灯光的映照下异常的苍白,湿透了的衣服紧贴在身上。她一动不动,宛如一具冰雪塑成的雕像,神情疲惫,在这空旷静寂的长廊下,十分的孤独和软弱。
  他忍不住走过去,连脚步都放轻了,生怕她会一触即碎似的,连说话的声音都小心翼翼,“方小姐。”
  她惊了一下,抬起头,双眸在这苍白的肌肤上尤其的黑。他看见里面又掠过那种极复杂的情感,又努力地抑制住,“这么晚,您也在这里?”
  “我差不多每天都在这里。”他笑一下,“我是这里的医生。”他向急诊室亮着的红灯看了一眼,“有什么我可以帮你的吗?”
  “谢谢。”她略带感激地说,用种担忧的眼神看着急诊室,同时摇了摇头,“我想里面的医生可以帮到他的。”
  托尼靠着她坐下来,这无声的举动给了她支持和安慰,她的脸上泛起点暖意,两个人无声地坐着,两双眼睛盯着那闪亮的红灯,许久,他感到一股潮湿的冷气从旁边透过来,他脱下外套,披在她肩上,她的肩微微颤了颤,这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进来。
  一个全身湿透了的年轻人,提着两盒便当跑过来,瘦削的脸上一双桀傲不驯的眼睛,长到遮颈的头发,发梢染着黄色。虽然全身滴着水,毫不在乎地把湿漉漉的头发向后掠去,抖一抖脸上的水,打量着托尼。
  托尼站起来,看着方宁:“你朋友?”
  “Sky,我大学同学。”
  托尼微笑着向Sky伸出手:“托尼,托尼陈。我是这里的医生。”
  Sky直率地握了一下他的手,眼睛却一瞬不瞬地盯在他脸上,眼神中有种异样的神情。托尼被他瞧得有些不自然了,不知是解释还是证明似地说:“方小姐曾经送过一幅画给我,所以希望现在有什么可以帮忙的。”
  “是吗。”Sky做出个蛮不在乎的笑容,移开了目光,取出一个便当,递给方宁,“将就吃点吧,这医院也不知怎么搞得,现在才几点,就找不到吃的了。我跑了几条街,只是不知道有没有泡了雨水。”
  方宁接过来,却并不打开。 Sky看了她一眼:“小孩子发肺炎是很常有的事,你也无谓这么担心。”
  方宁还是不说话,只出神地看着那闪烁的红灯。
  “肺炎?孩子有多大?”托尼问。
  “快四岁了,莫明其妙就病了。” Sky耸耸肩,自顾自打开便当吃起来。
  托尼看了看方宁,看她如此地担忧和焦急,猜不出她和那孩子的关系,她实在不像是个四岁孩子的母亲,而Sky 更不像是个已经做了父亲的人。但这个时候,孩子的双亲为何不在这?Sky瞟了他一眼,似乎看出他的疑惑,“里面的那个是我契仔,还有,跟她一点关系也没有。”
  听见他的话,方宁抬起头来瞪了他一眼,他立刻闭上嘴,低着头吃饭。
  这时,红灯熄灭了,急诊室的打开了,护士推出一个小男孩,长得十分俊秀可爱,一张脸因为发烧依然有些绯红,却睡得很安稳了。
  托尼赶过去,询问了医生,回来对方宁说:“放心吧,情形已经稳定,没有什么大碍了。”
  方宁轻轻抚摸着孩子的脸,默默地没有说话。 Sky则细心地把被子盖好,这个桀傲的看起来什么都不在乎的大男孩,这时候看起来竟是无比的细腻温柔,反而是方宁在一旁显得有些手足无措。托尼又惊异又有些好奇,实在琢磨不透这样三个人之间的关系。
  Sky 帮孩子盖好了被子,抬头看着方宁:“你回去吧,这里有我就够了。”
  “可是……”方宁有些犹豫,“你明天还要开工吧?”
  Sky 蛮不在乎地一甩头:“无所谓,反正波士已经习惯了。”他又回头看着托尼,“陈先生吧?黑色警报刚才已经解除了,麻烦你帮我把方小姐送回去。”
  托尼笑一笑:“好,没问题。”

台风虽然已扫到了尾声,暴雨却还没有停,街道上一片一片的积水和被风雨吹折的树枝落叶,零乱地撒了一地。雨刮竭力地来回擦着车窗玻璃,雨水却肆虐地扑上来,几米外视线一片模糊。托尼的车开得很慢,一段本来不远的路也变得十分漫长。
  方宁从上车后就一直沉默着,托尼觉得理应打破这种沉默,却找不到适合的话题,“那孩子长得很可爱,应该很聪明吧?”他干巴巴的说。
  方宁的目光仍看着窗外,却突然说:“他是我的小孩。”她没有回头却能想像托尼的表情,“你一定觉得奇怪吧,我想我可能是个最差的母亲,就连他病成这样,也居然能走开,而让别人来陪他。”
  “也许……是吧。”托尼也不知怎么这么直接地回答了,又立刻觉得不妥,“他不要紧了,谁看着都是一样的。”他看见她眼中的悲痛,知道自己的话实在愚蠢,连忙岔开了话题,“你送给我的那幅画真是少有的精品,每次看它,都会从中获得不同的领悟。”
  她脸上略略现出点笑容:“你对绘画很有研究?”
  “也不是,只是这几年看得多了,对了,一般画上都有标题或作者署名,怎么这一幅却什么也没有?”
  “那幅画对他来说是不成功的,所以他不愿意署名。”
  “不成功的尚且如此,不知道我有没有这种荣幸,可以看到他认为成功的作品。”托尼又忍不住起了好奇心。
  “他认为成功的只有一幅,本来是要去参赛的,可惜……”方宁没有说下去。
  “可惜什么?”托尼问,却看见她的脸色又阴郁了,改了口:“他叫什么名字?”
  “白光。”她缓缓说。
  托尼对这个名字是完全陌生的,这几年看书画展,似乎也从未见过。他想起她曾经说过画家已不在人世了,不由有些感叹:“他是个很有才气、很了不起的人。”他看着方宁,终于问了出来:“他是孩子的父亲?”
  她忧郁且苦涩地笑一下:“不,不是。”
  托尼不敢说话了。汽车拔开雨雾,默默地向前走,忽然听见她说:“就在这里停。”
  他停下车,看见她拉开车门,风卷着雨冲进来,她微微颤抖了一下,推着门,跨出脚去。“等一下!”托尼叫了一声,迅速张开外衣,顶在头上,拉开车门跑下来,绕到这边车门,帮她拉着门,撑着衣服,把她拢在下面,两人冒着雨水,跑进大厦大堂中,可惜薄薄的外衣挡不住这么大的雨水,两人身上都湿透了。
  大厦里值班的是一个四十来岁的独身男人,听见响动,探出头来,张望了一下,又缩了回去。
  方宁看着他向下淌着水的衣服,再看外面滂沱的雨,犹豫了一下:“上来擦擦水吧。”
  托尼欣然点头:“好!”

开门的时候,方宁突然有些忐忑不安了,那值班男人的眼神,似乎有些异样的感觉。她是从未带过单身男人回家的——Sky虽然也经常上来找她,但他们熟悉得使她几乎忘记了他是个男人,而把他当作自己的亲人甚至于是自己身体的一部份来对待。
  而现在跟在她身后的这个男人,这个突然闯进她生活、翻腾起她尘封的痛苦的男人——她痛苦地闭上眼睛,往事一幕幕涌上心头。
  她仿佛回到她的少女时代,看见了那个在讲台上神采飞扬的他,她是那样的崇拜和信仰,一瞬不瞬地注视着他,还有那个炎热的夏夜,贴在她唇上那足使她智令神昏一世的热吻。
  她在一片浑噩中开门进屋,突然感觉到托尼的手从后面搂住她,热烫的唇贴在她脸上。她惊慌失措,脑海中依然全是那个炎热的夏夜,他的唇,他炽热的呼吸。时间仿佛在一瞬间倒流,她也依旧如从前一般惊喜、恐惧,茫然而不知所措。
  托尼热吻着她。
  从少年时代,他出众的面貌,挺拔的身材以及特有的男人气魄就使他处在众多少女的包围之中,而他也轻而易举地学会了在她们之中从容周旋。然而他也不是个很滥情的人,特别是在遇上子倩以后。
  子倩是个绝对美丽温柔的女子。
  她那特有的淑女的矜持和优雅轻松地俘虏了他那颗狂野不驯的心,他几乎毫不犹豫地就同她结了婚。婚后的她也一点没叫他失望——依然保持着少女一般娇艳的风姿,再用她超凡的贤惠为他编织了一个温暖的爱巢,使他从未有过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的感受,而是尝尽了温柔与幸福。这是让他永远引以为傲的自豪。
  当然,在尝尽妻子的温存与甜蜜后,他也偶尔会品尝别的滋味,男人的一生理所应当如此。有成就的男人,是面面俱到的成功,即有如鱼得水般的自由,还要有信鸽千里归巢的毅力。他对自己能极好地把握着分寸,有着十足的信心。
  方宁是令他痴迷的。有了子倩后,在外面他本是绝不动真情的,但这次却使他有点不自禁了。方宁的美空虚得使人心痛,使人不自禁地想要去填补,去温暖。
  他也极细致地洞悉过她的内心,从看见那个孩子,他就读出她冷漠外衣下空寂的心,他绝对有力量乘虚而入。
  他热烈地吻着她,眼睛却在房间里四下扫视。房间里是零乱的,显示着它的主人心情的散落。一眼看去,最多的都是画,墙上,画夹上,地上,完整的,还没有完成的,统统都是灰黑与白的基调。他突然看见了自己,在侧墙一个角落的画框里。他吃了一惊,再仔细看,眉目间是有七分相似,只是更多一些文质彬彬的儒雅气质。画中的这个男人似乎也正用眼瞧着他,他一瞬间全明白了,热吻的心情消失无踪——他是不愿意充当别人爱的替身的。
  方宁也从她的幻梦中清醒过来,两个人极尴尬地相对着,“给我块毛巾吧。”到底托尼比较有经验,轻松打破僵局。
  方宁连忙逃进洗手间,过了半晌才稳住纷乱的心,拿了块毛巾出来。托尼擦干了头发,恢复了自然和轻松,在屋里转了一圈,四下欣赏着:“不错,都是你的作品?”
  “随便乱画而已。”
  “画是不错,可惜太灰暗了,简直不敢相信是出自一个女孩子的手笔。”他叹息着。
  “这世界原本就是这样的。” 方宁淡淡应了一句。
  “那你也是这样看我的?”他突然停住脚,正墙上架着一幅巨大的画框,却用白幔遮住,他指着它,好奇地问:“为什么遮住?还没有完成吗?”
  “不。”方宁摇了摇头,递了一杯热茶给他,自己手里也握了一杯,望着那白幔遮掩的画,许久没有说话。
  “可以让我欣赏吗?”托尼忍不住好奇心,看见她不寻常的反应,愈发想看见个底细了。
  她看了他一眼,许久,默默点了点头。
  托尼慢慢把白幔拉下来,那幅画一寸一寸显现出来,最后完全呈现在他面前,他的呼吸几乎停止,为一种美而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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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0 08: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肌肤玉质的少女,端坐着,双手托着香腮,手肘靠着膝盖,两腿交叉着分向两边,漆黑的长发垂在雪白的双肩旁,一双黑亮如墨的眸子,闪烁着星光般的光泽。
  她的嘴角带着种似有似无,却无比动人的浅浅的笑意,在比墨蓝的天空更深的背景衬托下,展示出一种毫无杂质的美。托尼为之震憾了——第一次从一件艺术作品中感受到这种来自于身心与灵魂的共震,他有些恍惚。画家细腻逼真的笔法,几乎让人感觉到肌肤触及时的柔软润滑;那丝丝的黑发,仿佛一阵微风便会飘扬;那少女的眼中,可以看见溪水般的清澈与纯洁。
  但是,在这黑与白的纯洁中,有一道黑褐色的血迹,从黑色背景中划过那白晰的腿拉下来,飞溅开,污染了画面的一角,这血污和这完美无瑕,构成一种令人触目惊心的对比。托尼像被人扼住了咽喉,半晌才从喉咙里呼出一口气,“如果我没有猜错,这就是你刚才说的他认为最成功的那幅作品?”
  方宁惨淡地一笑,手指从那褐色的血迹上抚摸过去,她眼睛里没有泪,却有比流泪更沉重千万倍的痛苦。
  托尼轻轻扶住她的肩,凝视着画像中少女的眼睛:“不敢想象是什么磨灭了你眼睛里的这种光华,好在我有机会看见,真应该好好谢谢他。”
  方宁的双肩颤抖了一下,抬起头,他的目光正直直地注视着她。她慌忙垂下头去闪避:“不好意思,耽搁了你这么久,我送你出去。”
  “应该是我打扰了才是。”托尼松开手,很礼貌地告辞,走到门口,突然停住脚,回头凝视画中的少女,喃喃自语般说:“这样一双眼睛,竟在这尘世消失了,人世间悲哀莫过于此。”
  方宁呆呆地站着,听着他开门出去,脚步声消失在回廊里。她把头沉重地靠在门上,两眼直直盯着画像中的自己。“人世间悲哀莫过于此。”曾经有个人也对她说过这句话,现在他已经静静长眠于地下了,再也不会有什么悲哀,而她却总在噩梦中看见他,带着种不可意会的微笑望着她,微笑中,手中雪亮的刀光一闪,血像喷泉一样洒在画面上。
  她机伶伶打了个寒颤,仲夏之夜,她却全身都是冷汗。她倒了杯酒给自己,又点燃一支香烟,这个暴雨滂沱的夜,她知道自己无法再入睡,开始往颜料盘里加颜料,用笔慢慢调出一种近乎于死亡的灰色。
  “你是用什么样的情绪来画画的?”曾经有人提过这样的问题。当时她并没有回答,她不想告诉他们,她的每一幅画都是在这种近乎于死亡的灰暗情绪中产生的。
  其实她不会画画。若不是为白光在夕阳下写生时那份从容和挥洒自如的气度所倾倒,若不是那跃然纸上的一轮凄美绝伦的夕阳,她是从未想过去操执画笔的。
  然而她虽然爱上了绘画,却是他最没有天份的学生,从没有一份入门的写生获得过他满意的目光,她已认定要放弃了,却在他死了以后,仿佛得到某种灵感和领悟,可以一挥而就。这种熟练和从容令她自己也惊异万分,使她坚信他的灵魂就游荡在她身边,从未离开。只要她执起画笔,他就会回来融入她的身躯,她手下每一幅画,其实都并不属于她,所有名誉和赞赏依然是属于他的。
  她现在握着笔,不再觉得孤独,白光又回到她的身边,他们是永远在一起的。

晨曦染满窗棂的时候,方宁才从她的恍惚中清醒过来,想起儿子小志还在医院。
  她赶到医院时,看见Sky正揉着惺松的眼出来,看见她,有些惊异的样子:“你过来了?”
  “你还要开工,我想还是应该过来看看他。”
  Sky回头向病房:“你朋友一早就过来了,我以为你不会来。”
  “朋友?”方宁有些惊异,除了Sky,她没有一个朋友。
  “昨晚那个陈先生啊,怎么,你不知道?”
  “他?”方宁怔了一下,没有说话。
  “你去陪小志吧,我要开工了。”Sky 拍了拍她的肩头,走了。
  方宁心绪纷乱地向病房走去,还没有走到门口,就听见小志欢快的笑声。她在外面站了一会,才推开房门。托尼真的在里面,兴致勃勃地教小志组装一个玩具超人,听见门响,两人都抬起头来,托尼向她微微点头一笑,小志忽地丢掉手中的玩具,欢快地向方宁扑过来:“妈咪,你终于来看我了,我好想你!”
  方宁抱住他,用脸去贴他的额头:“还有觉得不舒服吗?”
  “没有。”
  “吃过东西没有?”
  “吃过了。叔叔带了麦当劳给我。”小志又想起托尼了,转过头去望他,“叔叔还送了超人给我。”
  “有没有谢过叔叔?”方宁带着感激,看了托尼一眼。
  “有谢过。”小志认真地说。
  “答应妈咪,以后不许再生病了,昨天你把妈咪吓坏了。”方宁抱着他,把他放在床上,他却依然赖在她怀里:“不嘛,生病好,只要我生病,你就会来看我了。”
  方宁愣住了,半晌说不出话。
  从病房出来,托尼并没有打算离开:“去吃点东西吧,你一定没有吃早餐。”
  她点点头,虽然自己并没有胃口。托尼却显然是饿了,狼吞虎咽的,突然发现方宁一直在看着他,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昨晚做了一个手术,没有来得及吃晚饭,后来倒忘掉了,回到家又不想麻烦家里人。”
  “做医生很辛苦。”
  “习惯了也还好。”他笑着说,猛然皱起眉头,盯着方宁没有动过的食物:“怎么?你还没有吃?”
  “我不想吃。”
  他立刻沉下脸:“昨晚你就没有吃什么了,”他把盘子推到她面前,“做妈咪的人了,自己却还像个孩子。”
  方宁勉强笑了笑,开始慢慢吃,他的目光才柔和下来:“我是医生,所以最怕看见有人糟蹋自己的身体。这实在是种不能原谅的罪行。”
  “有这么严重吗。”方宁反驳着,心里却泛起一阵暖意。许久没有听见有人这样关切的说话了,她似乎突然有了些食欲。
  托尼给她的杯里加了些橙汁,忽然说:“小志那孩子挺可爱的,也挺懂事,不过他说好久没见你了,你没有和他住在一起?”
  方宁沉默着,目光慢慢有些湿润,许久,才轻轻说:“没有。从他出生,我就没有照顾过他,一直是Sky带着他。”
  “Sky?他帮你带小孩?”托尼忍不住问了出来:“他究竟是你什么人?”
  “大学同学。”
  “同学?”托尼似乎不相信,“不可思议。”
  “他是一个性格很特别的男孩子。”方宁的思绪仿佛飘了回去,眼睛里浮起一丝暖意,“可能是因为单亲家庭的缘故,他在学校一向是独来独往,从不与人交朋友。”她笑了一下,“那时候,有许多女生追求他,他都不理会……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们第一次见面,就很投缘,很多看法观点都不约而同,他时常称自己为异类,说我也是一个异类,以后必定会有异于常人的遭遇,会过异于常人的生活。”
  她神色渐渐黯然了:“想不到真被他言中,我真的变成了异类,之后发生了许多事,到现在我都不知道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好在还有他,不然我是没有勇气生下小志的,小志长这么大,一直都是他和他母亲在照顾。”她苦笑,“他母亲以为小志是他的孩子。”
  “是这样,他也算不容易了。像他这种年龄的男孩子,通常连自己都照顾不了。”托尼看着她,突然问:“他很喜欢你吧?”
  方宁沉默着,良久,才淡淡说:“是吗?我不知道,他也从来没有说过。”
  托尼微微一笑:“看来,喜欢你就一定要告诉你,不然,就会被你忽略掉。”他眼睛热辣辣地望着她,她只看了他一眼,慌忙将目光躲闪了。
  虽然方宁一味地闪躲,托尼却是毫不气馁,鲜花和电话不断。过了一个星期, Sky忽然来到他的办公室。
  这个“异类”的男孩子带着很浓的敌意,一进来就很不客气:“方宁叫我过来告诉你,请你以后不要再打扰她。”
  “为什么?”托尼神色不变,坦然地问。
  “你想做什么呢?死缠烂打不像你这种人的作风吧。“Sky冷冷地说。
  托尼笑一笑,看着他,态度很诚恳:“你以为自己是在保护她吗?这些年来,看表面你似乎帮了她,其实只不过帮着她把自己禁锢起来。她幸福吗?你到底给了她什么?”
  Sky瞪着他,半晌才说:“她的痛苦不是我给她的。我是给不了她幸福,她的心早被两个恶魔纠缠着,只怕一根针也扎不进去。”
  “既然是这样,你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Sky不说话了,神色颓然下来:“她身上发生过许多不幸的事,我不希望有人再刺激她,特别是你……你应该知道,你长得很像那个人。”
  “那幅肖像?”托尼毫不在意地笑一笑:“我见过,是有点相像,但那又怎么样?”
  Sky犹豫了一下,“他是小志的父亲,但最后,却和方宁的表姐结了婚。”他顿了顿,“她表姐本来是她唯一的亲人,但是小志长了这么大,她连见都没让他们父子见过一面。”
  “爱之深,责之切,你认为方宁还在爱他?” 托尼看着他。
  Sky没有说话,表情却无疑是承认了。
  “那白光呢?”托尼忍不住问。
  “他?”Sky的脸上现出种很奇怪的表情,似乎厌恶又似乎恐惧,许久才缓缓说:“他是个魔鬼。他毁了她的一生,就是死了,仍占据着她的灵魂。”他目光中流露出无比的悲哀,“方宁遇上这样两个男人,实在是她的不幸。”
  他看着托尼:“我不希望你是第三个。”

黄昏时,方宁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她抓起电话,话筒里响起托尼的声音:“喂,方宁,我现在楼下。”
  方宁怔怔地不知如何反应,电话已经挂断了,不一会,就响起了敲门声。她犹豫着,不知道开还是不开,门却有些惊天动地地响着,她终于站起来,走过去开门。
  “快帮手拿东西。”托尼手上抱着几个大纸袋,笑盈盈地看着她,她靠着门,不伸手帮他拿东西,也不打算让他进去。
  “Sky没去找过你吗?”
  “他来找过我。”
  “那……我的意思,你不明白?”
  “我明白。”他还是笑盈盈的,“你打算就让我们这样讲话?”
  方宁被他的笑容无奈了,终于让开了门,他就抱着那一大堆东西挤进来。屋子里阴沉沉的,到处是散乱的画稿、笔和颜料。他把东西放在桌上,朝着窗子走过去,猛地拉开了厚绒的落地窗帘,夕阳金灿灿的光辉立刻洒满了整个房间。
  “你做什么?”
  方宁又惊又怒,长期习惯了灰暗的她被阳光一刺,双眼都眩晕起来,托尼并不理会她,把满地杂乱的纸捡起来,揉做一团,丢出门去。
  “那是我的画。”方宁叫起来。托尼还是不理会,把窗帘一幅幅掀开,推开了窗子,立刻有风带着一股清新的味道,吹了进来。
  “这才是生活。”他看着她,“见见阳光吧,你都快腐烂了。”他从那些纸袋里变戏法似地拿出鲜花、蜡烛、食物和红酒,不到一个小时,就准备了一桌精美的晚餐。
  他点燃蜡烛,往酒杯里倒酒:“来吧,享受我们的晚餐。”
  他看着方宁没有动,叹了口气:“就算是最后的晚餐,你要是真的讨厌我,过了今晚,我绝不会再出现。”
  方宁慢慢坐下来,桌子上那束被烛光映照的分外娇艳的红玫瑰吐放着幽香,她忍不住伸出手,轻轻抚摸着那柔嫩的花瓣。“今天的玫瑰很新鲜。”托尼说。
  “再新鲜的花也会枯萎。”她不无伤感地说。
  “不,”他的目光充满无限柔情看着她,“以后我会每天送你一束,你不会看见枯萎的花。”他向她伸出手:“请你跳舞!”
  方宁看着他热炽的目光,充满了暖暖笑意的真诚的脸,终于伸出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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